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委員會 PWSC(97-98)78

財務委員會
工務小組委員會討論文件
1997年11月26日


總目707-新市鎮及市區發展
新界東部發展
土木工程-土地發展
供水-食水及海水供應工程項目
277CL-將軍澳發展計劃第2期餘下工程
37WC-將軍澳供水計劃

    請各委員向財務委員會建議-

  1. 把277CL號工程計劃的一部分提升為甲級,
    稱為「將軍澳發展計劃 - 市中心中部基礎
    建設和環保大道擴濶工程 」;按付款當日
    價格計算,估計費用為5億7,700萬元;

  2. 把37WC號工程計劃的一部分提升為甲級,
    稱為「將軍澳供水計劃 - 第4階段第2期」
    ;按付款當日價格計算,估計費用為 5,970
    萬元;以及

  3. 把277CL和37WC兩項工程計劃的餘下部
    分保留為乙級。


問題

現時未有為將軍澳市中心中部的各項發展項目提供道路
、排水渠、污水渠和水管這些基礎設施。此外,現有的
環保大道不足以應付預計將軍澳各項發展項目所引致的
交通需求。

建議

2.拓展署署長建議-

  1. 把277CL號工程計劃的一部分提升為甲級;按付款
    當日價格計算,估計費用為5億7,700萬元,用以建
    造將軍澳市中心中部的基礎設施和擴濶環保大道。
    這項建議獲規劃環境地政局局長支持;以及

  2. 把37WC號工程計劃的一部分提升為甲級;按付款
    當日價格計算,估計費用為 5,970 萬元,用以敷設
    水管,為將軍澳市中心中部的各項發展項目供應用
    水。這項建議獲工務局局長支持,並得到水務署署
    長同意。

工程計劃的範圍和性質

3.277CL號工程計劃的範圍包括與第2期將軍澳發展計劃
相關的工程。財務委員會先前已批准把 277CL號工程計
劃的部分項目提升為甲級(見下文第22段)。工程計劃的
餘下工程項目包括-

  1. 在將軍澳第51區填造2.5公頃土地;

  2. 進行基礎建設工程,包括建造約6.7公里的道路、
    排水渠、污水渠、交匯處和天橋;以及

  3. 進行相關的環境美化工程。
4. 37WC號工程計劃的範圍包括分階段設置供水系統,為
將軍澳新市鎮供應用水。財務委員會先前已批准把37WC
號工程計劃的部分項目提升為甲級(見下文第23段)。工程
計劃的餘下工程項目包括-

  1. 興建容量為37 000立方米的調景嶺食水配水庫;
    以及

  2. 在將軍澳市中心敷設約11.1公里的食水和海水配
    水管,管道直徑由200毫米至1 200
    毫米不等。
5.現建議提升為甲級的工程項目包括-

在277CL號工程計劃下

  1. 興建約4.2公里的道路,建設相關的行人路和單車
    徑,並進行相關的環境美化工程;

  2. 沿現有的環保大道興建長約2.3公里的第二條行車
    道;

  3. 在P1/D4號迴旋處興建一條天橋橫跨昭信路;

  4. 在將軍澳市中心興建兩條行人天橋和四條行人/單
    車隧道;

  5. 進行相關的排水和污水渠工程;

  6. 實施消減噪音措施;以及

    在37WC號工程計劃下

  7. 敷設約5.5公里的食水和海水配水管,管道直徑由
    200毫米至900毫米不等。
理由

6. 擬在將軍澳市中心中部進行的發展項目,包括居者有
其屋、夾心階層房屋和私人機構參建居屋這些計劃下興
建的公共房屋,還有私人房屋、商業樓宇、政府辦公大
樓、團體和社區設施,以及在第 55、56、57、65、66和
67區的遊憩用地。1997年9月,房屋署署長開始在第65區
興建私人機構參建居屋計劃屋苑,以期在2000年3月完工
。私人發展商打算在 2000年年中展開第 55和57區的房屋
發展計劃,以便分階段完成建屋計劃。為要配合將軍澳
市中心中部的房屋計劃和其他發展項目,我們需要在
1998年2月開始進行建議的基礎建設工程(即上文第5(a)、
5(d)、5(e)和5(f)項所述工程),以便在2000年5月竣工。

