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委員會

PWSC(97-98)132

財務委員會
工務小組委員會討論文件
1998年2月17日


總目702-港口及機場發展
土地拓展
土木工程 - 土地發展
321CL - 屯門第38區特殊工業區的填海及提供公用設施
工程

    請各委員向財務委員會建議 -

  1. 把321CL號工程計劃的一部分提升為甲級,
    稱為「 山麓繞道及屯門皇珠路沿途改善工
    程」;按付款當日價格計算,估計費用為
    20億6,170萬元;以及

  2. 把321CL號工程計劃的餘下部分保留為乙級。
問題

連接屯門西部與屯門公路的現有道路的容車量,不足以
應付屯門第38區的內河貨運碼頭和特殊工業發展計劃預
期會引致增加的交通量。

建議

2. 拓展署署長建議把321CL號工程計劃的一部分提升為
甲級;按付款當日價格計算,估計費用為20億6,170萬元
,以便沿屯門西部至皇珠路的青山山麓,興建一條繞道
(下稱「山麓繞道」),並沿屯門皇珠路進行相關的道路
改善和消減噪音工程。這項建議獲規劃環境地政局局長
支持。

工程計劃的範圍和性質

3.321CL號工程計劃的範圍包括 -

  1. 興建山麓繞道;

  2. 改善皇珠路與屯門公路交匯處的工程;

  3. 改善靠近湖景邨的海皇路與湖山路交界處;

  4. 在屯門第38區進行填海、道路和渠務工程,闢築
    33公頃土地,供作發展特殊工業用途;以及

  5. 在第38區填海土地上,興建共用碼頭,供貨物裝
    卸用。
4.現擬提升為甲級的321CL號工程計劃部分項目,包括
上文第3段(a)項至3段(c)項工程,其範圍包括 -

  1. 由屯門西部近蝴蝶灣處至皇珠路,興建一條長2.6
    公里的雙程雙線分隔山麓繞道;

  2. 為皇珠路與龍門路交匯處的連接路,以及皇珠路
    與屯門公路交匯處的連接路,進行擴濶、重建和
    更改路線工程;

  3. 沿皇珠路建造一段長460米的隔音上蓋;

  4. 擴濶海皇路與湖山路交界處;以及

  5. 興建相關的行人路、單車徑、鄉村通道、路旁隔
    音屏障和雨水渠,並進行斜坡工程和環境美化
    工程。
附件1的平面圖顯示建議工程的位置。

理由

5.1989年,港口及機場發展策略確定,屯門第38區適宜
用作發展內河貨運碼頭(約56公頃)和特殊工業1 (約55公
頃)。我們於1996年4月,把內河貨運碼頭的發展權批予
私人發展商。香港工業邨公司現正計劃把該特殊工業區
發展為本港第四個工業邨。

6. 目前,來往屯門第38區的主要通路為龍門路、皇珠路
和屯門公路。龍門路沿途的地面道路交界處、皇珠路/
龍門路交匯處的連接路,以及皇珠路/屯門公路交匯處
的連接路,其容車量現已達到飽和,或將於2001年達到
飽和。這些道路將不能應付上文第5段所述因屯門第 38
區的發展而帶來的額外交通流量。如果我們不改善屯門
區內的道路網,當內河貨運碼頭和第四個工業邨的特殊
工業區分別於2000年和2001年開始運作時,屯門第38區
所帶來的額外交通流量,會導致龍門路和皇珠路嚴重擠
塞,沿途的交通噪音,亦會達致不可接受的水平。

7. 為紓緩龍門路沿途的交通擠塞情况和交通噪音的影響
,我們建議建造山麓繞道,以疏導龍門路的交通,尤其
是使用該路的重型貨車和貨櫃車。山麓繞道每個來往方
向每小時將可容納約2 800輛車。此外,我們建議擴濶龍
門路/皇珠路和皇珠路/屯門公路兩個交匯處的連接路
,以紓緩皇珠路沿途的交通擠塞情况。建議沿皇珠路興
建的隔音上蓋和屏障,可把交通噪音減低至可接受的水
平。

8. 來往屯門第38區的次要通路為龍門路、湖山路、海皇
路、海榮路和青山公路。估計海皇路與湖山路交界處的
容車量,在2001年會達到飽和。因此,我們建議擴濶該
交界處,以應付屯門第38區的發展所帶來的額外交通流
量。

