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C(96-97)58
财务委员会
人事编制小组委员会讨论文件
一九九七年一月二十九日
总目186-运输署
分目001薪金
请各委员向财务委员会建议,在运输署牌照部开设下述常额
职位-
- 1个首席行政主任职位
- (首长级薪级第1点)(86,650元至91,950元)
问题
我们需要一名首长级常额人员,以应付运输署牌照部日益繁
复的职务。
建议
2.我们建议开设一个首席行政主任常额职位(首长级薪级第1
点),负责主管牌照部。
理由
3.牌照部负责规管、管理及控制有关车辆及司机的发牌事宜
。该部的现行组织图载于附件1。一九九五年六月,在获得
财务委员会的批准后,我们开设了一个首席行政主任编外职
位,职衔定为首席行政主任(牌照),负责管理牌照部。
4.作为牌照部的主管,首席行政主任(牌照)须就所有牌照事
宜向助理署长(管理及牌照)负责,所负责职务包括-
- 签发司机及车辆牌照
首席行政主任(牌照)根据《道路交通条例》及其附属
法例获转授所有关于发牌职能的法定权力,全面负责
执行牌照政策,并处理司机和车辆的日常发牌工作。
有关职责和工作量十分繁重,每年处理的牌照数量达
200万个以上,从牌照费及车辆稅收方面所得收益超过
600亿元。牌照服务由牌照部四个组别提供,即牌照组
、车辆检验纪录组、公共车辆组及驾驶考试组。
- 员工管理
首席行政主任(牌照)须监督四个办事处和14个戶外中
心的工作,所雇用的一般及部门职系人员共386名。
首席行政主任(牌照)须确保属下员工在牌照部各项工
作中提供效率与效益兼备的服务,并且待人有礼。这
项工作需要一位有相当经验、领导能力强、个性成熟
和有充分管理能力的人员担任。
- 过境联系
近年来,由于香港与中国之间的经济活动和道路交通
不断迅速增长,运输署就香港交通规例的释义和适用
范围、过境车辆配额、封闭道路通行证、车辆登记及
发牌、中国司机的训练和考试,以及互相承认驾驶执
照等方面,与中方官员的接触日增。首席行政主任(
牌照)须就与中方定期举行的过境联络会议上所提出
的问题作出回应,并就这些问题制定长远策略。这项
工作需要一位具有政治触觉、分析能力和远见的首长
级人员担任。
- 与传媒及有关行业的联会联络
由于市民的期望不断提高,而政府亦日趋开放,首席
行政主任(牌照)须经常面对传媒、政治组织和超过20
个有关行业的联会。首席行政主任(牌照)除要主持定
期举行的联络会议外,还须与不同的组织和联会,特
别是驾驶教授和校巴同业,维持紧密的接触。由于涉
及不同利益,故他亦须平衡这些经常互有冲突的利益
,因此,决策工作愈来愈复杂。
- 处理投诉/上诉
首席行政主任(牌照)须负责处理直接收到,或从既定
渠道收到公众对驾驶考试及牌照事项所提出的投诉。
该署必须以不偏不倚、公平、彻底、迅速和锲而不舍
的态度对投诉进行调查。首席行政主任(牌照)须指导
这些投诉的调查工作,并经常要亲自进行较敏感和复
杂的调查工作。
- 有关牌照事务的改善
为确保以更具效益和效率的方法提供牌照服务,管理
参议署已完成有关运输署现时各项发牌职能的全面检
讨。检讨建议在若干方面作出改善,包括邮递申请程
序、处理学习驾驶执照的申请和编配驾驶考试时间、
使用方便的付款办法,以及驾驶执照和车辆牌照的有
效期。管理参议署亦曾研究把部分发牌职能批予承办
商执行的可行性,但结果认为这些职能仍应由政府负
责。上述检讨为首席行政主任(牌照)带来额外的工作
量,因为他须监督各项建议分期实施的情况、与有关
方面联络、寻求所需的法例修订及资源,并要不断检
讨这些事宜。有关改善牌照服务方面,首席行政主任
(牌照)须监督改善现有校巴发牌制度措施的实施情况
,这些措施是经跨部门全面检讨后所通过的。此外,
他还要向属下人员作出指引,确保他们遵守《个人资
料(私隐)条例》和《公开资料守则》的规定。
首席行政主任(牌照)的职责说明载于附件2。
5.牌照部责任日重,工作亦愈趋复杂,必须有首长级人员的
领导。我们认为牌照部必须继续由首席行政主任主管,特别
要监督各种改善措施的推行,并就着当前情况不时检讨这些
措施。
6.我们亦考虑过由助理署长(管理及牌照)分担部分职责的可
行性。由于助理署长(管理及牌照)现时的工作已十分繁重,
包括车辆检验、隧道规划及管理、运输基础设施的投标及合
约管理,其中包括青马管制区、过境运输服务和泊车服务。
因此,助理署长(管理及牌照)不可能接掌上文所述首席行政
主任(牌照)负责的部分职能。
财政影响
7.按薪级中点薪额估计,实施上述建议所需的额外年薪开支
为1,070,400元。实施上述建议所需的每年平均员工开支(包
括薪金和员工间接费用)为1,821,912元。我们已在一九九七
至九八年度的预算草案內预留足够款项,以支付这项建议的
开支。这项建议对财政及人手编制并无其他影响。
背景资料
8.一九九五年六月,财务委员会批准开设一个首席行政主任
编外职位,以应付牌照部日益繁重的工作,开设期至一九九
七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并删除一个总行政主任常额职位,以
作抵销。委员会同意我们应在一九九六至九七年度终结时,
按照管理参议署对运输署的发牌职能所作检讨的结果和建议
,重新审定该职位的职级。管理参议署的检讨完成后,我们
已重新审定首席行政主任(牌照)的职级,并认为须长期保留
首席行政主任(牌照)一职,负责主管牌照部。
公务员事务科的意见
9.公务员事务科在考虑过出任上述建议职位的人员须肩负的
职责及参与的管理工作后,认为该职位的职级和职系安排均
属恰当。
首长级薪俸及服务条件常务委员会
的意见
10.首长级薪俸及服务条件常务委员会表示,如开设上述首席
行政主任职位,建议的职系是恰当的。
运输科
一九九七年一月
EC(96-97)58附件2
首席行政主任(牌照)现有和建议职责
说明
职 衔: | 首席行政主任(牌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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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 别: | 牌照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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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属上司: | 助理署长(管理及牌照)(首长级薪级第2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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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级: | 首席行政主任(首长级薪级第1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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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务和职责
- 策划及统筹牌照部的工作;
- 行使根据《道路交通条例》及其他相关条例和规例获
转授的权力;
- 因应不断转变的需要及情况,检讨有关车辆登记及车
辆和司机发牌事宜的政策及制度;
- 监督有关车辆登记及车辆和司机发牌事宜的电脑化运
作及纪录;
- 就共同关注事项,与传播媒介及有关行业的联会联络;
- 指导,以及在有需要时,处理投诉的调查工作;
- 监督及推广在运输署內推行的服务承诺计划,包括顾
客联络小组的活动;
- 就中国车辆的登记及有关中国车辆和司机的发牌事宜
,协助中港两地联络工作;以及
- 执行在发牌职能检讨中所提出的建议,并不断检讨改
善措施。
Last Updated on 12 August 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