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97/98-4(1)
臨 時 立 法 會
議 程 修 訂 本
1997年7月23日星期三下午2時30分
I.文件
附屬法例 | 法律公告 編號
|
---|
1.《1997路綫表(九龍巴士公司)(第
2號)令》 | 394/97
|
2.《1997年銀行業條例(根據第2(14)(d)
條作 出的宣布)(第2號)公告》 | 395/97
|
3.《1997年商船(油類污染的法律責任
及補償)(修訂)條例(1997年第46號
)1997年(生效日期)公告》 | 396/97
|
1997至1998年度提交的文件
1. | 第1號 | ─ | 製衣業訓練局
|
| | | 一九九六年度年報
|
| (由教育統籌局局長提交)
|
2. | 第2號 | ─ | 建造業訓練局
|
| | | 一九九六年度年報
|
| (由教育統籌局局長提交)
|
報告
《香港特別行政護照條例草案委員會報告》
(由法案委員會主席楊孝華議員提交,並向本會發言)
II.質詢
1.杜葉錫恩議員問:(譯文)
雖然香港長久以來是一個雙語社會,但仍有很多文件
註明若中英文本兩者的意義有歧異,便以英文本為準
。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現正採取何種措施以確
保所有文件,尤其是在法律上具約束力的文件,均備
有中英文本,且兩個文本均具有同等法律地位,以免
把只通曉或只能操其中一種語文的人士置於不利的地
位?
負責答覆的公職人員:律政司司長
2.梁智鴻議員問:(譯文)
據報,今夏剛在本港完成駐院實習的應屆醫科畢業生
,在向醫院管理局(“醫管局”)及衞生署求職時遇到
困難。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是否知悉:
- 本年內衞生署及醫管局已從這批醫生中聘用
或將會聘用的人數;
- 本年內獲醫管局聘用或將獲醫管局聘用的醫
科畢業生中,按常額條款聘用及按合約條款
聘用的人數分別為何;
- 按合約條款聘用這些醫生所需的款額以及該
筆款額的來源;
- 若會為該等按合約條款聘用的醫生提供培訓
,培訓計劃詳情為何;及
- 按合約條款聘用畢業生的計劃是否只在今年
採用;若否,在日後的類似安排,有關職位
數目及撥款要求方面的計劃詳情為何?
負責答覆的公職人員:衞生福利局局長
3.葉國謙議員問:
近日連場暴雨,引致超過100宗山泥傾瀉事故,在萬
佛寺發生的意外,更導致人命傷亡;而在其他地區發
生的山泥傾瀉,亦導致道路封閉及交通大為擠塞,嚴
重影響市民日常生活。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 為何發生多宗嚴重的山泥傾瀉事故,政府仍
沒有啟動緊急事故統籌中心,以便更有效率
地執行拯救及善後工作;該中心在何種情況
下才會運作;及
- 該中心自設立以來共運作多少次;啟動該中
心的機制為何,以及有否檢討此一機制的成
效?
負責答覆的公職人員:保安局局長
4.劉江華議員問:
本年7月2日的大雨引致九廣鐵路沿綫多處發生山泥傾
瀉,鐵路服務因而受阻達多個小時。就此,政府可否
告知本會:
- 九廣鐵路沿綫有多少個危險斜坡;
- 土力工程處有否定期檢查上文(a)項答案所述
的斜坡;及
- 政府如何確保同類事件不會再次發生?
負責答覆的公職人員:工務局局長
5.顏錦全議員問:
就最近屯門望后石海底污水管爆裂,引致該區水質受
污染的事件。據報道,渠務署在7月8日已得悉該污水
管爆裂,但卻延至7月11日才通知環境保護署(“環保
署”)。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 渠務署沒有即時將該事故通知環保署及臨時區域
市政局的原因為何;及政府會否檢討各有關部門
之間的協調是否足夠;
- 導致該污水管爆裂的原因為何;政府有何措
施避免同類事件再次發生;
- 環保署會否根據《水污染管制條例》檢控導
致事件的有關人士或法人;若否,原因為何
;及
- 環保署會否增加抽查泳灘水質的次數,以及
會否加快化驗水質的程序,以保障市民的健
康?