7. 現有的環保大道是一條雙線不分隔行車道,連接第37
區的昭信路與第87區的將軍澳工業邨。起初興建環保大
道時已為日後把該道路擴濶為雙程分隔車道作好準備。

8. 我們在1990年完成「將軍澳進一步發展機會可行性研
究」。研究報告建議改善環保大道,將之改為雙程雙線
分隔車道,並在該道路與昭信路的交界處興建一條天橋
,以加強將軍澳的發展潛力。環保大道沿路一帶現時和
將來會不斷發展,加上日後該道路亦會伸展至第137區,
通往該區內建議的深水海旁工業1,預計這些發展會引
致交通需求。我們因此認為現在有需要把環保大道擴濶
為雙程雙線分隔車道,並在該道路與昭信路的交界處建
造天橋(即上文第5(b)和5(c)項所述工程)。第51區的私人
發展商則會進行昭信路與第50區之間的一段環保大道的
改善工程2

9. 為了因應將軍澳日後的用水需求,以及避免兩項工程
施工時在工地方面出現配合上的問題,我們建議食水和
海水配水管的敷設工程(即上文第5(g)項所述工程)與
277CL號工程計劃下的道路工程一併進行。

財政影響

10. 按付款當日價格計算,估計277CL和37WC兩項工程
計劃下建議的工程的建設費用分別為5億7,700萬元和
7,540萬元。根據將軍澳新市鎮內,房屋委員會(下稱「
房委會」)負責的其他房屋發展計劃會引致的用水需求
來計算,房委會會承擔37WC號工程計劃的工程費用中
1,570萬元的費用,其餘的5,970萬元則由政府承擔。建
設費用的分項數字如下-

工程項目百萬元
277CL(a) 道路工程154.5
(b) 天橋63.5
(c) 行人天橋和隧道42.3
(d) 污水渠29.2
(e) 雨水渠48.5
(f) 環境美化工程3.0
(g) 消減噪音措施20.0
(h) 顧問費
(i) 施工階段5.0
(ii) 駐地盤人員方面的
員工開支
42.0
(i) 應急費用41.0
小計449.0
(按1996年12月價格計算)
(j) 通脹準備金128.0
總計577.0
(按付款當日價格計算)


工程項目百萬元
由政府承
擔的費用
由房委會
承擔的費用3
總額
37WC(a)水管36.69.646.2
(b) 顧問費
(i)施工階段0.50.10.6
(ii)駐地盤人員方
面的員工開支
4.01.15.1
(c) 應急費用4.11.15.2
_______________
小計45.211.957.1
(按1996年12月
價格計算)
(d) 通脹準備金14.53.8 18.3
_______________
總計59.715.775.4
(按付款當日價
格計算


由於內部資源不足,拓展署署長建議委聘顧問監督上述
工程。按人工作月數估計的顧問費分項數字載於附件

11. 如獲批准,我們會作出分期開支安排如下-

年度百萬元
(按1996年12月
價格計算)
價格調
整因數
百萬元
(按付款當日
價格計算)
277CL37WC277CL37WC
1998-1999125.07.01.16358145.48.1
1999-2000180.015.01.26830228.319.0
2000-2001110.019.01.38244152.126.3
2001-200234.04.21.5068651.26.3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49.045.2577.059.7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我們按政府對1998至2002年期間工資和建造價格趨勢
所作的預測,制訂按付款當日價格計算的預算。由於我
們已知道大部分工程的確實數量,故會以總價合約形式
,為建議的工程招標。由於合約期超過21個月,合約會
訂有可因應通脹調整價格的條文。

13.估計每年的經常開支為1,025萬元,其中660,000元會用
以支付污水渠系統維修工程的費用。

14. 根據現時的排污費水平和耗水量,227CL號工程計劃
下的擬議污水渠系統工程,實質上對排污費只有極為輕
微的影響。

15. 37WC 號工程計劃下的水務工程會引致水費增加,到
2002年,水費的實質增幅最高為0.1%4

公眾諮詢

16.我們已就建議的工程,分別於1996年12月5日和1997
年1月28日,徵詢西貢區議會交通及運輸委員會和西貢
區議會的意見。委員和議員對有關建議並無異議。我
們在1997年6月19日,就擬議工程的環境影響評估研究
結果,進一步徵詢西貢區議會環境改善委員會的意見。
委員對研究結果並無異議。

17. 我們已於1997年8月22日,根據《道路(工程、使用及
補償)條例》在憲報公布上述建議,其後並沒有接獲反對
意見。

環境影響

18. 1997年7月,我們完成環境影響評估研究,該項研究
評估在將軍澳市中心中部擬建的道路在施工期間和通車
後,以及擴濶環保大道的工程會對環境造成的影響。根
據研究的結論,工程會令計劃在附近興建的住宅樓宇和
學校受到噪音影響。為了令噪音水平符合既定的標準和
準則,研究建議若干消減噪音措施,包括局部遮蓋D4號
道路,以及在多條道路設置隔音屏障和鋪築低噪音路面
。工程合約會訂明實施上述消減噪音措施的規定。我們
打算在較後階段,待鄰近的發展可在結構上支撐有關上
蓋後,才以另一份合約批出局部遮蓋D4號道路的工程。
設置隔聲屏障和鋪築低噪音路面總共所需的費用估計約
為2,000萬元,已計算在工程計劃的整體費用內。

