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訂本
A 97/98-32(1)
臨時立法會
議程
1998年3月25日星期三下午2時30分
I.文件
附屬法例 | 法律公告編號
|
---|
1.《1998年圖書館(市政局轄區)
指定令》 | 188/98
|
2.《1998年市政局轄區內街市(修
訂)宣布》 | 189/98
|
3.《1998年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
(公眾街市)(指定事宜及修訂
附表10)令》 | 190/98
|
4.《1997年銀行業條例(根據第
2(14)(d)條作出的宣布)(第3
號)公告1998年(修訂)公告》 | 191/98
|
5.《1998年宣布更改職稱(文康
廣播局局長)公告》 | 192/98
|
6.《1998年動植物(瀕危物種保
護)條例(修訂附表)公告
(1998年第69號法律公告)1998
年(生效日期)公告》 | 193/98
|
提交文件1. | 第94號─ | 懲教署署長就懲教署福利基金
在截至一九九七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一年
內的
管理情況提交的報告
|
(由保安局局長提交)
|
2. | 第95號─ | 懲教署署長就犯人福利基金
在截至一九九七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一年
內的 管理情況提交的報告
|
(由保安局局長提交)
|
3. | 第96號─ | 消費者委員會年報1996─1997
|
(由工商局局長提交)
|
4. | 第97號─ | 懲教署人員子女教育信託基金
受託人懲教署署長報告書
一九九六年九月一日至一九九七年八月
三十一日
|
(由保安局局長提交)
|
5. | 第98號─ | 截至一九九七年三月三十一日的
消防處福利基金管理報告連同
審計署署長報告書及經審計帳目報表
|
(由保安局局長提交)
|
6. | 第99號─ | 地鐵公司一九九七年度年報
|
(由財政司司長提交)
|
7. | 第100號─ | 九廣鐵路公司一九九七年年報
|
(由財政司司長提交)
|
報告
1.《1998年九廣鐵路公司(修訂)條例草案》委員會
報告
(由法案委員會主席劉健儀議員提交,並向本會發言)
2.《1998年道路(工程、使用及補償)(修訂)條例
草案》、《1998年城市規劃(修訂)條例草案》及
《1998年前濱及海床(填海工程)(修訂)條例草
案》委員會報告
(由法案委員會主席袁武議員提交,並向本會發言)
3.《1998年消防安全(商業處所)(修訂)條例草案》
委員會報告
(由法案委員會主席周梁淑怡議員提交,並向本會
發言)
4.《1998年應課稅品(修訂)條例草案》委員會報告
(由法案委員會主席夏佳理議員提交,並向本會發言)
5.《防止盜用版權條例草案》委員會報告
(由法案委員會主席馬逢國議員提交,並向本會發言)
II. 質詢
1. 廖成利議員問:
政府在《香港長遠房屋策略白皮書》中提出,不會准許
公屋租住權自動世代相傳。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 估計有多少公屋住戶會受該政策影響;
- 該政策會否適用於因清拆平房而獲編配公屋的
住戶;及
- 當局在決定出售受該政策影響而須遷出的租戶
所住的單位後,會否考慮讓有關租戶在遷出期
限屆滿前或屆滿後的一段短時間內(例如兩個
月)選擇購買該單位?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房屋局局長
2.馬逢國議員問:
最近有外國傳媒報道,本港娛樂圈被黑社會控制,某些
本地演員除了為黑社會人士拍攝電影外,亦涉及黑社會
活動,而本地黑社會的勢力甚至伸展至外國娛樂圈。就
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 據當局所知,現時黑社會在演藝界內的活動是
否活躍;當局有何措施對付該等活動;
- 有否就外國傳媒的報道作出澄清或回應;若然
,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 將如何協助受該等報道影響而在外地受到不公
平對待的本港演藝界人士(例如他們在辦理進
入當地的手續時遭受不禮貌對待)?
