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局CB(2)2469/96-97号文件
(此份会议纪要的英文本业经当局审阅)
档 号: CB2/BC/15/96
太平绅士条例草案委员会
会议纪要
日 期: | 一九九七年四月二十三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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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 | 上午八时三十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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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点: | 立法局大楼会议室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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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委员:
缺席委员:
李家祥议员
涂谨申议员
出席公职人员:
- 副行政署长
- 许智威先生
- 助理行政署长
- 戴淑娆小姐
- 律政署高级检察官
- 郑剑峯先生
列席秘书:
- 总主任(內务委员会)
- 马朱雪履女士
列席职员:
- 助理法律顾问5
- 何莹珠小姐
- 高级主任(內务委员会)
- 周封美君女士
I. 与当局举行会议
(立法局CB(2)1941/96-97(01)号文件)
监誓及主持声明的权力
副行政署长表示,在上次会议上,议员曾要求尽量保留
太平绅士监誓和主持声明的权力,以便提供另一选择,
令市民受惠。当局在考虑议员的意见后,同意保留太平
绅士根据《宣誓及声明条例》(第11章)获赋予的权力(草
案附表3第7项)。然而,当局认为,草案附表3內其他条
例所订须由太平绅士主持的各类法定声明,通常涉及一
些技术性质的事项,因此,太平绅士根据此等条例主持
法定声明的权力宜予以撤销或转授。鉴于现时在作出声
明和宣誓方面已有其他适当途径可供选择,上述条例所
订某类声明或誓言须由太平绅士主持的规定,已属不合
时宜、不恰当或不必要。他补充,当局曾征询李家祥议
员的意见,李议员认为新建议可以接受。议员如无异议
,当局将按参考文件的附件所载,对草案第 5(1) 条及附
表3第7项动议委员会审议阶段修正案。
2. 主席指出,当局的新建议会缩窄太平绅士监誓和主持
声明的范畴。助理法律顾问表示,太平绅士根据《宣誓
及声明条例》(第11章)获赋予的监誓权力不甚明确。因
此,委员会审议阶段修正案中拟议新增的第5(1)(ab)条的
措辞,应予重新考虑。她又补充,根据新建议,太平绅
士将无权主持各类声明,例如与商业登记有关的声明。
3. 杨孝华议员表示,他赞同当局的意见,认为誓言或声
明如涉及一些技术性质的事项,不应由太平绅士主持,
但就关乎社会及公共服务而又简单直接的事宜则有需要
保留太平绅士监誓和主持声明的权力,例如根据《选区
分界及选举事务委员会条例》(第432章)主持保密声明。
4. 对于助理法律顾问的意见,副行政署长表示,太平绅
士监誓和主持声明的权力由第11章授予。任何涉及该条
例明确与否的建议,可留待日后考虑。
5. 副行政署长重申当局的看法,即法定声明如涉及一些
技术性质的事项,由法院、律师或有关的政府部门主持
会较为恰当。鉴于议员提出各项意见,他答应与助理法
律顾问商讨,以确定在草案附表 3 內有否任何其他条例
规定,不涉及技术性质事项而关乎民生的誓言及声明,
可由太平绅士主持。
新界太平绅士
6. 副行政署长向议员解释,政务司核证某人为新界太平
绅士时所采用的准则如下:
有关人士须:
- 以新界为立足点,即在新界居住或工作;
- 对乡郊事务真正感兴趣;
- 为新界居民服务或作出贡献最少十年;及
- 获乡议局接纳,如同时为区內乡民所接受,则更
合适。
7. 他表示,新界太平绅士是否原居村民,不及其服务新
界居民的往绩重要,亦不应影响其担任乡议局当然议员
的表现。现时共有42名新界太平绅士,其中27人为原居
村民。
《最高法院条例》(第4章)第21I(3)条
8. 副行政署长表示,当局已考虑议员的意见。鉴于太平
绅士由总督委任,总督应有权迫令太平绅士履行其法定
职责,并在必要时撤销其委任,而太平绅士的司法或类
似司法的权力亦将被免除,当局同意无需保留由高等法
院发出履行责任令,迫令太平绅士执行其法定职责此项
规定。
9. 议员察悉,当局将动议委员会审议阶段修正案,删去
《最高法院条例》第21I(3)条对太平绅士的提述(草案附
表3第2项)。
委员会审议阶段修正案
10. 议员察悉,除上文第1至9段所述的委员会审议阶段修
正案外,当局亦会按参考文件的附件所载,对条例草案
动议其他技术性及较次要的修正案。
II. 日后工作的路向
11.副行政署长表示,政府有意在一九九七年六月三十日
前委任若干太平绅士,故希望征求议员同意,尽早恢复
条例草案的二读辩论。
12.议员通过条例草案委员会在一九九七年五月二日向內
务委员会提交报告,汇报其商议工作,但须视乎当局与
助理法律顾问就上文第 5 段进行讨论所得结果而定。条
例草案委员会亦会按照《会议常规》第42(3B)(c)条的规
定,寻求內务委员会的同意及立法局主席的许可,以便
在一九九七年五月七日立法局会议上恢复条例草案的二
读辩论。
(会后补注:当局其后建议应于一九九七年五月二十一日
立法局会议上恢复条例草案的二读辩论。)
会议于上午九时结束。
立法局秘书处
一九九七年四月 日
Last Updated on 9 December 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