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立法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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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立會CB(1)101號文件
檔 號: CB1/PL/PLW

臨時立法會
規劃地政及工程事務委員會
會議紀要

日 期 : 1997年7月22日(星期二)
時 間 : 下午4時30分
地 點 : 立法會會議廳

出席委員 :

    何承天議員(主席)
    簡福飴議員(副主席)
    何鍾泰議員
    夏佳理議員
    袁 武議員
    梁振英議員
    程介南議員
    楊 釗議員
    葉國謙議員
    霍震霆議員
    顏錦全議員

缺席委員 :

    何世柱議員
    劉皇發議員
    蔡根培議員

列席秘書 :

總主任(1)1
梁慶儀小姐
列席職員 :
高級主任(1)2
鄧曾藹琪女士


I 選擧正副主席
(臨立會CB(1)61號文件附錄I ** 與事務委員會的職權範圍有關的政府諮詢團體名單)

夏佳理議員獲選為主持會議中選擧主席部分的議員
。夏議員提醒各議員,根據《議事規則》第77(6)條
,凡在與規劃地政及工程事務委員會有關的政府諮
詢團體出任主席或副主席的委員,不符資格參選事
務委員會的正副主席職位。

2.夏議員邀請與會者提名參選主席職位人士。楊釗
議員提名何承天議員出任事務委員會主席,顏錦全
議員和議,何承天議員接受提名。

3.由於沒有其他提名,何承天議員宣告當選為事務
委員會主席。

4.何承天議員隨即以主席身分接手主持會議。

5.何承天議員邀請與會者提名參選副主席職位人士
。葉國謙議員提名簡福飴議員出任事務委員會副主
席,夏佳理議員和議,簡福飴議員接受提名。

6.由於沒有其他提名,簡福飴議員宣告當選為事務
委員會副主席。

II 訂定本年度的會議日期

7.議員商定,事務委員會的會議將在每個月的第4個
星期五上午10時45分擧行。議員察悉,在1998年1月
及之後的會議日期,將在較接近該段時間再行決定。

III 下次會議討論事項

8.議員商定在1997年7月24日(星期四)上午10時45分與
房屋事務委員會擧行聯席會議,討論未來5年土地的
供應問題。

9.議員察悉上屆立法局規劃地政及工程事務委員會尚
有一項待議事項尚未討論,此外,議員亦同意把下列
議題列入今年的會期內:

  1. 簡化增闢土地及興建房屋的程序;
  2. 《城市規劃條例草案》;及
  3. 《保護海港條例》。

10.議員認為,事務委員會在共同關注的環境問題上,
例如增闢和規劃土地等問題,有需要與環境事務委員
會緊密合作。

11.議事完畢,會議在下午4時50分結束。

臨時立法會秘書處
1997年8月1日


Last Updated on 29 October 1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