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C(96-97)62

财务委员会
人事编制小组委员会
讨论文件

一九九七年二月二十六日

总目186--运输署

分目001薪金

请各委员向财务委员会建议,在运输署巴士发展科开设下
述常额职位--

1个运输署助理署长职位

(首长级薪级第2点)(102,900元至109,250元)



问题

我们需要一名属助理署长级别(首长级薪级第2点)的常额人
员,以应付运输署辖下巴士发展科日益繁重的工作。

建议

2.我们建议开设一个运输署助理署长常额职位(首长级薪
级第2点),主管巴士发展科。

理由

3.一九九四年五月经财务委员会批准后,我们开设了一个
运输署助理署长编外职位,职衔定为运输署助理署长(巴
士发展),专责管理巴士发展科。助理署长(巴士发展)作为
巴士发展科的主管,须就巴士和电车服务的策划和发展,
以及巴士服务与其他公共运输服务(包括铁路服务)的协调
,向运输署副署长(首长级薪级第3点)负责。运输署和
辖下巴士发展科的现行组织图载于附件1A和附件1B,而
助理署长(巴士发展)的职责说明则载于附件2

4.自一九九四年开设助理署长(巴士发展)编外职位后,巴士
服务的策划和监察工作已更趋复杂,有关情况载于下文。

策划巴士服务

5.巴士每日运载约380万名乘客,仍是本港最主要的內部运
输工具。策划和维持有效的巴士服务网络是一项持续进行
且日趋重要的工作,以便应付市民对改善巴士服务的需求
的增加。

6.因此,巴士发展科的其中一项重要职能,是确保能提供
足够的巴士服务,满足公众期望,并把巴士服务适当地与
其他运输工具配合,以提供有效和平衡的公共运输网络。
为达到这目标,巴士发展科必需掌握主要道路和铁路的最
新发展,而这些发展会对现有和将来的巴士运作造成影响
。例如,西区海底隧道行将启用,故须评估现有过海巴士
服务网络,以及重组现有巴士路线服务,以确保能应付新
需求。机场铁路和青屿干线的启用,亦会影响在同一交通
走廊行走的巴士的现有服务,需要当局调整巴士服务网络
,并为新的列车站设置接驳服务。助理署长(巴士发展)须
指导策划这些服务,以配合改变,以及确保有关计划能及
时实行。

7.三项优先铁路计划,即西部走廊铁路、地下铁路将军澳
支线和马鞍山至大围的铁路线连同九广铁路由红磡伸延至
尖沙咀的支线,会对现有巴士网络产生较长远的影响。助
理署长(巴士发展)须就协调巴士和铁路服务所进行的策略
性规划提供指导。

策划和发展

8.公共运输方面先进的技术发展,如有助收取车费的聪明
卡、电脑化乘客资料显示系统、方便乘客上落的车辆低台
板设施、车队管理方面的卫星追踪设施,以及符合环保的
巴士引擎,均对巴士服务的运作和管理有重大影响。助理
署长(巴士发展)须掌握这些设施的最新发展,并须完全明
白这些设施的使用情况。他亦须鼓励公共运输营办商善用
这些技术发展,造褔乘客。

批出和监察新专营权

9.助理署长(巴士发展)负责策划和发展巴士网络,应付乘客
需求。他亦为以公开竞投方式批出新专营权作出建议。当
局刚批出两项专营权,开办北大屿山新发展区和赤𫚭角新
机场的巴士服务。他现时监管五个专利巴士营办商,这些
公司合共开办六个巴士网络,共有560条路线。他必须作出
正确的专业判断,平衡营办商互相冲突的利益、乘客需求
,以及保持健全运作环境等因素,使营办商可以公平竞爭

10.我们会在一九九七和一九九八年增办两个巴士网络,以
配合东涌新市镇初期居民迁入的情况和新机场的启用。巴
士发展科须与新营办商、机场管理局、房屋委员会和有关
政府部门协调联络,确保能如期为东涌新市镇和新机场提
供巴士服务。

