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97/98-9(1)

臨 時 立 法 會

臨 時 立 法 會 會 議
議   程
(修訂本)
1997 年 9 月 27 日 星 期 六 上 午 9 時 正


I.文件

附屬法例法律公告
編號
1. 《1997年建築物(管理)(修訂)
(第2號)規例》
441/97
2. 《1997年建築物(管理)(修訂)
(第3號)規例》
442/97
3. 《1997年建築物(貯油裝置)(修
訂)規例》
443/97
4. 《1997年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公
眾遊樂場地)(修訂附表4)(第4號)
令》
444/97
5.《1997年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文
娛中心)(修訂附表13)令》
445/97
6. 《1997年幼兒中心(修訂)條例
(1997年第38號)1997年(生效日
期)公告》
446/97
7. 《1997年幼兒中心(修訂)規例
(1997年第272號法律公告)1997年
(生效日期)公告》
447/97
8. 《1997年法律改革(雜項規定及
次要修訂)條例(1997年第80號)
1997年(生效日期)(第2號)公
告》
448/97
9. 《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條例
(1997年第87號)1997年(生效
日期)公告》
449/97

提交文件

1. 第9號─在囚人士教育信託基金受託人報告書
(1996年4月1日至1997年3月31日)
(由保安局局長提交)

2.第10號─警務處處長關於警察福利基金報告 (1995年4月1日至1996年3月31日)
(由保安局局長提交)

報告

《立法會條例草案》委員會報告

(由法案委員會主席劉漢銓議員提交,並向本會發言)

II.質詢

1.許賢發議員問:

據悉,世界銀行較早時發表研究報告,指本港的貧窮
人數少於其總人口的1%;但有學者根據政府統計處
所發表的資料,以工資中位數的一半計算,發現去
年本港勞動人口當中達39萬人的入息低於此數值,
並較1993年的24萬人增加63%,但同期總人口增長
只有7%。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1. 是否知悉世界銀行根據甚麼標準估計本
    港的貧窮人口;

  2. 曾否向世界銀行或其他國際性組織提供
    本港貧窮問題的資料;若有,當局衡量
    貧窮的準則為何;

  3. 入息低於工資中位數一半的勞動人口的
    增幅遠高於人口增長的原因為何;

  4. 有何對策遏止低收入人口不斷高於人口
    增長速率增加的情況;若否,原因為何
    ;及

  5. 會否考慮以工資中位數的一半作為貧窮
    綫的標準,並制訂相應的扶貧政策,以
    拉近近年來越趨嚴重的貧富人口差距;
    若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公職人員:財經事務局局長

2.程介南議員問:

英國威爾斯王妃戴安娜去世事件引起本港市民對傳
媒採訪新聞及保障個人私隱的關注。就《個人資料
(私隱)條例》(第486章)第61條有關“新聞”的
條文,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1. 會否在平衡公眾知情權及個人私隱權的
    前提下,檢討該條文在保障公眾人士的
    私隱不受侵擾方面的成效(例如是否可
    以有效地規限偷拍、監聽或追踪等行為
    ),及有否需要修訂該條文;及

  2. 會否為條文所提及的“符合公眾利益”
    一詞定下準確清晰及合理的釋義?

負責答覆的公職人員:民政事務局局長

3. 陳鑑林議員問:

就本年4月起實施的“長者定居廣東省續領綜合社會
保障援助”計劃,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1. 自該計劃實施以來,共接獲的申請數字
    、獲批准人士及已定居廣東省的人數分
    別為何;

  2. 這些長者在廣東省的定居地主要分布為
    何;

  3. 政府除透過紅十字會跟進這些長者的個
    案外,還有否其他跟進辦法;若有,詳
    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4. 政府有否監管紅十字會在這方面的跟進
    工作;若然,詳情為何;

  5. 有否打算與內地民政部門建立直接關係
    以跟進該計劃;若有,詳情為何;

  6. 何時對該計劃進行全面檢討;及

  7. 會否考慮將該計劃推展至其他省份?

負責答覆的公職人員:衞生福利局局長

4.莫應帆議員問:

最近有些團體指本年7月成立的安老事務委員會透明
度和代表性不足。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1. 有何措施提高該委員會的透明度,以便
    公眾可參與討論安老事務和政策;及

  2. 會否增加該委員會內代表基層社會團體
    及長者的成員人數;若然,將於何時落
    實及選取成員的準則為何?

