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C(96-97)67

财务委员会
人事编制小组委员会
讨论文件

一九九七年二月二十六日

总目150-布政司署:房屋科

分目001 薪金

请各委员向财务委员会建议,开设下述常额职位-

1个首长级丙级政务官职位
(首长级薪级第2点)(102,900元至109,250元)

1个总规划师职位
(首长级薪级第1点)(86,650元至91,950元)



问题

房屋科的首长级人手,不足以应付因推行《长远房屋策略
评议》的建议而增加的工作量和工作复杂程度。

建议

2.我们建议开设下述职位,以加强房屋科的首长级结构--

  1. 一个首长级丙级政务官常额职位(首长级薪级
    第2点),负责掌管新设立的房屋策略部;以及

  2. 一个房屋策略部总规划师常额职位(首长级薪
    级第1点),负责就策略性规划事宜,提供规划
    方面的专业支援。

理由

新职责

3.我们最近已就一九八七年发表的长远房屋策略,完成评
议工作。这项评议已确定在政策和优先次序上须作出多项
改变,务求可于现时至二零零六年三月期间,达致房屋政
策所定的目标。现正进行的公众咨询工作结束后,我们会
就有关建议作出最终决定,并制订新的长远房屋策略,以
备推行。

4.新的长远房屋策略能否成功,主要决定于下述因素:周
详策划建屋计划、继续提供足够的房屋发展用地、密切监
察房屋计划的进度,以及在策略推行过程中,定期检讨工
作成效等。由于房屋科是全面肩负起房屋事务的决策科,
所以会在新的长远房屋策略方面担当中央主导的重要角色
。这需在首长级和非首长级层面上,提供足够的管理和人
手资源,以便让该科推行新措施。目前,房屋科正全力执
行日常制订、监督和推行有关房屋政策和计划的职责;该
科的管理结构和人手必须加强,否则便无法执行额外的职
务。

新部别的角色

5.我们建议在房屋科设立新的房屋策略部,以提供所需的
首长级支援和人手,推行新的长远房屋策略。根据上述安
排,三个现有部别,即私营房屋部、公营房屋部和工程计
划管理部,会继续处理该科日常的工作,即推行现有的计
划和执行政策方面的职责;新设立的部别则会致力处理那
些对成功推行新长远房屋策略至为重要的策略性事务。房
屋科现行和建议的组织图和职责分配分别载于附件1至附件
4。

6.房屋策略部的主要职责详载于下文。

统筹推行工作

7.房屋策略部会在房屋科、政府部门和其他建屋机构就有
关长远房屋策略的策划、编排和统筹职能和工作方面,担
当中央主导的重要角色,以确保议定的新措施可以推展,
并以效率和效益兼备的方式贯彻执行。

检讨工作成效

8.房屋策略部负责在策略推行过程中,不时把工作成效与
特定的目标和策略的基本目的作比较,并进行检讨。该部
会根据检讨所得的结果和所作的评估,建议对政策作出所
需的修订,以应付社会不断转变的需求。

9.此外,房屋策略部亦负责就新制订的长远房屋策略进行
一项全面的中期检讨,为规划期逐步推展至二零零六年以
后做准备。这项工作预计在一九九九年展开,二零零一年
完成。

监察需求的转变

10.房屋策略部负责推算整体和不同阶层的房屋需求,并就
这项工作征询规划署的意见。这些推算将成为策略推行过
程重要的一环。由于当局需要因应不断转变的情况而定期
检讨新制订的长远房屋策略和作出修订,故这些推算对成
功推行新长远房屋策略十分重要。

确保土地供应充足

11.房屋策略部在统筹和监察各政府部门的有关工作方面,
担当中央主导的角色。这些工作包括增加建屋土地、加快
提供新建屋土地和有助发展的基础设施,以及在适当时增
加房屋发展指定用地的容许密度等。

为咨询委员会提供服务

12.房屋策略部负责制备文件,提交新设的长远房屋策略咨
询委员会。这个咨询委员会有官方和非官方人士参与,会
负责监督新长远房屋策略的推行;并会特别监察有关新长
远房屋策略的修订,及在有需要时提出修订建议;以及密
切注意房屋和土地需求预测的任何转变。

额外的首长级人手资源

13.鉴于拟设的房屋策略部的工作和职能十分重要,我们认
为其主管须具备适当的年资和权力,以便与其他政府部门
的首长级人员建立良好关系,并能有效地合作。他须具备
所需的管理和行政才能,以履行职责,如策划和统筹有关
房屋各项事宜的不同工作,以及监察工作进度。因此,我
们建议开设一个首长级丙级政务官常额职位(首长级薪级第
2点),部门职衔定为首席助理房屋司(房屋策略),负责掌管
新设的房屋策略部,并向副房屋司负责。这个职位的职责
说明载于附件5

