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C(97-98)60

財務委員會
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討論文件

1998年2月4日

總目55 ─ 政府總部:文康廣播局
分目001薪金


    請各委員向財務委員會建議,保留文康廣播局康
    樂體育事務部下述編外職位,由 1998 年3月18日
    起生效,為期兩年 ─

    1個首長級丙級政務官職位
      (首長級薪級第2點)(110,000元至116,800元)

    以暫時填補下述職位 -

    1個首席行政主任職位
      (首長級薪級第1點)(92,650元至98,300元)
問題

文康廣播局局長繼續需要首席助理局長級人員提供首
長級支援,以制定康樂及體育政策,並監察政策的推
行工作。該局為此而開設的首長級丙級政務官編外職
位(首長級薪級第2點)將於1998年3月18日到期撤銷。

建議

2.我們建議保留這個首長級丙級政務官職位(首長級薪
級第2點 ),以暫時填補一個首席行政主任常額職位,
為期兩年,即至 2000 年3月17日為止,以便繼續由首
席助理局長級人員提供支援。

理由

3. 文康廣播局的康樂體育事務部負責制定並推行本港
體育及康樂事務政策。該部也負責管理撥予香港康體
發展局 (下稱「康體局」)、非政府機構營舍和外展訓
練學校的資助金。此外,該部亦處理向戴麟趾爵士康
樂基金提出的撥款申請,並批撥有關款項以舉辦康樂
活動;又從藝術及體育發展基金撥款,以推動與康體
局整體發展規劃有關的特定計劃。

4. 康樂體育事務部現由一名首長級丙級政務官掌管,
職銜定為文康廣播局首席助理局長 (康樂及體育)。委
員於 1996年 3月批准開設這個編外職位時,確認文康
廣播局局長需要首席助理局長級人員提供首長級支援
,以便在制定和統籌推行下述範疇的政策方面,擔當
更重要的角色,工作包括 ─

  1. 落實康體局所制定的1996至2000年五年整體發
    展規劃;

  2. 把前軍事用地和堆填區撥作康樂用途;

  3. 檢討康樂及體育設施的規劃標準;以及

  4. 探研香港體育學院 (下稱「體育學院」) 繼續營
    運的經濟可行性和該學院今後所擔當的角色。

5.1996年至今的兩年間,我們在上述範疇的工作進展
如下 ─

  1. 除為康體局爭取額外資助金外,我們還主動積
    極策導和監察整體發展規劃所定主要目標的推
    行情況,以確保這些目標能配合政府在康樂及
    體育方面的整體政策;

  2. 我們已在港九和新界劃定三幅前軍事用地作康
    樂體育用途。此外,我們已有計劃在九龍和新
    界四個前堆填區興建大型體育和康樂設施;

  3. 我們已完成檢討康樂及體育設施的規劃標準與
    準則,而政府很可能參照檢討的結果,發展更
    多可供全港使用的場地;以及

  4. 我們已檢討和重組體育學院的精英運動員培訓
    計劃,並已預留撥款給康體局,以協助支付計
    劃的開支;該計劃的目的是訓練優秀的運動員
    達至國際水平。

6.雖然上述各項工作已有一定進展,但文康廣播局局
長預期在未來兩年他需要積極參與制定政策的工作,
以便推展下述事務 ─

  1. 以康體局目前所獲的資助,實未能提供足夠經
    費,以推行整體發展規劃的各種活動。文康廣
    播局局長將協助康體局制訂政策,以開拓收入
    來源,使該局能獲得足夠經費來實現其長遠目
    標;

  2. 當局現正積極策劃在前堆填區發展約值 6 億元
    的體育設施。文康廣播局局長須繼續監督兩個
    臨時市政局和其他工程計劃管理機構落實建造
    計劃,並統籌有關工作;

  3. 在通過體育及康樂設施的新規劃標準後,文康
    廣播局局長需要參照檢討的結果,制定有關全
    港體育及康樂場地供應的政策;以及

  4. 我們會在 1998-99 年度檢討體育學院的角色和
    其精英運動員培訓計劃。文康廣播局局長會根
    據檢討的結果,建議和着手修訂法例,以重新
    界定體育學院和康體局各自的權責。

這些工作均需要高層人員參與制定有關政策,並且與
本港體育界的領袖和其他有關方面保持密切聯繫。此
外,我們預料在未來兩年,會有若干其他備受公眾關
注的事項,須由康樂體育事務部參與有關工作,這些
事項包括 ─

  1. 制定有關燃放煙花和在舞台上使用煙火的政策;

