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案條文 | 團體 | 意見 | 政府的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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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條 | 香港律師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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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義過寬。建議將“人士”一
詞界定為獨資經營者、合夥商 行或法團。
- 應限於在香港製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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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在草擬法例時需要採用
這種語言,以打擊可能借公
司為掩護的無良盜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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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同意這項意見。已相應
修訂草案第2(2)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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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條
| 香港商業軟 件聯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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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牌制度也應包括製造原版程序一例
如鑄模、原版、壓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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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毋須對製造過程中的中間程
序加強管制,因為我們已對光碟
的大量生產採取發牌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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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和4條 | 香港大律師 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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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記制度比發牌制度優勝,因
為登記制度比較廉宜、簡單,
而易於被濫用的情況也較少。
登記制度毋須設立上訴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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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牌制度本身難免繁複,會對
合法商人有所妨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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須設立發牌制度,以便海關關長
可訂定合適條件,從而更有效監
管香港的光碟製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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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和4條 | 亞洲專利權 代辦人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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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將“製造”一詞,界定為包含將
任何資料輸入光碟之意,因為條例
草案並不能針對在空白光碟上輸入
盜版資的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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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例草案的目的,是防止涉及大
規模製造非法光碟的盜用版權活 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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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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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影業
協會
- Hong Kong
Optical Disc Manufacturing Association
- 國際唱片
業協會
- Motion Picture Associ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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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牌人須為無犯罪犯錄的香港居民
。如有關設備屬有限公司擁有,則
持牌人須為董事局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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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限定為香港居民,因為
我們須遵守「外國和本國同
等待遇」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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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案第26條已經包括涉及法
團和合夥商行的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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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條
| Hong Kong Optical Disc Manufacturing Association
| 政府須在發牌條件中包括下述各項
- 明確規定須備存訂單和客戶紀錄
- 建議進行版權核實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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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條 |
- 香港商業
軟件聯盟
- 國際知識 產權聯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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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牌條件應明文禁止持牌人製
造盜版產品。違反這些條件應
列為刑事罪行。
- 申請人須提供所採用的生產設
備詳情。如提升、更換或增添
生產設備,必須作出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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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權條例》(第528章)對這
些侵犯版權行為已有罰則。
- 海關關長會在發牌條件中指
定這些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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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條 | 一群光碟製 造商
| 不應限制牌照的自由轉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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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例草案容許牌照轉讓,但規定 須得海關關長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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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條 | 一群光碟製 造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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倘若製造商更換壞的零件或鑄模, 是否需要修訂牌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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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在牌照上說明某些零件或設備 須否受監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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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和12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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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ng Kong Optical Disc Manufacturing Association
- 香港影業 協會
- 國際唱片 業協會
- Motion Picture
Associ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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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實版權不一定是簡單的工作,因
此,海關關長只應在持牌人再被根
據本條例草案或《版權條例》定罪
的情況下,才撤銷其牌照或拒絕續 發牌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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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不想排除對即使是首次定罪
但性質嚴重的個案處以更高罰則 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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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條 | 香港商業軟 件聯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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倘申請人有任何僱員在受僱期間因
侵犯版權而被定罪,則應拒絕其申 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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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僱員來說,這樣做是不可行 和不公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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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條 | 香港律師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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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加入條件,若申請人以前曾被裁
定為須負民事法律責任者,則海關
關長應拒絕發給或續發牌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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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已加入新條文第11(1)(c)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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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條 | 香港律師會
| 應明確說明偽造製造商的代碼是 一項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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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這項罪行的處罰是罰款50萬 元和監禁兩年(第22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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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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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影業 協會
- 香港律師 會
- Motion Picture Associ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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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口或零售設有印上製造商的代
碼的光碟,也是一項罪行。應給
予進口商和零售商一年的寬限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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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例草案的制定,是協助杜絕和
防止在本港盜用版權的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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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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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otion Picture Association
- 香港商業
軟件聯盟
- 國際唱片
業協會
- 香港影業
協會
- 國際知識
產權聯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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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關長應有權定出代碼;建議
使用牌照號碼或國際唱片業協會
的“來源代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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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例草案應容許製造商有更大靈
活性。製造商可選擇其他商業上
可供使用代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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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條
| 國際知識
產權聯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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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關長應有緊急應變權力,可
即時暫時中止持牌人的設施,並
檢走盜版的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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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都是複雜的程序,已包括在 《版權條例》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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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條 |
Hong Kong Optical Disc Manufacturing Associ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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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巡查的範圍和深入程度,以
及所需紀錄和文件,希望有更明
確的指引。有需要將“例行巡查”
與“全面巡查”區分。進行全面
巡查須有懷疑犯法的合理理由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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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見備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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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和18條
| 香港大律 師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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須為權力甚大的執行條文制定保障措
施,例如在進入及搜查之前,須取得
裁判官手令或海關關長的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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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法法律架構下已有足夠保障 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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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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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商業
軟件聯盟
- 國際唱片
業協會
- 香港影業
協會
- 香港律師會
- Hong Kong Optical Disc Manufacturing Association
- 國際知識 產權聯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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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備也可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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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已相應修訂草案第20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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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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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影業
協會
- 國際知識
產權聯盟
- 香港商業
軟件聯盟
- 國際唱片
業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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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觸犯這些罪行的處罰應比 初犯倍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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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已相應修訂草案第21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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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條 |
香港大律 師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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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登記資料均應公開讓市民 查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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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宜這樣做,因為會侵犯個人 資料私隱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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