检讨专利巴士营办商的表现

11.在专营期约为10年的新巴士专营权合约上,现时加入了
一项对专营者表现进行中期检讨的条文。在这项检讨中,
政府会评估营办商的整体表现,考虑其能力和长远发展策
略,以及检讨是否有需要在专营权合约上加入新条款,以
配合不断改变的运作要求。助理署长(巴士发展)会负责进
行这些中期检讨。

九龙巴士(九巴)和中华巴士(中巴)专营权的续
期事宜

12.专营权的续期工作是复杂的,运输署需要透彻评估营办
商的表现、研究公司发展策略和计划,并检讨专营权的条
款和条件。九巴和中巴现有的专营权会分别于一九九七年
八月三十一日和一九九八年八月三十一日届满。九巴专营
权的续期工作将于一九九七年上半年完成,而与中巴商讨
专营权事宜的工作将于一九九七至一九九八年间展开。作
为巴士发展科的主管,助理署长(巴士发展)在处理与这些
巴士专营权的检讨和续期有关的复杂事项方面,责任重大
。他要与专营权营办商最高管理层进行谨慎和富策略性的
讨论。

处理增加票价的申请

13.处理巴士和电车公司增加票价申请的工作,是差不多每
年都进行的工作。公众对这些申请极为关注,其复杂程度
和政治敏感度均日渐增加。复杂的事项,如营办商的经营
能力、公众的接受程度和营办商之间的竞爭,均需仔细严
格评估。由于这些事项既重要又复杂,故需要一名助理署
长级的人员为属下人员提供指导,调解冲突,与运输营办
商最高管理层进行有效的磋商,并征询有关组织的意见,
包括立法局交通事务委员会和交通咨询委员会,有时亦须
咨询区议会。

电车条例检讨

14.政府现正检讨于一九零二年制定的电车条例,以便把条
例的规定更新,配合目前的运作环境。助理署长(巴士发展)
需要统筹有关人员就检讨所提出的意见,并就应加入的额
外条款和条件,提出意见,藉着这些新增的条款和条件,
加强监察和监管电车的运作,同时亦加强电车服务的策划
、发展和改善。这项工作必需由运输署助理署长级的人员
来执行。他会就检讨给予指导,并与香港电车公司的高层
管理人员进行讨论。

检讨首长级架构

15.运输署署长曾检讨部门的首长级架构,并研究可否把工
作量合理地分配给现时运输署各助理署长。她的结论是其
他六位运输署助理署长要全力应付日常职务,无暇兼顾上
述工作--

  1. 两位管理区域的运输署助理署长负责港岛、
    九龙和新界的所有交通和公共运输安排。由
    于区议会日益关注区內的运输问题,他们需
    要更多时间和精力处理区议会提出的建议和
    投诉,向不同社会团体解释政府政策,并寻
    求他们支持,以实行交通和运输改善计划。
    他们亦须向运输科和运输署署长提供技术支
    援,以便他们向交通咨询委员会和立法局交
    通事务委员会作出陈述;

  2. 助理署长(技术服务)管理四个工程部别,制
    订交通工程设计标准,就交通运输调查和地
    区交通研究提供意见,并监督区域交通控制
    和快速公路的交通控制/监察计划的实施情
    况。他亦管理总部(电脑服务)组,并就部门
    办公室自动化计划提供意见﹔

  3. 助理署长(管理及牌照)对经营和管理政府停
    车场、停车收费表、车辆检验中心和隧道的
    承办商的工作表现进行监察。他负责有关车
    辆和驾驶人士的发牌政策,并管理牌照事务
    处。他指导和监察公共及私人验车中心的运
    作和管理,执行服务承诺,并加以监察。他
    策导管理合约的拟定和政府运输设施的招标
    。此外,他亦负起青马管制区的策划和招标
    工作,以及监察该管制区营办商等新职责﹔