負責答覆的公職人員:工務局局長
6.羅叔清議員問:
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 有否要求英國政府承擔解決目前仍滯留本港
越南船民及越南難民問題的責任;若有,透
過甚麼渠道提出該要求,及目前進展如何;
及
- 有否要求英國政府代特區政府向聯合國難民
公署,或直接要求該署,償還拖欠政府用於
照顧滯港越南船民及難民的有關開支;若有
,透過甚麼渠道提出該等要求,及目前進展
如何?
負責答覆的公職人員:保安局局長
* 7.劉江華議員問:
政府可否告知本會,在過去5年,從內地偷渡來港1次
及超過1次的人士(包括小童)的數目分別為何;政府是
否知悉內地政府如何處理曾偷渡來港超過1次的人士?
負責答覆的公職人員:保安局局長
* 8.顏錦全議員問:
本年7月初,本港受暴雨影響,以致多處地方發生山
泥傾瀉事件,其中九廣鐵路亦因沿綫某些斜坡坍塌而
需要暫停服務。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 位於各鐵路運輸系統範圍內的斜坡是否應由
政府或有關經營者負責維修;及
- 政府現時在各鐵路運輸系統範圍內進行的勘
察斜坡工程有否包括高度不足5米的斜坡;若
否,原因為何;及會否考慮增撥資源以進行
該等勘察工作?
負責答覆的公職人員:工務局局長
* 9.羅祥國議員問:
有關本港未來的經濟發展政策,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在大力發展金融及服務行業之餘,會否同時制訂長遠
的工業和科技發展政策,並扶助中小型工業和新興高
科技行業;若然,有關政策的具體內容、所需資源及
執行時間表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公職人員:工商局局長
*10.馮檢基議員問:
就私人機構的員工出任行政長官辦公室職員的事宜,
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 現時行政長官辦公室的職員是否全部依照招
聘公務員的程序入職;若否,這些職員的身
分為何,而現行招聘公務員的制度為何容許
這種情況出現;
- 行政長官以前聘用的私人司機是否直接由私
人機構員工轉為公務員,並且一面在行政長
官辦公室工作,一面正辦理公務員入職手續
;及
- 據報道,公務員事務局局長表示,沒有人因
上文(b)項所述事件而損失職位或離職,這是
否表示增加了行政長官辦公室的高級貴賓車
私人司機的數目;若然,所增加的職位已否
包括在本財政年度的財政預算案中?
負責答覆的公職人員:公務員事務局局長
*11.王紹爾議員問:
法律援助署(“法援署”)在《1997年入境(修訂)(第3號)
條例》通過不足1星期內已批准二十多宗與該條例有
關的法律援助申請。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 在批准上述申請時,法援署是否已核實有關
申請人與其子女的關係;若然,法援署以甚
麼方法進行核實;
- 估計上述個案將耗費的公帑款額為何;而法
援署本年度的財政預算是否足以應付這些個
案所需的開支而無須向本會申請額外的財政
撥款;及
- 法援署為何不待法院就同類的訴訟作出第一
宗判決後才處理其餘的個案;現時的安排會
否加重法院的工作量?
負責答覆的公職人員:政務司司長
*12.馬逢國議員問:
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 本港現時有多少條製作影像光碟的生產綫,
其中有多少條生產綫涉及翻版活動;及
- 據本港海關估計,現時每天有多少翻版影像
光碟經各個口岸進出本港?
負責答覆的公職人員:工商局局長
*13.許賢發議員問:
據報道,沙田威爾斯親王醫院一名患有地中海貧血症
的病童,懷疑因輸血而感染愛滋病毒。就此,政府可
否告知本會:
- 現時檢查血液製品有否被愛滋病毒感染的程
序為何;發生上述事件是否顯示有關的程序
存在漏洞;
- 本港公立醫院為病人進行輸血前,有否為即
將用作輸血的血液樣本進行愛滋病毒及抗體
測試;若否,原因為何;
- 上述事件的受害人除可向愛滋病信託基金索
償外,有關當局會否負責受害人日後長期的
愛滋病治療開支;若否,原因為何;及
- 有何補救措施,避免日後發生同類事件?
