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 訊 政 策 事 務 委 員 會

臨時立法會
資訊政策事務委員會
設立資訊科技廣播局


引言

在二月十一日召開的臨時立法會資訊政策事務委員會及
公務員及資助機構員工事務委員會聯席會議上,我們向
議員介紹了我們擬把文康廣播局改組為資訊科技廣播局
的建議。資訊科技廣播局除保留廣播政策事務外,亦會
兼顧協調和拓展公營及私營機構有關資訊科技的應用及
電訊事務的政策。本文件旨在向議員介紹因改組而須作
出的人手編配建議。

建議的改組 2.因上述改組而致本身政策範疇最受直接影響的局長有
以下數位:

經濟局局長電訊事務
文康廣播局局長廣播事務
庫務局局長政府內部的資訊科技應用事宜


3. 政府內部由於缺乏對資訊業政策作出中央統籌的架構
,影響了政府發展一套綜合性的資訊科技策略。鑑於市
民受資訊科技事務的影響極為廣泛,為了改善通訊,及
爭取在服務、資訊和娛樂上提供更多選擇,都有必要把
有關決策局所負責資訊科技的職務重組,以便由一個局
長領導和統籌處理資訊科技事務以及電訊及廣播相關事
務。我們相信這樣做可確保資訊科技事務獲得應有的優
先及專注的處理,制訂有關的政策和綱領,以全面利用
資訊科技維持香港作為主要貿易金融中心的地位,並向
市民提供更佳的公眾服務。該局的局長會就其他與資訊
科技相關的事務 ( 如教育、金融、銀行業及工商業方面
的資訊科技事務),與其他決策局緊密合作。

4. 在仔細檢討過經濟局局長、庫務局局長及文康廣播局
局長的職務範圍後,我們認為把文康廣播局改組為資訊
科技廣播局,是集中處理資訊科技、電訊及廣播事務的
最有效和最合乎經濟效益的做法。資訊科技廣播局局長
除保留廣播及有關事務的決策工作外,將負責制訂政策
,管理整個政府內有關資訊科技的發展,並促進資訊科
技更廣泛的應用,以維持香港作為主要貿易金融中心的
地位。他將從經濟局局長及庫務局局長接管電訊政策事
務,以及政府各局及各部門內資訊科技應用事務方面的
統籌工作。目前,電訊事務祇是經濟局一位首席助理局
長及其屬下人員所負責管理的三個政策項目之一,而政
府內的資訊科技應用則祇是庫務局內一位首席助理局長
及其屬下人員所管理的五項事務之一。在改組後,受影
響的首席助理經濟局局長將須處理漁農事務方面的額外
職責。因此,經濟局或庫務局內現時有關的職位不能轉
移往資訊科技廣播局。經濟局及庫務局因建議的職務轉
移而騰出的人手,將作有效的重新調配,以助兩個政策
局更有效地專注處理其他多個綱領範圍。

5. 為確保資訊科技廣播局局長能專注於處理其資訊科技
、電訊及廣播範疇事務,我們建議將現時由文康廣播局
負責的藝術、文化、體育、康樂事務及娛樂事業發牌事
務轉交民政事務局局長負責。民政事務局擁有以地區為
基礎的網絡,肯定有助於促進上述各項活動。民政事務
局將會在這些範圍與兩個市政局緊密合作,並負責政府
與兩個市政局的聯絡事宜。在完成改組後,民政事務局
將會繼續負責資訊公開守則、個人資料保障以及新聞自
由等工作的決策工作,這些工作與人權及表達自由較有
關連,而與資訊科技的發展則關連不大。該局亦會繼續
管理政府的宣傳及公共關係方面的工作,並作為政府新
聞署內務管理的決策局。

