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道路(工程、使用及補償)(修訂)條例草案》、
《1998年前濱及海床(填海工程)(修訂)條例草案》及
《1998年城市規劃(修訂)條例草案》委員會
1998年 2 月 19日 舉 行 的 會 議
議程


  1. 議員進行討論

  2. (下午4時30分至4時45分)

  3. 與團體代表進行討論

  4. (下午4時45分至5時30分)

  5. 與政府當局進行討論

  6. (下午5時30分至6時30分)

  7. 其他事項

  8. (下午6時30分之後)
臨時立法會秘書處
1998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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