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事務委員會

臨時立法會

環境事務委員會
香港廢物管理策略
策略性規劃 ─ 總論

1.1. 過去,香港產生的大部分廢物都是堆填、焚化或未
經處理便排入本港水域,而堆填或焚化的處理工作是在
13個沒有足夠污染管制裝置的舊堆填區、以及設計於六
十年代及位於市區的舊式焚化爐進行。同時,有少量廢
物在柴灣堆肥廠作堆肥處理。不過,到了八十年代,現
存處置設施已顯然不足以應付不斷增加的廢物量。由於
市區發展局限了這些處置設施,加上公眾對廢物管理的
態度改變,使問題更趨嚴重。當局了解到有急切的需要
,遂制訂管理都市和其他廢物的策略,最終在一九八九
年發表《廢物處理計劃》。

1.2. 《廢物處理計劃》載有《廢物處置條例》管轄範圍
內之各類廢物的處置策略,包括收集、處置方法和建議
處置場地的詳情。這計劃提倡在最初的階段,興建足以
應付本港需要且可靠的廢物處置系統。這個系統以位於
新界偏遠地區的3個大型高科技策略性堆填區,和市區
的廢物轉運站網絡加以配合為主(附件I)。與舊堆填區和
位於市區的舊式焚化爐比較,這個堆填區 ─ 廢物轉運站
系統是一個符合成本效益和環境標準的處置方式。《廢
物處理計劃》也訂明將來興建的新焚化爐,須加入先進
的污染管制設備,並須位於偏遠地區。

1.3. 由於新設施的興建(附件II),所有大型的過時設施已
逐步關閉,葵涌焚化爐是最後一個這類的設施,也於一
九九七年年中關閉。因此,我們已向更潔淨的環境邁進
一步,並開始進入整體策略的下一個階段。由於堆填空
間最終會被填滿,解決廢物量增加 (附件III)的唯一可持
續的方法便是減少廢物,這也成為九十年代廢物管理的
焦點。我們正擬備一份《減少廢物計劃》,包括在現存
的循環再用方式內加入避免產生廢物和廢物回收,以及
引進減少廢物體積技術 (例如:能源回收焚化爐),以盡
量減少將來對堆填空間的需求。

特定廢物類別的策略性管理

2.1. 我們擬備廢物管理策略的時候,需要考慮人口增長
、工商業活動、主要發展計劃 (如港口發展)、市區重建
計劃和其他大規模填海工程。自一九八一年起,我們一
直進行一項廢物監測計劃,收集關於設計廢物管理系統
所需要的資料。透過這個計劃,我們可以確定固體廢物
的地理分布、成份、以及用作預測未來廢物管理需求和
規劃合適廢物設施之社會經濟參數。所收集的資料一直
用於廢物管理規劃的各個方面,包括擬備一九八九年《
廢物處理計劃》,以及其後修訂和擬備的減少廢物和廢
物處置策略。

都市固體廢物

2.2. 都市固體廢物包括家居廢物、工業廢物及商業廢物
。香港人口稠密,為我們的都市固體廢物提供長期可靠
的處置出路,至為重要。我們必須這樣做,以保護人們
的福祉,以及為廢物再造和盡量減少廢物等其他工作的
進程,提供穩固的基礎。我們會採用堆填方式,作為管
理這種廢物的長遠策略,而採納這個策略之前,我們已
經考慮過多項因素。堆填方式較當時考慮的另一主要選
擇-焚化方式,成本便宜不少。大部分廢物為建築廢物,
不可以焚化。市區地形多斜坡而人口稠密,不可能興建
焚化爐。因此,當局定出一套策略,以 3 個地區性的高
科技堆填區,配合一個由多個市區廢物轉運站組成的網
絡為基礎。普通廢物收集車輛把都市固體廢物運往市區
廢物轉運站,廢物加以壓縮、裝箱,然後大批運往堆填
區。以貨櫃箱轉運廢物往填堆區,較以小型廢物收集車
輛運輸廢物,更符合環境標準和更具成本效益。自《廢
物處理計劃》發表後的 8 年以來,我們已積極實施這個
策略。現在,已經啟用的 5 個廢物轉運站分別位於九龍
灣、港島東、沙田、港島西和西九龍,每日轉運多達
5,000公噸的固體都市廢物往位於新界東南、新界西和新
界東北的3個策略性堆填區。另外4個廢物轉運站正處於
不同的規劃和興建階段。