負責答覆的公職人員:衞生福利局局長

5.鄭明訓議員問:(譯文)

據悉,粵港環境保護聯絡小組(“聯絡小組”)於
1990年成立,其下並設有專家小組。鑑於本港患上
與污染有關的呼吸系統疾病的人數日增(據報每年
死亡率正達至1 000人),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1. 聯絡小組的成員為何;自成立以來,聯
    絡小組曾擧行多少次會議;

  2. 聯絡小組在過去7年有何工作成績;及

  3. 為何聯絡小組成立多年,要遲至1996年
    12月才在會議上決定成立小組,研究珠
    江三角洲地區空氣污染的問題?

負責答覆的公職人員:規劃環境地政局局長

6.羅祥國議員問:

就香港上海滙豐銀行、渣打銀行和中國銀行發行的
紙幣,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1. 就紙幣的設計式樣和防偽設計,政府有
    否具體規定;若然,詳情為何;

  2. 鑑於香港已自本年7月1日成為中華人民
    共和國的特別行政區,政府有否要求該
    3間銀行在該天及以後所發行的新紙幣
    上,印上“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字樣和
    區徽;若否,原因為何;及

  3. 渣打銀行發行的紙幣並沒有印上“港幣”
    一詞的中英文字樣,與香港上海滙豐銀
    行和中國銀行的做法不同,此種設計有
    否違反任何法例和有關的規定;若否,
    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公職人員:財經事務局局長

* 7.周梁淑怡議員問:

日前,油尖區有兩間的士高出現顧客人數超出牌照
所訂限額的違例情況,其中一間的士高原來只准容
納199人,但警方卻發現有八百多人在內。就此,政
府可否告知本會:

  1. 過去3年共有多少宗的士高“超客”的
    個案;有否的士高因“超客”而遭有關
    當局檢控;若有,檢控的次數及定罪後
    的判罰為何;及

  2. 現時當局有何制度監管的士高;會否加
    強巡查的士高?

負責答覆的公職人員:文康廣播局局長

* 8.曾鈺成議員問:

有關日前中環及旺角發生嚴重交通意外,引致多人
傷亡的事件,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1. 有否計劃在全港交通及人流較繁忙的道
    路進行評估,以便在有高度潛在危險的
    路口興建行人天橋,減輕路面的交通負
    荷;若有,詳情為何;及

  2. 會否考慮在繁忙的十字路口加設攝影機
    ,以阻嚇駕駛人士違反交通燈號?

負責答覆的公職人員:運輸局局長

* 9.楊孝華議員問:(譯文)

政府可否告知本會,計劃於何時正式公布赤鱲角機
場的啟用日期,以便啟德機場的租戶有足夠時間遷
往赤鱲角機場,不會因機場須“即夜搬遷”而有礙
其日常運作?

負責答覆的公職人員:經濟局局長

*10.何鍾泰議員問:

據報道,較早前一間位於深水埗有三十多年樓齡的
小學發生天花批盪剝落事故,有6名學生被擊中受輕
傷。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教育署如何協助學
校檢驗及修葺校舍,以確保校舍安全,以及在這方
面的撥款安排為何?

負責答覆的公職人員:教育統籌局局長

*11.楊孝華議員問:(譯文)

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1. 有否研究在受歡迎的遊客區內是否有足
    夠的停車站供旅遊巴士上落乘客之用(
    例如沿廣東道的酒店門外、北京道的商
    店門外,以及虎豹別墅附近);若有,
    其結果為何;及

  2. 有否計劃在遊客區增設該等旅遊巴士停
    車站?

負責答覆的公職人員:運輸局局長

*12.蔡根培議員問:

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1. 本年首8個月每月收到多少宗有關的士
    的投訴;及該等投訴的性質及數目分
    別為何;

  2. 本年首8個月每月的士被檢控的個案數
    目;所涉及的控罪為何;及

  3. 據悉,因為世銀會議擧行在即,警方在
    近日加強了打擊的士揀客拒載的執法行
    動,這些行動會否隨着世銀會議結束而
    鬆懈?

負責答覆的公職人員:運輸局局長

*13.陳財喜議員問:

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1. 現時政府部門推行國際標準化組織ISO
    9000的資格認可計劃進展為何;有哪些
    部門已取得或正在申請這認可資格;

  2. 有哪些部門正在推行“全面品質管理”
    的概念;及

  3. 有何措施促使其他政府部門申請ISO9000
    的認可資格及實行“全面品質管理”?