3.田北俊議員問:
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 自香港回歸祖國至今,當局共接到多少宗本港商
人在內地經商期間遇到法律問題或投訴內地個別
官員違法亂紀而向當局尋求協助的個案;及
- 政制事務局局長在去年11月12日答覆本會提出的
質詢時指出,當局正與中央人民政府商討向在內
地遇到涉及法律和行政規例困難的本港商人提供
協助的事宜,有關討論至今有何實質進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 | 政制事務局局長
房屋局局長
保安局局長
工商局局長
|
4.陳鑑林議員問:
鑑於不少私人大廈業主希望民政事務總署("民政署")
協助他們成立業主立案法團,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 民政署根據甚麼政策或原則,決定是否協助個別
業主取得其大廈其他單位的業權紀錄;對於同一
幢大廈,是否只會協助一名業主取得該等紀錄;
- 當局有否規定受其協助而取得業權紀錄的業主,
須在一定期限內召開業主大會或採取行動成立業
主立案法團;若有,詳情為何;及
- 有否制訂監察措施,確保業權紀錄不會被利用作
其他用途;若否,當局如何保障私人大廈業主的
個人私隱?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民政事務局局長
5.葉國謙議員問:
行政署在去年7月3日發出行政指引訂明須展示國旗的
地點和場合。如有人希望在其他政府建築物及辦公室
升掛或展示國旗,他們均須事先得到行政署長的批准
。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 行政署長根據甚麼準則考慮是否批准在指引以外
的政府建築物及辦公室升掛或展示國旗的申請;
及
- 該等準則的理據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政制事務局局長
*6. 簡福飴議員問:
據悉,在第一期租者置其屋計劃下出售的公屋單位,
扣除住戶在首年購買單位可獲得的 60%特別優惠後,
平均每平方米售價約為 3,560元;相對成本(包括利
息、工程管理費和土地開闢費)每平方米約 6,000元
而言,房屋委員會("房委會")每售出一平方米便虧
蝕2,440元。就此,政府是否知悉房委會:
- 有何措施應付出售公屋帶來的虧損;及
- 將來會否仍以虧本價出售公屋單位?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房屋局局長
*7. 許賢發議員問:
社會福利署("社署")署長最近表示,為縮短入住各
類受資助安老院的輪候時間,政府擬安排身體健康的
輪候長者入住房屋委員會("房委會")提供的長者住
屋計劃單位。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 現時輪候入住各類受資助安老院的人數分別為何
,其中有多少人同時輪候入住房委會提供的長者
住屋單位;
- 該項新安排將如何影響各類安老院的輪候入住時
間;
- 社署有否與房委會磋商如何落實該項新安排;若
有,詳情及結果為何;
- 有否研究新安排對只輪候入住長者住屋單位的長
者有何影響;若有,結果為何;及
- 有否研究新安排是否能同時縮短入住各類受資助
安老院及長者住屋單位的輪候時間;若有,結果
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衞生福利局局長
*8. 楊孝華議員問:(譯文)
關於在啟德機場使用的旅遊巴士泊車許可證,政府可否
告知本會:
- 在啟德機場於本年7月5日午夜停止運作後,當局
會就這類許可證作出甚麼安排;
- 在本年7月或以後始期滿的現有許可證是否仍可
在新機場使用;及
- 在新機場開始運作後,當局會否為這類許可證訂
立新的續期程序和條件;若然,詳情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經濟局局長
*9. 許賢發議員問:
政府可否告知本會,過去5年每年:
- 移民離港及擁有外國居留權而返港定居的香港永
久性居民分別為數多少;及
- 工作合約期滿離港及受聘來港的外籍人士數目分
別為何;其中,家庭傭工所佔的數目分別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保安局局長
*10. 楊孝華議員問:(譯文)
政府可否告知本會,在機場遷往赤鱲角後,會否考慮
准許在港島、九龍及新界裝置閃動的霓虹光管招牌;
