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WSC(96-97)57
工务小组委员会
讨论文件
一九九六年十一月六日
总目703-建筑物
公众安全-救护车服务
29BA-柴湾救护车站
请各委员向财务委员会建议,将29BA号工程计划提升为甲
级,以便在柴湾盛泰道毗连的一条未命名道路兴建一个救
护车站;按付款当日价格计算,估计费用为3,530万元。
现时位于兴华村的救护车站,无法应付柴湾和筲箕湾两区
对紧急救护车服务的未来需求。
2.建筑署署长建议将29BA号工程计划提升为甲级,以便在
柴湾盛泰道毗连的一条20/5号未命名道路兴建一个设有四
个泊车间的救护车站。按付款当日价格计算,估计费用为
3,530万元。这项建议获保安司支持。
3.这项工程计划包括建造一个标准救护车站,备有一个设
有四个泊车间的车房、办公室、一个健身室、宿舍、一个
饭堂、储物室、一间讲室,以及设有淋浴设施的洗手间。
4.现时位于兴华村的救护车站设有两个泊车间,为柴湾和
筲箕湾两区提供紧急救护车服务。上述地区召喚紧急救护
车服务的次数不断增加,在一九九五至九六年度达12 337
次(较一九九四至九五年度多11%),现有救护车站的设施
的使用已达到极限。在一九九五至九六年度,回应紧急召
喚时,只有87.36%可达致行车时间不多于十分钟的目标。
为改善服务及应付召喚紧急救护车服务数目的预计增长,
我们建议在盛泰道毗连的一条20/5号未命名道路,兴建一
个设有四个泊车间的新标准救护车站,为柴湾和筲箕湾两
区提供服务。
5.按付款当日价格计算,估计这项工程计划的建设费用为
3,530万元(见下文第6段),分项数字如下-
| 百万元 |
|
---|
(a)打桩工程 | 3.0 |
|
(b)建筑工程 | 10.2 |
|
(c)屋宇装备 | 5.7 |
|
(d)渠务及外部工程 | 5.5 |
|
(e)家具及设备 | 0.7 |
|
(f)应急费用 | 2.4 |
|
小计 | 27.5 | (按1995年 12月 价格计算)
|
(g)通胀准备金 | 7.8
|
总计 | 35.3 | (按付款 当日价格 计算)
|
6.如获批准,有关开支将会分期支付如下-
年度 | 百万元 (1995年12月) | 价格 调整因数 | 百万元 (付款当日价格)
|
---|
1997-98 | 10.5 | 1.18250 | 12.4
|
1998-99 | 11.6 | 1.30075 | 15.1
|
1999-2000 | 4.8 | 1.43083 | 6.9
|
2000-01 | 0.6 | 1.54708 | 0.9
|
| 27.5 | | 35.3
|
7.我们按照政府对一九九七至二零零一年期间工资及建造
价格趋势所作的预测,制订按付款当日价格计算的预算。
由于工程的范围可预先清楚界定,故我们会以一份固定总
价合约为工程招标。
8.估计这项工程计划每年所需的额外经常开支为256,000元,
是供新救护车站的运作和维修之用。
9.我们已在一九九六年三月咨询东区区议会辖下的社区建
设委员会。该委员会支持这项工程计划。
10.环境保护署署长已于一九九五年六月完成建议设施的环
境检讨。所得的结论是,工程计划不会对环境造成长期影
响,因此,无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估。消防处处长会采取行
政措施以减低噪音,例如救护车站运作时救护车响号所产
生的噪音。我们会实施有关合约所定的缓减环境影响措施
,以便控制施工期间的噪音、尘埃及地盘流出的水造成的
滋扰,以符合既定的准则/标准。
11.这项工程计划无须征用土地。
12.我们曾物色有可能共用有关土地的部门,但却沒有一个
部门所提出的要求可以列入这项工程计划內。虽未能地尽
其用,但在现时的情况下,建议的工程计划已将有关土地
作最佳运用。建议土地的面积(约1 700平方米)是符合标准
要求而又可接受的最小面积。
13.我们已在一九九六年一月将这项工程计划提升为乙级。
我们现正利用內部人手进行有关制备施工图则和拟备招标
文件的最后阶段的工作,并计划于一九九七年三月施工,
一九九八年八月竣工。
Last Updated on 16 August 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