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C(97-98)13

人事编制小组委员会
讨论文件

一九九七年五月二十八日

总目47──资讯科技署

分目001薪金

请各委员向财务委员会建议,开设下述常额职位──

1个总系统经理职位
(首长级薪级第1点)(86,650元至91,950元)



问题

资讯科技署现有的首长级人员未能提供足够支援,来监 督一个专责为政府整体发展资讯科技基本建设而成立的
小组。

建议

2. 我们建议在资讯科技署开设一个总系统经理常额职位, 由出任这职位的人员来主管一个专责发展和管理政府资
讯科技基本建设的小组。

理由

3. 政府的政策是充分利用现代资讯科技,以提高政府的 工作效率、服务质素和成本效益。我们认为在这个现代 化的年代,资讯科技是其中一项最重要的核心服务。过 去五年,所有政府部门在资讯科技系统方面的每年总开 支增加了143%,即由一九九二至九三年度的6亿1,000万 元增至一九九六至九七年度的14亿8,000万元。电脑系统 的总数,包括主机、中型电脑和微型电脑,已由一九九 二至九三年度的约6 000台,增至一九九六至九七年度的
41 500台。至今,有些部门的电脑系统和网络主要是按 个别计划发展,以支援特定的工作职能,故要把这些个 别系统连接和结合起来,方便部门之间互用数据,是会
有一定困难的。

4. 鉴于资讯科技迅速发展,政府內部资讯科技普及使用, 以及各部门对电脑化的需求持续增长,我们已检讨过如 何能最有效地满足政府在资讯科技方面的需要。我们所 需要的,是一个适用范围更广泛的政府资讯科技基本建 设,包含所有政策及资源科和部门,而不是独立地发展 个别的电脑化计划,因为部门独立发展电脑化计划充其 量只能做到在同一部门內采取协调措施。这一套综合资 讯科技基本建设,不但方便各部门之间共用资料,以支 援管理阶层的政策制订和决策,而且可加快资讯科技系 统的推行,以确保善用现代资讯科技,减低支援和训练 费用,以及使资讯科技署能在一个划一而协调的发展基 础上,应付不断增加的电脑化申请。

5. 为了尽量利用综合资讯科技基本建设,我们计划在资 讯科技署成立一个新的部别,定名为资讯科技基本建设 部。这个部别将负责建立一个适用于整个政府的资讯科 技基本建设,包括划一设计的原则、标准的模件、共用 的资讯科技设施,以及合适的措施以保障资料的完整和 安全。我们建议开设一个总系统经理常额职位,由出任 这职位的人员掌管这个新设部别。总系统经理职位的职
务和职责详载于下列各段。

资讯系统体系结构

6. 资讯科技基本建设部会发展一个体系结构,包括一套 设计准则和原则,以便政府的资讯系统计划和应用系统 可由标准组件组合而成,并且在划一发展基础上运作。 作为资讯科技基本建设部的主管,总系统经理须在设计 和发展资讯科技方面具备丰富的知识和经验。他/她会 以积极进取的态度,不断物色新的软件和建议一些相互 的解决方法,以应付不断产生的新需要。他/她并监察 和督导內部标准工具和制成品的设计,供各计划发展小 组使用,以便作为资讯科技基本建设的发展基础。此外, 他亦担当一个重要角色,鼓励各部门采用标准应用系统, 以执行各部门均需进行的工作,如保存设施目录和人事
记录等。

网络基本建设

7. 建立一个更协调的电脑环境,方便联通各项电脑计划 和应用系统,可为政府的资讯科技基本建设奠定基础。 资讯科技基本建设部须制订一套长远计划,经考虑过成 本效益、法律、私隐权和其他事宜后,按需要连接部门 之间的不同资料格式和系统。现时,部门与部门之间, 只能以电子邮件方式互相联络。不同部门的电脑系统所 储存的资料亦鲜有联系。总系统经理负责就网络基本建 设制订策略性计划和整体规划,以便在统筹部门之间的 工作上,发挥更高的效益,并提高效率。他/她亦须全 面负责策划和设计所需的电脑网络服务,以迎合各科和 各部门范围更广泛的通讯需要,包括与政府各部门的內 部通讯,以及与市民和其他机构的对外通讯。