6.文康廣播局、經濟局及民政事務局的現有組織表、後
兩局改組後的組織表,以及上述各局於建議改組前後負
責的有關主要綱領範圍,載於附件1至6

建議設立的資訊科技廣播局組織架構

7. 資訊科技廣播局的建議組織表載於附件 7 。資訊科技
廣播局局長須制訂政策、監察資訊科技方面的發展,以
及鼓勵公營及私營機構更廣泛應用資訊科技,同時亦須
兼顧香港作為主要貿易金融中心的發展。他將檢討並在
必要時訂立適當的監管架構,以消除各網絡之間互連的
障礙。他亦會制訂政策,以便建立一套公開而又可相配
合共用的資訊基礎設施系統。他須就資訊科技發展的工
作領導各局及部門,並加以統籌,同時亦會促進政府盡
量利用科技,以更有效率的方式為市民提供更優良的服
務。他須按情況需要設立成員包括公眾人士、工業界及
學術界人士的委員會,以便就資訊基礎設施的總體方向
,以及科技、支援服務及應用方面的專門範疇提供意見
。他會密切監察其職務範疇的工作,並定期檢討該局的
編制,確保配合資訊科技和相關範圍的最新發展。

副局長(廣播及電影事務)(首長級乙一級政務官)
(首長薪級第4點)


8. 副局長的職位從文康廣播局重行調派,負責協助資訊
科技廣播局局長處理有關廣播及公眾娛樂的事務。他須
負責制訂及檢討關於廣播、推廣電影娛樂服務、電影檢
查、管制報刊及國際電腦網絡的淫褻及不雅物品。他須
就為香港引進新的廣播媒介的政策事宜與傳播界及其他
有關方面保持聯絡,以及諮詢他們的意見。他須監察對
香港電台及影視及娛樂事務管理處進行的監管工作。此
外,他亦須負責監察及領導資訊科技廣播局的行政工作。

副局長(資訊科技及電訊)(首長級乙級政務官)
(首長薪級第3點)


9. 資訊科技範疇內各項政策的制訂和發展,必須在副局
長的層面妥為協調和處理。很多資訊科技事務都十分複
雜,必須細心處理,並作出專業性的判斷,以確保能有
效的協調和處理,我們考慮到可預見的工作量和有關項
目的複雜性,建議增設一個首長級乙級政務官 ( 首長薪
級第3點)的職位,負責就資訊科技及電訊事務輔助資訊
科技廣播局局長。他亦須負責監察有關資訊科技署及電
訊管理局的內務管理工作。

首席助理局長(基礎設施及應用)(首長級丙級政務官)
(首長薪級第2點)


10.首席助理局長(基礎設施及應用)須輔助副局長(資訊科
技及電訊)制訂策略性計劃,為公營及私營機構拓展一套
公開而又可相互配合共用的資訊基礎設施系統以及主要
的應用方式。他須輔助副局長與公營及私營機構聯絡,
以爭取該等機構的支持及參與,他亦須擔任資訊科技廣
播局局長為上述目的而設立的有關委員會的秘書。

首席助理局長(政策及標準)(首長級丙級政務官)
(首長薪級第2點)


11.首席助理局長(政策及標準)須協助副局長(資訊科技及
電訊)制訂資訊科技業方面的政策及標準。他須監察是否
需要進行監管或消除發展和應用資訊科技方面的障礙,
並制訂相應的建議。他將須擔任資訊科技廣播局局長在
這方面成立的各有關資詢委員會的秘書,並須負責監察
有關資訊科技署的內務管理工作。

首席助理局長(電訊)(首長級丙級政務官)
(首長薪級第2點)


12.首席助理局長 (電訊) 須協助副局長(資訊科技及電訊)
處理電訊方面的事務。他須協助該副局長制訂有關電訊
業發展的政策,特別是監管規定。他將須監察是否需要
消除互連方面的障礙,和進一步發展一個開放和具競爭
力的電訊業系統。他亦須負責監察有關電訊管理局的內
務管理工作。

首席助理局長(廣播)(首長級丙級政務官)(首長薪級
第2點)


