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立法會
房屋事務委員會資料文件
出售公屋予住戶計劃
目的
本文件旨在說明政府計劃將公屋售予住戶一事的目
前情況。
背景
2.向公屋住戶出售公屋,是促進更多市民自置居所
的房屋策略的重要一環。有關計劃讓公屋家庭有機
會購買所居住的單位,從而:
- 滿足市民在自置居所方面日益增加的需
求;以及
- 使公屋住戶成為社會上資產擁有者。
3.我們已因應在長遠房屋策略評議諮詢期裏所收到
的建議及意見而檢討過去所作的各項建議。市民普
遍支持當局推行新計劃,按負擔得來的價格將公屋
單位售予住戶。
現時情況
4.我們會確保根據計劃而出售的單位,其售價既能
吸引準買家,同時對社會大眾公平。所訂售價會以
單位的重置成本1為基礎,再按照單位所處地點、樓
齡及其他相關因素進行調整。
5.房屋委員會現正制定計劃的運作詳情,包括:
- 訂立靈活的按揭貸款安排;
- 檢查有關單位的情況,並在出售單位前
進行必須的翻新工程;
- 提供結構保證期;
- 成立業主立案法團;
- 設立維修保養基金;以及
- 制定合理的轉售條件。
未來路向
6.我們會在未來十年內讓最少250000個居住在租住公
屋的家庭有機會以合理和負擔得來的價格購買他們
所居住的單位。
7.我們預期房屋委員會會適時地提供計劃詳情,使政
府能在本年年底前訂出實施計劃,以便在一九九八
年年初推出首批25000個單位發售。
1.重置成本等於建築成本加間接費用及發展成本。 一個典型單
位(40平方米)(實用面積)的重置成本大約是4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