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立法會人力事務委員會資料文件
有關職業健康服務的發展
目的
本文件的目的為向各委員簡介勞工處職業健康部的最新
發展。
現行服務
2. 職業健康部的使命是防止及控制在工作地點各種危害
健康的情況,以及盡量減少職業病的個案。目前,職業
健康服務由職業醫學科、職業環境衛生(發展)科,以
及三個地區的職業環境衛生(行動)科負責提供。這些
科別都由職業健康顧問醫生(職健顧問)監督。
3. 在職業醫學科任職的醫生及護士都是從衛生署借調的
。該科負責調查職業病,為從事危險行業的工人進行體
格檢驗及判傷,以及就僱員補償個案提供專業意見。此
外,該科也負責督導觀塘職業健康診所的運作,在受傷
工人返回工作崗位前給予他們意見及輔導,舉辦職業健
康講座,以及根據臨床診斷及研究結果提供醫學監察服
務。
4. 職業環境衛生師在職業環境衛生科工作,負責識別職
業健康的危害,並就在工作地點如何改善控制措施向東
主提供意見。該科也負責釐定職業環境衛生標準讓僱主
及工人有所遵從,在工業和非工業行業中執行這些標準
,擬備與職業健康有關的法例草稿,以及進行宣傳及推
廣活動。此外,他們也負責一所職業環境衛生實驗室及
一所檢定的石棉實驗室。
5. 在1996年,共有2 208名病人前往觀塘賽馬會健康中心
的職業健康診所接受診治。職業健康部為僱員提供了總
共3 960次體格檢驗及是否適合工作的評定。此外,也進
行了2 211次工作場地調查及1 460次實驗室化驗。
擴展職業健康部(職健部)
6. 新的《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職安健條例)在1997
年 5月制定後,職健部的職權範圍已擴大至包括更多種
類的工作。新法例涵蓋更廣泛的工作地點,並有多 180
萬非工業的僱員納入新法例的範圍內。此外,我們也建
議由曾接受職業醫學訓練的指定註冊西醫,為暴露於鉛
、水銀、砷、錳、過量噪音等危險物質的工人提供強制
性受聘前及定期體格檢驗。這項新計劃的目的是使暴露
於高度健康危害物的工人能預先獲得警告其健康出現毛
病,使我們能及時作出診治。我們打算在1998/99立法年
度中引入這項新規例,作為《工廠及工業經營條例》的
附屬規例。
擴充設施
7.由於預計職業健康服務的需求會增加,勞工處計劃在
1998至99年度成立第二個職業健康診所,為九龍西部及
新界地區提供服務。新成立的專科診所將會全日開放,
每年可提供約3 500次診症服務。此外,新診所更可用來
進行職業健康的教育及推廣活動。
8. 勞工處也計劃在1998至99年度設立一個試驗性質的職
業安全及健康服務中心。服務中心會以店舖形式開設在
繁盛的商業區,以加強市民的職業安全及健康意識。新
服務中心會就懷疑存在的職業健康問題進行初步檢查及
提供意見,透過多媒體資訊站傳播有關安全及健康的資
料和指引,提供櫃位諮詢服務,以及作為小型專題展覽
的場地。我們預計新服務中心每年最少可為30 000名工
人提供健康意見或初步醫療檢查。
優先進行的工作
9.最近,職業健康部印製了《診斷應呈報職業病的指引》
,直接郵寄給本港每名註冊醫生。在未來數年,我們在
職業健康方面的首要工作,是透過編製小冊子、指引和
工作守則,為各行各業制定特定的遵守準則。
10.我們會加強宣傳,其中包括展開新的「員工身體好,
工作效率高」運動,採取「導師培訓」方法、拓展與醫
學界及大專院校等合作夥伴的連繫,以及推廣符合職業
環境衛生標準的工作方式等。新的推廣策略會着重提高
最高管理層對職業健康的關注,宣傳員工健康與工作效
率和公司盈利的關係,以及防止意外。
11.在公眾特別關注的事項方面,我們會展開大規模的宣
傳工作,例如提高市民對某些引起噪音的工序,如五金
工作、印刷、打樁和沉箱工程等引致的職業性失聰的問
題的關注,以及推行聽覺保護計劃。此外,我們會提高
市民對工作時所產生的肌骨骼毛病及人類功效學問題的
認識;並在建築地盆和礦場實施塵埃管制,以消除矽肺
病。
重組職業健康部
12. 勞工處在1997至98年度已獲撥額外資源, 以實施新
法例和管理新增的設施。因此,本處已於1997至98年度
在職業健康部增設31個不同職級的職位,並計劃在1998
至99年度增設24個專業人員職位,包括1個職業健康顧問
醫生職位。
13.在擴展服務後,職業健康部的專業技術人員數目已由
1996至97年度的38名(其中27名轄屬衛生署編制,11 名
轄屬勞工處編制)增加至1997至98年度的58名,而在1998
至99年度還會增加至83名。如包括41名一般職系人員在
內,我們預計職業健康部在1998至99年度的編制將共有
124名人員。
14.根據1998至99年度的重組建議,現任的職健顧問將負
責管理兩個職業環境衛生科,現有的觀塘職業健康診所
和4個執行補償工作的區域職業醫學組,以及協助制定
政策和策略,以處理在工作時接觸到危害健康的化學及
生物物質。新增的職健顧問將協助本處制定政策和策略
,以處理在工作時接觸到危害健康的物理物質和有關人
體功効學問題,並負責計劃、監督和管理將於1998至99
年度成立的第二個職業健康診所,以及新的職業安全及
健康服務中心的運作。此外,他並會負責實施新的推擴
策略和監察強制性體格檢驗計劃。
15.自1979年6月開始,轄屬前醫務衛生署(即衛生署)
編制的1名首長級主任顧問醫生及總計共26名非首長級
不同職級的醫務及護理人員已借調給勞工處。在 1997
至98年度,勞工處運用教育統籌局局長就工作安全與
健康綱領批給的撥款,在編制內開設了10個醫務及護
理人員職位。填補這些新職位的人員也是由衛生署借
調得來,任職於勞工處的職業安全及健康部。目前夾
雜兩個部門人員的編制安排未能清楚顯示政府就這項
綱領所提供的資源。就人員的調配和指揮來說,這項
安排也未如理想。因此,我們建議將所有27個職位由
衛生署轉撥給勞工處,而本處日後將會成為負責所有
有關職業健康事宜的主要部門。
16.新增設一名職業健康顧問醫生及由衛生署轉調27個
編制職位至勞工處的建議,已獲得職業安全及健康委
員會和勞工顧問委員會通過。我們打算在1998年年初
將這些建議提交臨時立法會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
17.藉着新增的人力資源及設施,我們可以向各委員保
證透過立法、宣傳、教育及直接臨床診治,政府將得
以實行更多處理職業病的預防措施。
勞工處
1998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