13. 首席助理局長 (廣播) 是從文康廣播局重行調派的。
他須協助副局長(廣播及電影事務)制訂和檢討廣播政策
。他也須負責實施有關的法例修訂和監察有關香港電台
的內務管理工作。

首席助理局長(電影事務)(首長級丙級政務官)(首
長薪級第2點)


14.首席助理局長(電影事務)是從文康廣播局重行調派的
。他須負責協助副局長(廣播及電影事務)就管制淫褻和
不雅物品(包括國際電腦網絡等電子刊物)、推廣電影娛
樂事務、電影檢查和分級制訂以及檢討有關政策。他也
須監察有關影視及娛樂事務管理處的內務管理工作。

15.上述八個首長級職位的職責說明載於附件8至15

非首長級職位

16. 為了方便改組,在文康廣播局的140個非首長級職位
中,資訊科技廣播局將會保留56個,其餘84個將會轉移
往民政事務局。此外,在資訊科技廣播局之下將會增設
10個非首長級職位,以支援各首長級職位在發展資訊科
技方面的工作。在民政事務局之下還會增設另外 8 個非
首長級職位,以加強其行政組,以便為文康活動提供足
夠的人事、會計、物料供應和翻譯服務。增設這些非首
長級職位,將會分別由資訊科技廣播局及民政事務局的
部門編制委員會處理。

對人手的影響

17.簡而言之,我們對人手的建議如下:

  1. 將那些在文康廣播局編制內與廣播有關的職位編
    入建議成立的資訊科技廣播局,而那些與文康事
    務有關的職位則會轉移往民政事務局;

  2. 增設數個常額職位,即一個首長級乙級政務官(首
    長薪級第3點)和三個首長級丙級政務官(首長薪級
    第2點)職位,以協助統籌和制訂政策,促進資訊
    科技的更廣泛應用和發展;及

  3. 將總目53及總目55的常額編制內非首長級職位按
    薪級中點估計的年薪值的上限調整,以便將文康
    廣播局改組為資訊科技廣播局,以及其後就受影
    響各個決策局的編制作出合理化改動。
對財政的影響

18. 上述建議按薪級中點估計的年薪總開支為 12,923,100
元。上述建議的十足年均員工費用,包括薪金及員工間
接費用為21,785,508元。

19. 上述建議的預計開支為12,923,100 元,所需撥款並未
包括在一九九八/九九年度的預算草案內。我們建議根
據獲轉授的權力提供所需的追加撥款。

未來路向

20.在徵詢資訊政策事務委員會的意見後,我們會將建議
提交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以便財務委員會批准有關建
議。

政務司司長辦公室
行政署
一九九八年二月

附件8

職責說明

職 位資訊科技廣播局局長
職 級局長(首長薪級第8點)
直屬上司政務司司長


職務和職責

1.領導並統籌涉及資訊科技以及有關的廣播及電訊方面
的所有政府機構的工作;

2.監察及促進資訊科技在香港的發展,並鼓勵公營及私
營機構更廣泛應用資訊科技;

3.制訂政策,以便建立資訊基礎設施;

4.訂立適當的監管架構,以消除各網絡之間互連的障礙
,並加強香港的對外資訊通訊聯繫;

5.委託進行試驗計劃,為發展中的基礎設施開闢創新的
用途;

6.制訂並檢討有關廣播、電影及電訊事務的政策;

7.負責電訊管理局、資訊科技署、香港電台和影視及娛
樂事務管理處的內務管理工作;及

8.監察並領導資訊科技廣播局的行政工作。

附件9

職責說明

職 位副局長(廣播及電影事務)
職 級首長級乙一級政務官(首長薪級第4點)
直屬上司資訊科技廣播局局長


職務和職責

1.就政府廣播政策及計劃的制訂、評估及監察,向資訊
科技廣播局局長負責;

2.制訂並檢討推廣電影娛樂事務的政策;

3.制訂並檢討電影檢查及分級政策;

4.就為香港引進新的廣播媒介的政策事宜與傳播界及其
他有關方面保持聯絡,以及諮詢他們的意見;

