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C(97-98)62

財務委員會
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討論文件
1998年2月6日


總目146-政府總部:教育統籌局
分目001薪金

    請各委員向財務委員會建議,在政府總部教育統
    籌局開設下述常額職位,由1998年3月1日起生效-

      1個首長級乙級政務官職位
      (首長級薪級第3點)(127,900元至135,550元)

      1個高級首席行政主任職位
      (首長級薪級第2點)(110,000元至116,800元)

問題

教育統籌局沒有足夠的首長級人手支援,以應付在學校
教育方面日趨複雜的工作和日益增加的工作量,包括最
近設立的優質教育基金所帶來的工作。

建議

2.教育統籌局局長建議開設兩個常額職位,包括一個首
長級乙級政務官職位,出任人員會擔任副局長 (3) 之職
,提供所需的副局長級人手支援,以應付學校教育工作
;以及一個高級首席行政主任職位,出任人員負責掌管
優質教育基金秘書處,由1998年3月1日起生效。為執行
上述職務而在1997年10月13日開設的首長級乙級政務官
編外職位和高級首席行政主任編外職位將於同日撤銷。

理由

教育統籌局的現行架構

目前,教育統籌局設有一個首長級乙一級政務官常額職
位(首長級薪級第4點),職銜定為教育統籌局副局長(1),
出任人員負責處理有關高等教育、人力策劃和其他勞工
事務的政策事宜;另設有一個首長級乙級政務官常額職
位(首長級薪級第3點),職銜定為教育統籌局副局長(2),
出任人員負責處理與學校教育有關的政策事宜。我們於
1997年10月13日開設一個首長級乙級政務官編外職位(首
長級薪級第3點),職銜定為教育統籌局副局長(3),以便
出任人員處理因行政長官在施政報告中宣布的多項新措
施而大幅增加且日趨複雜的學校教育工作。教育統籌局
的組織圖載於附件1

需要增加副局長級別的常額職位

4.開設教育統籌局副局長(3)職位後,負責處理學校教育
工作的兩個副局長的職責分配如下-

教育統籌局副局長(2)現時負責的職務包括:

  1. 監督教育統籌委員會的工作,包括實施教育統籌
    委員會第七號報告書的建議,而這方面需考慮多
    項政策事宜,例如進一步把權力下放給學校,以
    及設立質素保證機制;

  2. 監督優質教育基金的運作;

  3. 有關語文教育的政策,並監督語文教育及研究常
    務委員會的工作;

  4. 監督各項主要教育檢討,例如檢討各個教育階段
    的學制,包括修讀時間和銜接問題;檢討考試制
    度;檢討教育諮詢和行政架構;檢討教育署的組
    織架構,並監督這些檢討所提建議的實施情況;
    以及

  5. 制定和監察把資訊科技應用在教育範疇的長遠策
    略。
教育統籌局副局長(3)現時負責的職務包括:
  1. 監察《一九九七至九八財政年度政府財政預算案》
    和《一九九七年施政報告》所列的各項教育開支
    項目,以確保能有效和適時地推行有關措施。在
    《一九九七至九八財政年度政府財政預算案》中
    ,已在經常開支項下增撥超過12億元,以支付
    1997-98年度在學校教育方面的主要改善工作,另
    外又撥出超過44億元的非經常費用,以支付在
    1997-98年度或以後展開的計劃所需的開支;

  2. 監督建校計劃和學校改善計劃,以確保這些計劃
    能按時實施。我們需要大幅擴展建校計劃,以達
    致在2002學年有60%的學生能就讀於全日制學校
    這個目標;

  3. 有關教師質素和教師資格方面的政策(包括增加小
    學學位教師職位的政策);師訓與師資諮詢委員會
    的工作;為教師訂定語文基準,以及成立教學專
    業議會;

  4. 有關小學學前教育和特殊教育的政策;

  5. 有關學校教育發展的政策,包括小學全日制、九
    年強迫教育和新來港兒童的教育策略;以及

  6. 有關私立學校、直接資助計劃學校、英童學校基
    金會屬下學校和國際學校的政策檢討。
5.教育統籌局局長經檢討上述首長級乙級政務官編外職
位後,認為教育統籌局在學校教育方面所增加的工作
量屬長遠性質,而非短暫現象。因此,他會繼續需要
兩名屬副局長級別人員的協助,以應付日趨複雜和日
益增加的學校教育工作。因此,我們建議開設一個教
育統籌局副局長(3)的常額職位。教育統籌局副局長(3)
的主要職務和職責載於附件2