9. 目前,內河貨運碼頭的發展商計劃在 1998 年年底至
2000年年底期間,分期完成該碼頭的建造工程。香港工
業邨公司則計劃在2001年年底或2002年年初,批出第四
個工業邨內首幅土地,作發展特殊工業用途。為配合內
河貨運碼頭發展商和香港工業邨公司的發展計劃,我們
需於1998年7月展開建議的工程,以期在2001年6月竣工。

財政影響

10.按付款當日價格計算,估計這項工程計劃所需的建
設費用為 20 億6,170萬元(見下文第11段),分項數字
如下 -

百萬元
(a) 道路工程801.0
(i) 橋樑285.0
(ii) 地面道路工程280.0
(iii) 斜坡和土方工程214.0
(iv) 輔助交通設備和改道設施22.0
(b) 消減噪音措施251.0
(i)隔音上蓋215.0
(ii)隔音屏障30.0
(iii)鋪築低噪音路面6.0
(c) 渠務工程62.0
(d) 遷移輸水管工程49.0
(e) 環境美化工程34.0
(f) 環境監測和審核4.0
(g) 顧問費154.0
(i) 施工階段18.0
(ii) 駐工地人員方
面的員工開支
136.0
(h) 應急費用135.0
_____
小計1,490.0(按1996年12
月價格計算)
(i)通脹準備金571.7
_____
總計2,061.7(按付款當日
價格計算)


由於內部人手不足,我們建議委聘顧問監督上述工程。
按人工作月數估計的顧問費分項數字載於附件2

11. 如獲批准,我們會作出分期開支安排如下 -

年度百萬元
(按1996年12月
價格計算)
價格調整
因數
百萬元
(按付款當日
價格計算)
1998-991001.16358116.4
1999-20004501.26830570.7
2000-015001.38244691.2
2001-022901.50686437.0
2002-031501.64248246.4
__________
1,4902,061.7
__________


12.我們按政府對1998至2003年期間工資和建造價格趨勢
所作的預測,制訂按付款當日價格計算的預算。由於我
們已知道大部分工程的確實數量,所以會以總價合約形
式,為道路和橋樑工程招標。此外,由於土方工程的數
量可能會因實際的岩土情况而變動,所以我們會以重新
計算工程數量的標準合約形式,為斜坡和土方工程招標
。由於合約期超過21個月,合約會訂有可因應通脹調整
價格的條文。

13.我們估計每年的經常開支為1,030萬元。

公眾諮詢

14. 我們在1996年2月6日,就建議沿皇珠路進行的消減噪
音工程,徵詢屯門區議會的意見。1996年12月3日,我們
亦就建議的山麓繞道工程,諮詢屯門區議會。該區議會
支持上述建議的工程。1997年9月26日,我們就建議的海
皇路與湖山路交界處改善工程,諮詢屯門臨時區議會交
通及運輸委員會。該委員會並不反對這項建議。

15. 我們分別於 1996年5月24日和1997年1月10日,把下文
第 18段提及的環境影響評估研究結果,提交屯門區議會
環境改善及地區發展委員會。該委員會接納研究結果,
並認為應全面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研究建議的消減噪音措
施。

16. 我們在1996年10月23日和1997年5月9日,向當時的立
法局交通事務委員會提交資料文件,說明屯門第38區各
項發展計劃和建議的道路改善工程會造成的交通影響。

17. 我們在 1997年8月15日根據《道路(工程、使用及補
償)條例》的規定,在憲報公布建議的道路工程,其後
並沒有接獲任何反對書。

18.我們在1998年2月10日向臨時立法會的規劃地政及工程
事務委員會簡介這項建議的工程計劃。

環境影響

19.我們就上述工程計劃進行了兩項環境影響評估研究,
這兩項研究已分別於1996 年4月和1997年1月完成。該兩
項研究是「屯門第38區特殊工業區的填海及提供公用設
施工程 - 屯門區內的道路及交界處改善工程:環境影響
評估」,以及「山麓繞道、屯門公路/皇珠路交滙處及
其他道路交界處改善工程:環境影響評估」。研究建議
採取消減噪音措施,包括設置隔音上蓋、隔音屏障,以
及在若干段重要路段鋪築低噪音路面,減輕工程計劃造
成的交通噪音影響,以符合既定的標準和準則。環境問
題諮詢委員會在1996 年5月27日和1997年2月17日,分別
通過上述兩項環境影響評估研究。我們會按研究的建議
,把各項紓減環境影響措施納入建議道路工程的詳細設
計內,並實施環境監測和審核計劃。我們已在工程計劃
的整體預算內預留2億5,100萬元和400萬元,分別用以實
施紓減環境影響措施和進行環境監測和審核計劃。