  2. 按照研究鯊魚行為模式所得的結果,檢討有關
    防範鯊魚在本港水域襲擊泳客的對策;以及

  3. 就爭取在香港舉行第九屆全國運動會部分賽事
    作好準備,並於1999年向國務院提交詳細建議。

7. 由於須承擔上述各項工作,我們預期康樂體育事務
部主管的工作在未來兩年不會比以前輕鬆。很多事情
仍備受公眾關注和屬於政治敏感事項,必須由出任該
職位的人員參與制定政策的工作和親自處理。除監督
和監察受公帑資助機構的撥款與管理事宜,並提供有
關意見外,他還須經常面對傳媒,以及出席立法機關
的事務委員會和條例草案委員會的會議,向議員解釋
政府的康體政策。不論對內或對外,他所接觸的都會
是不低於首長級薪級第 2 點級別的人員。因此,我們
認為該部的主管需為具備相當權力和資歷的首長級人
員,以繼續保持與其他決策局、部門和法定機構所建
立的關係。我們建議再保留這個首長級丙級政務官編
外職位兩年。至於日後是否還有需要保留該職位,我
們會根據康樂體育事務部的工作進度,在該職位到期
撤銷前作出檢討。該職位的職責表載於附件

財政影響

8. 按薪級中點薪額估計,開設一個首長級丙級政務官
職位,並凍結一個首席行政主任職位以作抵銷,所需
增加的年薪開支如下 ─

職位數目
新設職位
(首長級薪級第2點)
1,360,8001
減去凍結職位
(首長級薪級第1點)
1,144,2001
________________
216,6000
________________

開設首長級丙級政務官職位並凍結一個首席行政主任
職位以作抵銷,所需增加的每年平均員工開支總額(包
括薪金和員工間接費用)為502,920元。我們已在1998-
99年度的預算草案內預留足夠款項,以支付這項建議
的開支。除此之外,這項建議對人手和財政方面並無
其他影響。

背景資料

9. 康樂體育事務部主管的職級以前定在首長級薪級第
2點的級別。康體局於 1990 年成立為法定機構時,當
局預期文康廣播局在推廣康樂及體育事務上會擔當較
輕的角色。由於政府打算讓康體局有較大獨立性,該
部因而可由一名較初級的首長級人員掌管,上述職位
遂於1991年降為首席行政主任級別。不過,經驗證明
,政府需要在制定和統籌有關事務的政策上繼續擔當
重要的角色。正當各個主要康體機構 ( 即康體局、臨
時市政局、臨時區域市政局、香港業餘體育協會暨奧
林匹克委員會和各體育總會 ) 重新分配它們在推廣體
育及康樂事務方面的工作之時,此舉尤其重要。與此
同時,有多項重大政策事項需由政府擔當較重要的統
籌角色。由於這情況相信會持續數年不變,所以委員
曾於 1996 年3月批准開設有關的首長級丙級政務官編
外職位(首長級薪級第2點),為期兩年,以暫時填補一
個首席行政主任職位,加強支援制定康樂及體育政策
的工作。

公務員事務局的意見

10.公務員事務局認為應繼續把康樂體育事務部主管的
編外職位定在首長級薪級第2點的級別,為期兩年。

首長級薪俸及服務條件常務委員會的意見

11.由於建議保留的首長級丙級政務官職位屬編外性質
,如獲准保留,當按照議定程序,向首長級薪俸及服
務條件常務委員會報告。


文康廣播局
1998年1月



EC(97-98)60附件


文康廣播局首席助理局長 (康樂及體育) 的主要職務和職責


1.制訂、發展和推行促進香港康樂及體育的政策和法例。
2.策劃和統籌建設大型康樂及體育設施事宜,以及提供
意見,並就發展新設施事宜與各體育總會、其他康體
組織、臨時市政局、臨時區域市政局和政府部門聯絡。

3.督導與香港康體發展局、香港體育學院、海洋公園公
司和滘西洲公眾高爾夫球場有關的事宜,包括其策略計
劃和財政預算。

4.監察與外展訓練學校、非政府機構營舍和水上活動中
心的撥款安排和管理有關的事宜。

5.執行與戴麟趾爵士康樂基金和藝術及體育發展基金撥
款事宜有關的政策。

6.制訂康樂活動方面有關公眾安全的政策,包括防範鯊
魚襲擊、煙花匯演和在舞台表演上使用煙火的安全措施。
7.管理康樂體育事務部,包括其轄下的康樂及技術事務
組和政策、撥款事宜及行政組。

8.出任下列組織的成員 ─

香港康體發展局 ─體育策劃及發展委員會
體育資助委員會

海洋公園公司 ─發展小組委員會
招標委員會

戴麟趾爵士康樂基金委員會

海岸公園委員會

青年事務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