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 港 青 年 社 團 聯 盟

香港青年政策意見書
1998年1月15日


前言

青年人是未來的社會動力,他們的能力、對事物的態度
直接影響社會發展的速度和方向。現在培育一群能幹、
負責任和對社會國家有歸屬感的青年,日後他們可以積
極地出力貢獻社會國家。相反來說,若大部份青年只知
急功近利,日後社會必充滿一群缺乏遠見的人。

香港特別行政區已進入一個新時空,在回歸祖國後,為
了落實一國兩制、港人治港的宏圖,對青年工作的投入
,實際上是對創造更理想的未來社會的一項投資。然而
,投資需要有方向性,過去香港殖民地時期,青年工作
的規劃是由社會控制,解決青年問題為主導,目的是確
保社會的安全。此舉,實際是人為地扭曲了青年人發展
的需要,令青年社團的成長受到打擊。

不少人士,甚至本聯盟均認為大部份青年人無論在知識
、技能、使命方面,均未能充份作好準備,當機會來臨
時反而顯得手足無措,不知如何自處處的境地。這情況
並不是我們青年人本質的不濟,而是培育的土壤有問題。

殖民地政府對青年人的培育偏差甚大,本地的教育系統
、對青年人的支援系統,對青年人不受社會敗壞風氣影
響的保護系統均存在很大問題。這現象亦使青年人深感
迷茫,因而對自身前途並不樂觀。在這環境下,青年人
如何可以滿懷信心的向著未來發展呢?

香港青年社團的重要性

過去,港英殖民政府時期,一直藉詞說只需青年服務的
政策而無需青年政策,因此,受政府資助的青年工作組
織中,就只有青年服務及福利機構為主,結果令香港的
青年工作肢體分離。願意接受資助及推行當時政府認可
的福利服務及條件,並以受訓社工為主體的團體,被吸
納入政府的建制內。至於以青年自訂路向,自我承擔,
並以義務工作為主體的青年社團,特別是本土的青年社
團就一直被排除於建制以外。這裡有必要說明全面的青
年工作的含意。

根據85年聯合國分析八個國家的經驗後指出1,所謂「青
年服務」是有兩種不同的意義:

    「由青年承擔的服務」與青年活動的關係較為密
    切,這些程序式服務包括由任何官方或民間團體
    為實現經濟及社會變革而對國家或地方社會所作
    的努力。各國的青年服務方案只有一個共同接受
    的元素,就是訂立措施讓青年有組織及有紀律地
    為國家的發展作出貢獻。很多時候,這是指「義
    務」的工作,即所得之酬勞只夠應付個人必要開
    銷。

    「為青年而設的服務」包括官方或民間協助青年
    的各種方案。這些方案的種類繁多,計有輔導、
    就業安置、補習教育、健康及體育等項目。各類
    服務的目標均因方案之不同而有差異,或以青年
    自勉勵進為旨,或欲謀求普遍之青年福利。
由上述的定義看,由青年人組成為主體的群眾組織,其
所提供的服務及其活動,實際上是完整的青年工作不可
或缺的部份。青年群眾團體是青年人自己的組織,透過
自務組織的參與過程,青年人可以體驗權利和義務的關
係,鼓勵服務他人,學習領袖才能,實踐民主自治,更
可讓青年人發展所長,培養興趣。透過青年社團,青年
人可以有渠道參與社會服務、建立理想,與志同道合者
分享人生,培養關心社會,甚至國家民族的情懷。

青年組織

若以 (1)青年人為主體、(2) 自行訂定及實踐主體的宗旨
、(3) 自行承杄及義務工作為主,作為青年社團的界定
,則現時香港的青年團體大致有下列幾類:

制服團體:她們均得到政府的部份資助,大部份具國際
背景,包括香港童軍總會、香港女童軍總會、香港紅十
字會青年團、香港航空青年團、香港海事青年團、香港
少年領袖團等十一個團體, [Chau1] 1996年約有9萬多會
員,他們透過紀律訓練、小隊生活,以制服、進度性訓
練和獎賞制度,建立青少年的自尊和領導才能,培養他
們有助人之意識並成為良好的市民。

