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立法會
臨立會CB(1)470號文件
(此份會議紀要業經政府當局審閱)
檔 號: CB1/PL/PLW
臨時立法會規劃地政及工程事務委員會
會議紀要
日 期: | 1997年10月13日(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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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 間: | 上午9時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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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點: | 立法會會議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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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委員:
何承天議員(主席)
簡福飴議員(副主席)
何鍾泰議員
夏佳理議員
袁 武議員
楊 釗議員
程介南議員
葉國謙議員
顏錦全議員
其他出席議員:
胡經昌議員
陳榮燦議員
劉健儀議員
羅祥國議員
缺席委員:
何世柱議員
梁振英議員
劉皇發議員
蔡根培議員
霍震霆議員
出席公職人員:
- 議程第I項
- 規劃環境地政局局長
- 梁寶榮先生
- 規劃環境地政局副局長(地政及規劃)
- 劉勵超先生
- 規劃署署長
- 潘國城博士
- 地政總署署長
- 布培先生
- 屋宇署署長
- 蔡宇畧博士
- 議程第II項
- 署理工務局局長
- 李承仕先生
- 土木工程署署長
- 林滿甜先生
- 工務局副局長(計劃及資源)
- 郭家強先生
列席秘書:
- 總主任(1)1
- 梁慶儀小姐
列席職員:
- 高級主任(1)2
- 鄧曾藹琪女士
I. 規劃環境地政局局長就行政長官1997年施政報告
擧行的簡報會
規劃環境地政局局長向議員簡報政府當局在規劃環境地
政局的主要工作範疇所作出的政策承諾。
《全港發展策略檢討》
2.規劃環境地政局局長表示,政府當局已完成徵詢市民
對1996年《全港發展策略檢討》的意見,並已展開“二
十一世紀持續發展”顧問研究及新的跨界運輸通道的可
行性研究;當局即將着手為新界西北和東北、港島南區
和南丫島的策略性增長地區,進行綜合規劃及工程研究
,以期物色充足的土地,以興建124 000個住宅單位。
3.此外,當局會發展下列策略性增長地區
凹頭 錦田 元朗南;
中環 灣仔填海區(餘下部份);
粉嶺北 古洞;
青洲填海區;
港島南;
九龍東南;
荃灣海灣填海區;
將軍澳;
東涌 大蠔;及
西九龍填海區。
發展此等地區將可在2006年至2011年期間提供足夠土地
興建逾27萬個單位,為70萬名市民提供居所。
4. 就主席提出《全港發展策略檢討》能否與新的房屋策
略互相配合的問題,規劃環境地政局局長以下列各點作
回應 ─
- 由於新界的策略性增長地區正加緊進行發展,部
分包括在發展聲明內的原擬計劃將需作出修訂,
特別是在新界西北及新界西南的發展計劃。因此
,按先前計劃範疇所訂定的新界西北發展策略檢
討的工作現暫時擱置,待當局在2000年,完成新
界西北綜合規劃及發展研究後才會展開。與此同
時,新界西南發展策略檢討的工作現亦暫時擱置
,待當局最後審定《全港發展策略檢討》,以及
發表《全港發展策略檢討最後行政告》後,才會
再度展開;
- 雖然上述工作有所改變,但中期發展仍將以已發
表的新界西北及新界西南分區計劃大綱圖為指引
,發展商仍可在有充分理由的支持下,申請修訂
契約及重新規劃土地;
- 將於2000年完成的新界西北綜合規劃及發展研究
將顧及策略性增長地區內房屋分布的供應指標;
及
- 當局將致力使策略性增長地區內的基建設施發展
能配合房屋的發展。
