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立法會

臨立會CB(2)766號文件
(此份會議紀要業經政府當局審閱)

檔 號:CB2/PL/HS

臨時立法會衛生事務委員會
會議紀要



日 期:1997年11月17日(星期一)
時 間:上午8時30分
地 點:立法會大樓會議室B


出席委員:

鄧兆棠議員(主 席)
梁智鴻議員(副主席)
王紹爾議員

缺席委員:

胡經昌議員
張漢忠議員
莫應帆議員
陳婉嫻議員
楊孝華議員

其他出席議員:

李啟明議員
陳財喜議員

出席公職人員:

衛生福利局副局長
梁永立先生

衛生福利局首席助理局長
陳秀芳女士

衛生福利局首席助理局長
陳煒雲先生

衛生福利局助理局長
謝詠誼小姐

衛生署

衛生署副署長
林秉恩醫生

衛生署助理署長(老人健康服務)
梁栢賢醫生

醫院管理局

副執行總監(運作及醫務發展)
張大成醫生
列席秘書 :
總主任(2)4
陳曼玲女士
列席職員 :

資料研究及圖書館服務部主管
劉騏嘉小姐

高級主任(2)7
馬健雄先生
閉門會議

梁智鴻議員在席上提出3項對1997年10月13日會議紀要
作出修訂的建議,供議員在討論議程第I項時予以考慮。

2.議員決定,下次會議改於1997年12月9日下午2時30分
擧行,並同意會議的討論事項。

公開會議

I.通過1997年9月8日及10月13日會議的紀要及續議
事項

(臨立會CB(2)604及576號文件)

3.議員通過1997年9月8日會議的紀要。經作出梁智鴻議
員在席上提交的3項擬議修訂後,議員通過1997年10月
13日會議的紀要。

受污染的入口雪糕

4.衛生署副署長表示,Dreyer's公司委聘的獨立顧問公
司業已完成調查污染事件的起因 ,Dreyer's 公司亦已
於1997年11月3日向衛生署提交最後報告。該報告指
出,美國達拉斯市雪糕廠生產的雪糕批 , 很可能是
在生產過程中受冷凝液污染 。 該工廠已採取措施,
潔淨整條生產線 , 並加以消毒。德薩斯州的衛生當
局及美國其他有關當局均對報告的建議表示滿意。
Dreyer's 公司正與製造商跟進合約問題,雪糕廠亦已
暫停生產。衛生署副署長向議員保證,日後本港進口
Dreyer's 同類雪糕產品時 , 衛生署會對這些產品進行
較嚴格的樣本測試,才准許產品在市面上出售。關於
對 Dreyer's 公司採取法律行動一事,衛生署副署長在
回答梁智鴻議員的詢問時證實 , 至今沒有收到有人
因進食雪糕而感染李斯特菌的報告。

非緊急救護車服務

5.梁智鴻議員告知與會者,消防處快將停止對非緊急
救護車服務提供輔助服務。梁議員表示,在等候保安
局答覆日後會否為私營醫院提供非緊急救護車服務期
間,現正探討由私人公司提供服務是否可行。初步研
究結果顯示,當局為營辦非緊急救護車服務而提供的
一次過撥款及經常開支款額已很高,因此要求病人承
擔額外費用並不公平。當局已要求聖約翰救傷服務向
私營醫院提供非緊急救護車服務,現正等候答覆。鑑
於非緊急救護車輔助服務快將終止,梁議員要求當局
與保安局聯絡,以便作出適當安排,當局表示同意。

II. 下次會議日期及討論事項

6.主席告知政府當局,下次會議將於1997年12月9日下
午 2 時 30分擧行。事務委員會擬於會議席上討論以下
事項

  1. 為精神病康復者提供的醫療康復服務;