19.至於37WC號工程計劃,環境保護署署長已在1993年8
月完成環境檢討。所得的結論是工程不會對環境造成長
遠影響。因此,無須進行環境影響評估。

20.我們會實施有關工程合約所定的適當紓減環境影響措
施,控制施工期間的塵埃、噪音和地盤流出的水,以符
合既定的標準和準則。

土地徵用

21. 建議的工程無須徵用土地。

背景資料

22. 1988年4月,我們把277CL號工程計劃提升為乙級。
其後,財務委員會批准把277CL號工程計劃的不同部分
提升為甲級,以便填造將軍澳市中心北部和中部共79公
頃土地,以及在市中心北部提供基礎設施。我們已完成
將軍澳市中心的填海工程。市中心北部的基礎建設工程
則仍在進行。

23. 1978年,我們把37WC號工程計劃提升為乙級,以便
分階段設置供水系統,為將軍澳新市鎮445 000的設計人
口和 230 公頃工業用地提供用水。其後,財務委員會批
准把 37WC 號工程計劃的不同部分提升為甲級,以便實
施供水系統第1、2和3階段計劃。1996 年3 月,財務委員
會把 37WC 號工程計劃的另一部分提升為甲級,編訂為
83WC號工程計劃,稱為「將軍澳供水系統 ─ 第IV階段
第I期工程」,以便進行調景嶺食水配水庫地盤平整工程
,以及在調景嶺和大赤沙敷設水管。

24. 我們已委聘顧問,就 277CL和37WC兩項工程計劃下
,現擬提升為甲級的工程項目進行勘測和設計,並在整
體撥款分目7100CX「為工務計劃丁級工程項目進行新市
鎮及市區工程、研究及勘測工作」項下撥款支付1,390萬
元的費用。顧問已完成詳細設計和圖則。我們計劃於
1998年2月展開建議的工程,以便在2000年5月完工。

25.我們計劃於1999年10月開始分階段進行277CL和37WC
兩項工程計劃的其餘部分,以便於2003年12月或之前完
工。

規劃環境地政局
1997年11月

PWSC(97-98)78附件

277CL ─ 將軍澳發展計劃第2期餘下工程
37WC ─ 將軍澳供水計劃


估計顧問費的分項數字

顧問的
員工開支
預計的人
工作月數
總薪級
平均薪點
倍數估計費用
(百萬元)
277CL37WC277CL37WC
(a)施工階段的
顧問費
(i)合約管理專業人員
技術人員
18
20
2.0
2.0
40
16
3.0
3.0
3.0
1.1
0.3
0.1
(ii)擬備完工
後的修訂
圖則
專業人員
技術人員
3
8
0.4
0.7
40
16
3.0
3.0
0.5
0.4
0.1
0.0
(b)駐地盤人
員方面的
員工開支
專業人員
技術人員
155
615
14.0
61.0
40
16
2.1
2.1
18.0
24.0
1.6
2.4
__________
顧問的員工開支總額47.04.5
__________


1.採用倍數3乘以總薪級平均薪點,以計算員工開支總額
(包括顧問間接費和利潤),是因為有關人員會受聘在顧
問的辦事處工作。如地盤人員由顧問提供,則採用倍數
2.1乘以總薪級平均薪點。(在1996年4月1日,總薪級第40
點的月薪為55,390元,總薪級第16點的月薪為18,595元。)

2.上述數字是根據拓展署署長擬訂的預算計算出來。上
述工程計劃的顧問工作,會列為將軍澳發展計劃第 2期
整體顧問合約的一部分。




1「深水海旁工業」指須使用深水碼頭的工業或存倉運作,例如大量
重油貯存和包裝業、大型化學工業、混凝土配量和預製構件工業。

2第51區的發展項目包括興建8幢住宅樓宇,由新鴻基地產發展有限
公司與香港氧氣有限公司合資發展。發展商預期在1998年最後一
季完成第1期發展計劃,屆時,277CL號工程計劃下的道路工程卻
未竣工。由於時間上不配合,發展商建議自行進行改善工程。因
此,我們增訂批地條件,規定承批人須進行昭信路與第50區之間
一段環保大道的改善工程。

3房委會所承擔的費用,是按照房委會發展的房屋引致的食水和海
水需求所佔的比例來釐定。

4計算水費增幅時,是假設1997至2002年期間的用水需求保持穩定
,而政府對水務設施運作的補貼額亦維持在現時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