5. 規劃環境地政局局長補充,當局會在1998至99年度展
開新一輪的《全港發展策略檢討》,從較廣泛的地區層
面,以及在較長遠的規劃時限內,可能遠至 2026年及以
後,評估本港日後的發展需要。
6. 有關在新的策略性增長地區(特別是發展密集的新界西
北及新界東北)製造就業機會,規劃環境地政局局長表示
,當局一向致力鼓勵該等地區的工商業發展。然而,由
於本港 75%的工作崗位均集中在市區,不論市民居住在
何處,大多數市民均需到市區上班。要賣施社會重整,
迫使市民轉換工作環境,在其居所鄰近一帶另覓工作,
將是不可能的。雖然如此,當局在承擔《全港發展策略
檢討》的跟進工作時,將設法在新的策略性增長地區製
造更多就業機會。
批地
7. 在批地方面,規劃環境地政局局長表示,當局會每年
擬備一份清晰的5年批地計劃,以及隨後3年每年可批出
各類用途土地面積的指標。
港口後勤及露天存貨的需求
8. 一名議員對缺乏可作存貨用途及停泊貨櫃的土地表示
關注,她擔心當局為求達致房屋供應量的指標,會減少
貨櫃存貨的用地,以期把此等土地撥作房屋發展之用。
9.規劃署署長在回應時向議員保證,新界有許多公頃的
土地已劃作露天存貨用途。由於其中部分為私家地段,
因此需由業權人自行決定是否租出該地作此用途。探討
新界西北及新界東北發展潛質的研究即將展開,該研究
將致力解決市民對均衡提供土地作興建房屋及港口有關
活動的關注。
10.在提及於1994年就港口後勤土地及露天存貨需求所進
行的一項研究時,一名議員要求當局提供資料,告知當
局對使用堆填區作存貨用途此一建議有何跟進措施。規
劃署署長回答時表示,由於此等用地因排放有毒氣體而
引致環境方面的問題,故此當局並沒有跟進該項建議。
至於西九龍填海區填海土地的用途,規劃環境地政局局
長證實,該用地將撥作西部鐵路車站及有關發展之用。
當局計劃在昂船州設立一個中流作業區,並在該處附設
貨櫃存放場地。
基建設施的發展
11.一名議員關注到,在某一地區進行房屋發展及其人口
密度有所增長時,當局須提供運輸基礎設施以作配合。
規劃環境地政局局長察悉該名議員在此方面的關注;他
表示,一個地區的運輸基礎設施的負荷能力,將是當局
在規劃該區人口密度時的一項主導因素。當局的目標是
要在新市鎮提供更全面的交通運輸系統,從而吸引市民
遷往新市鎮居住。當局在規劃基建設施的發展時,是以
本港人口預計為8千1百萬作為規劃基準。規劃環境地政
局局長進一步表示,將會成立香港與內地跨界大型基建
協調委員會,以處理多項跨界基建工程。該小組委員會
將於 1997年10月16日在深圳召開首次會議。議員要求當
局向小組委員會傳達其運作須具透明度的訊息,當局答
應議員的要求。
市區重建
12.至於市區重建的問題,規劃環境地政局局長表示,當
局會成立市區重建局,以取代土地發展公司,並賦予該
局法定權力,使其可更大規模及更全面地加快市區重建
的速度。當局亦會提交法例,以加速進行徵集土地的工
作。當局將研究新成立的機構是否會以商業形式運作。
一個跨部門的工作小組業已成立,以研究成立市區重建
局的有關問題,以及制訂該局相對於政府當局的角色。
根據當局的計劃,市區重建局可直接向行政會議申請收
回土地,從而避免須經數個政府部門安排及處理等繁瑣
程序。當局又會撥予市區重建局充足的資源,藉以加快
市區重建的過程。
樓宇安全
13.至於議員對樓宇安全方面的關注,規劃環境地政局局
長表示,當局會提交推行“強制性樓宇安全檢驗計劃”
的法例,目前當局正就該計劃進行諮詢工作。當局會撥
款 5 億元,成立市區環境美化基金,為合資格的業主提
供低息貸款,協助他們遵照該計劃的規定,進行樓宇檢
驗及維修工程。
14. 關於樓宇安全檢驗計劃(驗樓計劃)的適用範圍,屋宇
署署長表示,在決定一幢樓宇是否須接受驗樓的基本條
件,為樓宇的狀況及可接受的風險。他證實,當局將視
乎公眾諮詢的結果,才決定須參與驗樓計劃的樓宇的樓
齡。過往的紀錄顯示,在接獲的投訴個案中,約有80%
的投訴均針對樓齡達20年或以上的樓宇。議員要求當局
就有關樓宇安全的投訴個案數目以及有關樓宇樓齡提供
分項數字。當局答允議員的要求。
15.一名議員對違例建築工程的問題表示關注,屋宇署署
長在回應時表示,推行驗樓計劃將協助查察違例建築工
程的安全情況。對樓宇的結構安全構成危險的違例建築
工程將會予以即時清拆,而不構成即時危險的違例建築
