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事務委員會會議紀要

臨立會CB(1)455號文件
(此份會議紀要業經政府當局審閱)

檔 號: CB1/PL/ES/1

臨時立法會
經濟事務委議員會會議紀要


日 期:1997年10月11日(星期六)
時 間:上午11時15分
地 點:立法會大樓會議廳


出席議員:

田北俊議員(主席)
羅祥國議員(副主席)
唐英年議員
陳婉嫻議員
陳鑑林議員
劉漢銓議員
鄭明訓議員
羅叔清議員

缺席議員:

何世柱議員
李國寶議員
李鵬飛議員
胡經昌議員
袁 武議員
陳財喜議員
楊孝華議員
楊 釗議員
劉健儀議員
譚耀宗議員

出席公職人員:
經濟局局長
葉澍堃先生

經濟局副局長/1
關永華先生

經濟局副局長/2
關錫寧女士

經濟局副局長/3
袁銘輝先生

民航處處長
施高理先生

海事處處長
戴毅彬先生

署理漁農處處長
葉瑞明先生

機電工程署署長
傅立新先生

香港天文台台長
林鴻鋆博士

電訊管理局局長
王錫基先生

郵政署署長
霍 文先生
列席秘書:
    總主任(1)4
    陳慶菱女士
列席職員:
    助理秘書長1
    吳文華女士

    高級主任(1)5
    許兆廣先生



I. 由政府當局簡介行政長官的施政報告

經濟局局長向議員簡介經濟局主要政策綱領範疇籌的目
標及新承諾。(會後補註:有關介紹文件的文本已隨1997
年10月17日發出的臨立會CB(1)348號文件送交議委員。)

旅遊業

2. 議員表示關注來港海外旅客人數日漸下降的問題,並
詢問政府當局推廣本港旅遊業的計劃。經濟局局長回應
時表示,當局將會已設立一項1億元的貸款基金,以協
助香港旅遊協會(以下簡稱“旅遊協會”)擧辦國際活動
,以吸引海外旅客來港參觀。預期當局給予旅遊協會的
貸款利率將為 5%,即低於市場利率。經濟局對亦贊同
議員關注的問題亦有同感,並已成立專責工作小組,負
責研究此問題,以事,及就就促進本港旅遊業競爭力的
措施提出建議。該等措施,其中包括物色及推廣香港的
新旅遊點,以及製作新的宣傳資料。

民用航空運輸協定

3.議員察得悉,根據《基本法》,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以下簡稱“特區政府”)須經中央人民政府授權,方可
與其他國家簽訂民用航空運輸協定(以下簡稱“民航協
定”),。議員亦問及此這方面的進度。經濟局局長回
應時表示,特區政府曾與中央人民政府商討此事,進
展良好。在此段期間,香港與其他國家的航空服務將
維持不變。香港的目標是與其他國家訂立更多民航協
定,以保持香港其作為區域及國際航空中心的地位。
當局預期,隨著赤鱲角新機場於明年啓用後,當局預
期往返香港的航班將會增加。

赤鱲角新機場

4. 議員問及新機場的啓用日期,並認為機場鐵路應同
時啓用,以提高新機場的效率。經濟局局長回應時表
示,新機場的建造工程已有約80%完成約80%。新機
場的啓用日期仍以 1998 年4月為目標。政府當局正在
進行一項全面檢討各項工程的進度,其中包括研究新
機場的的發展建造工程及機場鐵路及航空貨運中心等
輔助設施服務的進度。待該項檢討完成後,當局便會
公布新機場的啓用日期。

5. 至於承建商就興建新機場提出的申索,經濟局局長
證實確定曾已接獲承建商提出申索的個案,但該等申
索不會影響建造工程的進度。

航海運輸

6. 議員問及政府當局吸引船主將船隻在本港註冊的計
劃。經濟局局長回應時表示,海事處已成立工作小組
,研究可否在稅務、文件及程序、註冊及檢查船隻費
用等方面採取改善措施的可行性,以期鼓勵船隻在本
港註冊。

7. 議員指出,為推廣香港成為航運中心,本港必須設
有修理船隻的船塢;議員亦關注政府最近提出搬遷位
於青衣島北部的船塢的建議。海事處處長回應時解釋
,修理船隻的船塢共分兩類,一類專為本港船隻提供
修理及保養服務,而另一類則為遠洋輪船提供服務。
為本港船隻提供保養服務的船塢正面臨困難,因為位
於珠江地區的其他船塢的收費及勞工均較廉宜。經濟
局及海事處亦同意支持位於青衣島北部的船塢有需要
繼續運作,以為本港船隻提供保養服務。至於為遠洋
輪船隻服務的船塢方面,由於該行業面對其他地區港
口船塢的競爭,海事處會支持提高該行業競爭力的行
動。經濟局局長補充,有關搬遷位於青衣島北部船塢
的事宜,正由是規劃環境地政局處理負責。經濟局已
向規劃環境地政局反映其意見,表示經濟局贊同意有
需要在青衣北部設置船塢,以為本港船隻提供保養服
務。

8. 有關政府當局支持船舶維修業的政策,經濟局副局
長/3 表示,港口發展局曾就船舶維修業對香港港口
發展的重要性進行一項檢討,結論果是斷定為本港船
隻提供服務的船塢應享有優先權。至於該行業的人力
手培訓方面,僅增加培訓設施或未能解決所有問題,
因為船塢的工作環境較差艱若,香港的技術員一般不
願意愛在船塢工作。該行業或需從借助補充勞工計劃
尋求協助。

貨櫃碼頭

9. 議員詢問,當局為10號及11號貨櫃碼頭招標時,會
否採取與9號貨櫃碼頭的招標工作相同的原則,亦即
以引入更多競爭為原則,當局會否在10號及11號貨櫃
碼頭採取同樣原則。經濟局局長回應時表示,經濟局
知道,引入競爭的優點是在於可降低市場價格,因此
而日後貨櫃碼頭的招標工作亦應採取納該項原則。然
而,當局尚未決定10號及11號貨櫃碼頭招標工作的細
節。

10.議員認為,香港應與內地港口當局在工運作層面次
上保持密切聯繫,以促進港口發展的協調工作。經濟
局局長表示,他曾視察內地的主要港口,而本港的港
口發展建議亦已顧及內地的港口發展情況。經濟局副
局長/3補充,經濟局曾與設於北京的中國交通部,
以運輸當局及深圳港口管理當局,均有直接聯絡。在
而1995年擬備的港口貨運預測,亦已曾提交該等部門
有關當局參考。深圳港口管理當局曾表示,該市的港
口發展計劃,會盡量確保珠江地區(包括香港)的貨物
裝卸量總額,不會超出香港擬備的港口貨運預測數字
。為加強雙方的溝通,經濟局正計劃與內地的港口管
理當局擧行定期會議,以及定期交換貨運統計數字。

公眾安全

11. 議員詢問,地下電纜及架空電纜被損壞的問題是
否十分嚴重,以致政府當局有需要透過制定新法例
來解決。機電工程署署長回覆應時表示,由於本港
尚有大量建造工程正在進行,地下電纜被損壞以致
造成觸電危險的問題仍會繼續出現。政府當局最近
已實施法例保障氣體喉管,而下一項需要優先處理
的工作,就是立法防止第三者損壞地下電纜。

12.因應議員的要求,機電工程署署長答應以提供書
面資料,說明提供涉及地下電纜受損的個案數字。

II. 其他事項

13.議事完畢,會議在下午12時15分結束。

臨時立法會秘書處
1997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