具國際背景的國際分支機構:如香港基督教青年會、香
港青年商會、青年獅子會、扶輪社青年服務團等。由於
是國際性的分支組織,一般均歷史悠久,規模較大,運
作成熟,並各自以獨特的形式實施青年政策。一般均以
拓展領袖才能及國際視野為主。2自務青年社團:是指以
自務形式存在的本土青年社團,如學友社、香港新一代
文化協會、香港青年協進會、新界青年聯會、香港青年
聯會等。這類團體重視中港學生青年交流學習和青年發
展工作,以文康、興趣、技能及服務社會為手段,發展
青少年的個人潛能、服務社會及拓展國際視野3

香港本土青年社團的發展

四九年前的情況


香港青年工作或青年服務工作的興起,早期是由外國宗
教、慈善團體及青年團體傳入本地的,例如;中華基督
教青年會(1901年)、中華基督教女青年會(1920年)、救世
軍(1920年)、男童軍(1911年)、女童軍 (1916年) 等。當期
時他們主要是為富足的青年提供服務。

自 1937 年,中國抗日戰爭爆發;1946年,第三次國內革
命導至大量難民湧進香港,造成了社會的巨大壓力,如
房屋、教育、公眾衛生等。促成本地慈善團體的出現,
如小童群益會(1936年)、緊急救濟會(1937年,於1947 年
易名為香港社會服務聯會 )、政府亦成立了社會福利辦
事處(1947年)、社會福利諮詢委員會(1947年)等,這期間
的中心工作主要是救濟和補充小學教育的不足。

與此同時,由於民族矛盾上升,一批愛國、富民族感的
本土青年團體,亦逐步發展起來,如香港學生、虹虹歌
詠團、秋風歌詠團等4,此時由本地青年人組成的團體
極為活躍。可惜,在1949年12月,當時的港英政府斷然
取締了三十八個愛國青年社團的註冊,直接打擊了本土
青年團體的發展及成長。

七三年前後的情況

縱使港英政府對本土青年社團進行打擊,但由於青年團
體有其存在的價值,因此不少新興青年學生團體相繼發
展。如:學友社、雅健體藝社(前身為青年樂園)、港九
音樂教育研究會、青暉文化康樂社、旭暉文化學社、知
行社、遠東劇藝團、群星音樂舞蹈社、培聲音樂社、勵
社,和香港專上學生聯會及各院校學生會等。當時不少
青年學生社團是透過不同的興趣組合起來,各有特色,
包括音樂、文藝、康體等,這些青年學生社團在後期不
少社會改革運動中擔當了重要的角色。

1966年香港爆發反對天星小輪加價的騷動,1967年又爆
發反政府的暴動,由於參加者以青年人為主,港英開始
意識到對青年人的意識形態控制的重要性,並由1967年
開始連續多年辦香港周及香港節,1968年開始第一屆大
型的全港青少年暑期活動,但均為過渡性的措施。香港
政府大規模介入青少年工作始於1973年。當年政府發表
《一九七三--七八香港社會福利發展五年計劃》,有系
統地規劃及投資在社區發展及青少年文康活動之中5
同年亦大量投資發展音樂事務統籌處及康樂體育事務處
, 1974年政府主導創辦少年警訊及少清隊(在清潔香港運
動中產生,及後於78年改名為公益少年團)。

到一九七九年,政府又發表了《進入八十年代的社會福
利白皮書》把青年工作規範在以個人輔導為核心的服務
,包括家庭生活教育、學校社會工作和外展社會工作。
政府利用資源的分配,把青年工作標準化及規範化,使
一直以青年發展為主導的本土青年學生社團排除於建制
以外,並趨向息微。

中英聯合聲明簽署以後

藉著香港回歸的刺激下,本土青年學生社團再次興起。
早在70年代末至80年代初,本土青年學生社團已積極展
開香港與內地青年學生的交流活動,大型的如1985年學
友社協調香港一些青年團體參與了「穗港青年聯歡節」
,加強了兩地青年的交流。1994年香港新一代文化協會
組織了200名香港、北京同齡學生進行「 同住同食同學
習」的交流活動。

