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適應化修改(關於國籍的事宜)條例草案》
1998年 3 月 13 日 舉 行 的 會 議
議程



  1. 選擧主席

  2. (下午3時30分至3時35分)

  3. 與政府當局擧行會議

  4. (下午3時35分至5時25分)

  5. 下次會議的日期

  6. (下午5時25分至5時30分)


臨時立法會秘書處
1998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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