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 時 立 法 會

議   程
(修訂本)
1997 年 6 月 14 日 星 期 六 凌 晨 9 時 30 分

  1. 文件


  2. 「國旗及國徽條例草案及區旗及區徽條例草案
    委員會報告」

    (臨立會392/96-97號文件,已隨臨立會406/96-97
    號文件於6月11日發出)

    (由法案委員會主席何世柱議員提交,並向本會
    發言)

    「1997年社團(修訂)條例草案及1997年公安(修
    訂)條例草案委員會報告」

    (臨立會396/96-97號文件,已隨臨立會407/96-97
    號文件於6月11日發出)

    (由法案委員會主席譚惠珠議員提交,並向本會
    發言)

    「議員個人利益監察委員會報告」

    (臨立會386/96-97號文件,已隨臨立會408/96-97
    號文件於6月11日發出)

    (由議員個人利益監察委員會主席劉健儀議員提
    交,並向本會發言)

  3. 法案


  4. 首讀

    《1997年宣誓及聲明(修訂)條例草案》

    二讀

    辯論中止待續

    《1997年宣誓及聲明(修訂)
    條例草案》
    政策統籌局長


    恢復辯論

    《國旗及國徽條例草案》行政長官辦公室
    主任
    (出席的行政長官
    辦公室人員: 政策統籌局長)

    《區旗及區徽條例草案》行政長官辦公室主任
    (出席的行政長官
    辦公室人員: 政策統籌局長)

    《1997年社團(修訂)條例
    草案》
    政策統籌局長
    《1997年公安(修訂)條例
    草案》
    政策統籌局長

    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及三讀

    《國旗及國徽條例草案》行政長官辦公室主任
    (出席的行政長官
    辦公室人員: 政策統籌局長)

    《區旗及區徽條例草案》行政長官辦公室主任
    (出席的行政長官
    辦公室人員: 政策統籌局長)

    《1997年社團(修訂)條例
    草案》
    政策統籌局長

    《1997年公安(修訂)條例
    草案》
    政策統籌局長


  5. 議案


  6. 委任香港特別行政區終審法院常任法官及香港
    特別行政區高等法院首席法官

    律政司長動議:

    本會支持委任列顯倫大法官,沈澄大法官及包
    致金大法官為香港特別行政區終審法院常任法
    官及陳兆愷大法官為香港特別行政區高等法院
    首席法官的建議。

    出席的行政長官辦公室人員 :律政司長

    臨時立法會秘書
    吳文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