5.代表資訊科技廣播局局長出席各個委員會;及

6.監察並領導局內的行政工作。

附件10

職責說明

職 位副局長(資訊科技及電訊)
職 級首長級乙級政務官(首長薪級第3點)
直屬上司資訊科技廣播局局長


職務和職責

1.就促進政府利用資訊科技以提高服務水平這項工作向
資訊科技廣播局局長負責;

2.制訂並實施政策,消除各網絡之間互連的障礙;

3.發展策略性計劃,以便在香港建立一套可相互配合共
用的資訊基礎設施系統;

4.與公營及私營機構緊密聯繫,以便於資訊基礎設施的
發展上獲取支持和合作;

5.制訂並發展整體資訊科技宣傳策略以教育公眾;

6.代表資訊科技廣播局局長出席各個委員會;及

7.監察並指導電訊管理局及資訊科技署的活動。

附件11

職責說明

職 位首席助理局長(基礎設施及應用)
職 級首長級丙級政務官(首長薪級第2點)
直屬上司副局長(資訊科技及電訊)


職務和職責

1.協助副局長(資訊科技及電訊)制訂政策,促進公營及私
營機構更廣泛應用資訊科技;

2. 制訂策略性計劃,發展資訊基礎設施中的主要應用方
式;

3.統籌並實行試驗計劃,為發展中的基礎設施開闢創新
的用途;

4.與公營和私營機構及學術界聯繫,以便於資訊科技應
用系統的發展上獲取支持和合作;

5.協助副局長處理各個委員會的工作;及

6.監察在應用系統方面工作的顧問公司的總體方向及
進度。

附件12

職責說明

職 位首席助理局長(政策及標準)
職 級首長級丙級政務官(首長薪級第2點)
直屬上司副局長(資訊科技及電訊)


職務和職責

1.協助副局長(資訊科技及電訊)制訂資訊科技業方面的政
策及標準;

2. 就消除發展和應用資訊科技方面的障礙擬定策略性計
劃; 3.與公營及私營機構進行協調聯繫,以便在制訂資訊科
技標準方面取得支援;

4.協助副局長主持各個委員會會議;及

5.負責監察有關資訊科技署的內務管理工作。

附件13

職責說明

職 位首席助理局長(電訊)
職 級首長級丙級政務官(首長薪級第2點)
直屬上司副局長(資訊科技及電訊)


職務和職責

1.協助副局長(資訊科技及電訊)制訂有關電訊應用於資訊
基礎設施的政策;

2.就擬定策略性計劃內有關電訊的內容提出意見;

3.檢討現時有關電訊事宜的政策和法例;

4.制定政策方案,以便對電訊技術可以預見的發展和電訊
與資訊科技的結合作出回應;

5.協助副局長處理各個委員會的工作;及

6.監察有關電訊管理局的內務管理工作。

附件14

職責說明

職 位首席助理局長(廣播)
職 級首長級丙級政務官(首長薪級第2點)
直屬上司副局長(廣播及電影事務)


職務和職責

1.協助副局長(廣播及電影事務)制訂和檢討廣播政策;

2. 在執行經同意的政策時實施有關的法例修訂;

3. 監督有關香港電台的內務管理工作;

4. 管理和監督廣播事務部的工作。

附件15

職責說明

職 位首席助理局長(電影事務)
職 級首長級丙級政務官(首長薪級第2點)
直屬上司副局長(廣播及電影事務)


職務和職責

1.協助副局長(廣播及電影事務)就管制淫褻和不雅物品,
包括例如國際電腦網絡等新形式電子刊物,制訂和檢討
有關政策;

2.協助副局長(廣播及電影事務)制訂和實施有關推廣電影
娛樂事務的政策;

3.協助副局長(廣播及電影事務)制訂和檢討有關電影檢查
和分級的政策;

4.監察有關影視及娛樂事務管理處的內務管理工作;及

5.管理和監督電影事務部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