負責答覆的公職人員:衞生福利局局長
*14.馬逢國議員問:
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 現時有否扶助本港電影業發展的措施;若有
,推行該等措施所需的資源及進度為何;若
否,原因為何;及
- 前文康廣播科否決建議設立電影發展局的原
因?
負責答覆的公職人員:文康廣播局局長
*15.許賢發議員問:
據悉,在近日柬埔寨政局不穩期間,有數百名香港居
民向金邊的我國大使館求助,但大使館卻只勸諭他們
自行尋找安全途徑離開柬埔寨,完全沒有提供任何協
助。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 是否知悉大使館有沒有向該等香港居民提供
協助;若沒有,原因為何;
- 有否要求中央政府或金邊的我國大使館向該
等香港居民提供協助;若否,原因為何;
- 是否知悉香港居民在外地如遇上當地政局不
穩或戰亂,我國駐外機構可提供哪些協助及
服務;及該些機構會否主動將香港居民撤離
戰亂地區;若否,原因為何;及
- 有何具體措施,保障香港居民在外地遇上戰
亂時的人身安全?
負責答覆的公職人員:保安局局長
*16.何鍾泰議員問:
為解決本港的房屋問題,行政長官最近表示政府計劃
在10年內令七成市民可自置居所。除建屋外,其他相
關的基礎和配套建設也勢必同時增加。就此,政府可
否告知本會:
- 政府有否訂定一套整體的人力資源策略,以
培訓更多本地的專業及技術人員,減輕對外
國專家的依賴;及
- 若上述(a)項的答案為肯定,在招標進行有關
工程時,當局會否參照一些國家的做法,設
有聘用外國專業人員的比率上限,或要求有
關公司列明所需聘用外國專才的工作類別,
以確保本地專業人員有機會參與該等工程?
負責答覆的公職人員:教育統籌局局長
*17.劉健儀議員問:
政府於去年6月實施放棄舊車計劃,以新車首次登記
稅優惠吸引車齡在10年或以上的私家車的車主放棄舊
車。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 在實施該計劃時,本港有多少輛車齡在10年
或以上的私家車;該類私家車的數目現時為
何?
- 該計劃實施至今,共有多少輛舊車根據該計
劃被銷毀;而獲寬減的稅項款額共多少;
- 該計劃實施至今,獲得優惠的車主擁有被銷
毀舊車的平均年期為何;及
- 如何評估該計劃的成效?
負責答覆的公職人員:庫務局局長
*18.楊耀忠議員問:
不少學校向本人查詢有關學校升掛國旗事宜。就此,
政府可否告知本會,有否準備制訂計劃,提供適當設
備及有關參考資料,協助學校正確地升掛國旗?