  2. 《輻射(管制輻照儀器)規例》第26條;及

  3. 《1997年吸煙(公眾衛生)(修訂)(第2號)條例》的
    實施情況。

III. 老人健康中心
[臨立會CB(2)522(01)號文件]

7.衛生署副署長應主席的要求,向議員簡介政府當局擬
備的老人健康中心文件的要點 ─

  1. 根據基層健康服務工作小組在1990年提出的建議
    ,當局在1994年至1997年間,在 7 個地區開設了
    7 間老人健康中心 ,為老人提供預防疾病及促進
    健康的保健服務;

  2. 根據老人健康服務計劃,當局在社區及健康中心
    為老人擧辦了多項促進健康的活動,以便增進他
    們的健康知識,協助他們建立健康的生活方式,
    以及提高自我照顧的能力。至今,約有 10 000人
    已參加這項服務計劃,各項促進健康活動的參加
    者超過300 000人次。99名參加者已完成衛生署中
    央健康教育組所推行的耆英健康大使訓練課程;

  3. 當局透過周年體格檢查,找出患上白內障、高血
    壓、糖尿病、抑鬱症及癌症的老人。他們已獲轉
    介往適當的私營或公營診所接受治療。1996年 8
    月進行的顧客滿意程度調查結果顯示,超過 90%
    的受訪者認為老人健康中心的整體表現“ 良好 ”
    或“非常好”;

  4. 雖然當局致力招收新會員,但老人健康中心的參
    加率持續偏低,增長緩慢。可能導致參加率偏低
    的原因如下:

    1. 部分使用者認為中心所處地點不方便;

    2. 老人需要治療服務甚於預防疾病服務;

    3. 缺乏治療服務及其他輔助醫療服務,例如
      營養師的服務,因而未能確保使用者獲得
      全面而持續的護理;及

    4. 中心每年收費 220 元,部分老人可能覺得
      太昂貴。

  5. 當局希望加強對社區內老人提供基層健康醫護服
    務,提高老人的自我照顧能力,鼓勵他們建立健
    康的生活方式,推動老人的家人給予更大支持,
    以盡量減低老人染病和罹患殘疾的機會。為此,
    行政長官已在1997 年 10月8日提交的施政報告中
    ,承諾在1998/99年度,開設 12 間(包括現有 7間)
    老人健康中心,以及成立12支外展醫療隊,並在
    1999/2000年度,成立另外 6間中心和 6 支隊伍。
    這些老人健康中心連同外展醫療隊,會為老人提
    供全面及更具成效的基層健康醫護服務;及

  6. 外展醫療隊會與在社區中心、安老院工作的人員
    、提供家務助理服務的員工以及其他護老者分享
    經驗、知識及技能。

8.王紹爾議員認為,福利服務與健康醫護服務息息相關
。有關的政府部門必須緊密合作,才能善用社會資源
。他擔心沒有協調良好的推行計劃,老人健康中心經
改善的服務或會被忽略,同時老人或會將中心的服務
視為衛生署普通科門診服務以外的另一項選擇。衛生
署副署長同意這點,並指出衛生署已委派一名助理署
長( 老人健康服務 ),負責導督其他福利及健康醫護服
務機構的協調工作,藉以向老人推廣老人健康中心經
改善的服務。老人健康中心的長遠目標,是聯同其他
老人福利及健康服務機構,為老人提供基層綜合健康
醫護服務,並紓緩普通科門診服務的需求。鑑於時間
緊迫,當局會改善現有的 7 間老人健康中心,為老人
提供預防疾病及促進健康的基層醫護服務。當局會小
心選擇興建其餘 5 間老人健康中心的地點,確保它們
可聯同鄰近地區的其他服務機構,為區內老人提供符
合成本效益的服務。衛生福利局副局長補充說,衛生
福利局有指定人員負責老人的福利及健康醫護服務。
至於日後的老人健康中心將會提供何種治療服務,將
視乎為中心個別老人所進行的周年身體檢查的結果而
定。除老人健康中心外,亦有18支外展醫療隊以及各
社區服務機構 ( 如社會福利署及受資助的非政府機構
等 ) 提供輔助服務,預期可為老人建立更佳的社會網
絡,為更多社會人士提供健康醫護服務。衛生署副署
長在回答主席及李啟明議員的跟進詢問時表示,該18
支醫療外展隊亦會探訪私營安老院,但與醫管局轄下
公營醫院為老人提供的老人精神科外展服務、家居物
理治療服務及社區老人評估服務等不同。他強調,醫
療外展隊的目標,是向社區內的老人提供預防疾病及
促進健康服務,並向護老者提供支援服務。

