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 時 立 法 會
Provisional Legislative Council
臨 立 會 CB(2)120 號 文 件
檔 號:CB2/PL/IP
臨時立法會資訊政策事務委員會
會議紀要
日 期 :      1997 年 7 月 22 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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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 間 :      下 午 6 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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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點 :      立 法 會 大 樓 會 議 室 B |
出席委員:
蔡素玉議員(主席)
王紹爾議員
馬逢國議員
楊釗議員
缺席委員:
朱幼麟議員
曾鈺成議員
廖成利議員
其他出席議員:
葉國謙議員
列席秘書 :
列席職員 :
助理秘書長2 | 林鄭寶玲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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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級主任(2)6 | 林培生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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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級主任(2)2 | 徐偉誠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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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選擧主席及副主席
秘書邀請議員提名一位議員,主持選擧事務委員會主
席的程序。馬逢國議員獲提名主持選擧。
2.議員察悉,事務委員會委員如現正出任在臨立會CB
(2)55號文件附錄I所載,與資訊政策事務委員會職權
範圍相關的政府諮詢團體的主席或副主席,以及臨時
立法會另一事務委員會的主席或副主席,則不得同時
出任資訊政策事務委員會主席或副主席的職位。
3. 馬逢國議員請議員提名出任主席的人選。蔡素玉議
員獲楊釗議員提名,並獲王紹爾議員和議,她接納提
名。鑑於沒有其他提名,馬逢國議員宣布蔡素玉議員
獲選為事務委員會的主席。蔡素玉議員隨即主持會議。
4. 副主席的職位沒有有效的提名。
II. 會期內的會議安排
5.議員同意事務委員會的定期會議於每月的第四個星
期五上午8時30分,在立法會大樓會議室B擧行。
III. 下次及日後會議的討論事項
6.議員同意邀請與事務委員會的職權範圍相關的局長
,即民政事務局局長,出席事務委員會於1997 年8 月
22日擧行的下次會議,就事務委員會的職權範圍,向
議員簡報政府當局有關政策的目的。
7. 議員察悉在1996-97年度立法局會期內,立法局資
訊政策事務委員會曾舉行6次會議,討論資訊超級公
路及互聯網在香港的發展。經事務委員會建議,立
法局內務委員會的主席已去信政府當局,促請當局
為此事項成立一個由高層人員組成的委員會。立法
局與當局就此事項的來往書信已在會議席上提交議
員參閱(見附錄I)。主席表示,事務委員會將於下次
會議席上,討論會否將此事項及議員建議的其他項
目,列入日後會議的議程內。因此,事務委員會要
求秘書準備立法局資訊政策事務委員會在1996-97年
度會期內各次會議的討論項目概要,供議員傳閱。
(會後補註:上述討論項目概要已透過臨立會CB(2)
84號文件,交予議員傳閱。)
8.會議於下午6時23分結束。
臨時立法會秘書處
1997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