進入90年代,不少新興的團體湧現,如香港青年聯會、
香港青年會、香港青年協進會、香港青年大專學生協會
、新界青年聯會等相繼成立,加上傳統的青年團體如學
友社、香港新一代文化協會、雅健社、青暉文化康樂社
、傑出青年協會、傑出學生協會等,他們都成了支持回
歸、建設香港的力量,如1995年香港青年聯會推動了香
港第一次青年各界的慶祝國慶活動。本土青年社團的發
展呈現出新的契機,香港青年社團聯盟亦認為青年自務
性的組織,在整體本地青年工作的中是不應該被受忽視
的。

建議

未來特區政府無論在人才培育或建設特區政府的角度看
,青年工作均應有新視野。本聯盟建議:

    制訂一套以青年發展為本的青年政策

    創造條件支持青年學生社團的成立及發展。

    制訂以發展為本的青年政策

    以發展為本
我們所說的以發展為本並不單指以發展性的工作手法,
而是對待青年人的態度。發展是包含有改變和成長的過
程之意,是指向將來,需要眼光、承擔和計劃的。所以
,青年發展的概念,意指利用可用的資源,去促進青年
人的生活質素,這包括教育、健康、興趣、職業發展和
人際關係。6從社會發展的角度來看(Midgley,1994),青年
發展對社會發展是重要的,因為它可促使社會轉變、科
技進步,促進人類的幸福。由於這對社會和國家的長遠
發展有重大影響,在分配資源方面,應該對培育青年給
予一個優先的次序。因此,我們認為青年工作應得到完
整的發展,在為青年提供專業社會福利服務的同時,青
年發展性工作亦應得到相同的重視,而青年社團作為以
青年為主體的群眾組織,當中很大部份就是以發展性工
作為其活動及工作的定位。

一套以青年發展為本的青年政策,本聯盟認為需要乎合
下列五個方面:

    滿足青年人的需要,如教育、文康等,因此需要
    深化目前青年服務同時要強化青年人的培育工作;

    給予支持,讓青年發展潛能,自我鍛鍊,參與社
    會建設的機會;
支持青年人按照不同的要求及特點,組織青年社團,以
發揮組織及領袖才能重建青年人的各個支援系統,以更
有效協助及培育青年人的全面成長重整青年工作的內容
,在專業社工提供青年福利服務同時,需要確立青年社
團的位置,並加強專業社工與青年社團的溝通合作制訂
政策的方向從上面五個方面考慮,一個適時的、明確的
青年政策應該是以發展為本,重建青年人的支援系統,
加強青年人參與特區的建設的機會。青年政策的制訂同
時應要考慮變動性的問題,青年發展與社會發展是互相
緊扣起來的,因此青年政策需要不時作出更新以適應時
代的要求。

從上述角度出發青年政策的制可以考慮很多的層面:

包括

政府可以制訂類似內地的《青少年保護法》,把本地與
青年有關的法例綜合而成;

亦可由政府定期以政策宣言方式向公眾發布,如每年發
表青年政策白皮書等;

亦可以豐富目前《青年約章》的內容,而政府對約章的
內容定期作出檢討及回應。

《青年約章》的內容及推行機制的檢討

要改善青年人的社會參與,關鍵是政府本身的渠道是否
有足夠的開放及照顧青年人的特點。縱使政府本身亦是
《青年約章》的簽署單位,但由於約章並沒有約束力,
亦沒有一個常設的機構對簽署團體進行監察,只有一個
兩年一次的交待機制,這點明顯的不足。本聯盟認為要
使青年人對社會有更多的歸屬感,有更多的參與,政府
是沒法推卸責任的。我們認為香港需要有一套青年政策
以確保青年人的發展機會,因此,《青年約章》需要作
出修訂,其可行的方向:

確定開放渠道讓青年參與社會的需要

確認青年社團在青年發展及社會參與的作用

加強認識中國及民族教育的內容

政府需要確認修訂後的《青年約章》作為日後的施政方
針及政策制訂時的參考角度

政府需要每年就修訂後的的《青年約章》執行情況發表
《青年政策白皮書》

政府需要發展一套有別於社會福利資助計劃的青年社團
資助計劃,以協助青年人可以透過青年人的組織對社會
作出更多的貢獻

加強或改組青年事務委員,讓更多的青年社團代表可以
成為委員,甚至以行政會議成員出任主席,目的是使其
更有代表性及透明度。此外,亦需要使用用更多青年人
願意使用的途徑,去搜集青年人的意見及聲音,並讓青
年人知悉青年事務委員會的工作。

