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 時 立 法 會
臨立會PWSC86號文件
此份會議紀要業經政府當局審閱)
檔號:CB1/F/2/2
臨時立法會財務委員會轄下的
工務小組委員會
會議紀要
日 期: | 1998年3月25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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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 間: | 上午9時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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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點: | 立法會會議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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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委員:
何世柱議員(主席)
何鍾泰議員(副主席)
王紹爾議員
何承天議員
杜葉錫恩議員
胡經昌議員
梁劉柔芬議員
莫應帆議員
陳鑑林議員
劉健儀議員
簡福飴議員
顏錦全議員
缺席委員:
吳清輝議員
李家祥議員
李鵬飛議員
張漢忠議員
曹王敏賢議員
梁智鴻議員
陳婉嫻議員
程介南議員
馮檢基議員
楊孝華議員
劉皇發議員
鄧兆棠議員
霍震霆議員
羅祥國議員
譚耀宗議員
出席公職人員:- 劉嫣華女士
- 庫務局副局長(3)
- 劉勵超先生
- 規劃環境地政局副局長
- 孔郭惠清女士
- 工務局副局長(計劃及資源)
- 司徒高義先生
- 環境保護署署長
- 許雅達先生
- 庫務局首席助理局長(工務)
- 劉正光先生
- 路政署署長
- 陳洪傑先生
- 運輸局首席助理局長(5)
- 蔡新榮先生
- 路政署助理署長(主要工程)
- 譚澄邦先生
- 運輸署政府工程師(港口及機場發展)
- 李美嫦女士
- 教育統籌局首席助理局長(1)
- 高文輝先生
- 建築署總技術顧問
- 陳積志先生
- 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副秘書長(1)
列席秘書:- 甘伍麗文女士
- 總主任(1)5
列席職員:- 吳文華女士
- 助理秘書長1
- 薛鳳鳴女士
- 高級主任(1)8
工務計劃
提升工程計劃為甲級
總目706 ─ 公路
PWSC(97-98)143 582TH 中九龍幹線 ─ 顧問設計費及
地盤勘測工作
主席告知議員,當局在小組委員會1998年2月17日上
次會議上撤回此建議,並隨後在交通事務委員會及規
劃地政及工程事務委員會一個聯席會議上進行諮詢後
,把此建議重新提交小組委員會研究。
2.議員同意當局應及早採取行動,以解決東西九龍之
間的各項交通問題;該等問題突出中九龍幹線在策略
上的重要性。在工務小組委員會上次的會議及與事務
委員會隨後擧行的聯席會議上,雖然政府當局已解釋
提供雙線三程的中九龍幹線的技術困難及成本影響,
部分議員仍對建議的雙程雙線方案持保留態度。他們
擔憂雙程雙線的中九龍幹線在通車時,其容量會不足
以應付當時的交通需求。鑑於九龍半島的持續發展,
他們認為日後很難有機會進一步擴闊中九龍幹線,或
建造另一條貫通東西九龍交通的主幹道路。他們亦關
注到有關的建造工程在2003年年底才動工,並在2007
年年底前完成,工程計劃需時甚長。議員詢問,當局
可否提前進行工程,使工程計劃可早日完成。
3.就一位議員有關兩個事務委員會討論結果的提問,
聯席事務委員會 1998年3月13 日會議的主席劉健儀議