9.衛生署副署長在回應梁智鴻議員的詢問時表示,現有
的老人健康中心旨在每年為2 300名老人提供服務。該
等中心的服務使用率偏低 ,原因可能是本港老人仍未
習慣為預防疾病而求診 。雖然新設的老人健康中心在
運作初期 ,所提供的治療服務方可能與普通科診所提
供的服務相同 ,但老人健康中心是採用家庭醫學的模
式,並透過輔助醫療人員(包括營養師、臨床心理學家
、物理治療師及職業治療師),以綜合專業醫療形式提
供治療服務,預期老人日後會對中心產生歸屬感 。關
於中心的工作與其他機構的服務有重複的問題 ,衛生
署會與醫管局緊密合作 ,互相補足為老人提供的服務
,確保有效運用健康醫護的資源。

10.主席詢問日後新設的5間老人健康中心的發展計劃。
他關注到對上一年參加現有老人健康中心的老人中,
三分二人士在隨後一年並沒有繼續使用中心的服務。
衛生署副署長重申,當局會改善現有的 7 間老人健康
中心的服務,與新設的中心看齊。如有可能,當局會
開設特殊用途分區中心,為老人及員工提供足夠住宿
設施。助理署長( 老人健康服務 )補充說,鑑於時間緊
迫,當局會在普通科診所內或附近興建另外 5 間老人
健康中心,加速為老人提供綜合老人健康服務。他承
認,這些新設的中心未必能完全發揮擬議老人健康中
心的優點,但強調最終的目標是在同一幢特殊用途樓
宇內,設有 1 間老人健康中心、附設的醫療外展隊及
普通科門診服務,以便使用服務的老人的家屬能容易
取得該等服務,並獲指導如何協助老人增進對健康生
活及自我照顧的知識。關於很多老人不再加入老人健
康中心的情況,衛生署副署長指出,現時中心內許多
接受服務的老人在接受身體檢查後,發現健康並無問
題,於是在下一年度便停止使用老人健康服務。不過
,約有三分一接受服務的老人察覺到預防疾病十分重
要,因此會繼續參加老人健康中心。

11.王紹爾議員請衛生署副署長派代表出席福利事務委
員會議員與衛生福利局局長擧行的會議,討論老人健
康中心的未來發展。衛生署副署長同意此項建議。梁
智鴻議員要求當局向事務委員會簡介討論的內容。

12.梁智鴻議員關注到以下 3 個問題:18間老人健康中
心按照計劃的發展、是否有足夠資源支持該等中心有
效運作,以及老人中心服務的收費。衛生署副署長證
實,當局一共會開設18間老人健康中心,即在1998/99
年度開設 12間,在1999/2000年度開設6間。他補充說
,將在 1998/99 年度向財務委員會提交增設老人健康
中心的撥款建議。關於參加老人健康服務一次過收費
220元,他承認部分老人或會覺得費用過高。他表示,
衛生署現正檢討收費結構及水平,服務對象的負擔能
力是考慮因素之一。主席要求政府當局提供進一步的
詳情,解釋日後設立的老人健康中心的運作,特別是
其與醫管局、社會福利署、非政府機構及其他私人護
老者所提供的各項老人社區及健康醫護服務的關係。
衛生署副署長回答說,關於日後老人健康中心提供的
整套服務及相連的運作安排,現仍在規劃中。他同意
稍後向事務委員會提供進一步的資料,以便事務委員
會提出意見。衛生福利局副局長補充說,安老事務委
員會現正考慮有關日後的老人健康中心的建議。由於
該委員會的成員包括衛生福利局、房屋局、醫管局、
社會福利署、衛生署及房屋署的代表,衛生福利局副
局長深信,在訂定老人健康中心的最終建議時,會顧
及老人在福利及健康醫護方面的需要,並會包括各項
現有及新設的服務,以及詳述各項實施計劃,確保日
後的老人健康中心可取得預期的成果,並補足其他部
門提供的服務。

