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立法會
臨立會CB(2)746號文件
(此份會議紀要業經政府當局審閱)
檔 號:CB2/PL/CA
臨時立法會
政制事務委員會
會議紀要
日 期: | 1997年11月7日(星期五)
|
---|
時 間: | 上午8時30分
|
---|
地 點: | 立法會大樓會議室A |
---|
出席委員:
黃宏發議員(主席)
杜葉錫恩議員
程介南議員
黃英豪議員
詹培忠議員
簡福飴議員
缺席委員:
曾鈺成議員(副主席)
田北俊議員
朱幼麟議員
廖成利議員
劉漢銓議員
蔡素玉議員
出席公職人員:
- 政制事務局局長
- 孫明揚先生
- 政制事務局副局長
- 葉文輝先生
- 民政事務局副局長
- 李立新先生
- 政制事務局首席助理局長
- 翁佩雯小姐
- 民政事務總署助理署長
- 陸綺華小姐
- 選擧事務處
- 總選擧事務主任
- 李榮先生
列席秘書:
- 事務委員會秘書
- 馬朱雪履女士
列席職員:
- 助理秘書長2
- 林鄭寶玲女士
- 高級主任(2)3
- 戴燕萍小姐
I. 通過以往會議的紀要及續議事項
(臨立會CB(2)502及503號文件)
1997年10月3及13日兩次會議的紀要(已於1997年11月5
日隨臨立會CB(2)546號文件發出)無須修訂,獲得確認
通過。
2. 簡福飴議員曾在1997年10月3日的會議上問及內地官
員及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委員是否有權使用機場及火
車總站的貴賓室。就此,政制事務局局長回應時表示
,政府對此事已有決定,稍後會正式作出公布。
II. 1998年立法會選擧選民登記工作
(臨立會CB(2)537(01)號文件)
3.政制事務局局長應主席所請,向議員簡介有關1998年
立法會選擧選民登記工作的資料文件,並補充以下各點--
- 尚未登記為選民的人士可最遲在1998年1月16日申
請登記,以便列入1998年臨時選民登記冊內;
- 臨時選民登記冊及正式選民登記冊會分別在 1998
年2月15日及3月15日之前發表,供市民查閱;
- 就1998年的選擧而言,市民可在1998年2月21日前
針對選擧登記主任就編製臨時選民登記冊所作的
決定提出上訴;
- 為符合《基本法》的規定,登記為選民的人士必
須是香港特別行政區 (香港特區) 的永久性居民。
有關的宣傳活動已經展開,以提醒有意登記為選
民但仍未取得永久性居民身份證的人士盡早向入
境事務處提出申請,因為處理這類申請通常需時
6星期;及
- 功能界別的選民登記工作會在下周展開。市民可
在各民政事務處及透過互聯網取得選民登記須知
和申請表格。
以非中國籍人士為對象的宣傳工作
4. 政制事務局局長回應主席的提問時表示,非中國籍人
士在確立其永久性居民的身份前,不能登記為選民。這
些人士應及早(最好在 1997 年11月底之前)向入境事務處
提出申請,以便能趕及登記為1998年立法會選擧的選民
。政府當局已透過電子媒介、報章、海報及單張進行宣
傳,提醒市民只有香港特區永久性居民才有權在1998年
立法會選擧中投票。杜葉錫恩議員關注到,不少符合永
久性居民資格的人士或會覺得前往入境事務處索取有關
申請表相當不便。她表示,當局如能在接獲有關人士來
電索取申請表後,把表格寄給他們,會有助推行這方面
的工作。
5. 議員問及以非中國籍人士為對象的選民登記工作,政
制事務局局長回應時表示,政府當局採取的做法是集中
向特定對象進行工作。他本人曾與各國駐港總領事聯絡
,請求他們協助派發選民登記申請表,並鼓勵有資格成
為永久性居民的該國公民確立其永久性居民的身份,以
便他們能登記為選民。為此,當局亦會與各個外國商會
聯繫。此外,政府當局又會在若干選定地點,例如愉景
灣及有外籍人士出入的宗教場所派發關於選民資格的單
張。政制事務局副局長補充,有關選民資格的資料可透
過圖文傳真或互聯網取得。
地方選區選民登記
6.政制事務局局長重申,當局在1997年12月6至12日期間
進行的家訪,目標是達致一個較高的選民登記率。當局
會派出約3萬名穿著制服的臨時職員,探訪全港約200萬
個家庭,並會設立電話熱線,讓市民在有疑問時作出查
詢。他又向議員保證,當局已採取預防措施,以確保臨
時職員的安全。臨時職員在進行家訪期間會鼓勵合資格
的人士登記為選民,並會藉此機會更新現有的選民名冊
。如未能與有關家庭聯絡,當局會留下通知咭,以便日
後再次探訪。如有需要,當局隨後會再派員作若干次探
訪,以作跟進。
7. 政制事務局局長回應主席的問題時表示,市民可同時