負責答覆的公職人員:教育統籌局局長
* 書面答覆的質詢
III.議案
1.《香港終審法院條例》
律政司司長動議下列議案:
(詳情請參閱附錄I所載決議案)
2.《公共財政條例》
庫務局局長動議下列議案:
(詳情請參閱附錄II所載決議案)
修正庫務局局長的議案
顏錦全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修正庫務局局長會於1997年7月23日的臨時立法會會
議上根據《公共財政條例》(第2章)第29條提出的
議案,刪去第4(b)段而代以 -
"(b)在扣除所有與土地基金的管理和管控有關
的開支後,所有與土地基金的投資有關的應收
帳項及賺得的投資收入的款項(但不包括所有
與土地基金的投資有關而賺得的利息或股息)
,及所有因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處置任何土地基
金的全部或部份資產而賺得的款項;"。
IV.法案
首讀
1. 《選舉管理委員會條例草案》
|
2. 《1997年稅務(修訂)(第3號)條例草案》
|
3. 《1997年應課稅品(修訂)(第2號)條例草案》
|
二讀
辯論中止待續
1. 《選舉管理委員會條例草案》 | :政制事務局局長
|
2. 《1997年稅務(修訂)(第3 號)條例草案》 | :庫務局局長
|
3. 《1997年應課稅品(修訂) (第2號)條例草案》 | :庫務局局長
|
恢復辯論
4. 《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條例草 案》 | :保安局局長
|
5. 《中國國籍(雜項規定)條例 草案》 | :保安局局長
|
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及三讀
1. 《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條例草 案》 | :保安局局長
|
2. 《中國國籍(雜項規定)條例 草案》 | :保安局局長
|
V.議員議案
- 《釋義及通則條例》
梁智鴻議員動議下列議案:
就1997年7月9日提交臨時立法會會議省覽的
《香港終審法院規則》及《香港終審法院費
用規則》(即分別刊登於憲報的1997年第384
及385號法律公告),將《釋義及通則條例》
(第1章)第34(2)條所提述的附屬法例修訂期
限根據該條例第34(4)條延至1997年8月20日的
會議。
- 調低差餉徵收率
顏錦全議員動議下列議案:
本會促請特別行政區政府還富於民,從速將差餉
總徵收率調低四成,由5%減至3%。
出席的公職人員:庫務局局長
- 減低稅收
夏佳理議員動議下列議案:(譯文)
本會促請政府減低利得稅及薪俸稅,以及考慮實
施本會議員或會就一九九八至九九財政年度預算
案建議的其他徵稅措施,力求達致財政收支平衡
。
修正夏佳理議員的議案
- 羅祥國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刪除“減低利得稅及薪俸稅,以及考慮
實施本會議員或會就一九九八至九九財
政年度預算案建議的其他徵稅措施,力
求達致財政收支平衡”,並以“成立‘
稅制檢討委員會’,以考慮各方面的稅
制改革,其中包括:(1)引進溫和累進稅
制;和(2)設立新的稅務寬減(例如‘首次
置業利息支出’免稅額、鼓勵企業‘研
究與發展’免稅額、減少中下階層薪俸
稅負擔等)。本會並認為為了避免削弱特
區的財政基礎,現階段實不宜減低利得
稅。此外,政府在現時有大量財政儲備
的情況下,應增加支出,以改善民生福
利及不斷惡化的貧富懸殊情況”代替。
- 陳財喜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刪除“利得稅及”;在“薪俸稅,”之
後加上“進行全面的稅制檢討,”;刪
除“或會”;及在“收支平衡”之後加
上“,以符合基本法有關的規定”。
出席的公職人員:庫務局局長
- 教育檢討
朱幼麟議員動議下列議案:(譯文)
本會要求特別行政區政府在這新紀元進行一
項全面、中肯及集合社會各階層意見的教育
檢討,以期解決殖民統治時代所遺留下來的
教育問題,及達致協助本港年青人在二十一
世紀取得卓越成就的目標。
修正朱幼麟議員的議案
陳財喜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刪除“在這新紀元”;刪除“一項”;刪除
“、中肯及集合社會各階層意見”,並以“
及廣泛”代替;刪除“以期解決殖民地統治
時代所遺留下來的教育問題,及達致”;及
刪除“年青人在二十一世紀取得卓越成就的
目標”,並以“學生在德、智、體、群、美
等各方面的培育及發展,增強其公民意識,
國家民族觀念,及認識基本法”代替。
修正陳財喜議員的修正案
吳清輝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特別行政區政府”之後加上“對香港的教育”;
在“廣泛”之前刪除“及”,並以“而”代替;在
“檢討”之前刪除“教育”;在“學生”之前刪除
“協助本港”,並以“促使”代替;在“德、智、
體、群、美等”之後刪除“各”;刪除“的培育及
發展”,並以“得以全面提高”代替;在“公民意
識”之前刪除“其”,並以“學生的”代替;刪除
“意識,”中的“,”,並以“及”代替;及刪除
“及認識基本法”,並以“擴闊國際視野,從而優
化本港學生的素質及競爭力,以配合香港在二十一
世紀發展的需要”代替。
出席的公職人員:教育統籌局局長
臨時立法會秘書
(陳欽茂代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