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WSC(97-98)93
財務委員會
工務小組委員會討論文件
1997年12月10日
總目711-房屋
運輸-道路
578TH-黃竹坑道行車天橋及相關
的道路擴闊工程
請各委員向財務委員會建議,把578TH號工
程計劃提升為甲級;按付款當日價格計算,
估計費用為 3億580萬元,用以興建黃竹坑
道行車天橋和進行相關的道路擴闊工程。
問題
黃竹坑道與南朗山道交界處的容車量無法應
付日後鴨脷洲、香港仔和黃竹坑的發展計劃
所引致的交通需求。
建議
2.路政署署長建議把578TH號工程計劃提升為
甲級;按付款當日價格計算,估計費用為3億
580萬元,用以沿黃竹坑道興建一條雙程雙線
分隔行車天橋,這條行車天橋會在黃竹坑道與
南朗山道交界處之上經過;此外,並進行相關
的道路擴闊工程。這項建議獲房屋局局長和運
輸局局長支持。
工程計劃的範圍和性質
3.這項工程計劃的範圍包括-
- 沿黃竹坑道興建一條長550米的雙程雙線
分隔行車天橋,這條行車天橋會在黃竹坑道
與南朗山道交界處之上經過;
- 在黃竹坑道一段長600米的路段進行相關
的擴闊和重建工程;
- 拆卸橫跨黃竹坑道與南朗山道交界處的
行人天橋;以及
- 提供附屬的輔助交通設備,並進行渠務
和環境美化工程。
理由
4.黃竹坑道是南區的主要幹路,亦是一號幹
線的一部分。這條道路把黃竹坑、香港仔、
鴨脷洲、田灣和薄扶林等地區與灣仔連接起
來。
5.黃竹坑、鴨脷洲和香港仔等地區的發展計
劃1 陸續完成後,黃竹坑道與南朗山道交界
處這個燈號控制路口的行車量預期會大增。
我們估計到2002年,南朗山道北行線在繁忙
時間會出現交通擠塞情況,使區內道路網絡
的車輛行車緩慢。
6.擬建的黃竹坑道行車天橋會令東西行交通
暢通無阻,因而增加南朗山道與黃竹坑道交
界處的行車量。待相關的道路擴闊工程完成
後,黃竹坑道與南朗山道交界處在2011年會
有21%的剩餘容量。
7.為興建擬議的行車天橋和進行道路擴闊工
程,我們須拆卸 2 交界處現有的行人天橋。
待行車天橋通車後,我們會重建黃竹坑道受
影響的路段,並在交界處設立一個永久的地
面行人過路處,以取代已拆卸的行人天橋。
財政影響
8.按付款當日價格計算,估計這項工程計劃
的建設費用為3億580萬元(見下文第9段),分
項數字如下-
| 百萬元
|
---|
(a)行車天橋 | 150.0
|
(b)道路和渠務工程 | 33.1
|
(c)現有行人天橋的拆卸工程 | 1.2
|
(d)輔助交通設備和環境美化工程 | 1.3
|
(e)施工階段的顧問費 | 1.0
|
(f)駐工地人員方面的員工開支 | 28.0
|
(g)應急費用 | 21.4
|
小計 (按1996年12月 價格計算) | 236.0
|
(h)通脹準備金 | 69.8
|
總計 (按付款當日 價格計算) | 305.8
|
按人工作月數估計的顧問費和駐工地人員
方面的員工開支的分項數字載於附件。
年度 | 百萬元 (按1996年 12月價格計算) | 價格調整因數 | 百萬元 (按付款當 日價格計算)
|
---|
1998-1999 | 43.0 | 1.16358 | 50.0
|
1999-2000 | 115.0 | 1.26830 | 145.9
|
2000-2001 | 65.0 | 1.38244 | 89.9
|
2001-2002 | 10.0 | 1.50686 | 15.1
|
2002-2003 | 3.0 | 1.64248 | 4.9
|
| 236.0 |
| 305.8
|
10.我們按政府對1998至2003年期間工資和建
造價格趨勢所作的預測,制訂按付款當日價
格計算的預算。鑑於建造行車天橋的工程大
部分屬地基工程,我們會以重新計算工程數
量的合約形式,為建議的工程招標。由於合
約期超過21個月,合約會訂有可因應通脹調
整價格的條文。
11.估計每年的經常開支會增加771,000元。
公眾諮詢
12.我們於1997年1月20日諮詢南區區議會交
通及運輸委員會。該委員會要求盡早進行這
項工程計劃,以紓緩黃竹坑區擠塞的交通,
尤其是在繁忙時間的交通擠塞問題,以及配
合區內各公共屋邨的落成,以應付日後增加
的交通流量。
13.我們先後於1997年4月4日和11日,根據
