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立法會

臨立會CB(1)436號文件
(此份會議紀要業經政府當局審閱)

檔 號: CB1/PL/ED

臨時立法會
教育事務委員會
會議紀要


日 期:1997年10月9日(星期四)
時 間:上午9時40分
地 點:立法會會議廳


出席委員:

楊耀忠議員(主席)
吳清輝議員(副主席)
林貝聿嘉議員
馬逢國議員
曹王敏賢議員
羅祥國議員

列席議員:

袁 武議員
鄧兆棠議員

缺席委員:

朱幼麟議員
李家祥議員
唐英年議員
曾鈺成議員
黃宏發議員
楊 釗議員
葉國謙議員

出席公職人員:

教育統籌局局長
王永平先生

教育統籌局副局長(1)
張建宗先生

教育統籌局副局長(2)
楊立門先生

教育署署長
余黎青萍女士
列席秘書:

總主任(1)3
楊少紅小姐
列席職員:

助理秘書長1
吳文華小姐

高級主任(1)4
袁家寧女士


政府當局簡介行政長官1997年施政報告

(在席上提交的發言稿及題為“優質教育”的小冊子已
於會後隨即循一般派遞程序送交臨立會全體議員)

教育統籌局局長向議員簡介政府在教育方面的政策大綱
以及歸入四大綱領的重要新措施。該四大綱領為改革創
新、追求卓越、學校為本及師資為重。

2.議員普遍歡迎施政報告所建議的各項新措施,並就以
下事項與當局交換意見。

小學全日制

3.部分議員雖然歡迎當局提出加快推行小學全日制的建
議,但對於因而需要把小學每班學生的平均人數增至
34.5人以及暫時凍結推行縮減中學每班學生人數的計劃
表示關注。他們敦促當局聘請更多教師,以維持合理的
師生比例,從而避免教育質素受到影響。教育統籌局局
長在回應時重申,政府有決心在2002年前,令6成的小學
學生可在全日制學校就讀。他強調,新來港學童的湧入
導致對學額的需求有所增加,以及適合興建學校的土地
不足,因此有必要稍為增加每班學生的人數。教育署署
長補充說,學校校長現時亦間或要根據實際需要行使酌
情權,把每班學生的人數調整至34或35人,因此,每班
額外增加兩名學生不應被視作不能接受的情況。

4. 教育統籌局局長亦告知議員,當局將提供車船津貼幫
助那些因本身所屬的學校網學額不足而須前往另一個學
校網的學校就讀的學生。

以學校為本的管理

5. 一位議員在提及施政報告有關“提高質素鼓勵創新”
的第82段時認為,當局不應只讓校長有更大自主權,可
按照學校本身的工作計劃和重點,靈活運用學校經費,
同時亦應讓在學校管理方面擔當重要角色的人士,尤其
是校監,擁有同樣的自主權。教育署署長在回應時強調
,以學校為本的管理,其精神是讓所有有關各方,包括
校長、校監及校董會,參予學校的管理,與此同時並明
確界定各方所擔當的角色。校長的角色雖似乎被強調,
但原因只是方便其在動員教師、學生和家長共同參與制
訂學校的計劃方面的工作,藉以迎合學校的需要和提高
學校運作的透明度。

6. 至於當局在以學校為本的管理方面所擔當的角色,以
及現有防止濫用權力的制衡機制,教育統籌局局長強調
,提倡以學校為本的管理的目的,是在政府當局與學校
之間培養伙伴關係。雖然教育改革涉及把日常管理工作
下放予個別學校,但當局在制訂、統籌及推動各項教育
政策,以及確定應進行檢討及改革的範圍方面,仍將繼
續擔當重要角色。他並擧例指出,政府透過統籌提供設
備及職員培訓的工作,並推行試驗計劃,帶頭在教育界
推廣應用資訊科技。教育署署長認同教育統籌局局長的
意見,並補充謂,當局是在宏觀層面發揮積極作用。她
提及教育署署長所履行的多項法定工作,包括教師註冊
和監督學校經費的運用情況,這些規管工作對於促進學
校制度有效運作非常重要。不過,她強調,諮詢公眾,
學校和社會人士的參予,對於優質教學的發展是非常重
要的。

高等教育

7. 議員察悉,政府當局建議推行一項無須經家庭入息審
查的專上學生貸款計劃,與現時須經家庭入息審查的本
地專上學生資助計劃相輔相成。議員察悉,最高的貸款
額相等於全部學費,而款額會直接發放給有關的高等教
育院校。息率會定於只足以收回成本及計算相關風險的
最低水平。當局容許貸款者在畢業後的10年內分期還款
,從而使每月的還款額維持在可以負擔的水平。

8.當局建議增建11 000個學生宿位,並將學士學位及研
究生修課課程的非本地學生人數由學生總數的2%增加
一倍至4%,以及將研究生研究課程的非本地學生的比
率,由現時研究生總數的 20% 增至三分之一。議員對
此表示歡迎。一位議員建議應再增建學生宿位,幫助
學生培養合作精神,並提倡文化交流;教育統籌局局
長就此項建議回應時澄清,當局有為所有海外研究生
提供學生宿位。

9. 當局建議鼓勵高等教育院校在改善大學生語文能力方
面承擔更多責任,並額外提供資源,作語文訓練用途。
教育統籌局局長就此等事宜提供詳情,並表示由於有需
要尊重高等教育院校的自主權,政府當局不會訂立具體
措施,供各院校採用,但當局會要求各院校考慮設立離
校語文測試。他亦告知議員,當局會額外提供款額高達
8,000萬元的語文能力改善津貼,而此等資源會透過大學
教育資助委員會提供。

語文能力

10.議員詢問有關新推行的以英語為母語的英語教師 ( 下
稱“英語教師”)計劃的招聘詳情,教育署署長答覆時解
釋,教育署會在招聘專家的協助下,統籌招聘英語教師
的工作,而規模大的辦學團體會獲准自行進行招聘工作
。她亦強調,根據此項計劃聘請的所有英語教師的英語
能力必須能媲美以英語為母語的人士,並具有有關的教
學經驗,包括具備以英語作為第二語言的教學經驗。她
補充謂,政府當局不會就英語教師的種族或出生國家訂
定任何限制。

11.議員關注到本地語文教師的水準,教育統籌局局長回
應時強調,當局務須為所有新入職及在職語文教師訂立
合適的語文基準,作為改善語文教學質素的方法,長遠
而言,此擧亦會提高學生的英語水平。他亦向議員保證
,當局會提供培訓及再培訓計劃,使語文教師可在合理
的時限內達至語文基準。

12.會議於上午10時50分結束。

臨時立法會秘書處
1997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