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局檔號:SF(3) to HAB/CR/1/34/33 Pt.9
來函檔號:
電話號碼:2835 1552
圖文傳真:2591 6002
臨時立法會
資訊政策事務委員會秘書
(經辦人:徐偉誠先生)
徐先生:
臨時立法會
資訊政策事務委員會
一九九七年八月二十二日會議
我在八月二十二日的信中,已提供了有關在公開
資料守則下要求被拒個案的資料。至於各議員就
議程第一項所提出的其他問題,我亦答應稍後回
覆。現在我依次答覆如下:
- 立法會條例草案(會議紀錄第5段):政
制事務局已經把條例草案的中、英文本載
入互聯網內。議員可以在網址http://www.info.gov.hk
的「最新消息」及「政府資訊」標題下找到
這條例草案;
- 把新聞自由加入政府的意見調查內(會議
紀錄第13段):調查的目的,是找出市民
認為香港究竟有沒有問題存在;如果有的
話,是什麼問題,以及市民對政府在解決
問題方面的努力有什麼評價。如果我們利
用這項意見調查來探討市民對某些指定問
題的意見,便會有失調查原意,因為這會
引起市民關注一些他們本不怎樣注意的問
題。意見調查中所問及的問題,都經過細
心設計,以找出市民真正關注的是什麼問
題。因此,如果市民對某一問題愈來愈關
注,調查定能把這項備受關注的問題反映
出來。直到目前為止,調查並未顯示市民
關注新聞自由的狀況。在七月份的意見調
查中,1099個被訪者當中只有一個提及這
個問題。由於提及這個問題的人數,佔受
訪人數不足百分之零點一,因此證明這個
問題並不是市民所廣泛關注的事情。
如果你需要任何額外的資料,請隨時與我
聯絡。
民政事務局局長
(田卓賢代行)
副本送:民政事務總署副署長(1)
高級統計主任
一九九七年九月十六日
Last Updated on 29 October 1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