2.3. 廢物處置設施規劃妥當之後,我們現正準備進入策
略的下一個階段。正如《廢物處理計劃》特別強調,資
源回收、焚化和堆填均在都市固體廢物的管理上,扮演
一個角色。我們將會興建能源回收焚化設施,而盡量減
少廢物、資源回收和廢物再造的發展,也是廢物處置策
略不可缺少的部分。當局會鼓勵私營機構的參與,及在
財政和經濟上都可行的情況下盡量給與支持。

建築廢物

2.4. 隨著九十年代市區的急速發展,我們認識到建築廢
物量會迅速增加並會佔用大量寶貴的堆填空間。建築廢
物大部分為隋性物料,適宜再用 (例如用於填海)或製造
再造集料。我們的管理策略強調在建築廢物產生時即行
將之分類;設立合適的分類設施;以及提供多些途徑,
使隋性物料作公眾填土之用(作填海用途)。我們找尋更
多位於策略性位置的公眾填土區和躉船轉運站,並同時
延長運作時間和適當地放寬接收準則,以避免可以再用
的隋性物料進入堆填區。我們在九十年代初期開始分階
段實施這些措施,一直成績美滿。自一九九六年年中起
,堆填區接收的建築廢物量已降低至總產生量的25%左
右,餘下的75%在公眾填土區再用。

2.5. 土木工程署最近委托顧問進行研究,檢討公眾填土
(前稱為公眾傾卸)的策略和計劃。研究現已完成,最後
報告初稿建議下列主要措施,以進一步改善建築廢物的
管理:

    ─ 興建分類設施篩選可再用的隋性物料。

    ─ 提供緩衝貯存區,以便建築廢物用於填海工程
    計劃。

    ─ 在策略性位置設置公眾填料躉船轉運站。

    ─ 就使用建築廢物製造再造集料,進行額外的研
    究工作。

    ─ 再行擬備工作守則和技術通告,透過較佳的設
    計和場地管理,促進建築廢物即場分隔和分類、
    其處置工作和減少建築廢物。
按照這些建議和《減少廢物計劃 (初稿)》之諮詢工作所
收到的回應,我們會把管理和減少建築廢物的長遠策略
定案,納入《減少廢物計劃》之內。

疏浚的沉積物和挖掘的物料

2.6. 九十年代初期,當局就從河流和海床疏浚的沉積物
,以及從陸地挖掘的物料,制訂管理策略。位於長洲南
面和果洲東面的海洋傾倒物料區,已指定作棄置清潔的
疏浚沉積物。在青衣南面和大嶼山北面的海洋取土區,
一直提取海沙供填海之用,海沙現在已經耗盡,也可用
作海洋傾倒物料區。不過,疏浚的沉積物已受高含量的
重金屬或有機污染物所染污,需要加以密封和隔離。這
些沉積物會置放於沙洲東面和大嶼山北面的特別密封坑
內,再在坑上鋪上覆蓋層,使坑內沉積物永久與海洋環
境隔離。

難於處置的廢物
污水污泥和海事工程污泥


2.7. 為了遵守《倫敦傾卸廢物公約》,海上傾卸污水和
海事工程污泥已於一九九六年完全停止。現在,每日約
有 300 公噸經過脫水的污水和海事工程污泥送往堆填區
處置。以填堆方式處置經過脫水的污泥是世界普遍接受
的做法。由於現在所處置的污泥量,相對於都市固體廢
物量為少,當局認為這個做法可以接受。不過,我們估
計當策略性污水排放計劃在二零零六年全面完工時,全
港每日產生的污水和海事工程污泥,其濕總重量會達到
2,000公噸,佔堆填的廢物相當多的部分。為了保存寶貴
的堆填空間,我們必須檢討污泥處置策略。最近,我們
委托顧問研究其他方案,並將於一九九八年年底制訂一
份全港污泥管理策略。將會考慮的技術方案包括弄乾、
焚化和脫水。

