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事務委員會會議臨立會CB(1)1267號文件
(此份會議紀要業經政府當局審閱)
檔 號: CB1/PL/ES/1
臨時立法會
經濟事務委員會會議紀要
日 期 : | 1998年2月9日(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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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 間 : | 下午4時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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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點 : | 立法會會議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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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委員 :
田北俊議員(主席)
羅祥國議員(副主席)
何世柱議員
袁 武議員
陳財喜議員
陳鑑林議員
楊孝華議員
楊 釗議員
劉健儀議員
羅叔清議員
列席議員:
何鍾泰議員
李啟明議員
黃宏發議員
缺席委員:
李國寶議員
李鵬飛議員
胡經昌議員
唐英年議員
陳婉嫻議員
劉漢銓議員
鄭明訓議員
譚耀宗議員
出席公職人員:- 參與議程第V項
- 經濟局局長
- 葉澍堃先生
- 經濟局副局長
- 關永華先生
- 經濟局首席助理局長
- 李國楚先生
- 機電工程署助理署長(能源效益)
- 李路東先生
應邀出席者:- 中華電力有限公司
- 常務董事
- 施以誠先生
- 總經理(策略發展及行政)
- 李道悟先生
- 企業策劃經理
- 潘瑞祥博士
- 公共事務經理
- 黃小珍女士
- Exxon Energy Ltd
- 執行董事
- 韓駟威先生
列席秘書:- 總主任(1)4
- 陳慶菱女士
列席職員:- 高級主任(1)6
- 劉國昌先生
I. 通過會議紀要及續議事項
(臨立會CB(1)837號文件)
1997年12月1日的會議的紀要獲確認通過。
II. 自上次會議後發出的資料文件
(臨立會CB(1)792號文件 -- 政府統計處發出的1995年
12月至1997年11月主要燃料入口及零售價格的資料文
件;及
臨立會CB(1)848號文件 -- 關於擬議保留經濟局內1個
編外職位 1 年以應付與新機場發展有關的持續性工作
的資料文件)
2. 議員察悉自上次會議後發出的資料文件。
III. 訂於1998年3月2日擧行的下次會議討論的事項
3.有關訂於1998年3月2日擧行的下次會議,主席請議
員在會後將建議討論的項目告知委員會秘書。
(會後補註:經主席同意,下次例會改於1998年3月9日
下午2時30分擧行)
IV. 赤鱲角新機場延遲啟用的問題
4.由於經濟事務委員會與資訊政策事務委員會在緊接
是次會議前擧行的聯席會議超時,以致時間緊迫,議
員同意將此項目押後至日後的會議討論。議員察悉,
即將擧行的1998年 2 月11日臨時立法會會議席上,已
安排一條有關新機場延遲啟用的口頭質詢及一項與此
有關的議案辯論。他們同意將此項目納入下次例會的
議程,而不會召開特別會議討論此事項。
V. 其他事項
中華電力有限公司1998年收費調整的建議
5.議員同意在"其他事項"下討論中華電力有限公司1998
年收費調整的建議。
6.中華電力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中電") 常務董事應主
席的邀請,向議員簡介中電擬於1998年3月1日起增加
收費的建議。他表示,中電的電價主要由兩部分組成
:基本收費及燃料價條款。鑑於普遍的經濟情況欠佳
,中電已致力透過削減成本及拖延資本開支的方法,
將基本收費的增幅維持在極低的水平。中電亦會由