14.此外,我们建议开设一个总规划师常额职位(首长级薪
级第1点),部门职衔定为总助理房屋司(房屋策略),为房
屋策略部提供规划意见和支援。出任这个职位的人员将
向首席助理房屋司(房屋策略)负责,他须与其他政府部门
的首长级人员和专业人员紧密合作,并与发展商、其他非
政府的建屋机构和私营机构的分析人员保持联系。在提供
专业规划意见方面,他须领导进行有关房屋供求的分析工
作和研究计划,尤其是整体和不同阶层的房屋需求的推算
工作,并向长远房屋策略咨询委员会呈交技术性文件,以
提供规划支援。这个职位的职责说明载于附件6

财政影响

15.按薪级中点薪额估计,因实施上述建议而增加的年薪开
支如下--

职位数目
首长级丙级政务官
(首长级薪级第2点)
1,273,2001
总规划师
(首长级薪级第1点)
1,070,4001
2,343,6002

实施上述建议所需的每年平均员工开支(包括薪金和间接
费用)为4,436,172元。

16.此外,实施这项建议将需增设三个非首长级职位,即
一个政务主任职位、一个一级私人秘书职位和一个二级
私人秘书职位。按薪级中点薪额估计,有关的年薪开支
为1,001,520元,而每年平均的员工开支总额则为1,373,220
元。我们会透过一般部门编制委员会机制来开设这些职
位。

17.我们已在一九九七至九八年度的预算草案內预留足够款
项,以支付这项建议和上述非首长级职位所需的开支。

背景资料

18.一九九七年一月,政府发表一份咨询文件,载述对一九
八七年公布的长远房屋策略进行评议后所得的结论和建议
。这项评议工作确定了四个需优先处理的范围,以协助达
致政府直至二零零六年三月的房屋政策的主要目标。这些
目标包括--

  1. 透过供应土地、监察和在有需要时解除其他
    供应限制等方法,增加房屋单位的供应,以
    应付预测的公营和私营房屋需求;

  2. 使私人机构在达致公营和私营建屋目标方面
    发挥最大作用;

  3. 鼓励更多家庭,特别是公屋住戶,自置居所
    ;以及

  4. 确保公屋只提供予真正有需要的人士。

19.公众咨询的截止日期为一九九七年五月三十一日。咨询
期结束后,政府会根据所接获的公众意见,检讨有关建议
,以便推行新的长远房屋策略。

公务员事务科的意见

20.公务员事务科支持增设一个首长级丙级政务官职位和一
个总城市规划师职位的建议。鉴于出任建议职位的人员所
须肩负的职务和职责,公务员事务科认为这两个职位的职
级和职系安排均属恰当。

首长级薪俸及服务条件常务委员会的
意见

21.首级级薪俸及服务条件常务委员会表示,如开设上述职
位,建议的职系是恰当的。


房屋科
一九九七年二月



EC(96-97)67 附件5

首席助理房屋司(房屋策略)
的职责表
首长级丙级政务官
(首长级薪级第2点)

  1. 就推行政府长远房屋策略所包括的政策和计
    划,统筹各个建屋机构的工作,这些机构包
    括香港房屋委员会、香港房屋栛会和有关的
    政府部门。

  2. 制定和监察有关工作指标,以检讨长远房屋
    策略的成效,并由长远房屋策略咨询委员会
    给予意见,以供房屋司讨论和检讨。

  3. 检讨和修订对房屋需求的预测,并就这些工
    作征询规划署的意见。

  4. 监察公营和私营房屋的供应,并就这项工作
    征询房屋署和差饷物业估价署的意见。

  5. 确保土地供应充足,以应付预测的房屋需求
    ,并就这项工作征询规划署和地政总署的意
    见。


EC(96-97)67 附件6

助理房屋司(房屋策略)(一)
的职责表
总规划师(首长级薪级第1点)

  1. 与规划署和房屋署联手,按照不断转变的情
    况,协助检讨房屋需求。

  2. 与房屋署和差饷物业估价署联手协助监察公
    营和私营房屋的建屋量。

  3. 与规划署和地政总署联手协助确保土地供应
    充足,以应付预测的房屋需求。

  4. 协助审议有关房屋供求的策略性规划事宜。

  5. 协助拟备长远房屋策略咨询委员会的文件,
    包括研究、分析和制备所需的辅助统计资料


Last Updated on 12 August 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