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委員會PWSC(97-98)144
財務委員會
工務小組委員會討論文件
1998年3月25日
總目708-非經常資助金及主要系統設備
大學
香港中文大學
22EF-崇基學院教學大樓重建計劃第V期
24EF-崇基學院新教學大樓擴建工程
- 把22EF號工程計劃的核准預算費提高
58,040,000元,即由90,460,000元增至
148,500,000元,以及把24EF號工程計
劃的核准預算費提高 31,261,000 元,
即由72,973,000元增至 104,234,000 元
,(上述費用均按付款當日價格計算);
以及
- 通過下文第3段所載的建議,把24EF號
工程計劃分為「A」、「B」兩個階段
,以及把 24EF 號工程計劃的「B」階
段計劃與 22EF號工程計劃合併,作為
單一的發展項目。
問題
22EF和24EF兩項工程計劃的核准預算費不足以支付工
程計劃下的工程費用。
建議
2.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下稱「教資會」)秘書長在
徵詢作為教資會技術顧問的建築署署長的意見後,應
香港中文大學(下稱「中大」)的要求,建議把22EF
號工程計劃的核准預算費提高58,040,000元,即由
90,460,000元增至148,500,000元,以及把 24EF號工程
計劃的核准預算費提高31,261,000元,即由72,973,000
元增至104,234,000元, ( 上述費用均按付款當日價格
計算)。這項建議獲教育統籌局局長支持。
3.教資會秘書長並在建築署署長與教育統籌局局長的
支持下,建議通過把24EF號工程計劃分為「A」、「
B」兩個階段,分別提供約 1 400平方米和4 100平方
米淨面積的地方,以及把24EF號工程計劃的「B」階
段計劃與 22EF 號工程計劃合併,作為單一的發展項
目。這樣的安排既沒有改變總共可提供的可用地方,
也沒有改變兩項工程計劃的目的。
工程計劃的範圍和性質
4.22EF號工程計劃是中大崇基學院教學大樓第V期重
建計劃。這期重建計劃原擬興建一幢13層高的大樓,
提供 6 000 平方米可用淨面積的地方,作演講堂、課
室和辦公室用途。
5.24EF號工程計劃下的工程,是崇基學院新教學大樓
擴建部分的建造工程,原擬提供 5 500 平方米可用淨
面積的地方,供中大部分非理科學系使用和設置這些
學系共用的教學設施。
6.24EF號工程計劃的「B」階段計劃與22EF號工程計
劃合併後的工程計劃範圍,現包括興建一幢12層高的
主座大樓和一幢 6 層高的行政大樓,行政大樓的部分
建造費用 (兩層的費用) 由私人資助。至於以公帑進行
的部分工程計劃,會提供 10 100平方米可用面積的地
方,作演講堂、課室和辦公室用途。24EF號工程計劃
的「A」階段計劃則會提供餘下1 400平方米的地方,
作課室和學生共用設施用途。
理由
7.24EF和22EF兩項工程計劃現時的預算費分別為
72,973,000元(按1991年3月價格計算)和90,460,000元(按
1992年6 月價格計算 ),是先後於 1992年3 月和1993年
5月獲財務委員會批准。中大以核准的撥款,完成兩項
工程計劃的拆卸、地盤平整和地基工程。
8.由於受到有關土地的限制,另外為了加快提供核准
闢設的地方,以及改善總綱規劃,使空間設計更理想
和重建/擴建的設施與現時的環境更為配合,中大建
議把 24EF 號工程計劃分為「A」、「B」兩個階段,
分別提供約1 400平方米和 4 100 平方米淨面積的地方
,另外把「B」階段的工程併入 22EF號工程計劃內,
合共提供10 100平方米淨面積的地方,繼而根據這樣
的安排進行詳細設計和建造工程。把兩項工程計劃下
的有關工程合併,不會影響兩項工程計劃所提供的可
用地方,也不會改變擬議工程計劃的目的和性質。
9.儘管22EF和24EF兩項工程計劃下有某些工程合併,