1998年3月1日起,為用戶提供每度電 1 仙的額外特別
回扣。該項回扣將由發展基金撥出。因此,1998年基
本收費整體的調整將只是1.2%,與本港其他公用事業
比較,增幅最低。
7.關於燃料價條款方面,中電常務董事表示,燃料價
條款主要用於彌補發電燃料的實際成本,中電在既不
賺取利潤、也及不作出補貼的情況下,由用戶直接負
擔所需的費用。儘管燃料價條款帳戶已積累龐大赤字
,中電仍放棄行使在1997年10月將燃料費條款調高每
度電 2 仙的權利。然而,為穩定持續增長的赤字,中
電有需要在1998年 3 月調整收費。事實上,中電上次
調整燃料價條款至今已相隔18個月。根據預測,即使
目前的調整收費建議得以實施,在1999年 2 月,燃料
價條款帳戶仍會出現9.83億元的赤字。
8.中電常務董事進一步表示,所有電價組成部分的平
均增幅為4.9%。調整收費的建議實施後,中電的平均
淨電價將仍然是全港最低。中電完全瞭解政府及其他
關注團體對此事的關注,並已將提高收費對小型家庭
用戶的影響減至最低。調整收費後,超過40%家庭用
戶的電費每月增幅少於3元或2%,而超過70%家庭用
戶的電費每月增幅少於10元。每月用電量250度的典
型家庭用戶,其電費每月增幅少於5元。
9.中電總經理(策略發展及行政)(以下簡稱"中電總經理")
介紹中電提高收費的事宜,並特別提及中電削減成本
及推廣有效地使用能源的多項改善計劃。他亦向議員
簡介使用天然氣對環境的好處,並在會議席上派發介
紹資料,供議員參閱。
10.鑑於中電以往累積的利潤及現時的經濟情況,數名
議員反對提高收費的建議,因為提高收費會對商界及
家庭用戶造成額外的負擔。他們建議中電凍結收費 1
年,以及在稍後階段才檢討此事項。
11.中電常務董事回覆時表示,中電的股東只可從調整
基本收費的部分受惠。擬議的增幅只是1.2%,與本港
其他工用事業比較已屬最低。由於中電致力削減成本
,明年可向用戶提供的回扣款額達5.3億元。為避免問
題在明年惡化而更難於處理,中電已慎重考慮此事,
並建議今年溫和地提高收費。
12.一名議員提及使用天然氣引致燃料價條款項目收費
增加時表示,考慮到燃料價條款帳戶的赤字持續增長
所造成的影響,他會在不願意的情況下接納調整燃料
價條款的建議。然而,為紓緩市民大眾的負擔,他建
議中電最少應凍結基本收費。
13.中電常務董事回覆時表示,從經濟的角度而言,決
定使用天然氣作為發電燃料,仍是一項正確的選擇。
雖然使用天然氣的成本較高,但中電的平均淨電價仍
是全港最低。由於中電從發展基金撥出特別回扣,藉
此將基本收費的增幅維持在低水平,發展基金的餘額
將會減至約10億元的水平。鑑於本港經濟情況並不明
朗,今年及明年的實際增長率或會分別低於 3.4% 及
4.4%的預期增長率。中電總經理補充,基本收費的增
幅與1992年財務計劃審批的水平相符。與過往20年比
較,發展基金的餘額已處於紀錄新低的水平,因此,
倘發展基金的餘額進一步低於現階段建議的水平,會
令中電陷於險境。
14.然而,一名議員認為,由於中電在未來數年將不會
進行任何大型基建項目,發展基金處於較低的水平應
不會對中電有重大的影響。中電總經理回應時表示,
雖然除了在龍鼓灘裝設已被延遲的第7及第8號發電機
組的計劃外,中電將不會增加發電量,但中電仍需保
留充足的資金,用於提供輸電及供電系統,以配合房
屋計劃的擴展,以及新市鎮及新機場的發展。
15.議員經討論後,同意在下次例會跟進政府當局與兩
間電力公司就用電需求管理達成的協議。
恢復進口活雞的事宜
16.關於恢復進口及買賣活雞的事宜,經濟局局長表示
,政府當局並非故意制訂政策,使商販以高價出售進
口活雞。他澄清,政府當局並無限制在本港輸入活雞
的數目。當局會讓市場供求的力量對此作出調節。然
而,為保障公眾衛生,所有帶進本港的禽鳥必須經過
嚴格的檢疫程序。由於市民大眾反應良好,雞隻買賣
商將準備輸入更多活雞。另一方面,政府當局將加強
執法,防止走私雞隻的活動。所有進口雞隻必須附有
健康證明書,否則會被沒收及銷毀,而進口商可被處
最高罰款2萬5,000元。
17.議員經商議後,同意在下次例會更詳細討論此事項。
18. 議事完畢,會議在下午5時25分結束。
臨時立法會秘書處
1998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