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消防安全(商業處所)(修訂)條例草案》
1998年 2 月17 日 舉 行 的 會 議
議程




  1. 與政府當局擧行會議

  2. (下午2時30分至4時30分)

    - 討論尚待商議的事項及逐一研究法案的條文

  3. 下次會議日期
臨時立法會秘書處
1998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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