然而兩項工程計劃仍然會有各自的獨立帳目,以維持
有效的財政管制。有關費用是按所提供地方的面積來
分攤,但個別工程計劃下一些本身獨有的項目所需的
費用則除外。從建築署署長建議中大接納承投上層結
構建造工程的索價最低投標書來看,上述兩項工程計
劃的核准預算費均不足以支付工程計劃下的工程費用
、專業人員費用與家具和設備費用。所需的額外款項
會按比例分配予該兩項工程計劃。需要額外款項的理
由如下-
| 需要額外款 項的理由
| 22EF 千元 (按付款當日 價格計算)
| % | 24EF 千元 (按付款當日 價格計算)
| %
|
---|
(a) |
由釐定費用至
接獲標書期間
,建造工程與
家具和設備的
價格上升
| 52,360
| 90.2
| 27,886
| 89.2
|
(b) |
由於建造價格
上升,以致專
業人員費用亦
相應增加
| 5,680
| 9.8
| 3,375
| 10.8
|
|
| ______
| ______
| ______
| ______
|
| 總計
| 58,040
| 100.0
| 31,261
| 100.0
|
|
| ______
| ______
| ______
| ______
|
22EF和24EF兩項工程計劃的核准與修訂預算費(按付款
當日價格計算)的比較,連同有關費用的款額出現差異
的理由,分別載於
附件1和
附件2。
財政影響
10.22EF號工程計劃的修訂預算費為148,500,000元(按付
款當日價格計算)。扣除核准承擔的90,460,000元後,我
們需要把核准工程計劃預算費提高 58,040,000元。至於
24EF號工程計劃,修訂預算費為 104,234,000 元(按付款
當日價格計算)。扣除核准承擔的72,973,000元後,我們
需要把核准工程計劃預算費提高31,261,000元。
11. 如獲委員批准,我們會作出分期開支安排如下-
年度 | 22EF
| 24EF
|
---|
| 千元 (按付款當日價格計算)
|
---|
|
直至1997年3月31日
| 62,800
| 50,700
|
1997-98
| 1,380
| 3,420
|
1998-99
| 27,000
| 22,000
|
1999-2000
| 57,320
| 28,114
|
| ________
| ________
|
總計
| 148,500
| 104,234
|
| ________
| ________
|
12.提高核准工程計劃預算費的建議不會引致每年的經
常開支增加。
公眾諮詢
13.我們認為增加新合併的工程計劃的核准預算費,無
須進行公眾諮詢。
環境影響
14.上述兩項工程計劃均不會對環境造成長遠影響,而
提高核准工程計劃預算費不會對環境造成其他影響。
中大會實施有關工程合約所定的紓減環境影響措施,
控制施工期間的噪音、塵埃和地盤流出的水所造成的
滋擾,以符合既定的準則。
土地徵用
15. 這項建議無須徵用額外土地。
背景資料
16. 22EF和24EF 兩項工程計劃是中大重建計劃的部分
項目。在這項重建計劃下,中大崇基學院校園內大部
分的陳舊教學設施會予以重建。
17. 1991年1月,財務委員會批准-
- 撥款1,800,000元予22EF號工程計劃,以便為崇
基學院教學大樓重建計劃第V期進行地盤勘測
和初步設計工作;以及
- 撥款800,000元予24EF號工程計劃,以便為中大
崇基學院新教學大樓擴建工程進行初步設計工
作。
18. 1992年3 月,財務委員會批准把24EF號工程計劃的
預算費修訂為72,973,000元(按1991年3月價格計算),以
便進行工程計劃下的工程[見 FCR(91-92)170 號文件 ]。
1993年5月,財務委員會又批准把22EF號工程計劃的預
算費修訂為90,460,000元(按1992年6月價格計算),以便
進行工程計劃下的工程[見FCR(93-94)19號文件]。
19.在較早期的重建計劃下重建的校舍全面啟用,而在
上述兩項工程計劃下的有關校舍內所有的教學活動均