員滙報,當局向與會人士簡介中九龍幹線各個雙程三
線方案的技術問題及成本影響。會上並無就該建議進
行任何表決。雖有大部分議員接納或不反對此項建議
,亦有少數議員持保留態度。
4.關於工程計劃的時間表,路政署署長及運輸局首席
助理局長(5)表示,當局打算在1998年 5月批出詳細設
計的顧問合約,並在1999年年底在憲報上就有關道路
計劃刊登通告。建造工程訂於2003年年底展開,以便
有充分時間處理道路計劃刊憲後所接獲的反對意見、
拆卸受影響的樓宇及安置/重配地方予受影響的居民
。他們表示目前的時間表屬保守估計。倘道路計劃在
憲報上刊登法定通告後並無出現其他複雜情況,推行
時間或可提早約一年。他們向議員保證,當局會採取
措施加快工程計劃,例如分階段建造幹線,並在完成
某些路段所需的收地及安置/重配工作後,立即在那
些路段展開工程。當局的目標是盡快完成工程計劃。
5.關於中九龍幹線雙程三線方案的技術困難及成本影
響,路政署署長表示,這些方案在技術上雖可行,但
會帶來各項重要問題。就雙程三線明挖回填式隧道方
案而言,主要的問題在於對東面多幢住宅樓宇的影響
,有關的拆卸及安置費用約需60億元。這會是雙程雙
線中九龍幹線工程預算費的兩倍。至於雙程三線深層
隧道方案,隧道的內底需要在地面以下約70米,以避
免對樓宇產生影響。雖然在道路網西面所作出的必要
更改不會是不可克服的問題,但隧道的東面入口在技
術上不可能在理想的位置,與九龍東南部發展區的擬
建道路網連接。車輛因此需要行駛一段很長的距離才
接駁到九龍東南部發展區的道路網。除了約40億元的
額外工程費用外,隧道入口至九龍東南部發展區道路
網的連接路會佔用九龍東南部發展區預留作其他發展
用途的大部分土地。
6.至於雙程三線中層隧道方案,運輸署政府工程師(港
口及機場發展 ) 解釋,這個方案的主要問題是對土瓜
灣區住宅樓宇的重大影響。隧道的內底會在地面以下
約50米,而這個深度興建一條隧道,必須在施工期間
進行主要的鞏固工程,沿隧道路線加強該一帶樓宇的
地基。
7.路政署助理署長補充,在接近地面及中層深度的方
案中,隧道的闊度均受到地面以上樓宇位置的限制,
並由於此項限制,當局提出雙程雙線的方案。若要避
免對樓宇構成影響,隧道將需要建於深層的地底,但
該深層隧道不可能在理想的位置與地面的道路網連接
。至於當局因何為中九龍幹線採用接近地面深度而非
中層深度隧道方案的問題,他解釋,本地專家和承造
商對於興建接近地面深度的隧道掌握較佳的技術,該
種技術已在多項工程計劃中應用,例如地下鐵路的該
等工程。此外,由於中層深度方案的隧道會仍在混合
地層中,以及隧道深度的沉降層有所增加,對樓宇的
地基會有較嚴重的影響,在施工期間和完工後可能導
致行人路及樓宇下陷,因而會涉及高度風險。
8.議員從路政署署長處獲悉在中九龍幹線以外,日後
仍會有其他貫通東西九龍的道路計劃,他們詢問有關
的詳情。運輸署政府工程師表示,當局會在預計於
1999年 3 月完成的第三次整體運輸研究中考慮可否興
建一條南面的連接路,經梳士巴利道連接西九龍和九
龍東南部。路政署助理署長補充,政府當局會繼續研
究能否進一步改善貫通九龍東西交通的現有道路。這
些道路的容車量目前受到沿街通路和燈號控制路口的
限制。至於當局有否興建連接東西九龍的鐵路計劃,
運輸局首席助理局長(5)表示,這個問題會在進行第二
次鐵路發展策略研究時考慮。政府的政策是發展可有
效地銜接鐵路及公路的運輸基礎設施。
9.一位議員促請政府當局考慮到雙程雙線的中九龍幹
線在建成時或不足以應付交通需求的問題,並加快東
九龍鐵路線的研究工作。運輸局首席助理局長(5)在回
應時表示,當局是根據可用的規劃數據,為應付直至
2011年的交通需求而規劃中九龍幹線。第三次整體運
輸研究會涵蓋至2016年為止的運輸規劃。
10.一位議員指出,土瓜灣及紅磡區的進一步發展會導
致交通流量增加,他詢問,擬議的顧問研究會否考慮
把中九龍幹線連接這些地區的道路網。他認為,把分
支線併入中九龍幹線的路線,而非進行新的道路計劃
以應付不斷增加的交通量,在時間和成本上或會更有
效益。路政署署長表示,由於幹線的隧道式設計,增