申請登記為地方選區及功能界別選擧的選民。總選擧事
務主任回應主席進一步的提問時申明,1998年立法會選
擧的地方選區選民必須在1998年1月16日前登記,其姓名
才可獲納入1998年立法會選擧的選民名冊內。以郵遞方
式提交的申請亦須於上述日期前寄達選擧事務處。政制
事務局局長因應程介南議員的建議,同意向市民清楚傳
達大意如下的信息:選民登記是個持續進行的程序,市
民在1998年1月16日的限期過後仍可申請登記為選民,但
在限期過後才登記的人士只可在1998年後的立法會選擧
中投票。
8. 政制事務局首席助理局長回應主席時告知議員,有關
選民登記上訴程序的附屬法例會在短期內提交臨時立法
會。程介南議員要求政府當局研究如何處理某人聲稱已
作登記,但其姓名並無列入臨時選民登記冊內的情況。
政制事務局首席助理局長表示,選擧登記主任會發表臨
時選民登記冊及遭剔除者名單,供市民查閱。任何人如
對選擧登記主任就選民登記所作的決定感到不滿,可向
審裁官提出上訴。總選擧事務主任補充,選擧登記主任
在備妥臨時選民登記冊及遭剔除者名單後,會在報章刊
登公告,告知市民可到各民政事務處及選擧事務處查閱
有關名單。
9. 政制事務局副局長回應簡福飴議員的查詢時解釋,當
局不接受以圖文傳真方式遞交選民登記申請表,原因是
法例規定申請表格上須有申請人原來的簽署。關於進行
逐戶家訪一事,他指出當局會在 1997年12月6及7日的日
間,以及1997年12月8至12日辦公時間後進行家訪。就此
,簡議員表示在周末傍晚進行家訪會較有效。政制事務
局局長應簡議員的要求,答允考慮設立傳真熱線,供市
民提出書面查詢。
10.政制事務局局長回應程介南議員時表示,在選民登記
工作完成後,當局會展開各項宣傳活動,藉以提高市民
的選擧意識及對選擧的參與程度。
11.主席詢問政府當局會否容許互助委員會及街坊福利會
的成員協助進行選民登記工作。政制事務局局長表示,
當局歡迎這些團體協助派發選民登記申請表給各個住戶
,但登記工作應由政府僱用的臨時職員負責。民政事務
局副局長補充,這些團體的成員或會有助推行這方面的
工作,因為他們熟悉區內居民,而且在家訪進行期間如
有他們在場,臨時職員的安全亦可有較大保障。就此,
杜葉錫恩議員關注政治團體或會利用這機會為某名選擧
候選人進行拉票活動。她表示應禁止以準候選人的名義
,派發選民登記申請表格。民政事務局副局長指出,政
府當局不會容許任何準候選人利用選民登記工作派發競
選資料。他強調,選民登記工作性質中立,而當局會特
別留神,慎防有人把這項工作變為某候選人的拉票活動。
功能界別選民登記
12.政府當局表示選擧事務處會聯絡各方面,包括各個代
表機構,以取得功能界別合資格選民的資料,然後會把
呼籲信和申請表寄予有關的合資格選民。就此,黃英豪
議員詢問政府當局會否核實這些機構提供的資料,例如
有關選民是否符合12個月規定等。政制事務局局長回應
時表示,政府當局不能逐一查核所接獲的申請表,但會
進行抽樣檢查。他指出在申請表上作出虛假的陳述,屬
刑事罪行。政制事務局首席助理局長補充,如有疑問,
選擧事務處會要求申請人進一步提供資料,然後才決定
該人是否合符資格登記為選民。政制事務局副局長表示
,功能界別的合資格選民可透過在業內刊物、雜誌及報
章刊登的廣告,獲悉選民登記工作。選民登記須知和申
請表格會在各民政事務處派發,而選擧事務處亦會設立
電話熱線,解答巿民的查詢。
13.詹培忠議員表示,鑑於功能界別及選擧委員會的選擧
會合共選出40名議員晉身立法會,當局為功能界別及選
擧委員會選擧進行的選民登記宣傳工作,應與地方選區
選擧的有關工作看齊。他建議政府當局採取主動的做法
,以提高選民登記率,例如向合資格選民寄出呼籲信和
申請表格後再作跟進。政制事務局局長答應,政府當局
會竭盡所能,全力以赴。
供候選人參閱的選民登記冊
14.總選擧事務主任回應主席的查詢時表示,當局會盡快
向所有候選人提供選民的姓名和住址,這些資料會同時
備有印刷和電子複本。儲存於唯讀光碟的資料可印在郵
寄標籤上。就此,主席要求當局進一步研究有關資料可
否直接印在信封上,以節省把競選資料寄給選民所需的
時間及人力。
III. 下次會議討論事項
15. 議員察悉,政府當局會在1997年12月5日(星期五)上午
8時30分擧行的下次會議上,向事務委員會簡介與選擧有
關的事宜。主席建議當局向事務委員會一併講述各項將
提交臨時立法會省覽的選擧事宜附屬法例的詳情。
IV. 其他事項
16.議事完畢,會議於上午9時40分結束。
臨時立法會秘書處
1997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