若然,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經濟局局長
*11. 葉國謙議員問:
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 今年首兩個月在勞工處登記求職人士的年齡和學
歷的概況為何;
- 年齡介乎15至19歲及20至29歲的青少年現時失業
率及平均失業時間分別為何;
- 在該兩個年齡組別的失業人士當中,首次求職的
人士所佔百分比為何;及
- 有何措施解決青少年的失業問題?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教育統籌局局長
*12.李國寶議員問:(譯文)
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 在過去3年每年囚犯向申訴專員公署提出的投訴
數目及主要的投訴性質為何;
- 上述投訴是否有涉及監獄中的黑社會活動;若有
,證實有事實根據或部分有事實根據的投訴數目
分別為何,以及有關當局曾採取何種跟進行動;
及
- 是否有跡象顯示監獄中普遍存在黑社會活動;若
有,當局有何措施確保囚犯安全?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保安局局長
*13. 陳財喜議員問:
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 當局如何知悉本港殘疾人士(包括沒有領取政府
津貼及沒有主動向政府求助的殘疾人士)的確實
數目和準確資料;及
- 有否規定本港新落成或現有的建築物在某限期內
須安裝方便殘疾人士出入的設施;若有,詳情為
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衞生福利局局長
*14.鄧兆棠議員問:
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 過去3年,每年元朗區發生多少宗嚴重罪案;與
其他地區的數字比較如何;
- 上述各宗案件的涉案者的年齡為何;
- 有否檢討現時元朗區的警力是否足夠維持該區
的治安;及
- 有何方法減低元朗區的犯罪率?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保安局局長
*15.陳財喜議員問:
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 過去 5年,每年警方接獲擧報電話竊聽的個案數
目及被竊聽的對象類別(例如政府部門、商業機
構、住戶等);
- 警方如何跟進該等個案;及
- 有何措施(例如進行定期檢查)確保各政府部門
的電話不被竊聽?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保安局局長
*16. 黃英豪議員問:
據悉,政府與其他國家就給予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特
區護照")持有人免簽證入境的討論,分政治性及技術性
層面進行。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在仍未給予特區
護照持有人免簽證入境的國家中,哪些國家與當局的討
論仍停留在政治性層面;哪些國家已克服政治問題而正
在解決技術性問題?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保安局局長
*17. 馬逢國議員問:
據報道,影視及娛樂事務管理處("影視處")在本月初
擬備了一份不良網址名單。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 影視處根據何種準則及資料界定"不良"的定義及
擬備該份名單;
- 影視處有何計劃更新該份名單;
- 影視處在擬備該份名單時,有否諮詢香港互聯網
供應商協會("協會");若有,協會對該份名單
有何意見;及
- 影視處與協會有否就處理不良網址的事宜達成共
識;若有,詳情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文康廣播局局長
*18. 黃英豪議員問:
香港的16歲以上的學生在尋找短期暑期工作以汲取經驗
時,常會遇到某些困難。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會
否增撥資源及採取措施幫助此等學生解決尋找暑期工作
所遇到的問題;若會,詳情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教育統籌局局長