建分支線會有重大的技術困難。此外,當局將需清拆
更多現有樓宇才能提供該等分支線。運輸局首席助理
局長(5)補充,當局興建中九龍幹線的目的,是為了直
接貫通東西九龍的交通。若在此幹線增建分支線,便
不能達到此一目的。他證實,當局會在第三次整體運
輸研究及其他地區性的運輸研究中,考慮是否需要新
的策略性道路計劃,以應付中九龍的日後發展所導致
的交通量增加。他向議員保證,政府當局會密切監察
中九龍的交通需求,並制定相應的短期及長期交通措
施。
11.關於興建中九龍幹線所採用的明挖回填式技術,議
員關注在施工期間對交通的影響。路政署助理署長表
示,那些會有最大困難的路段,是西面橫過彌敦道、
漆咸道北及東面橫過馬頭圍道的那些路段。為盡量減
少對交通的影響,興建工程會分段進行,而在任何時
間最多只會封閉一條行車線。彌敦道及加士居道交界
的現有的空地會作為臨時的交通改道。擬議的顧問研
究亦會包括一個在施工各個階段有關交通管理措施的
詳細規劃。一位議員關注到分段施工或會令工程進一
步延誤,運輸局首席助理局長(5)在回應時表示,根據
當局的初步評估,現行的工程時間表已顧及進行交通
及環境影響消減措施的需要。
12.鑑於議員對工程計劃的進度及施工期間的交通影響
表示關注,主席要求政府當局就這些方面向有關的事
務委員會定期提供最新資料,政府當局答允此項要求。
13. 此項目在席上付諸表決並獲得通過。
修訂以資助金進行的工程計劃的範圍/更改其承擔額
總目708 ─ 非經常資助金及主要系統設備
PWSC(97-98)144 | 22EF 崇基學院教學大樓重建計劃 第V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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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EF 崇基學院新教學大樓擴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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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一位議員提到文件的附件,並詢問各項費用的通脹
調整水平因何會有差異。他認為文件未有就工程預算
費的增加建議提供足夠的資料,例如投標的時間及有
關的價格指數。
15.建築署總技術顧問解釋,通脹調整出現差異,主要
是由於投標時間不同和應用不同的價格指數。工程計
劃24EF「A」階段的工程在1995年年底投標並業已完
成,而「B」階段的工程則僅在 1997年年底投標。此
外,在計算建築工程和屋宇裝備工程的預計價格升幅
時,應用了不同的投標價格指數。由於在過去數年,
建築工程的實際投標價格較屋宇裝備工程的投標價有
較大的增幅,當局應用了較高的投標價格指數來預計
建築工程項目的價格升幅。就傢具和設備而言,目前
並無投標價格指數。建築署已就有關的個別工程計劃
評估此項費用的擬議升幅,並認為建議的升幅屬合理。
16.至於工程計劃22EF的傢具和設備的預算費大幅上升
63.38%的問題,建築署總技術顧問表示,由於有關的
傢具和設備仍未購置,預算費僅屬估計;而工程計劃
24EF「A」階段的傢具和設備大部分則業已購置,因
此預計的升幅為較低的17.49%。這說明該項差異部分
是由於投標時間相距兩年所致。
17.應主席的要求,建築署總技術顧問答允提供有關工
程計劃各項費用的通脹調整差異的進一步詳情。
18. 此項目在席上付諸表決並獲得通過。
19.主席多謝議員在小組委員會會議上的積極參與,並
多謝政府當局對議員的關注事項作出回應。庫務局副
局長亦多謝主席和議員就工務計劃建議進行的商議工
作及提出寶貴意見。
20. 小組委員會會議於上午10時30分結束。
臨時立法會秘書處
1998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