IV.醫院管理局為確保護理質素及提高專業問責承擔
而進行全面檢討的報告

[第CB(2)522(02)號文件]

13.醫管局副執行總監( 運作及醫務發展 )強調,醫管局
的目標,是要提供切合需要、有效益、物有所值,以
及符合市民醫療護理需要的服務,從而令病人獲得以
他們為中心的優質醫療護理。他告知議員,醫管局已
成立了一個專責委員會,委員包括醫管局成員,負責
就公營醫院的臨床稽核、危機管理、臨床監管、職員
工作量及專業問責承擔機制進行全面檢討,以確保醫
療服務質素優良及加強專業問責承擔。他向議員指出
以下各項 ─

臨床監管及工作量檢討
  1. 醫管局總辦事處已與所有醫院行政總監、部門主
    管、部門運作經理及前線臨床人員進行一連串討
    論及諮詢,並同意採取以下措施,以確保醫療護
    理質素:

    1. 所有醫院已檢討本身的臨床監管制度,並
      已鑑定加強督導見習和經驗較淺的醫護人
      員的方法;

    2. 醫管局會重新編排及規劃臨床職員的行政
      工作,並彈性考慮和批淮連續長時間工作
      的職員的補假申請;及

    3. 醫管局會檢討及加強對各部門及病房的運
      作支援,並向臨床管理人員提供財政和資
      源管理方面的協助。

臨床稽核及專業問責承擔的檢討

  1. 醫管局在每間醫院均設有架構,以統籌及促進各
    項改善服務質素的活動。該局已在其總辦事處成
    立臨床稽核委員會,協調現有14個專科統籌委員
    會的工作,以便這些委員會分享其臨床經驗及成
    功提高服務的措施。醫管局並定期修訂臨床指引
    及成效標準,派發予各間醫院派發參考及提高職
    員在其所屬臨床範疇內的專業知識及問責承擔。
    為配合日新月異的醫療科學及科技,醫管局已訂
    立先進的圖書館資訊系統,包括一個最新的電子
    參考資料庫,包括專業醫療護理知識,以及管理
    方面的參考資料。該圖書館資料系統與互聯網連
    接,以便醫管局職員能索取先進國家最新的醫學
    研究結果、知識及科學證據,以及醫科手術的資
    料。

投訴/事故處理的檢討

  1. 醫管局現正審議投訴處理的檢討結果。除確保現
    時的三層接受投訴機制(即公營醫院的病人聯絡主
    任、醫管局總辦事處負責處理投訴的職員及醫管
    局公眾投訴委員會的工作及角色)更具透明度及
    問責性外,醫管局會視乎個別情況,成立由醫療
    界及非醫療界專業人士組成的特別委員會,專責
    調查重大醫療事故的原因及建議適當的補救行動。