遷往別處進行後,兩項工程計劃的工程於1995年動工
。1997年10月,中大為工程計劃合併部分的上層結構
建造工程進行招標,而索價最低的投標書的有效期到
1998年4月8日便會屆滿。
20.22EF和24EF兩項工程計劃的核准預算費是分別按
1992年6月和1991年3月價格計算的,現時不足以支付
由釐定費用至接獲標書期間,因價格上升而增加的費
用,因此,須增加這兩項工程計劃的核准預算費。
21.按照教資會的工作指引,如1995年4月前獲批准的
工程計劃的核准預算費並非按付款當日價格計算,有
關院校可申請撥款,支付因投標價格指數上升而引致
的額外開支。相反,如投標價格指數下降,工程計劃
的核准預算費則會削減。
22.由1995年4月1日起,所有新核准的教資會資助的基
本工程計劃,均按付款當日價格計算工程計劃預算費
。這樣,計算所得的預算費便會計及由施工直至完工
為止,預計因應通脹而增加的建造費用。教資會資助
院校須以不超過按付款當日價格計算的核准工程計劃
預算款額完成工程計劃。
教育統籌局
1998年3月
PWSC(97-98)144附件1
22EF-崇基學院教學大樓重建計劃第V期
核准與修訂的工程計劃費用的比較如下-
| | 核准的工程 計劃費用 千元
| | 修訂的工程 計劃費用 千元
| | 增加的費用 千元
|
---|
(a)
| 地盤勘測 工作和地 盤開拓工程
| 3,000
| | 4,140
| | 1,140
|
(b)
| 建築工程 和其他建 造工程
| 44,830
| | 80,750
| | 35,920
|
(c)
| 屋宇裝備 工程
| 25,870
| | 36,150
| | 10,280
|
(d)
| 專業人員 費用
| 8,840
| | 14,520
| | 5,680
|
(e)
| 家具和設備
| 7,920
| | 12,940
| | 5,020
|
| | ______ |
| ______ |
| ______
|
| 總計
| 90,460
| (按1992年6 月價格計算)
| 148,500
| (按付款當日 價格計算)
| 58,040
|
| | ______ |
| ______ |
| ______
|
2.(a)項(地盤勘測工作和地盤開拓工程)的費用增加
1,140,000元,原因是由1992年第二季制訂原來的預算
至1995年第三季和1997年第四季分別收到承投各份合
約的標書期間,投標價格指數上升 ( 投標價格指數由
548分別上升至733和1 060,升幅為33.76%和93.43%)。
3.(b)項 (建築工程和其他建造工程) 的費用增加
35,920,000 元,原因是由1992年第二季制訂原來的預
算至1995年第三季和1997年第四季分別收到承投各份
合約的標書期間,投標價格指數上升 ( 投標價格指數
由 548 分別上升至 733 和 1 060 ,升幅為 33.76 % 和
93.43%)。
4.(c)項(屋宇裝備工程)的費用增加10,280,000元,原因
是由1992年第二季制訂原來的預算至預期在1998年第
二季收到標書期間,投標價格指數上升,預計通脹升
幅約為39.74%。
5.(d)項(專業人員費用)的費用增加5,680,000元,原因
是建造費用上升,以致專業人員費用 ( 按百分率計算
的費用)增加。
6.(e)項(家具和設備)的費用增加5,020,000元,原因是
原來的預算在 1992 年第二季制訂,這方面的費用須
按通脹調整,預計升幅為63.38%。
PWSC(97-98)144附件2
24EF-崇基學院新教學大樓擴建工程
核准與修訂的工程計劃費用的比較如下-
| | 核准的工程 計劃費用 千元
| | 修訂的工程 計劃費用 千元
| | 增加的費用 千元
|
---|
(A)
| 「A」階段
|
(a)
| 建築工程 和其他建 造工程
| 11,028
| | 13,549
| | 2,521
|
(b)
| 屋宇裝備 工程
| 3,724
| | 4,074
| | 350
|
(c)
