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C(96-97)67
财务委员会
人事编制小组委员会
讨论文件
一九九七年二月二十六日
总目150-布政司署:房屋科
分目001 薪金
请各委员向财务委员会建议,开设下述常额职位-
1个首长级丙级政务官职位
(首长级薪级第2点)(102,900元至109,250元)
1个总规划师职位
(首长级薪级第1点)(86,650元至91,950元)
房屋科的首长级人手,不足以应付因推行《长远房屋策略
评议》的建议而增加的工作量和工作复杂程度。
2.我们建议开设下述职位,以加强房屋科的首长级结构--
- 一个首长级丙级政务官常额职位(首长级薪级
第2点),负责掌管新设立的房屋策略部;以及
- 一个房屋策略部总规划师常额职位(首长级薪
级第1点),负责就策略性规划事宜,提供规划
方面的专业支援。
理由
新职责
3.我们最近已就一九八七年发表的长远房屋策略,完成评
议工作。这项评议已确定在政策和优先次序上须作出多项
改变,务求可于现时至二零零六年三月期间,达致房屋政
策所定的目标。现正进行的公众咨询工作结束后,我们会
就有关建议作出最终决定,并制订新的长远房屋策略,以
备推行。
4.新的长远房屋策略能否成功,主要决定于下述因素:周
详策划建屋计划、继续提供足够的房屋发展用地、密切监
察房屋计划的进度,以及在策略推行过程中,定期检讨工
作成效等。由于房屋科是全面肩负起房屋事务的决策科,
所以会在新的长远房屋策略方面担当中央主导的重要角色
。这需在首长级和非首长级层面上,提供足够的管理和人
手资源,以便让该科推行新措施。目前,房屋科正全力执
行日常制订、监督和推行有关房屋政策和计划的职责;该
科的管理结构和人手必须加强,否则便无法执行额外的职
务。
5.我们建议在房屋科设立新的房屋策略部,以提供所需的
首长级支援和人手,推行新的长远房屋策略。根据上述安
排,三个现有部别,即私营房屋部、公营房屋部和工程计
划管理部,会继续处理该科日常的工作,即推行现有的计
划和执行政策方面的职责;新设立的部别则会致力处理那
些对成功推行新长远房屋策略至为重要的策略性事务。房
屋科现行和建议的组织图和职责分配分别载于附件1至附件
4。
6.房屋策略部的主要职责详载于下文。
7.房屋策略部会在房屋科、政府部门和其他建屋机构就有
关长远房屋策略的策划、编排和统筹职能和工作方面,担
当中央主导的重要角色,以确保议定的新措施可以推展,
并以效率和效益兼备的方式贯彻执行。
8.房屋策略部负责在策略推行过程中,不时把工作成效与
特定的目标和策略的基本目的作比较,并进行检讨。该部
会根据检讨所得的结果和所作的评估,建议对政策作出所
需的修订,以应付社会不断转变的需求。
9.此外,房屋策略部亦负责就新制订的长远房屋策略进行
一项全面的中期检讨,为规划期逐步推展至二零零六年以
后做准备。这项工作预计在一九九九年展开,二零零一年
完成。
10.房屋策略部负责推算整体和不同阶层的房屋需求,并就
这项工作征询规划署的意见。这些推算将成为策略推行过
程重要的一环。由于当局需要因应不断转变的情况而定期
检讨新制订的长远房屋策略和作出修订,故这些推算对成
功推行新长远房屋策略十分重要。
11.房屋策略部在统筹和监察各政府部门的有关工作方面,
担当中央主导的角色。这些工作包括增加建屋土地、加快
提供新建屋土地和有助发展的基础设施,以及在适当时增
加房屋发展指定用地的容许密度等。
12.房屋策略部负责制备文件,提交新设的长远房屋策略咨
询委员会。这个咨询委员会有官方和非官方人士参与,会
负责监督新长远房屋策略的推行;并会特别监察有关新长
远房屋策略的修订,及在有需要时提出修订建议;以及密
切注意房屋和土地需求预测的任何转变。
13.鉴于拟设的房屋策略部的工作和职能十分重要,我们认
为其主管须具备适当的年资和权力,以便与其他政府部门
的首长级人员建立良好关系,并能有效地合作。他须具备
所需的管理和行政才能,以履行职责,如策划和统筹有关
房屋各项事宜的不同工作,以及监察工作进度。因此,我
