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立法會經濟事務委員會
香港港口監控與管理
目 的
本文件旨在把香港港口的監控與管理知會委員。
背 景
2.就船舶交通而言,香港大抵是全世界最繁忙的港
口。1996年,抵港的遠洋船舶超過41 700艘、內河
貨船超過112 100艘、內河客輪超過65 200艘,加上
大約15 000艘本地船隻在港內營運,凡此種種,使
香港水域船舶往來每天達到22 000航次左右。儘管
船舶交通流量如此可觀,海事處曾聘請一家顧問公
司研究香港水域危險程度(“海事活動、相關危險評
估及善用香港水域未來策略綜合研究”),顧問研究
的結論是,以肇事率而言,香港海港的安全水平媲
美世界其他大港,包括不及香港繁忙的港口在內。
港口監控與管理
3.海事處負責管理港口,確保船舶在香港水域安全
航行,促進航運活動的效率。要達致這個目標,全
賴一套全面的船舶交通管理計劃,包括提供船舶交
通管理服務、巡邏海港、執行本地和國際海事規例
等。
4.除了海上交通增長迅速以外,我們亦察覺到,在
香港水域營運的船舶越來越大,航速也越來越快。
隨著珠江三角洲客運服務迅速擴展,高速渡輪的數
量尤其有所增加,1990年為100艘,1996年則增至
120艘。時至今日,我們所擁有的高速船隊,大抵
是全世界最為龐大的。
5.香港水域日趨繁忙,為了改進管理工作,海事處
於1989年引進香港船舶交通管理系統(以下簡稱“系
統”),提供船隻航行監察服務,對象為所有總註冊
噸位超過300噸的遠洋船舶。這些船舶一旦駛入香港
水域,就會受到系統的雷達追蹤和監察,當探測到船
舶在近距離相遇而可能出現踫撞的危險時,當值人員
會利用高頻無線電通訊發出警告,知會該船的船長或
領港員。系統有助於盡量減低船舶碰撞、擱淺的次數
,也有助於保護環境,以免受到海事意外造成的溢油
污染。
6.不過,系統只能有効監察裝有無線電通訊設備的大
型遠洋船舶。在香港水域往來的小型本地船和內河船
為數眾多,而且船身細小,以致系統的雷達無法追蹤
得到。另外,這些船舶大部分都沒有裝設高頻無線電
通訊系統,因此控制中心無法用無線電與他們在海上
聯絡。為促進中部海港、主要航道和水道的航行安全
,海事處另外設立區內海上交通控制站(以下簡稱“控
制站”),及利用巡邏船輔助該系統。控制站均位處關
鍵地點,以監察區內交通。控制站的控制員觀察到船
舶危險航行,或者船舶相距可能過於接近時,就會以
無線電通訊系統與附近的巡邏船通話,著令通知或警
告小型船隻的操作員,甚或採取適當執法行動。
7.1995年,本港首個控制站在馬灣海峽設立。至於第
二個控制站,則已獲批撥款,於1999年在葵涌設立;
而另一個控制站亦計劃於2000年在青洲設立。長遠策
略著眼於增設更多控制站及利用先進技術來改良船舶
管理系統。為此,香港以國際航標協會和國際海事組
織成員的身分,積極參與這方面的工作,訂立船舶管
理系統的世界標準。該系統和所規劃控制站示意圖見
於附件。
積極進取的措施
8.再者,自1992年以來,海事處已經採取多項積極進
取的措施,以促進海上安全﹕
- 把所有參與船隻航行監察服務的遠洋船舶
,編排在指定時段依次抵達領航登船區,把船
隻均勻隔開,盡量減低船舶於近距離相遇的危
險。
- 把遠洋船舶轉移至中部海港範圍以外,以
減少遠洋船與本地船之間出現航衝的情況。實
際上,現時遠洋船是不准在中部海港通航。
- 修訂有關法例,規定總註冊噸位超過3 000
噸的船舶、所有總註冊噸位達1 000噸的油輪、
所有液化石油氣運載船在進入香港水域時,一
律必須聘用領港員。
- 增置浮標、標誌,使航道上的交通更為有
條不紊。
- 在西部海港、北南丫島、交椅洲以南闢設
碇泊處,分配予不同級別的船舶使用,以期盡
量減少船隻間的不良互動情況;又在屯門闢設
船隻入境檢查處,以減少內河船駛往中部海港
辦理入境檢查手續。
- 1997年4月1日起,把海事處巡邏船隊重組,
擴大巡邏覆蓋範圍。6艘巡邏船的執勤時間亦已
延長,使其中3艘得以每日24小時執勤,其餘則
可以在早上和黃昏交通繁忙時間加緊巡邏。
安全與教育運動
9.要是船舶操作員缺乏安全意識,不通力合作,則
海上安全措施難以奏效。因此海事處與水警經常合
辦海上安全運動及派發宣傳小冊子,目的是提高船
舶操作員對本港水域的安全意識和知識。另外,海
事處又會不時發出《海事處佈告》,把最新交通管
理、海港情況知會業內人士。
10.鑑於在香港水域駕駛船舶的大陸船長和操作員為
數越來越多,海事處遂與大陸港務機關在華南一帶
合辦連串海上安全研討會,對象為大陸船長和船舶
操作員。這些研討會出席者眾。海事處今後會繼續
舉辦同類研討會。
計劃未來
11.我們預測香港未來四年的海上交通增幅為每年
7.5%。為著計劃未來、維持並促進香港水域的安全,
海事處於一九九五年聘請顧問公司,展開“海事活
動、相關危險評估及善用香港水域未來策略綜合研
究”(以下簡稱“綜合研究”)。
12.綜合研究於本年較早時完成,就所規劃的各項發
展,認定現時與日後出現航衝和航行危險的水域,
並詳細訂立多個善用香港水域的策略方案。綜合研
究還建議以更為積極進取的方式處理香港港口的運
作和管理,務求﹕
盡量提高現有設施的貨物吞吐量
,使貨物集散更加靈活,提高效率
,並縮短航程;
分散海上交通,以免集中於核心
水域,尤以西部水域為然,這裏具
備集中內河航運的潛質,從而減少
內港範圍的交通;
改進監控工作,特別是加設控制
站,增添巡邏船,加強培訓船隻航
行監察中心人員和巡邏人員;總體
而言,加緊派員出海巡邏,以加強
教育、執法和檢控各方面的工作。
13.海事處現正根據綜合研究的建議訂立長遠策略
,旨在促進香港水域安全,善用香港水域,以應
付預期中的海上交通增長。
經濟局
一九九七年九月三日
Last Updated on 28 October 1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