需要開設一個常額職位以掌管優質教育基金秘書處

6.為向優質教育基金提供秘書處支援,我們已成立一個
秘書處。秘書處設有一個高級首席行政主任編外職位和
16個非首長級職位。秘書處負責的工作包括-

  1. 管理優質教育基金和接受有關撥款申請;

  2. 處理申請;

  3. 監察計劃進度,並與受助人檢討進度;

  4. 評估已完成計劃的成效;

  5. 根據基金資助的研究和發展計劃所得的結果提供
    建議;以及

  6. 推介受資助計劃的良好做法和經驗。
7.由於長期需要高層人員參與工作,包括審核撥款申請
、管理基金,以及發展和推介優質教育,我們現建議開
設一個高級首席行政主任常額職位。我們曾檢討教育統
籌局內其他首席助理局長職位/屬首長級薪級第 2 點級
別職位的職責表,並認為他們均無法肩負任何額外工作
。擬設的高級首席行政主任職位的主要職務和職責載於
附件3

財政影響

8.按薪級中點薪額估計,開設兩個擬議的首長級職位所
需增加的年薪開支為2,941,200元,而每年平均員工開支
總額則為5,091,048元,每個職位的開支分述如下-

職位按薪級中點薪額
估計的年薪開支
每年平均員工
開支總額
職位數目
首長級乙級政務官1,580,4002,740,8841
高級首席行政主任1,360,8002,350,1641
總計2,941,2005,091,0482


9.如獲委員批准,我們會運用獲轉授的權力在1997-98年
度撥出所需追加撥款,以支付這項建議的開支。我們也
會在1998-99年度的預算草案內預留足夠款項,以支付有
關開支。

背景資料

10. 財務委員會(以下簡稱「財委會」)在1997年12月12日
舉行的會議上,批准一筆為數50億元的撥款以設立優質
教育基金,從而透過公開篩選申請的方式,資助旨在提
高學校教育質素和全面推廣優質學校教育的計劃,包括
新措施和其他一次過的計劃(見財委會FCR(97-98)81號文
件)。會上,財委會亦批准把教育統籌局和庫務署1997-98
年度常額編制內所有非首長級職位按薪級中點薪額估計
的年薪總值上限提高,以便開設非首長級職位處理有關
的工作。我們也同時告知委員,我們會在1998年年初向
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建議開設兩個首長級常額職位,包
括一個首長級乙級政務官職位和一個高級首席行政主任
職位。

公務員事務局的意見

11.公務員事務局考慮出任上述建議職位的人員所須肩負
的職務和職責後,認為該等職位的職級和職系是恰當的。

首長級薪俸及服務條件常務委員會的意見

12.首長級薪俸及服務條件常務委員會表示,如開設上述
職位,建議的職級是恰當的。

教育統籌局
1998年1月

EC(97-98)62附件2

教育統籌局副局長(3)
首長級乙級政務官


主要職務和職責

就下列職務向教育統籌局局長負責-

  1. 監察《一九九七至九八財政年度政府財政預算案》
    和《一九九七年施政報告》所列的各項教育開支項
    目,以確保能有效和適時地推行有關措施;

  2. 監督建校計劃和學校改善計劃,以確保這些計劃能
    按時實施;

  3. 有關教師質素和教師資格方面的政策(包括增加小學
    學位教師職位的政策);師訓與師資諮詢委員會的工
    作;為教師訂定語文基準,以及成立教學專業議會;

  4. 有關小學學前教育和特殊教育的政策;

  5. 有關學校教育發展的政策,包括小學全日制、九年
    強迫教育和新來港兒童的教育策略;以及

  6. 有關私立學校、直接資助計劃學校、英童學校基金
    會屬下學校和國際學校的政策檢討。

EC(97-98)62附件3

教育統籌局首席助理局長(8)
高級首席行政主任


主要職務和職責

就下列職務向教育統籌局副局長(2)負責-

  1. 管理優質教育基金,工作包括-

    1. 處理向基金提出的撥款申請;

    2. 向優質教育基金督導委員會提供秘書處服務;

    3. 監察計劃進度,並與受助人檢討進度;

    4. 評估已完成計劃的成效;

    5. 監管基金的帳目;以及

    6. 為基金進行宣傳;

  2. 根據基金所資助的研究和發展計劃成果提供建議;

  3. 推介受資助計劃的良好做法和經驗;

  4. 鼓勵學校自行提出改善質素的措施和考慮實施政
    府所建議的改善質素措施;

  5. 管理獎勵計劃,獎勵優秀學校和老師;

  6. 聘請外界專家進行院校體制檢討;以及

  7. 在有需要時,草擬文件和演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