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100-C
[1997年6月30日]
由香港總督參照立法局意見並得該局同意而制定。
1. 簡稱
本條例可引稱為《1997年僱傭(修訂)(第5號)條例》。
2. 假日的給予
《僱傭條例》(第57章)第39(1)條現予修訂,加入--
"(da) 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