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
為高齡人士提供公共房屋


目的

本文件的目的,是告知議員為高齡人士提供公共房屋
的情況。

公屋輪候冊上高齡申請人的人數和平均輪候時間

2.截至一九九八年二月,公屋輪候冊上共有14 660宗
申請1,涉及的高齡申請人約有19 040名。

3.我們通過多項互相配合的計劃,優先編配公屋予高
齡人士。根據「高齡單身人士」優先配屋計劃2,申請
人如願意選擇入住長者住屋單位3,通常可在登記後兩
年內獲得配屋。不過,他們如選擇獨立單位,便可能
需要輪候約四年。根據「共享頤年」優先配屋計劃4
申請人如不揀擇住屋單位的地點,輪候時間一般為登
記後兩年左右。至於申請「家有長者」優先配屋計劃
的家庭5,平均輪候時間約為四年。

在高齡住戶的租住公屋單位加入戶籍

4.根據現行政策,18歲或以上的子女不得加入租住公
屋的戶籍。如果他們符合各項申請資格,可申請租住
公屋單位,輪候編配公屋。如果成年子女獲准加入戶
籍,則他們的配偶和子女最終亦可能會加入戶籍,導
致出現“打尖”的情況。



房屋署
一九九八年三月



1.如申請人希望與另一名幾名高齡人士共住一個單位,一宗申請便
會有有超過一名申請人。


2.「高齡單身人士」優先配屋計劃的對象,是那些選擇獨居的60歲
或以上高齡人士。


3.在長者住屋單位內,每名租客均有一間睡房,並與最多三名高齡
人士共用起居地方、浴室和廚房。


4.「共享頤年」優先配屋計劃的對象,是那些選擇與他人同住的60
歲或以上高齡人士。


5.「家有長者」優先配屋計劃的對象,是與60歲或以上高齡親屬同
住的核心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