们建议开设一个首长级丙级政务官常额职位(首长级薪级第
2点),部门职衔定为首席助理房屋司(房屋策略),负责掌管
新设的房屋策略部,并向副房屋司负责。这个职位的职责
说明载于
附件5。
14.此外,我们建议开设一个总规划师常额职位(首长级薪
级第1点),部门职衔定为总助理房屋司(房屋策略),为房
屋策略部提供规划意见和支援。出任这个职位的人员将
向首席助理房屋司(房屋策略)负责,他须与其他政府部门
的首长级人员和专业人员紧密合作,并与发展商、其他非
政府的建屋机构和私营机构的分析人员保持联系。在提供
专业规划意见方面,他须领导进行有关房屋供求的分析工
作和研究计划,尤其是整体和不同阶层的房屋需求的推算
工作,并向长远房屋策略咨询委员会呈交技术性文件,以
提供规划支援。这个职位的职责说明载于附件6。
15.按薪级中点薪额估计,因实施上述建议而增加的年薪开
支如下--
| 元 | 职位数目
|
---|
首长级丙级政务官 (首长级薪级第2点) | 1,273,200 | 1
|
总规划师 (首长级薪级第1点) | 1,070,400 | 1
|
| 2,343,600 | 2
|
实施上述建议所需的每年平均员工开支(包括薪金和间接
费用)为4,436,172元。
16.此外,实施这项建议将需增设三个非首长级职位,即
一个政务主任职位、一个一级私人秘书职位和一个二级
私人秘书职位。按薪级中点薪额估计,有关的年薪开支
为1,001,520元,而每年平均的员工开支总额则为1,373,220
元。我们会透过一般部门编制委员会机制来开设这些职
位。
17.我们已在一九九七至九八年度的预算草案內预留足够款
项,以支付这项建议和上述非首长级职位所需的开支。
18.一九九七年一月,政府发表一份咨询文件,载述对一九
八七年公布的长远房屋策略进行评议后所得的结论和建议
。这项评议工作确定了四个需优先处理的范围,以协助达
致政府直至二零零六年三月的房屋政策的主要目标。这些
目标包括--
- 透过供应土地、监察和在有需要时解除其他
供应限制等方法,增加房屋单位的供应,以
应付预测的公营和私营房屋需求;
- 使私人机构在达致公营和私营建屋目标方面
发挥最大作用;
- 鼓励更多家庭,特别是公屋住戶,自置居所
;以及
- 确保公屋只提供予真正有需要的人士。
19.公众咨询的截止日期为一九九七年五月三十一日。咨询
期结束后,政府会根据所接获的公众意见,检讨有关建议
,以便推行新的长远房屋策略。
20.公务员事务科支持增设一个首长级丙级政务官职位和一
个总城市规划师职位的建议。鉴于出任建议职位的人员所
须肩负的职务和职责,公务员事务科认为这两个职位的职
级和职系安排均属恰当。
21.首级级薪俸及服务条件常务委员会表示,如开设上述职
位,建议的职系是恰当的。
房屋科
一九九七年二月
EC(96-97)67 附件5
首席助理房屋司(房屋策略)
的职责表
首长级丙级政务官
(首长级薪级第2点)
- 就推行政府长远房屋策略所包括的政策和计
划,统筹各个建屋机构的工作,这些机构包
括香港房屋委员会、香港房屋栛会和有关的
政府部门。
- 制定和监察有关工作指标,以检讨长远房屋
策略的成效,并由长远房屋策略咨询委员会
给予意见,以供房屋司讨论和检讨。
- 检讨和修订对房屋需求的预测,并就这些工
作征询规划署的意见。
- 监察公营和私营房屋的供应,并就这项工作
征询房屋署和差饷物业估价署的意见。
- 确保土地供应充足,以应付预测的房屋需求
,并就这项工作征询规划署和地政总署的意
见。
EC(96-97)67 附件6
- 与规划署和房屋署联手,按照不断转变的情
况,协助检讨房屋需求。
- 与房屋署和差饷物业估价署联手协助监察公
营和私营房屋的建屋量。
- 与规划署和地政总署联手协助确保土地供应
充足,以应付预测的房屋需求。
- 协助审议有关房屋供求的策略性规划事宜。
- 协助拟备长远房屋策略咨询委员会的文件,
包括研究、分析和制备所需的辅助统计资料
。
Last Updated on 12 August 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