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 時 立 法 會
議 程
(修訂本)
1997 年 6 月 14 日 星 期 六 凌 晨 9 時 30 分
- 文件
「國旗及國徽條例草案及區旗及區徽條例草案
委員會報告」
(臨立會392/96-97號文件,已隨臨立會406/96-97
號文件於6月11日發出)
(由法案委員會主席何世柱議員提交,並向本會
發言)
「1997年社團(修訂)條例草案及1997年公安(修
訂)條例草案委員會報告」
(臨立會396/96-97號文件,已隨臨立會407/96-97
號文件於6月11日發出)
(由法案委員會主席譚惠珠議員提交,並向本會
發言)
「議員個人利益監察委員會報告」
(臨立會386/96-97號文件,已隨臨立會408/96-97
號文件於6月11日發出)
(由議員個人利益監察委員會主席劉健儀議員提
交,並向本會發言)
- 法案
首讀
《1997年宣誓及聲明(修訂)條例草案》
二讀
辯論中止待續
《1997年宣誓及聲明(修訂) 條例草案》 | : | 政策統籌局長
|
恢復辯論
《國旗及國徽條例草案》 | : | 行政長官辦公室 主任
(出席的行政長官
辦公室人員: 政策統籌局長)
| 《區旗及區徽條例草案》 | : | 行政長官辦公室主任
(出席的行政長官
辦公室人員: 政策統籌局長)
|
《1997年社團(修訂)條例 草案》 | : | 政策統籌局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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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公安(修訂)條例 草案》 | : | 政策統籌局長
|
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及三讀
《國旗及國徽條例草案》 | : | 行政長官辦公室主任
(出席的行政長官
辦公室人員: 政策統籌局長)
|
《區旗及區徽條例草案》 | : | 行政長官辦公室主任
(出席的行政長官
辦公室人員: 政策統籌局長)
|
《1997年社團(修訂)條例 草案》 | : | 政策統籌局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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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公安(修訂)條例 草案》 | : | 政策統籌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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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議案
委任香港特別行政區終審法院常任法官及香港
特別行政區高等法院首席法官
律政司長動議:
本會支持委任列顯倫大法官,沈澄大法官及包
致金大法官為香港特別行政區終審法院常任法
官及陳兆愷大法官為香港特別行政區高等法院
首席法官的建議。
出席的行政長官辦公室人員 :律政司長
臨時立法會秘書
吳文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