禽畜廢物

2.8. 禽畜農場任意棄置廢物,是新界溪澗污染的其中一
個原因。在我們的策略,處置禽畜廢物的基本方式,是
把未經處理的禽畜糞便進行堆肥處理,接著循環再用為
肥料。我們會提供技術和財政上的幫助,鼓勵產生污水
的農場裝置適當的內部廢水處理系統。我們也為產生乾
禽畜廢物,而該等廢物適合作堆肥處理的農場,提供免
費收集和處置服務。十年禽畜廢物管制計劃在一九八七
年開始實施,包括全面禁止在市區和新市鎮飼養禽畜,
以及就其他地區飼養禽畜執行法定污水標準。我們現在
所收集未經處理的禽畜糞便,是交由沙嶺堆肥廠處理。
如果收集所得的廢物量較製造堆肥所需的為多,多餘的
會經過適當調節後送交堆填區處置。因此,這些措施已
把本港溪澗和河流的污染量減少85%以上。

動物屍體

2.9.現在,兩個臨時市政局收集在街道上、公眾狗房、愛
護動物協會診所,以及屠房和飼養活動所產生的動物屍
體。漁農處也從政府狗房收集動物屍體。部分屍體會在
堅尼地城屠場、元朗屠房和長洲屠房進行火化,但現存
的火化爐不合標準,會對本港環境造成空氣污染。我們
會盡快興建一個動物火化爐。在這過渡期間,我們會採
用堆填方法,因為這是可以接受的臨時安排,但進行堆
填時會加以管制,在場地密切監管每次傾倒和覆蓋工作。

醫療廢物

2.10.醫療廢物現時由兩個臨時市政局和私人廢物收集商
收集,送往醫院的病理廢物焚化爐和兩個臨時市政局的
火化爐焚化,或是棄置於堆填區。雖然香港醫學會和醫
院管理局備有在產生現場適當處理醫療廢物的指引,但
我們相信這類廢物的收集和處置工作需要改善。如在堆
填區棄置醫療廢物不加管制,會對工作人員的健康造成
威脅,以及引致其他環境問題,而在現存的過時焚化爐
焚化醫療廢物,會對環境造成空氣污染。

2.11.我們計劃實施有效的管制計劃,適當地管理醫療廢
物,以保障公眾健康和安全,同時也計劃應用化學廢物
處理中心焚化醫療廢物。到目前為止,我們為建議的醫
療廢物管制計劃擬備了一份諮詢文件,正諮詢有關團體
的意見。在這段期間,我們設立了行政許可證制度,使
在堆填區處置醫療廢物得到較佳的管制。與此同時,人
體器官、肢體等醫療廢物會繼續在現存的病理廢物焚化
爐和火化爐進行焚化。

化學廢物

2.12. 化學廢物管理策略包括興建一所中央化學廢物處理
中心,以及就所有化學廢物的貯存、收集和處置,實施
立法管制。

2.13.位於青衣的化學廢物處理中心在一九九三年開始運
作,處理本港產生的大部分化學廢物。管制化學廢物的
法例在一九九三年通過。一九九五年三月,化學廢物處
理中心開始向使用者實施收費計劃,藉此鼓勵減少、再
用和循環再造化學廢物。

海洋污染廢物

2.14.《國際防止海洋污染公約》旨在消除船隻所帶來的
油質和其他有害物質對海洋環境的影響,以及盡量減少
這些物質的排放。化學廢物處理中心也為使用本港港口
的遠洋船隻,提供海洋污染附件I(油質)及附件II(有害液
體)廢物的接收設施。當局在一九九五年八月開始實施海
洋污染廢物收費計劃。

低放射性廢物

2.15.香港的放射性廢物為低放射性廢物,主要由醫院、
商業機構和教育團體產生。位於灣仔皇后大道東的廢棄
防空隧道,貯存了55立方米左右早期遺下來的低放射性
廢物。香港仍會產生少量低放射性廢物(約每年 0.2立方
米 )。現存位於灣仔的貯存設施位處人口稠密的住宅區
,不是一個長遠的理想貯存地點。

2.16.我們在策略內計劃在小鴉洲興建一所低放射性廢物
貯存設施。這所設施完成之後,灣仔隧道內的廢物會遷
往該處貯存。在若干年後,低放射性廢物衰變至合適的
水平,可以如正常廢物般棄置於堆填區,這些廢物便會
由設施運往堆填區作最終處置。

