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B(1) 271(03)
致 | : | 房屋事務委員會主席陳婉嫻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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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本送呈 | : | 房屋事務委員會各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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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件人 | : | 周梁淑怡議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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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 | 一九九七年九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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鑑於本人發覺以下有關於房屋之問題,故要求臨時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在九月二十九日作出討論。
- 房屋局局長黃星華先生最近接受一份中文報章訪問時表示,政府將以重置成本作為出售公屋售價的計算基礎,而現時重置成本約為40萬。其後黃局長公開否認在訪問中曾說過公屋售價約為40萬。鑑於公屋出售深受公眾關注,政府可否向本委員會澄清,出售公屋計劃的具體安排是怎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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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較早前提交給本委員會的文件顯示,本港公共房屋的供應量預測,97-98年度是43,000個單位,98-99年度是39,000個,99-00年度是51,000個,2000-01年度是113,000個,2001-02年度是60,000個,但房委會主席王鳴於9月20日出席一個公開場合後表示,98及99年,公共房屋供應每年大約只有5萬個,99年後開始追回不足之數,預計2001年是樓宇落成高峰期,估計會有超過10萬個單位投入市場,鑑於兩組數字,特別是未來兩年的供應量有所出入,政府可否作出澄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