立法局
貿易及工業事務委員會
一九九七年三月四日會議
方便營商計劃
有關貿易署工作的研究
本文件旨在概述,方便營商計劃有關貿易署工作的研究
最新的情況。
2. 有關貿易署工作的研究,是政府在方便營商計劃第一
期下進行的七項試驗研究,其中一項。研究在一九九六
年六月初展開,報告書已於一九九六年十月中旬完成,
就如何建立更支持商界的服務精神,以及如何為需要貿
易署服務的商號提供更完善周到的服務,作出一系列的
建議。
3. 研究的結果顯示,近年貿易署在建立更支持商界的服
務精神方面,已取得重大的進展。然而,仍可加強有關
工作,進一步推廣這種服務精神。同時,亦發現貿易署
已具備多項條件,可發展更佳服務,以及發展更方便商
界的工作方式。不過,貿易署如能更著重以客為本的方
針,各方面的工作配合得更好,將有助建立更積極的客
戶服務風格,而又不致忽略整體上須維持嚴格的簽證管
制的重要性。
4. 貿易署深入研究過該報告書,並在審慎考慮所牽涉的
資源後,決定推行涵蓋下列六個主要範疇的二十一項建
議:
-
建立企業文化和支持商界的服務精神;
-
加強與公眾的關係;
-
改善服務承諾;
-
修訂「冷門類目配額」的分配方法;
-
簽訂服務協議;及
-
簡化若干類非紡織品的簽證手續。
附錄所載為該二十一項建議的一覽表。
5. 貿易署已製訂計劃,並定下時間表,以推行各項建議。
轄下的服務市民計劃工作小組則負責監察建議的推行。
6. 貿易署已就上述計劃諮詢紡織業諮詢委員會和客戶聯
絡小組的意見,該兩個組織均表贊同。
貿 易 署
一九九七年二月
附錄
-
訂立《長遠計劃及使命聲明》,為貿易署訂定工
作目標,並將提供優質的客戶服務包括在內。
-
製訂培訓計劃,協助建立支持商界的服務精神,
而提高員工應付各項工作的能力,亦有助建立支
持商界的服務精神。
-
為貿易主任職系設立和推行表現衡量制度。衡量
標準,將按實現《長遠計劃及使命聲明》的目標
所需才能釐定。該聲明應將以客為本的服務方針
包括在內。
-
逐步以助理貿易主任取代貿易管制主任,以便貿
易署可建立本身的文化,將適當重點放在客戶服
務。
-
商號的申請書如出現錯誤,貿易署應迅速作出通
知,並將文件備妥,供商號立即領回。
-
如需要延遲處理或退回申請書,應在通知書註明
審批職員的姓名,方便客戶查詢。
-
檢討簽證申請書上的錯誤,如屬輕微錯誤,不應
將申請書延遲處理或退回。
-
重新裝修地下的詢問處,改善所用顏色及照明,
並將現有的二級文員職位升格為一級文員。
-
按簽證科重新編排客戶服務窗口。
-
檢討整個部門的運作,以便在作出決定時,不會
出現標準不一致的情況(需要履行某些貿易上責
任的情況除外)。
-
檢討貿易署的刊物,使內容更簡單易明,讓公眾
和商號不會覺得艱澀、過份官腔。此舉亦可使人
知道貿易署是一個充滿朝氣,從善如流的部門。
-
改良熱線電話服務,只向查詢者提供基本、初步
資料,並指示如何取得較詳盡的資料。
-
在國際電腦網絡設立網頁,提供有關貿易署的資
訊,尤其客戶感興趣者,並廣為宣傳。
-
利用地下的電子告示版公布重要和最新近的資料,
使這些事項得到適當注意。此外,亦應用較淺白
的文字叙述這些事項。
-
設立客戶聯絡組,竭誠提供深入和專業的服務,
協助商號填寫各類遞交貿易署的文件。
-
檢討可否改善服務承諾所訂的目標審理時間,以
及可否為指定類別的申請書訂定較短/較長的目
標審理時間。
-
將索取資料的書面要求和其他書面要求的回覆時
間,列入服務承諾,說明簡單回覆或認收,會在
短時間內發出,而給予商號全面的答覆則會需時
稍長。
-
視乎情況,將「配額使用特別方案」的範圍擴展
至包括「冷門類目」,即這些類目的出口證申請
書,會按先到先得的方式考慮,直至配額用罄為
止。
-
與香港海關簽訂服務協議,加強兩個部門之間的
聯絡,並提高目前合作的水平,以取得更佳的效
果。
-
與五間政府認可的來源證簽發機構分別簽訂服務
協議,闡釋雙方的工作和責任,並監察表現。
-
將對下列物品實施的簽證管制移交衞生署:
- 冰凍肉和家禽;
- 藥用物品及藥物;及
- 放射性物質及幅照儀器。
-
研究由羅兵咸企業管理顧問有限公司在一九九六
年六月至十月期間進行。
-
顧問公司檢討貿易署的運作和服務後,在報告書
作出一系列的建議,包括如何建立更支持商界的
服務精神,以及如何為需要貿易署服務的商號提
供更完善周到的服務。
-
貿易署研究建議所涉及的資源後,決定推行21項
建議,為商界帶來下列好處:
| 與商號的聯絡會加強;
|
|
簽證申請書如有錯誤,會早些收到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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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證的審理時間會縮短;
|
|
各項服務的透明度會提高,所用標
準更一致;及
|
|
守規則的商號會得到實際益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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貿易署已製訂計劃,在十八個月內實行該等建議。
轄下的服務市民計劃工作小組則負責監察建議的
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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貿易署已向紡織業諮詢委員會和客戶聯絡小組簡
報此事,該兩個組織均表贊同。
-
該項研究涵蓋下列簽證規定及手續:
紡織品進出口證;
香港產地來源證;
非紡織品的進出口證,包括
冰凍肉和家禽;
藥用物品及藥物;
放射性物質及幅照儀器;及
耗蝕臭氧層物質。
-
顧問公司的報告書共提出23項建議,計劃推行的
有21項。並未列入推行計劃的兩項建議是:在
午膳時間繼續開放櫃台、為電話查詢設立話音
郵遞服務。貿易署打算日後再考慮這兩項建議,
原因是目前人手不足。導致人手不足,一方面
是因為生產通知書的工作日增,另一方面,是
電子資料聯通服務由本月起推廣至所有商戶。
然而,貿易署決定在適當時間,按提供該兩項
服務的成本效益,再考慮應否實施。
-
貿易署準備透過重新調配現有資源,推行各項
建議,因此,所涉及資源不多。在可行範圍內,
貿易署會盡量避免要求額外資源。
Last Update on 21 August 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