減少廢物

3.1. 香港產生和需要處置的廢物量一直急速增加。雖然
我們最近已興建了 3 個高科技堆填區,供最終處置廢物
之用,但將來要物色新堆填區的地點將會非常困難,而
且昂貴。所以一九八九年《廢物處理計劃》已指出,下
一階段可持續的廢物管理便是減少廢物。早於一九九三
年,當首個策略性堆填區開始運作而其他兩個策略性堆
填區仍在施工階段期間,我們在一九九四年已委托顧問
公司,就減少廢物進行研究。按照研究和諮詢有關團體
的結果,我們在一九九七年發表了《減少廢物計劃 (初
稿)》,諮詢公眾意見。我們收集到超過100個團體和個
人的意見,現正修改計劃初稿,以期在一九九八年年中
公布。

3.2. 減少廢物計劃的宗旨,是透過減少廢物措施來保護
珍貴的堆填空間。減少廢物措施按其可取程度順序,包
括:避免產生廢物、減少廢物數量、盡量將廢物回收再
用及再造,以及減少廢物體積。現在,工商界的廢物回
收水平相當理想,但家居廢物回收則不太有效,一九九
四年數字顯示這類廢物只回收了8%。因此,我們會把焦
點集中於住宅,以提高家居廢物的回收率。由於兩個臨
時市政局負責收集家居廢物,所以兩局可考慮協助進行
廢物回收,例如分開收集可以循環再造的物料。

3.3儘管我們知道能源回收式焚化可以在減少廢物方面扮
演重要的角色,但我們仍需審慎,不能完全依賴這種技
術,作為廢物管理的唯一措施。減少廢物措施應包括廣
泛的工作,諸如長期教育和宣傳計劃、利用誘因以鼓勵
回收、利用棄置廢物的收費計劃來減少廢物的棄置,以
及提供土地以協助回收業。減少廢物的成功,主要取決
於社會各界的參與,尤其是改變個人習慣,以及對廢物
管理的態度。我們除了透過教育和宣傳,提倡減少廢物
之外,也與社會各界成立了專責小組,令這些界別能夠
帶頭進行減廢工作。

3.4. 如果伙伴合作或自願性的方法不能成功,施行強制
性措施便可能是減少廢物的有效方法。在需要考慮在將
來施行強制性措施的範疇裡,發泡膠飯盒正是其中一個
可能的例子(參看附件IV)。

廢物進出口

4.1. 按照《廢物處置條例》,當局在一九九六年九月一
日起開始推行許可證制度,管制有害和受染污的廢物進
出香港。管制制度的一項重要規定,是建議運送任何受
管制廢物之前,必須作出事先通知,並得到所有有關國
家(出口、入口和轉口國家)同意。廢物進口商和出口商
必須向環境保護署申請必需的許可證。

未來方向

5.1. 《廢物處理計劃》的規劃範圍遠至二零零一年。自
計劃發表以來,建議的計劃已分階段實施。我們不斷對
策略和計劃進行監察和評估,而策略和計劃會隨著情況
改變和技術演進加以調校和改良。我們會在本世紀完結
之前就《廢物處理計劃》進行大型檢討,評估計劃的成
效,以及制訂必要的新方向。

5.2 資源回收、避免產生和盡量減少廢物,會繼續成為管
理各類廢物的最優先項目。我們將於一九九八年年中推
行《減少廢物計劃》。如果就都市和建築廢物的建議減
少廢物措施成功的話,現存堆填區的可用年期會由二零
一二年延長至二零二三年。不過,現存的廢物處置能力
最終將會耗盡,需要另行物色長遠廢物處置方式。除了
考慮採用能源回收焚化爐這種高科技技術之外,我們可
考慮的方案也包括延長現存堆填區的可用年期,及物色
新的堆填區 (在陸地或海洋均可)。至於廢物設施的選址
,我們會研究污泥處理設施與其他固體廢物處置設施採
用同一選址的可行性,以及把兩種廢物一同焚化的方案。

5.3. 污染者自付原則是在廢物設施向使用者實施收費的
推動力。現在,我們不會向兩個臨時市政局收集的廢物
,或由私人廢物收集商收集的家居廢物,徵收費用。向
使用者徵收費用的好處,不單可以協助我們支付設施營
運的費用,當廢物產生者知道廢物處置需要花費金錢,
也可促使他們減少廢物產生的數量。我們會繼續落實推
行污染者自付的原則。