負責答覆的公職人員:政務司司長

*14.劉健儀議員問:

現時,政府有關部門在處理大廈興建或重建申請時,
如有需要會要求發展商負責興建行人天橋或其他行
人過路設施。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1. 當局是否訂明該等設施的完工日期;若
    否,如何確保發展商盡快興建有關設施

  2. 過去3年,當局一共提出了多少項關於興
    建該等設施的要求;其中有多少項設施
    是發展商沒有建成的;

  3. 若有關設施需連接其他物業,當局會否
    先取得有關物業擁有人的同意;若否,
    當局如何協助發展商與其他物業擁有人
    取得協議;及

  4. 若發展商不履行興建有關設施的承諾,
    當局有何處理方法?

負責答覆的公職人員:規劃環境地政局局長

*15.顏錦全議員問:

就日前深水埗一間小學禮堂的天花批盪剝落事件,
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1. 過去3年,有多少間學校曾發生校舍天
    花批盪剝落事件或出現樓宇結構問題
    ;在該等事件中受傷的人數為何;

  2. 過去3年,曾否有學校因這些事件而需
    要封閉;及

  3. 會否考慮推行強制性的校舍檢驗計劃
    ;若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公職人員:教育統籌局局長

*16.詹培忠議員問:

為增加公家物資的管理運用的透明度,政府可否告
知本會:

  1. 是否有前總督彭定康先生離任時帶走的
    物品的清單;若否,原因為何;

  2. 彭定康先生離任時是否有運走一批在前
    總督府內屬於政府的物品,其中包括銀
    餐具;若有,該等物品的數量為何,購
    入時的價值及市值為何;及

  3. 過往的總督離任時帶走總督府內屬於政
    府的物品是否需要列出清單並申請將物
    品帶走?

負責答覆的公職人員:庫務局局長

*17.鄭明訓議員問:(譯文)

強制性公積金辦事處在1997年4月底至6月底期間,分
批發出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的附屬法例擬本,但前立
法局1996-97年度成立的強制性公積金制度小組委員
會當時卻未有機會就該等擬本詳加研究。鑑於該制
度會對工商界及僱員影響深遠,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1. 有關當局將於何時公布有關的立法程序
    及時間表;

  2. 會否修訂《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
    第485章);若然,修訂的詳情為何;及

  3. 會否承諾給予本會充分時間審議有關附
    屬法例,而不會倉促完成立法程序?

負責答覆的公職人員:財經事務局局長

*18.羅祥國議員問:

據悉,本港已於本年7月1日起終止與亞洲生產力組織
的一切關係。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1. 在《基本法》及“一國兩制”的精神下
    ,為何本港不能加入如亞洲生產力組織
    的非政治性地區經濟組織;

  2. 有否向中央人民政府及亞洲生產力組織
    爭取保留在該組織的會籍;若然,詳情
    為何;

  3. 以往獲港英政府推薦成為亞洲生產力組
    織僱員的本港居民現時的受僱情況如何
    ;及

  4. 本港既然須終止與亞洲生產力組織的關
    係,何以仍能夠參與其他國際組織(例
    如國際貨幣基金組織)?

負責答覆的公職人員:工商局局長

*19.許賢發議員問:

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在內地所生的18歲以下子
女在內地的生活開支,須由其在港的父母承擔。就此
,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1. 他們會否與其他在港的兄弟姊妹一樣被
    視為該家庭的成員,使其父母在申領綜
    合社會保障援助時,可同時享有兒童標
    準援助金額、子女補助金及特別津貼等
    援助;及

  2. 他們會否與其他在港的兄弟姊妹一樣被
    視為該家庭的成員,使其父母在稅務上
    可獲有關的子女免稅額?

負責答覆的公職人員:衞生福利局局長

*20.顏錦全議員問:

近日有報道稱,不少學童需長途跋涉由新界西北區
前往離島上學,不僅浪費時間,而且交通費用高昂
。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1. 本學年共有多少學生被分配往位於居住
    地區以外的學校就讀;

  2. 有關部門基於甚麼準則分配學位,又會
    否檢討學位的分配準則;若否,原因為
    何;及

  3. 有何方法避免學童越區上課的情況再次
    出現?