《道路(工程、使用及補償)條例》,在憲報
刊登建議的工程。其後,我們收到三份反對
書3 。
14.反對者擔心在這項工程計劃下興建的行車
天橋,在施工期間和通車後,會對附近大廈
的業主和租客造成不便。他們並擔心這項工
程計劃會對環境造成影響。我們向反對者解
釋需要興建擬議的行車天橋的原因,以及行
車天橋在交通方面為社會帶來的好處。他們
也知悉我們已評估工程計劃對該區的環境可
能會造成的影響,以及我們會按照既定的政
策和標準,提供適當措施以減輕影響。結果
,三位反對者均撤銷反對。
環境影響
15.我們在1997年4月完成工程計劃的環境影
響評估。根據環境影響評估所得的結論,工
程計劃不會引致長期的空氣污染或噪音問題
,但評估結果建議實施環境改善措施,包括
沿擴闊的道路路旁種植更多樹木,以及美化
行車天橋。
16.我們已就這項工程計劃諮詢環境問題諮詢
委員會。該委員會表示,由於工程計劃的規
模和複雜程度有限,我們沒有需要呈交環境
影響評估結果。
17.至於在施工期間所造成的短期影響,我們
會實施工程合約所定的紓減環境影響措施,
以控制噪音、塵埃和工地流出的水。
土地徵用
18.建議的工程無須徵用任何土地。我們會清
除擬建行車天橋所經過一段黃竹坑道兩旁的
工業大廈向黃竹坑道伸出的突出物4 ,以確保
有足夠地方讓車輛(包括緊急車輛)在經擴闊的
行車道行駛。
背景資料
19.我們在1995年7月5日把這項工程計劃提升
為乙級。
20.我們在1996年6月委聘顧問就建議的工程進
行詳細設計和勘測工作,並在分目B100HX「
為工務計劃丁級工程項目進行小規模房屋發
展和有關工程、研究及勘測工作」項下撥款
支付所需的750萬元費用。顧問已大致完成詳
細設計、施工圖則和招標文件。我們計劃在
1998年6月展開工程,在2001年11月完工。
21.為盡量減低上述工程計劃在施工期間對交
通造成的干擾,我們會分階段進行建議的工
程,並在諮詢警方和運輸署後,實施臨時交
通改道計劃,以確保在各個施工階段可維持
主要的交通流量。
房屋局
1997年11月
1 --這些地區的發展計劃包括鴨脷洲已完成的海怡半島發展計劃,以及
在鴨脷洲、香港仔和黃竹坑的多個建屋計劃。
2 --待行車天橋通車和設置永久的地面行人過路處後,我們會拆卸現有
的行人天橋。由於主要的直達交通會使用擬建的行車天橋,有關的
燈號控制交界處將足以應付區內地面的車輛和行人交通,故沒有需
要在該交界處重建行人天橋。
3 --三位反對者是黃竹坑道39號和41至43號的業主-倫豐香港有限公司
;保濟工業大廈業主立案法團;以及黃竹坑道28號保濟工業大廈1
樓的業主陳愛玲女士。
4 --屋宇署署長計劃在1998年1月至5月清拆工業大
廈的突出物,估計所需的2,800萬元會在總目701「土地徵用」分目
1100CA「就工務計劃工程而支付的補償金及特惠津貼」項下撥款支付。
PWSC(97-98)93附件
578TH-黃竹坑道行車天橋及
相關的道路擴闊工程
估計顧問費的分項數字
顧問的員工開支 | 預計的人 工作月數 | 總薪級 平均薪點 | 倍數 | 估計費用 (百萬元)
|
---|
(a)施工階段的合約 管理費用 | 專業人員 |
5.0 | 40 | 3.0 | 0.8
|
| 技術人員 | 2.7 | 1.6 | 3.0 | 0.2
|
(b)由顧問委聘的駐 工地人員進行 實地監督工作 | 專業人員 | 4.0 | 40 | 2.1 | 4.7
|
| 技術人員 | 598.0 | 16 | 2.1 | 23.3
|
顧問的員工開支總額 | 29.0
|
註
1.採用倍數3乘以總薪級平均薪點,以計算員
工開支總額(包括顧問間接費和利潤),是因為
有關人員會受聘在顧問的辦事處工作(在1996
年4月1日,總薪級第40點的月薪為55,390元,
總薪級第16點的月薪為18,595元)。如工地人員
由顧問提供,則採用倍數2.1。
2.施工階段工程的顧問費是一筆暫定費用,已
包括在經選定的顧問在CE37/95號合約「黃竹
坑道行車天橋及相關的道路擴闊工程-設計及
建造」所報的總價費用內,待578TH號工程計劃
獲准提升為甲級後,便可由政府審批通過。
Last Updated on 11 December 1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