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文件
有關臨時房屋區的政策及
安置臨時房屋區居民的安排
目的
本文件旨在告知委員清拆臨時房屋區的政策,以及安置
這些居民的安排。
背景
2. 臨時房屋區(臨屋區)為無家可歸、受清拆或天災影響
,但又未能即時有資格入住永久租住公屋(公屋)的人
士,提供棲身之所。根據現行政策,臨屋區居民須符合
下列條件,才在清拆時有資格獲配公屋單位:
- 在一九九五年九月二十三日或之前,已一直憑暫
准租用證在臨屋區居住;或因一九九五年九月二
十三日或之前公布的清拆行動,而在該日期之後
遷入臨屋區,憑暫准租用證在臨屋區居住;
- 確實在受影響的臨屋單位居住;以及
- 在公布清拆日期前二十四個月內,不得擁有任何
住宅物業,或簽訂任何合約,以購買住宅物業,
或出售這類物業。
清拆尚餘的臨時房屋區
3. 我們會在二零零零年年底前全數清拆尚餘的舊型臨屋
區。這樣不但有助於改善受影響居民的生活環境,亦可
騰出土地用作發展用途。一種新型的多層中轉房屋會在
新界區興建,安置未合資格入住公屋的家庭。房屋委員
會 (房委會)正在物色房屋安置資源,把受影響的家庭安
置入住公屋或中轉房屋。
4. 由一九九三年四月起,清拆臨屋區的計劃已加快推行
。在此之前,全港共有五十五個臨屋區。截至一九九七
年十月底,已清拆了三十七個臨屋區。在尚待清拆的十
八個臨屋區中,有七個會在一九九七至一九九九年間清
拆,其餘十一個則會在二零零零年年底前拆卸。清拆時
間表載於
附件甲。
5. 現居於這十一個臨屋區而又合資格遷往公屋的4 896個
家庭,已曾經最少有一次透過「直接編配」的安排,給
于入住公屋的機會。截至一九九七年十月底,已有2503
個家庭(51%)已接受這個安排而獲得安置,而2 393個家
庭(49%)則拒絕編配安排,選擇留在臨屋區居住。安置
這十一個臨屋區居民的進度列在
附件乙。房委會會繼
續尋求合適的房屋資源來安置這些家庭。
6. 在有足夠的安置資源條件下,房委會定會考慮盡可能
滿足受影響家庭的需要。
向臨屋區清拆計劃的受影響人士進行入息審查
7. 行政長官在十月八日的施政報告中表示,為確保租住
公屋單位是編配給真正有需要的人士,政府將於一九九
八年向所有準公屋租戶實施入息審查包括收入和資產。
政府現正擬定這項政策的實施細則,並會審議對臨屋區
清拆所涉人士的影響。
房屋署
一九九七年十二月
附件甲
十八個臨時房屋區的拆卸
臨屋區名稱 | 家庭數目 | 暫定清拆日期
|
---|
青健 | 200 |
|
興田 | 294 |
|
欽州街 | 147 | 於1997/98年度清拆
|
興安 | 489 |
|
城安 | 511 |
|
青欣 | 892 | 於1998/99年度清拆
|
興盛 | 2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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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軍澳 | 528 |
|
沙角尾 | 806 |
|
啟樂 | 871 |
|
啟和 | 173 |
|
啟耀 | 155 |
|
葵信 | 112 | 於2000年年底前清拆
|
葵樂 | 121 |
|
青安 | 130 |
|
發祥街 | 546 |
|
龍坪道 | 271 |
|
朗邊 | 468 ______ |
|
總數 | 6 931
|
附件乙
餘下11個臨屋區合資格家庭的安置進度
(1997年10月31日的情況)
臨屋區
名稱 | 獲配屋建議 的家庭數目 | 接納配屋 建議的家 庭數目 | 拒絕接納 配屋建議 的家庭數 目
|
---|
葵信 | 149 | 73 | 76
|
青安 | 144 | 63 | 81
|
葵樂 | 199 | 97 | 102
|
將軍澳 | 616 | 320 | 296
|
啟樂 | 1 174 | 573 | 601
|
啟和 | 203 | 87 | 116
|
啟耀 | 173 | 75 | 98
|
發祥街 | 933 | 599 | 334
|
龍坪道 | 342 | 163 | 179
|
朗邊 | 167 | 48 | 119
|
沙角尾 | 796 | 405 | 391
|
| _____ | _____ | _____
|
總數 | 4 896 | 2 503 | 2 39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