*19. 吳清輝議員問:
當局於本年3月9日在本會衞生事務委員會上表明,在草
擬規管中醫中藥的法案過程中,會繼續及加強與業界的
溝通。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 計劃中的溝通詳情(包括日期、內容及溝通對象)
為何;及
- 計劃於1998/99立法年度的哪個月份提交該法案
給立法會?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衞生福利局局長
* 以書面答覆的質詢
III. 法案二讀恢復辯論
1.《1998年九廣鐵路公司(修訂)
條例草案》 | : | 運輸局局長
|
2.《1998年道路(工程、使用及補
償)(修訂)條例草案》 | : | 運輸局局長
|
3.《1998年消防安全(商業處所)
(修訂)條例草案》 | : | 保安局局長
|
4.《1998年城市規劃(修訂)條例
草案》 | : | 規劃環境地
政局局長
|
5.《1998年前濱及海床(填海工程)
(修訂)條例草案》 | : | 規劃環境地
政局局長
|
6.《1998年印花稅(修訂)條例
草案》 | : | 庫務局局長
|
7.《1998年遺產稅(修訂)條例
草案》 | : | 庫務局局長
|
8.《1998年飛機乘客離境稅(修訂)
條例草案》 | : | 庫務局局長
|
9.《1998年應課稅品(修訂)條例草
案》 | : | 庫務局局長
|
10.《防止盜用版權條例草案》 | : | 工商局局長
|
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及三讀1.《1998年九廣鐵路公司(修訂)
條例草案》 | : | 運輸局局長
|
2.《1998年道路(工程、使用及補償)
(修訂)條例草案�td valign=top>: | 運輸局局長
|
3.《1998年消防安全(商業處所)
(修訂)條例草案》 | : | 保安局局長
|
4.《1998年城市規劃(修訂)條例草
案》 | : | 規劃環境地
政局局長
|
5.《1998年前濱及海床(填海工程)
(修訂)條例草案》 | : | 規劃環境地
政局局長
|
6.《1998年印花稅(修訂)條例草案》 |
: |
庫務局局長
|
7.《1998年遺產稅(修訂)條例草案》 | : | 庫務局局長
|
8.《1998年飛機乘客離境稅(修訂)
條例草案》 | : | 庫務局局長
|
9.《1998年應課稅品(修訂)條例草
案》 | : | 庫務局局長
|
10.《防止盜用版權條例草案》 | : | 工商局局長
|
IV. 議案
1. 《酒店房租稅條例》
庫務局局長動議下列議案:
自1998年4月1日起 ─
- 立法局於1983年4月27日提出和通過且在憲報作
為1983年第149號法律公告刊登的決議中的(b)段
須予撤銷;及
- 根據《酒店房租稅條例》第3(1)條徵稅的稅率
須為百分之三。
2. 《差餉條例》
庫務局局長動議下列議案:
- 就《差餉條例》第18(1)條而訂明的百分率,
在1998年4月1日至1999年3月31日期內如下 ─
- 就位於市政局地區並載錄於現時生效的估
價冊的每個物業單位而言 ─
(A) 一般差餉 1.9%;
(B) 市政局差餉 2.6%;
- 就位於區域市政局地區並載錄於現時生效
的估價冊的每個物業單位而言 ─
(A) 一般差餉 0.3%;
(B) 區域市政局差餉 4.2%;及
除(a)段另有規定外,立法局於1997年5月14日提
出和通過且在憲報作為1997年第236號法律公告刊
登的決議中的(a)段繼續具有效力。
V. 議員議案
1.改善本地就業情況
陳婉嫻議員動議下列議案:
鑑於本港近年失業情況未有改善,加上去年年底金融風
暴,使失業問題更趨惡化,為從速改善本地就業情況,
本會促請政府:- 訂定扶助措施,減低中小型企業的營商成本,提
升本地經濟的競爭力,以增加就業機會;
- 重整本港的經濟結構,包括制訂長遠工業政策,
從而提供多種類的職位,讓市民得以各展所長;
及
- 改善現有人力資源規劃的機制,就未來整體人力
資源培訓的配套措施作出更有效的規劃,以迎合
市場的需要。
出席的政府官員:教育統籌局局長
2. 制訂文化政策
馬逢國議員動議下列議案:
本會促請政府重視優秀的傳統中華文化,充分發揮香
港的歷史和地理特點,以開放兼容的態度,揉合中西
文化精粹,制訂具方向性的一體多元文化政策;並檢
討現時與文化事宜有關的架構和資源分配策略,以期
提升整體社會的文化素質、創造力和競爭力,從而締
造一個和諧充實的社會。
出席的政府官員:文康廣播局局長
臨時立法會秘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