20.我們會實施工程合約所定的紓減環境影響措施,控制
施工期間的噪音、塵埃和地盤流出的水所造成的滋擾,
以符合既定的標準和準則。

土地徵用

21.建議的工程無須徵用任何土地。

背景資料

22.我們於1988年9月把321CL號工程計劃列入丙級,並
於1990年11月,把該項工程計劃提升為乙級。

23. 1995年6月9日,我們把321CL號工程計劃的第一部
分提升為甲級,編訂為 500CL號工程計劃,稱為「屯
門第38區特殊工業區的填海及提供有關公用設施工程
- 第I階段填海及相關基礎建設工程」,估計費用為4
億8,694萬元。1995年7月12日,我們把321CL號工程計
劃的第二部分提升為甲級,編訂為502CL號工程計劃
,稱為「屯門第38區特殊工業區的填海及提供公用設
施工程 - 污水渠及雨水渠工程」,估計費用為2億9,950
萬元。1996年4月12日,我們把321CL號工程計劃的第
三部分提升為甲級,編訂為600TH號工程計劃,稱為
「屯門第38區前面一段龍門路的改善工程和相關的污水
渠及雨水渠工程」,估計費用為2億2,170萬元。1996年
7月10日,我們把321CL號工程計劃第四部分提升為甲
級,編訂為 291DS號工程計劃,稱為「望后石污水處
理廠改善工程」,估計費用為1億660萬元。

24.我們於1995年9月動工進行500CL號工程計劃項下的
屯門第38區第I階段填海工程,以期在1999年年底完工
。我們在1996年4月動工進行502CL號工程計劃項下的
污水渠和渠務工程,以期在 1998 年 6月完工。我們在
1996年10月動工進行 600TH 號工程計劃項下的龍門路
改善工程,以期在1999年3月完工。我們也在1996年10
月展開 291DS號工程計劃項下的望后石污水處理廠改
善工程,以期在1998年9月完工。

25.我們已在398CL號工程計劃「屯門第38區特殊工業
區的填海及提供公用設施工程 - 顧問費及地盤勘測」
項下,委聘顧問為建議工程進行詳細設計和勘測工作
,所需費用為1,500萬元。顧問已大致完成詳細設計和
施工圖則。我們計劃在1998年7月展開建議的工程,於
2001年6月竣工。

26.我們計劃由1999年開始,分階段進行321CL號工程
計劃的餘下工程,以期於2002年完成全部工程。

規劃環境地政局
1998年2月

PWSC(97-98)132附件2

321CL - 屯門第38區特殊工業區的填海及
提供公用設施工程


估計顧問費的分項數字

顧問的員工開支預計的人
工作月數總薪級
平均薪點
倍數估計費用
(百萬元)
(a) 施工階段的顧問費
(i) 合約管理專業人員
技術人員
80
50
40
16
3.0
3.0
13.3
2.8
(ii) 擬備完工
後的圖則
專業人員
技術人員
4
22
40
16
3.0
3.0
0.7
1.2
(b) 駐工地人
員方面的員
工開支
專業人員
技術人員
480
2 054
40
16
2.1
2.1
55.8
80.2
_____
顧問的員工開支總額154.0
_____




1.採用倍數3乘以總薪級平均薪點,以計算員工開支總額
(包括顧問間接費和利潤),是因為有關人員會受聘在
顧問的辦事處工作。(在1996年4月1日,總薪級第 40點
的月薪為55,390元,總薪級第16點的月薪為18,595元。)
如工地人員由顧問提供,則採用倍數2.1乘以總薪級平均
薪點。

2. 上述數字是根據拓展署署長擬訂的預算計算出來。上
述工程計劃的顧問工作,會列為屯門第38區特殊工業發
展計劃顧問合約的一部分。

1「特殊工業」的定義如下 -
  1. 資本密集;

  2. 一般佔地廣闊,因此不能設於分層工廠大厦內;

  3. 可能須特別留意對環境的影響;

  4. 可能須大量用水;

  5. 鑑於所處理原料數量龐大和/或性質未可預知,一般須有通道直達港口設施,
    最好能夠直達深水港口;以及

  6. 在有關地點可能需要可貯存大量貨物的地方或倉庫設施,在某些情况下,這些
    貯存地方或設施須可用以貯存須特別小心處理或須採用特別方法處理的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