| 專業人員 費用
| 1,770
| | 2,115
| | 345
|
(d)
| 家具和設備
| 1,875
| | 2,203
| | 328
|
| | _______ |
| _______ |
| _______
|
| 小計
| 18,397
| (按1991年3 月價格計算)
| 21,941
| (按付款當日 價格計算)
| 3,544
|
| | _______ |
| _______ |
| _______
|
(B)
| 「B」階段
|
(e)
| 地盤勘測 工作和地 盤開拓工程
| 3,326
| | 4,577
| | 1,251
|
(f)
| 建築工程 和其他建 造工程
| 29,668
| | 47,040
| | 17,372
|
(g)
| 屋宇裝備 工程
| 9,841
| | 13,046
| | 3,205
|
(h)
| 相應工程
| 1,710
| | 3,279
| | 1,569
|
(i)
| 專業人員 費用
| 5,123
| | 8,153
| | 3,030
|
(j) | 家具和設備
| 4,908
| | 6,198
| | 1,290
|
| 小計
| 54,576
| (按1991年3 月價格計算)
| 82,293
| (按付款當日 價格計算)
| 27,717
|
| | _______ |
| _______ |
| _______
|
24EF號工程 計劃費用
總計((A)+(B))
| 72,973
| | 104,234
| | 31,261
|
| | _______ |
| _______ |
| _______
|
2.(a)項(建築工程和其他建造工程)的費用增加2,521,000
元,原因是由1991年首季制訂原來的預算至1995年第
四季收到標書期間,投標價格指數上升 ( 投標價格指
數由608上升至747,升幅為22.86%)。
3.(b)項(屋宇裝備工程)的費用增加350,000元,原因是
由1991年首季制訂原來的預算至1995年第四季收到標
書期間,投標價格指數上升 (投標價格指數由117上升
至128,升幅為9.40%)。
4.(c)項(專業人員費用)的費用增加345,000元,原因是
建造費用上升,以致專業人員費用 (按百分率計算的
費用)增加。
5.(d)項(家具和設備)的費用增加328,000元,原因是原
來的預算在1991年首季制訂,這方面的費用須按通脹
調整,預計升幅為17.49%。
6.(e)項(地盤勘測工作和地盤開拓工程)的費用增加
1,251,000元,原因是由1991年首季制訂原來的預算至
1995年第三季和1997年第四季分別收到承投各份合約
的標書期間,投標價格指數上升(投標價格指數由608
分別上升至733和1 060,升幅為33.76%和93.43%)。
7.(f)項(建築工程和其他建造工程)的費用增加17,372,000
元,原因是由1991年首季制訂原來的預算至1995年第
三季和1997年第四季分別收到承投各份合約的標書期
間,投標價格指數上升 (投標價格指數由608分別上升
至733和1 060,升幅為33.76%和93.43%)。
8.(g)項(屋宇裝備工程)的費用增加3,205,000元,原因
是由1991年首季制訂原來的預算至預期在1998年第二
季收到標書期間,投標價格指數上升,預計升幅為
32.57%。
9.(h)項(相應工程)的費用增加1,569,000元,原因是由
1991年首季制訂原來的預算至預期在1999年首季收到
標書期間,投標價格指數上升,預計升幅為91.75%。
10.(i)項(專業人員費用)的費用增加3,030,000元,原因
是建造費用上升,以致專業人員費用 (按百分率計算
的費用)增加。
11.(j)項(家具和設備)的費用增加1,290,000元,原因是
原來的預算在1991年首季制訂,這方面的費用須按通
脹調整,預計升幅為2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