工程則會按1988年所訂定的優先次序制度進行清拆。
防洪工作
16.有關防洪工作,議員察悉深圳河治理計劃第一期工程
已經完工,第二期工程亦已展開。此等工程預定在2000
年完成。當局正就第三期工程進行可行性研究,該項工
程包括重建羅湖及文錦渡的出入境管制站。當局又計劃
在完成7項排水系統整體計劃研究後,分期進行建議的
排水渠改善工程。在回應議員的問題時,當局答應就共
須耗資21億元的大型防洪工程提供有關其成本開支的分
項數字。
(會後補註:由當局提供的大型防洪工程及其成本開支
撮要已隨臨立會CB(1)366號文件分發予各議員。)
II.工務局局長就行政長官1997年施政報告擧行的簡
報會
17.署理工務局局長向議員簡報政府當局在工務局的主
要工作範疇所作出的政策承諾。
公共工程
18.關於建築署的監察角色,署理工務局局長解釋,建築
署對工程的施工訂有嚴格的監控。部分工程計劃受到阻
延,主要是由於與承建商本身有關的財務與行政問題所
引致。當局會加緊留意承建公司的財務狀況,藉此加強
監察工程計劃的進度。
19.主席指出,多間成功投得政府合約的承建公司其後因
為經營成本上漲而無法按預算完成工程。部分公司更出
現財政困難。他促請當局密切監察情況,特別是在未來
數年內建築業大量人力及其他資源將會調動往達致房屋
供應指標的工作上。
20.一名議員詢問兩個市政局須就其工程計劃向建築署繳
付管理費,以及其數額達工程成本16%的理據,並問及
倘因管理不善,工程無法如期竣工,兩個市政局會否獲
得退還工程管理費。署理工務局局長解釋,該筆費用包
括週詳的規劃、監督及管理等成本。有關收費的比率是
由政府當局及兩個市政局在1970年經商談訂定的。雙方
最近曾檢討此等收費,並認為收費水平可以接受。
工地安全
21.就議員對工地安全的關注,署理工務局局長指出,在
1996 年所有工程合約中,非致命意外的平均意外率正在
逐漸接近每年每千名工人少於60宗意外的目標。與亞太
地區其他國家相比,此一意外比率數字已算不錯。當局
正致力推行一個監察制度,緊密監察公共工程承建商在
安全方面的表現,以期進一步改善工地安全。當局又在
1996年推行兩項主要的安全措施,即“支付安全計劃”
及“獨立安全稽核計劃”,以鼓勵公共工程承建商制定
更多有效率的安全管理系統,及提高承建商在安全表現
方面的水準。
斜坡安全
22.至於斜坡安全問題,土木工程署署長表示,土力工程
處會繼續審核所有新斜坡的設計,確保此等斜坡符合規
定的安全標準。他證實政府當局多年來並沒有更改安全
標準。在本港的 60 000 個斜坡中,有三分之一為私人斜
坡,三分之二為公眾斜坡。
23.有關土力工程師的供應問題,土木工程署署長向議員
保證,本港有足夠的土力工程師處理斜坡安全的工程。
當局並會檢討是否有需要在《建築物條例》下設立土力
工程師註冊制度。
24.至於實施“強制性安全斜坡檢驗計劃”,土木工程署
署長表示,政府當局會在“本港人造斜坡維修責任的有
系統鑑定計劃”於1999年完成鑑定工作後,再考慮是否
推行此一計劃,屆時當局會參考“強制性樓宇安全檢驗
計劃”的實施情況。
食水供應
25.署理工務局局長察悉議員認為有需要維修水管所表達
的關注。他表示,當局已着手進行“資產管理研究”,
以鑑定地下水務設施 (主要是水管) 的情況,並釐定日後
的維修保養策略。他又承認,由於華南一帶工業化的步
伐急速,來自東江未經處理的江水水質有輕微下降的現
象。他向議員保證,當局一直以來均密切監察東江水的
水質,並對水質符合世界衛生組織所規定的衛生標準感
到滿意。政府當局與廣東有關部門保持緊密聯繫,以確
保所供應的東江水的水質良好。考慮中的其中一個方案
,是建造輸水管道系統,把水直接從東江引進本港,從
而減少水質受到污染的機會。當局又察悉一名議員的建
議,考慮從西江及北江引進食水的可行性。
機場核心計劃
26.關於機場核心計劃工程的進度,署理工務局局長表示
,政府仍致力實踐承諾,使赤鱲角機場及機場鐵路可分
別在1998年4月及 1998年6月落成啟用。他承認如機場和
機場鐵路可同時啟用會有不少好處。機場管理局及地下
鐵路公司一直有維持密切的聯繫。
27.議事完畢,會議於上午11時30分結束。
臨時立法會秘書處
1997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