政策推行方面

政府就上述政策制訂的內容,在制定其他社會政策時應
作為決策考慮的一個重要考慮角度。此外,政府架構內
需要有一個推行或執行青年政策的機制,藉此統籌有關
青年事務的意見及加強青年各個支援系統的合作,包括
政府部門、教育、青年學生社團、青年福利服務機構、
工商界、家長等。可行的方案:

方案一:設立青年事務專員(可參考復康專員的運作)

方案二:重組政策局:設立青年事務局,設一青年事務
局局長

新的青年務事務局需要接管各區的青年事務辦事處,其
職責應該是支持、鼓勵及促進青年主動提出的各項活動
,並創設可行條件,以落實和發展整體且協調的青年政
策,尤其在文化、公民教育、國民教育、結社、文娛活
動及與其他國家及與內地青年交流等範疇。

此外,新的青年事務局亦需要處理下列事宜:

推行研究青年人需求及期望,並建議為其獲得滿足的有
關措施

設立青年人發展社會指標

支持及組織青年社團推行文化、教育、藝術、科學及體
育發展活動

設立青年及學生社團註冊制度,支持及推動青年結社,
並維持名冊的最新紀錄

與青年社團合作,推行工作及課餘活動計劃

方案三:成立高層次的「中央青年發展委員會」,並由
行政會議成員任主席,成員包括與青年事務有關的部門
、青年學生、青年福利機構、青年社團、專家學者代表
等組成。

2.扶助青年社團的成長及發展方案

青年組織的重要性

青年人對社會事件的表達較為被動與青年人社區參與面
不足有關,這點需要進一步進行分析。但表面數據亦可
反映出青年人參與社區的組織極少,因此,青年人反映
意見的渠道並不足夠,導至青年人認為自已的意見並不
被尊重及權益不被顧及。

因此,我們認為當局應該從實際情況出發,對青年社團
加以扶助,使青年社團作為青年反映意見,參與社會建
設的作用加以強化。

同時,在社區層面及各界別的團體亦應對青年人的參與
加以支持,使青年人可以在不同層面有一個參與及意見
表達的機會。

制訂直接資助計劃

由於目前建制內沒有為青年學生社團作出資助或鼓勵支
援的計劃,更沒有部門專責處理青年事務。而社會福利
署下的青年福利服務的資助計劃只包括某些指定的核心
服務,加上目前青年福利服務投入的資源正在減少,所
以要在社會福利署下得到足夠的資助並不可行,因此,
特區政府如認為青年學生社團是青年工作的一個重要組
成部份,就應該另訂青年學社團的直接資助計劃,讓註
冊的青年學生社團得到適當的援助。

建立青年學生社團註冊制度

目前的社團或公司註冊中並沒有青年學生團體的註冊形
式。從鼓勵青年學生團體的發展角度看,特區政府應建
立一套青年學生團體的註冊制度及準則,目的是協助及
更方便青年學生團體的組成和得到社會的認同,並確立
應有的社會位置。此舉可以成立一個法定受政府資助的
團體而達成,如成立青年社團議會等。

結語

青年事務本質是一個動態及發展性的,作為一個有為的
政府,投資在青年事務上,實質就是為香港及祖國跨進
廿一世紀作好必要的準備。

香港青年社團聯盟
青年政策意見書
臨時立法會民政事務委員會

1 《青年政策論文集》,第3,7頁,香港社會服務聯會兒童及青年部
,9.1987 2國際青年商會宗旨:“為青年人提供發展領導才能,培育社會責任
感‘社會作出貢獻”,《會章提綱》。

3新一代文化協會宗旨:“青年人有機會自我培育及發展,逐步建立
積極的人生和關心社會人群的精神,培養青年人對國家民族的歸
屬感和責任感”,《香港新一代文化協會簡介》。

4《歷史的軌跡》,廣東人民出版社,5.1987

5當時的規劃包括六間社區中心、福利大廈六間、志願機構的服務中
心六間,兒童中心50間、青年中心55間,並開始暑期活動計劃。

6《中國青年政策研究報告》,香港中文大學香港亞太研究所南中國
研究計劃贊助,1997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