  4. 政府工程师(港口及机场发展)的编外职位已
    获保留至一九九八年三月三十一日。他负责
    统筹和监督有关人员就港口和机场发展策略
    研究各项计划运输方面所提供的意见。他监
    察运输署有关新机场启用的工作进展。政府
    工程师(港口及机场发展)除执行本身职务外
    ,更承担了另一项工作,负责指导和统筹有
    关人员就西部走廊铁路和其他铁路计划的规
    划工作所提供的交通工程意见。这几方面的
    工作不断增加,这种情况在往后数年将会继
    续下去;以及

  5. 助理署长(渡轮及辅助客运)负责渡轮、的士
    、公共小巴、伤残人士运输服务和紧急运输
    安排。她指导有关人员评审渡轮公司、的士
    和专线小巴行业所提出的车费申请,以及评
    核渡轮五年计划。她参与有关渡轮专营权的
    商讨。她主持与辅助客运服务(即市区的士
    、新界的士、大屿山的士、专线小巴和红
    色小巴)营办商举行的定期会议。她亦监督
    对复康巴士服务的监察和资助,并出任由
    伤残人士团体和运输营办商组成的工作小
    组的主席,致力改善为伤残人士提供的运
    输服务。她亦负责新渡轮航线的策划和招
    标,以及遴选专线小巴营办商。自一九九
    四年起,她的工作量已大大增加,原因是
    续有新事项发展和整体事务的复杂程度不
    断加深。

因此,运输署署长建议把助理署长(巴士发展)的编外职位
改为常额职位。

财政影响

16.按薪级中点薪额估计,这项建议的额外年薪开支为
1,273,200元。实施这项建议所需的每年平均员工开支总
额为2,354,328元,其中包括薪金和员工间接费用。我们
已在一九九七至九八年度的预算草案內预留足够款项,
用以支付这项建议的开支。这项建议无需额外人手,也
沒有增加政府的财政负担。

背景资料

17.一九九四年五月,财务委员会批准公共运输发展科重组
为巴士发展科和渡轮及辅助客运科。财务委员会并同时批
准开设一个运输署助理署长编外职位,为期三年,主管巴
士发展科,于上述期限终结时会检讨是否有需要保留该职
位。运输署署长已完成检讨,认为改组已令运输署得以维
持最高管理层在公共运输服务发展方面所需的灵活性和指
导能力﹔同时,助理署长(巴士发展)一职需要转为常额职
位,掌管巴士发展科。

公务员事务科的意见

18.公务员事务科考虑到出任建议职位的人员所须肩负的职
责和提供的专业意见,认为该职位的职级和职系安排均属
恰当。

首长级薪俸及服务条件常务委员会的
意见

19.首长级薪俸及服务条件常务委员会表示,如开设上述职
位,建议的职系是恰当的。


运输科
一九九七年二月


EC(96-97)62 附件2

运输署助理署长(巴士发展)
的主要职务和职责

职级:运输署助理署长(首长级薪级第2点)
直属上司:运输署副署长(首长级薪级第3点)

职务

  1. 就发展和统筹公共巴士服务作出政策建议。

  2. 指导有关人员策划、监察与规管专利巴士(
    九巴、中巴、城巴、龙运和新大屿山巴士)
    和电车(香港电车)服务,包括评核巴士和
    电车增加票价的申请。

  3. 考虑和研究专利公司的公司发展策略,并作
    出建议。

  4. 指导有关现有巴士线网络的重组计划,并监
    督这些计划的实施。

  5. 对现有巴士专营权进行中期检讨,并就专营
    权续期和批出新巴士专营权提供建议。

  6. 就非专利巴士服务和新公共运输工具的运作
    ,在政策和策划方面作出检讨和建议。

  7. 指导和监察巴士发展和其他有关研究。

  8. 就公共巴士服务条例、电车条例和其他有关
    法例(如道路交通条例和规例)的制定或修订
    ,加以考虑和提供意见,以配合现行的政策
    规定。


Last Updated on 12 August 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