14. 梁智鴻議員申報利益,表明他是醫管局大會及專責
委員會的成員。他表示,有關闡述醫管局全面檢討進
度的資料文件過於簡短,以致議員無法清楚瞭解醫管
局經已及將會採取何種補救行動。鑑於醫管局現正進
行全面檢討,他要求醫管局提供資料,說明該局經已
採取何種實際行動及計劃,以挽回公眾對公營醫療制
度的信心及恢復職員士氣。他指出,醫管局在資訊科
技計劃方面已支出約共 7億5,000萬元,並質疑醫管局
的資訊系統及通訊網絡是否符合經濟效益,向市民提
供高質素的醫療護理。醫管局副執行總監 ( 運作及醫
務發展)回答說,醫管局事實上已預備一套包括 28 項
重要事宜的指令,以處理影響醫院各個層面的運作的
問題。醫管局特別擬備了臨床指引及程序,以確保公
營醫院的執業水準及專業問責承擔。該套指令已派發
予所有公營醫院以供參考,對某些事項則即時採取跟
進行動。他預期該局為減免臨床職員從事行政工作而
制訂的指引有助提高臨床職員的士氣。他補充說,由
於時間緊迫,醫管局的資料文件並沒有講述專責委員
會在1997年11月11日會議席上作出的決定。他表示,
倘議員提出要求,當局會向事務委員會提供額外資料
。關於醫管局資訊系統的發展,他解釋,初步發展的
重點在於人力資源、財政管理、物料管理及資產管理
系統,在未來數年,醫管局會致力發展臨床管理及臨
床部門系統。當局最終的目標,是要設立一個包括所
有公營醫院及診所病人的資料庫,以便向病人提供持
續、具效率及有成效的醫療護理服務。當醫管局掌握
了所有病人的病歷及醫療紀錄的資料後,便可確定應
在哪些方面進行醫學研究及改善醫院運作。醫管局醫
療服務發展委員會由梁智鴻議員擔任主席,該委員會
將會在1997年12月12日擧行下次會議時進一步討論醫
管局電腦系統的發展及使用事宜。他補充說,醫管局
已發展了一套包括各間醫院的全港醫療資訊基礎建設
。現時所有醫院均以電腦連繫,職員可以接達圖書館
的電子資料庫或紀錄,以便進行研究,或借閱圖書館
的藏書或資料。所有公營醫院亦已接達互聯網,使醫
療人員可取得萬維網上最新的醫學資料。

15.王紹爾議員指出,鑑於當局經已完成投訴管理檢討
,他詢間是否可向事務委員會提交檢討結果,以及匯
報落實建議的情況。醫管局副執行總監 ( 運作及醫務
發展 )表示,醫管局大會會在1997年12月2日的會議席
上研究該報告。他同意向事務委員會提供資料文件,
內容包括大會成員對報告的意見,供事務委員會在下
次定期會議席上討論。他強調,醫管局會繼續檢討其
投訴管理制度,不會進行一次檢討後便了事。醫管局
副執行總監( 運作及醫務發展 )應主席要求,答應在適
當時間再次向事務委員會提供檢討的進度報告。他在
答覆李啟明議員的跟進問題時保證,醫管局會盡快跟
進醫療事故及採取補救措施。他重申,醫管局會持續
對醫院運作的各方面問題進行檢討。

16.陳財喜議員提及政府當局資料文件第2(b)及第5段,
認為該份文件並沒有提出如何解決公營醫院人手不足
及改善投訴機制運作的建議。醫管局副執行總監 ( 運
作及醫務發展 ) 回答說,醫管局已採取一系列措施,
減少醫療及護理職員的工作量。在可能的情況下,很
多非技術性工作及行政職務已交由非醫療職員擔任。
醫管局已減少管理會議的次數,並根據普遍採納的做
法,將專業職務按緩急次序分類。至於批淮連續長時
間工作的職員的補假申請事宜,現時已有較清的指
引,可供部門主管遵循。因此,醫療及護理職員現時
可以較專注從事臨床職務,並較清楚重要哪些臨床工
作較為重要。為提高公營醫院及診所第一層接受投訴
機制的效益,醫管局決定調配高級護理職員擔任病人
關係主任的職位。這些高級護士熟悉醫院的運作,並
擅於與人溝通,可以與投訴人更有效地溝通。為了使
公眾更為認識三層投訴機制,醫管局已製備一份資料
單張,說明三者的角色及彼此的關係。醫管局副執行
總監( 運作及醫務發展 )強調,上述措施是醫管局因應
最近發生的連串醫療事故而採取的其中跟進措施。他
補充說,醫管局現正致力建立企業管理文化,將投訴
視為推動機構不斷發展的動力之一。梁智鴻議員重申
,議員要求醫管局提供全面資料,說明醫管局為防止
同類醫療事故重演而採取或計劃採取的措施。主席要
求醫管局擬備總結報告,講述醫管局就最近發生的醫
療事故所採取的措施,以供1998年1月會議席上討論。