附件二

廢物處置設施總覽

表格二(甲):策略性堆填區

新界西堆填區新界東南堆填區新界東北堆填區
啟用日期93年11月94年9月95年6月
設計吸納量
(百萬立方米)
613935
基本建設費用
(百萬港元)1
1,8102,1241,825
預計營運開支
(百萬港元/每年)1
9615090
現時廢物收集量
(公噸/每日)2
4,2007,7003,600


表格二(乙):廢物轉運站(已啟用)

九龍灣廢
物轉運站
港島東廢
物轉運站
沙田廢物
轉運站
港島西廢
物轉運站
西九龍廢
物轉運站
收集地區 觀塘、黃
大仙、九
龍城
東區及南
區、灣仔
北區、大
埔、沙田
中西區、
南區
深水埗、
油尖旺、
葵青、荃
灣、離島
(於離島廢
物轉運站
啟用前)
啟用日期90年4月92年11月94年10月97年5月97年6月
設計吸納量
(公噸/每日)
1,8001,2001,0001,0002,500
基本建設費
用(百萬港元)1
215413201704760
預計營運開
支(百萬港元/每年)1
9092356075
現時廢物收
集量(公噸/每日)
1,47029702930245031,4502


1 一九九六年十二月價格
2一九九七年一月至十月的平均
3啟用後的平均


表格二(丙):廢物轉運站(興建中/策劃中)

興建中策劃中
北大嶼山
廢物轉運
離島廢物
轉運站
新界西北
廢物轉運
新界北廢
物轉運站
東南九龍
廢物轉運
收集地區 東北大嶼
山、愉景
灣、新機
梅窩、長
洲、平洲
、喜靈洲
、南丫島
、馬灣
元朗、屯
大埔、北
東南九龍
預定啟用
日期
98年4月 梅窩
98年3月
長洲、平洲
喜靈洲
98年7月

榕樹灣、索
罟灣
1999年

馬灣
2000年
1999年/
2000年
2001年/
2002年
2008年
設計吸納
量(公噸 /
每日)
1,2006101,100500最終:
3,000
基本建設
費用
(百萬港元)1
239376336
(估計)
165
(估計)
-
預計營運
開支(百萬
港元/每年)1
20456026-


表格二(丁):其他設施

已啟用策劃中
化學廢物
處理中心
沙嶺堆肥廠低放射性廢物
貯存設施
醫療廢物
焚化設施
啟用日期93年4月1991年年底2000年年中2000年
設計吸納量270
(公噸/每日)
50
(公噸/每日)
71立方米
(設計貯存吸納量)
31
(公噸/每日)
基本建設費用
(百萬港元)1
1,30025110 (估計)290 (估計)
預計營運開支
(百萬港元/每年)1
5009
(1997年價格)
1.752


1 一九九六年十二月價格

附件三

一九九零年至一九九六年運往廢物處置設施的廢物數量

廢物類別 (公噸/每日)
都市固體廢物建造及拆
卸廢物
堆填區及焚化爐
住宅及政
府清掃
商業工業總共堆填區海上傾卸
廢物區
總共
19905,46038001,27007,1008,4504,78013,230
19915,5604001,430 7,39 16,38 4,84021,220
19925,7604601,710 7,93 11,96 3,88015,840
19936,0005701,880 8,45 11,52 3,14014,660
19946,0707001,660 8,43 15,48015,480
19956,2105201,060 7,79 14,12014,120
19966,2601,090800 8,14 7,5207,520


(1) - 被運往公衆填土區的建造及拆卸廢物並未包括在內。

附件IV

發泡膠飯盒

每日棄置於堆填區的發泡膠食物和飲料容器,約有100
公噸,佔處置的都市廢物總量約百份之一。

2. 由植物纖維造成可作生物降解的飯盒,可以用作代替
發泡膠飯盒,但價錢較為昂貴,成本約3至4角,較普通
的發泡膠容器貴1至2角。由於較高的成本,所以這類容
器還未獲廣泛使用。食物產品製造商和食用食物人士關
注的問題,是這類代用品可以盛載食物或飲料的時間比
較短。由於可降解飯盒的研製在現階段仍未非常成熟,
所以產品的質素還是優劣參差。

3. 當我們關注發泡膠食品容器時,要知道其他發泡膠製
品也是重要的包裝材料。由於很難決定祇是取締其中某
一種發泡膠製品,所以在引入法例前,要特別小心加以
考慮其他各種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