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 訊 政 策 事 務 委 員 會香港公開大學
呈交臨時立法會資訊政策工作委員會報告
香港公開大學完全認同資訊技術在教育、服務及工業領
域內與日俱增之重要性,並歡迎香港特別行政區首長
1997年施政報告中所建議之全方位政策,確保香港社會
不但擁有最新科技,同時保證其教育體系所培養之中學
畢業生均能熟練使用資訊科技。
特區政府致力推動學校廣泛使用資訊科技實屬上策,但
是我們也意識到此事需要一個過程(十至十五年)才能
成效卓顯。我們也注意到報告中未有提及為香港在職青
年提供資訊科技培訓之需要。我們建議為現職人員提供
資源,提高其資訊科技技能及知識,將能為建設本港之
資訊科技文化帶來立竿見影之效果。
香港公開大學現時已經採用資訊科技(如國際互聯網、
多媒體光碟)作為其中許多課程之傳播媒體,同時也在
進一步發展更多的課程供學生在網上選讀。特區政府最
近撥予本校的五千萬元資助無疑將加速此一領域項目發
展之進程,包括使用資訊科技之研究以及運用資訊科技
發展語言及其他課程。
為實現特首施政目標,香港公開大學目前之發展計劃可
以在以下幾個方面出一份力:
- 將於1998年4月推出一門特別設計之課程,旨在
為成人學生介紹國際互聯網知識並提高其使用
技能。此後將推出其他類似課程,使學生能夠
獲得國際互聯網科技之副學位。
- 本校正適合為中小學教師開設一系列課程,有
系統地訓練其使用資訊科技,提高教學效率。
我們對特區首長施政報告具體章節之建議如下:
- 激勵新技術行業
第31節
我們認同不論任何時候,新的發明、新科技的應
用、新興行業的發展都是十分重要的,並歡迎政
府保證撥款五億港元予應用研究基金,用以支持
將研究發明轉化成商品。但是,應該指出的是,
必須首先保證有充裕的基金支持資訊科技研究,
因為若沒有重要的研究發明,根本無從奢言巿場
化。
- 資訊新紀元
第44節
香港將處於發展和提高資訊科技之領先地位,我
們支持特首這一遠大目標。第一個(硬件)和第
二個(軟件)目標或較容易達到,但是第三(人
力資源)和第四(文化環境)卻需要花費較多的
資源和時間才能達到預期效果。
- 統籌資訊科技事宜
第45節
我們支持成立一個統籌機構之建議,但該機構之
成員必須是積極進取之專才,勇於採取靈活方法
,推動資訊科技之迅速發展而不受制於官僚架構
之程序。政府也需致力使國際互聯網成為方便而
不昂貴之服務。目前所徵收之個人電腦電話線接
駁費(在澳洲和美國均無此項收費)應該取消,
因為此類附加費用妨礙國際互聯網的廣泛運用。
獨立網絡供應商之數量及競爭水平應得到保證甚
至提高,從而使消費者及使用者能夠得到最高效
率和水準的服務。這將會進一步推動香港社會資
訊科技文化的發展。目前及將來可預見之與頻帶
寬度限制有關的問題必須解決。應該鼓勵不同的
網絡供應商使用可互相兼容的軟件系統,以提高
使用不同網絡供應商之用戶互連能力。政府也需
鼓勵資訊科技商務,使其服務能為廣大香港市民
接受,同時也需加快往網上資料庫輸入信息,如
此則可促進社會廣泛使用網絡。
- 資訊技術在教育方面的應用
第46及47節
我們歡迎此一建議,並認為只要有足夠的資源,
中期(五至十年)目標是可以達到的。增加電腦
的數量及容量較易辦到,而困難之處在於培養
教師,尤其是目前在職的教師,因為他們自己
必須先學會然後才能將知識和技能傳授給學生
。根據西方一些國家的經驗,發展資訊科技需
要花費大部分之投資 ─ 通常用於人員培訓者佔
50%至70%之間。對政府提出培訓三萬名能使
用資訊科技進行教學的教師之宏大計劃,我們
十分讚賞。香港公開大學能夠提供高質素之在
職教師訓練課程,這些課程完全按遙距教育模
式而設計,因而能以最經濟之方式而使大量教
師得到培訓機會。本校教育學院教師正與教育
署商討為在職教師發展資訊科技課程之可能性
。此外,為響應政府近期之建議,該學院建議
為修讀小學教育榮譽學士學位的學生開設一門
“教育與資訊科技”課程,同時也在探討通過
資訊科技幫助學生提高語文技能之途徑。
為盡量做好建議中之試點計劃,應參照其他國
家大量相關發展所取得之經驗,而無須重複一
些工程,避免浪費寶貴的資源。
- 未來的挑戰
第48節
我們支持政府承諾開放巿場並於國際通訊服務
巿場引進自由競爭機制。就技術而言,我們認
為按本地之發展速度,先進的播頻通訊連接能
比所建議之時間更快完成。
我們發覺施政報告忽略了一個重大的要素,即
年青在職人士。我們為他們提供新資訊科技,
必能迅速推動發展一個具有資訊科技文化之社
會,因為培養他們所投入之資源較中長期培養
中學生使用資訊科技能更快顯示成效。
為了使香港在職成人均有機會接受資訊科技訓
練,香港公開大學計劃推出一個十個學分的課
程 ─ U123“國際互聯網概論”,此課程旨在
向成人學生介紹國際互聯網,並使其在工作和
社交上使用這一技術從事多功能之通訊、研究
和出版工作。學生修畢此門課程後可以繼續修
讀本校科技學院開設之資訊科技文憑課程,而
修讀此門課程之在職教師則可繼續接受更多的
資訊科技應用於教育方面的訓練。
為了使學生能充分利用這些機會,政府應該考
慮給予學生提供貸款,以便支付學費及購買合
適的電腦和軟件。同時也應該鼓勵工業界支持
此事,並為那些支持員工接受已經核准的資訊
科技訓練的公司提供稅務優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