負責答覆的公職人員:教育統籌局局長

* 書面答覆的質詢

III.法案

二讀(恢復辯論)、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及三讀

1.《1997年香港終審法院 (修訂) (第3號) 條例草案》:政務司司長
2.《立法會條例草案》 :政制事務局局長

IV.議案

1. 《生死登記條例》

保安局局長動議下列議案:

將《生死登記條例》修訂,自1997年10月31日起生
效 ─

  1. 在第9(2)條中,廢除“$120”而代以
    “$140”;

  2. 在第9(3)條中,廢除“$590”而代以
    “$680”;

  3. 在第13(2A)條中,廢除“$120”而代
    以“$140”;

  4. 在第13(3)條中,廢除“$370”而代以
    “$425”;

  5. 在第22(1)條中,廢除“$120”及“$590”
    而分別代以“$140”及“$680”;

  6. 在第22(2)條中,廢除“$120”及“$240”
    而分別代以“$140”及“$275”;

  7. 在第23條中,廢除“$60”而代以“$70”

  8. 在第27(1)(c)條中,廢除“$370”而代以
    “$425”。

2.《婚生地位條例》

保安局局長動議下列議案:

將《婚生地位條例》的附表修訂,自1997年10月31日
起生效 ─

  1. 在第5段中,廢除“$295”而代以
    “$340”;

  2. 在第6(1)段中,廢除“$120”而代
    以“$140”。

3.《建築物條例》

規劃環境地政局局長動議下列議案:

將1997年9月3日提交臨時立法會會議省覽的《監工計
劃書的技術備忘錄》(刊登於1997年8月29日憲報第
5號特別副刊)修訂,在第III部份附表1中 ─

  1. 將註2重編為註3;及

  2. 加入 ─

    “2. 對地盤檢查頻率水平1至4,可能
    需要在關鍵階段提供更頻密的檢查,
    最高可能要達到全部時間;對有關指
    引參照作業手則。”。

V.議員議案

1.《釋義及通則條例》

梁智鴻議員動議下列議案:

就於1997年9月10日提交臨時立法會會議省覽的 ─

  1. 《1997年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
    費用)(修訂)規則》(即刊登於憲報
    的1997年第430號法律公告);

  2. 《1997年入境(修訂)規例》(即刊登
    於憲報的1997年第432號法律公告);

  3. 《1997年人事登記(修訂)規例》(即
    刊登於憲報的1997年第433號法律公告)

  4. 《1997年婚姻制度改革(費用)(修訂
    )規例》(即刊登於憲報的1997年第434
    號法律公告);

  5. 《1997年出生登記(特設登記冊)條例
    (修訂附表5)令》(即刊登於憲報的
    1997年第435號法律公告);

  6. 《1997年死亡登記(特設登記冊)條例
    (修訂附表4)令》(即刊登於憲報的
    1997年第436號法律公告);

  7. 《1997年婚姻條例(修訂附表2)令》
    (即刊登於憲報的1997年第437號法律
    公告);及

  8. 《1997年商標(修訂)規則》(即刊登
    於憲報的1997年第438號法律公告),

將《釋義及通則條例》(第1章)第34(2)條所提述的
附屬法例修訂期限根據該條例第34(4)條延展至1997
年10月15日的會議。

2. 發展香港高增值工業

吳清輝議員動議下列議案:

本會促請政府落實行政長官7月1日就職演辭內的承
諾,盡快推動香港高增值製造業及高科技工業的發
展,而在推動時,必須從速:

  1. 表明支持未來工業發展的明確意向,促
    進傳統工業的升級換代及發展高增值的
    科技工業;

  2. 調整處理本港工業發展的行政機構,加
    強內地與香港的科技合作;及

  3. 強化技術轉移過程中的中游力量,設立
    一所香港工業技術研究院,提高企業開
    發科技含量高的新產品的能力。

就吳清輝議員議案提出的修正案

梁劉柔芬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就職演辭內的承諾,”之後刪除“盡快”;在
(a)部分,刪除“未來”;刪除“傳統”,並以“現
有”代替;在(c)部分,刪除“技術轉移過程中”,
並以“工業進程”代替;刪除“所香港工業技術研
究院”,並以“獨立機制”代替,及在該句之後加
上“對目前工業界所面對的實際問題,從速謀求對
策,”;在“提高”之前加上“從而”;及刪除“
企業開發科技含量高的新產品的能力”,並以“生
產力及在科技轉移上,加快應用科技的發展”代替

出席的公職人員:工商局局長

3. 制訂全面的資訊科技政策

蔡素玉議員動議下列議案:

本會促請政府盡快研究及制訂一套高瞻遠矚、具體及
可行的“全民資訊基礎建設”政策及藍圖,並成立高
層次的統籌部門落實此項工作,包括廣泛協調及推動
公營及私人資訊機構的資源及專才參與和配合上述政
策,務使香港成為一個高度訊息化的現代都市。

出席的公職人員:經濟局局長


臨時立法會秘書
(陳欽茂代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