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稿
资料文件
母语教学
背景
教育署在一九九七年三月二十七日发出中学教学语言指引
咨询文件(附件一),向办学团体、学校议会、学校和教师
组织进行为期两个月的咨询。
2.自一九八六年起,政府已鼓励公营中学采用母语教学。
教育署在一九九四年开始向中学提供他们中一学生的语文
能力资料,帮助学校选取适合的教学语言。在一九九六至
九七学年,全港有74间中学全校采用中文为教学语言,108
间中学在部份班级或科目采用中文为教学语言,其余219间
中学则选用英语为教学语言。在以英语为教学语言的学校
內,有不少是教育署建议应该采用母语教学的,而且在这
些学校里,以中英文夹杂授课的情况甚为普遍。教育署的
教学语言指引,便是要解决这些问题,希望在学校內能够
进行有效的教与学。
中学教学语言分组评估研究
3.世界各地的教育研究都显示母语是较有效的教学语言。
为研究不同模式的教学语言对学生的学习过程和学业成绩
的影响,教育署在一九九四/九五学年至一九九六/九七学
年,进行一项为期三年的纵向评估研究。首两年的初步研
究结果(附件二)显示采用中文为教学语言的学校,在语
文比重较高的科目如地理、历史和理科的表现,较不接纳
教育署意见而采用英语教学的学校为佳。第三年的评估研
究会在本年五月继续;而整个研究的分析预期在一九九七
年底完成。
宣传及推广
4.一直以来,教育署都有就母语教学的好处,进行公众教
育。一九九六至九七学年的宣传活动如下:
|
活 动 |
时 间
|
a |
电视宣传短片 电台宣传片段 |
一九九六年十一月 开始一九九七年 三月至五月
|
b |
在本港报章刊登 专题稿件 |
一九九七年 一月至三月
|
c |
教师研讨会 |
一九九七年 一月至五月
|
d |
派发宣传小册子给全港 小四至小六学生的家长 ,介绍研究资料
|
一九九七年 四月至五月
|
e |
在地下铁路各站张贴海 报及广告 |
一九九七年 三月至五月
|
f |
派发海报给全港学校, 作家长及教师活动用途 |
一九九七年五月
|
这些活动将会继续进行。
前瞻
5.教育署欢迎对教学语言咨询文件的意见。
6.教育署会充份考虑咨询期所收到的意见,以制定一九九
七年九月发给学校的教学语言指引。该指引会在一九九八
年九月实施。
教育署
一九九七年四月
附件2
初步研究
结果摘要
中学教学语言分组
评估研究
目的
教育署正就中学实施教学语言分组,而进行为期三年的纵
向评估研究,这份文件扼要阐述首两年的研究结果。
背景
2.教育统筹委员会于一九九零年在其第四号报告书中建议
,应按照中一新生的语文能力分组,让他们以中文或英文
学习。报告书同时建议,教育署应进行定期检讨以监察进
度和考虑是否须采取更强力的措施,以达致鼓励使用中文
为教学语言和减少中英语文混用的教学方式。
3.该评估研究由一九九四至九五学年开始进行,计划在一
九九六至九七学年內完成。
抽样
4.这个评估研究把全港中学分为六类(A至F类),并从中选
出56间中学作研究对象。A至C类是沒有采用教育署所建
议的教学语言的中学;D至F类则为采用教育署所建议教
学语言的中学。
初步结果
历史、地理及科学
5.教育署已就首两年的测验成绩进行了初步分析。结果显
示,不论中一或中二学生的表现均十分相近,在语言占较
高比重的科目(即历史、地理及科学),以中文学习的学生
(即E及F类学生),远较以英文学习或以双语学习的学生(即
A至C类学生)的成绩为佳。
6.表1列出该六类学生在上述三个科目所得的平均标准分:
表1
|
教育署建 |
学校选 |
中一新生 |
平均标准分*
|
类 |
议采用的 |
用的教 |
的平均 |
地理 |
历史 |
科学
|
别 |
教学语言# |
学语言 |
学业成绩@ |
中一 |
中二 |
中一 |
中二 |
中一 |
中二
|
A |
中文 |
英文 |
低 |
44.68 |
45.13 |
43.50 |
43.51 |
43.26 |
43.59
|
B |
中文 |
中+英 |
低 |
44.25 |
45.21 |
43.90 |
43.40 |
45.23 |
46.41
|
C |
中/英 |
英文 |
中等 |
48.56 |
49.47 |
48.78 |
49.06 |
48.15 |
49.68
|
D |
中或英 |
英文 |
高 |
63.52 |
60.54 |
61.14 |
60.59 |
60.15 |
63.82
|
E |
中文 |
中文 |
低 |
55.78 |
54.32 |
58.25 |
58.52 |
52.70 |
51.17
|
F |
中/英 |
中文 |
中等 |
63.33 |
60.86 |
65.66 |
63.90 |
61.03 |
59.91
|
# |
中/英=按班级以中文或英文授课
|
|
中+英=按班级或按科目以中文或英文授课
|
|
中或英:中文或英文
|
@ |
中学学位分配办法的平均标准分。小学五年级下
|
|
学期及六年级上、下学期的成绩均列入计算范围
|
|
內。
|
* |
中一及中二级每科测验的平均标准分经转化成为
|
|
使用共同尺度的分数;即总平均分为50,标准差
|
|
为10。因此,学生的平均标准分如高于50,则表
|
|
示相对于其他研究对象的学生来说,表现高于一
|
|
般水平。
|
7.主要来自传统中文中学的F类中学的学生,表现高于一
般水平,在部分科目,甚至超越D类中学(即主要招收学业
成绩最好的中一学生的学校)。上述结果清楚显示,即使是
成绩最好的学生,当他们要由以中文为学习语言的小学,
升读以英文为学习语言的中学时,亦需要较长时间来适应
。
中文、英文及数学科
8.至于中文、英文及数学三科,各类中学表现的差异,并
非十分明确,未能作出概括性的结论。一般来说,学生在
这三科的表现,与他们升中时的学业能力有很高的相关度
。
待分析的有关资料
9.除了上文提及的六科测验外,教育署亦有发出「学习过
程」、「学生自我描述」及「教师对学校文化和学习环境
的观感」问卷。有关问卷旨在测量不同教学语言对学生的
学习过程的影响,以及加强控制这项研究可能涉及的不明
朗因素。由于以上的问卷调查结果只反映首两年的效果,
而且这些结果需与学生在三年研究期內的学业表现连系,
一并考虑,所以在现阶段不宜作出任何结论。
有关进行第三次测验的安排
10.我们研究对象的学生,现就读中三,按照计划,须于
一九九七年五月再度接受测试,以确定三年来实行教学语
言分组安排的效果。在中三,该六科测验将增加写作部分
的比重,并会加入不同种类的试题,要求他们回答更多必
须使用语言技巧来处理的问题,由此量度学生是否可以运
用完整句子,以表达他们在初中所学到的知识。
教育署
一九九七年四月
Last Updated on 14 August 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