V. 長遠醫療政策
(臨立會第RP01號研究報告)

17.陳財喜議員提及研究文件的第16段,建議政府當局
應檢討區域市政局、市政局、衛生署、區域市政總署
及市政總署的角色及功能,以及這些機構在提供醫療
服務方面的關係。檢討應探討可否統籌這些機構所提
供的醫療服務。衛生福利局副局長答允研究此事。

18.梁智鴻議員表示感謝資料研究及圖書館服務部努力
完成該份報告。他請政府當局注意三項問題:第一是
盡早完成醫療融資檢討,以訂定醫療制度多方面的日
後發展方向,第二,日後為市民提供牙科服務,最後
在2000年完成法定的中醫註冊工作後,決定中醫在公
營醫療制度內的角色及有關決定帶來的財政影響。衛
生福利局副局長回答說,政府現時已向小學學童提供
牙科服務及向公眾提供牙齒健康教育。

19.陳財喜議員表示,他曾接獲一些家長對學生健康服
務的批評。他要求政府當局考慮恢復推行學生保健計
劃。衛生署副署長指出,學生健康服務是因應基層健
康服務工作小組在1990年提出的建議而推行,該工作
小組的建議曾在1991年廣泛諮詢公眾意見。是項服務
取代以往的學生健康服務,目的是要透過定期的檢查
及健康教育,為學童提供綜合的促進健康及預防疾病
服務。他指出,當18間老人健康中心於2000年成立,
現有的普通科診所應有足夠資源,照顧學童的基層健
康護理需要。衛生福利局副局長補充說,鑑於屆時可
以使用的資源,因此當局選擇推行學生健康服務,以
便透過綜合的促進健康及預防疾病服務,保障學童的
身心發展。他補充說,近年經已提高衛生署轄下普通
科門診服務,足以應付學生的需要。梁智鴻議員表示
,長遠而言,以學生健康服務取代學生保健服務的政
策決定是正確的。收集所得的數據是了解青少年一般
健康水平及需要的重要資料來源,有助規劃公營醫療
服務,以切合他們的需要。他補充說,衛生署應檢討
該署在提供基層醫療護理服務方面的角色及承擔,以
探討新的服務範疇,例如對傳染病進行研究,以確定
可採取何種適當的預防措施、設立一個負責收集有關
亞洲國家傳染病的資料數據的中心,以及向市民提供
牙科服務。

20.陳財喜議員認為,當局應在每區興建特殊用途的建
築物,以便在社區層面提供全面的福利及健康護理服
務。衛生署副署長回答說,普通科診所現時提供服務
的能力足以向社會提供高水平的普通科門診服務。當
局將來在興建用作普通科診所的新建築物時,會詳細
研究是否興建多層式建築物,以容納一系列福利及醫
療服務。

21.梁智鴻議員認為,當局應增加公營醫院的數目,以
應付人口增長所增加的醫療服務需求。此外,他表示
,為配合醫療科學及科技的進展,當局應檢討公營醫
院提供醫療服務的範圍,以配符合社會不斷改變的需
要。

22.衛生福利局副局長在回答主席提出的要求時表示,
當局會在進行醫療融資檢討時,考慮議員的意見。他
同意在適當時間向議員匯報檢討的進展。

23.會議於上午10時40分結束。



臨時立法會秘書處
1997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