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資料文件
清拆臨時房屋區的政策
目的
本文件旨在告知各位議員有關清拆臨時房屋區(臨屋區)
的政策。
背景
2.在一九九七年的《施政報告》內,當局承諾在二零
零零年年底前,會清拆所有餘下的舊型臨屋區,將受
清拆影響而合資格的人士安置到公共房屋 ( 包括中轉
房屋 ) ,以改善他們的居住環境,並騰出土地以供發
展之用。為確保租住公共單位能編配給真正有需要的
家庭,當局亦承諾會在一九九八年為房屋委員會(房
委會)準租戶進行一項包括收入及資產淨值的入息審
查。
3.當局因應各位議員在一九九七年十二月十五日會議
上提出的要求,答應在完成每年的房屋編配工作和制
定入息審查的實施細則後,知會各位議員有關房委會
清拆餘下舊型臨屋區的計劃。
目前情況
4.目前,全港共有16個臨屋區,住有5 500個家庭,居
民達15 000名。當中五個臨屋區分別會在一九九七至
九八年度和一九九八至九九年度清拆。餘下的11個臨
屋區則會在二零零零年年底前分期清拆。
餘下臨屋區的清拆計劃
5.本年五月,房屋委員會會審議一九九八至九九年度
租住公屋編配計劃。在此期間,房屋署正着手制定入
息審查的實施細則,並會在一九九八年年中向房委會
提交建議。我們會顧及各位議員於去年十二月十五日
會議上所提出的意見。
6.餘下臨屋區清拆計劃的推行工作,須視乎是否有遷
置資源而定。因此,我們會在一九九八至九九年度租
住公屋編配安排有了結果和入息審查實施細則擬定後
,制定和公布清拆餘下臨屋區的時間表。不過,這些
臨屋區居民會在清拆前九至十二個月獲得通知,使他
們能夠作出必要的安排。
房屋署
一九九八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