保安基本建设

8. 虽然加强共用资料的功能可提高效率,并有助制定决 策,但由于基本建设的发展让越来越多用戶能接达应用 系统,我们必须确保有足够措施,保障资料的完整和安 全。随著电脑系统互连的情况与日俱增,为防止无心者 或未经许可的用戶窜改资料,资讯科技基本建设部将在 总系统经理的督导下执行有关职务,包括在制订有关系 统保安的政策时提供技术意见、在政府部门推广资讯科 技保安的意识、制订措施和技术上的解决办法,以应付 在瞬息万变的环境中的保安需求、定期进行电脑系统和 网络的保安检讨,以及确保各科和各部门均遵行资讯科
技保安政策和指引。

对內对外的联络

9. 为了发展一套适用于整个政府的资讯科技基本建设, 资讯科技基本建设部会率先在政府各部门推广该部别所 建议有关科技上的标准解决方法、工具、制成品和应用 系统。透过设立试验台和示范中心,以及举办展览和研 讨会,将可达致这个目标。作为资讯科技基本建设部的 主管,总系统经理须具备相当的资历,与使用部门的管 理高层和外界机构的管理高层建立融洽的关系,以及有 效地统筹资讯科技署內各项有关工作。他/她亦须参与 本港和国际的座谈会,与外界交流意见和接触资讯科技
基本建设的最新发展。

10. 鉴于这个资讯科技基本建设部所负责的职务和职能 十分重要,我们建议开设一个属总系统经理职级(首长级 薪级第1点)的首长级职位。由于各个部门的电脑化计划 和有关申请大幅增加,资讯科技署现有总系统经理职位 的出任人员均不可能兼顾资讯科技基本建设部的监管和 督导工作。此外,这项工作本身十分复杂,需要一名专 责的总系统经理负责处理,因为在设立和管理政府资讯 科技基本建设方面,需要进行全面规划、统筹和咨询工 作。随着资讯科技迅速发展,政府电脑化计划的步伐加 快,资讯科技署有需要开设一个常额职位,以确保资讯 科技基本建设能为政府不断转变的需要,提供充足和持 续的支援。有关职位详细的职责说明载于附件1。现行和
建议组织图载于附件2。

财政影响

11. 按薪级中点薪额估计,实施这项建议所需增加的年
薪开支如下:-

职位数目
总系统经理1,070,4001

这项建议的每年平均员工开支总额(包括薪金和员工间接 费用)为1,918,788元。根据获转授权力而为资讯科技基本 建设部开设的16个辅助人员职位,每年平均员工开支为
12,260,508元。

12. 我们已在一九九七至九八年度的预算內预留足够款
项,以支付这项建议的开支。

公务员事务科的意见

13. 公务员事务科考虑过出任上述建议新职位的人员所 须肩负的职务和职责后,认为该职位的职级和职系安排
是恰当的。

首长级薪俸及服务条件常务委员会
的意见

14. 首长级薪俸及服务条件常务委员会表示,如开设上
述职位,建议的职系实属恰当。


财政科
一九九七年五月


EC(97-98)13 附件1

总系统经理(技术服务)(3)
职责说明

直属上司: 助理署长(技术服务)

职务和职责:

  1. 协助制订有关政府资讯科技基本建设的政策;

  2. 规划、监察、评估和检讨资讯科技基本建设的
    发展和推行进度;

  3. 掌管技术服务科辖下一个部别,负责资讯系统
    体系结构、网络基本建设和保安基本建设;

  4. 与部门服务科內负责系统发展的首长级人员紧 密合作,确保所需的基本建设能适时和有效地 建立,以支援政府资讯科技计划的发展和推行;

  5. 推广和公布资讯科技的标准、方法和政策;以

  6. 与外界机构和资讯科技业联络,以便交流意见 和接触科技发展趋势和方向,从而协助制订政
    府內部长远的资讯科技政策和计划。


Last Updated on 12 August 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