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CR(97-98)69
財務委員會討論文件
1997年11月28日
基本工程儲備基金
總目701 ─ 土地徵用
新分目「批出收回新界土地工作的試驗計劃」
請各委員批准開立一個新分目,並在該分目項下
設立為數1,757萬元的承擔額,以便實行一項試驗
計劃,試行委聘顧問進行新界的收地工作。
問題
我們預期在未來五年,工務計劃和非工務計劃
1下的工程
項目所需收回的土地數量將會顯著急劇增加。地政總署
沒有足夠的內部資源,以應付因這項需求而引致的工作
量。
建議
2.我們建議以試驗方式委聘顧問進行新界兩項工務工程
項目的收地工作,估計所需費用為1,757萬元。
理由
3. 我們曾把未來五年在徵用和清理土地方面的預計需求
,與地政總署在人力資源方面應付這項需求的能力作一
比較。在1996-97至2000-01年度需要收回的私人土地和
需要清理的私人和政府土地超過 4 000公頃
2 。根據現時
負責土地徵用工作的人手來計算,地政總署在上述期間
最多只能處理2 000公頃土地。
4. 為了應付這個問題,我們須採用一些能善用人力資源
的方法,以確保基本工程項目能如期完成。我們打算增
撥人力資源予地政總署,以應付土地徵用方面的增加需
求,但看來我們不可能招聘到足夠的具經驗人員,以能
完全應付到這方面的預計需求。雖然地政總署署長會調
派可供動用的人員,集中處理須優先進行的工程項目(這
些項目對工務計劃及其他大型運輸和基礎設施的落成有
重大影響),不過,一貫採用的土地徵用方法須予以改良
,使地政總署在中期內仍能充分履行其在土地徵用方面
的職責。
5. 其中一個方法是把土地徵用某方面的工作批予私營機
構承辦。我們相信這樣會有助應付上述工作需求。地政
總署署長認為,由私營機構的顧問進行與土地徵用相關
的預先界定範圍的特定工作,不會影響私有土地業權人
和政府在法定權力和責任方面的關係,而地政總署的職
員卻可騰出時間,處理收地方面的骨幹工作。此舉在某
程度上可紓緩地政總署負責徵用土地職務的人員所承受
的工作壓力,以及可以在緊迫的時間內,清理或收回面
積更多的土地。因此,地政總署署長建議推行一項試驗
計劃,以測試聘用顧問進行土地徵用和清理程序某些工
作的可行性和成效。在這個試驗計劃下,地政總署署長
建議批出下列土地徵用工作 ─
- 繪製收回土地和相關的圖則,如清拆圖則、土地
類別圖則、土地界線類別圖則和土地用途圖則;
- 調查和量度所有受影響的住宅和農田構築物、農
作物、松樹、墳墓/金塔、魚塘等;鑑別其土地
類別;評估和計算發放給合資格申索人的特惠津
貼金額;
- 查核申索人的業權和其有權獲得補償的證明;進
行查冊以更新土地業權人的資料和地契的附表;
- 擬備向受影響的土地業權人發出的法定補償建議
書3 ;並為受土地徵用影響的農地和屋地安排發放
特惠津貼;
- 就清理土地的問題與政府部門,如漁農處和房屋
署聯絡;協助清拆受影響的構築物和搬遷墳墓,
以便把有關的用地順利移交政府;
- 就有關收地計劃的各項問題向地政總署提供法律
意見,包括收回的土地範圍、收回的土地的業權
和其實際界線、補償的性質和甄別合資格獲得補
償的人士;以及
- 其他雜項工作,如擬備收地憲報公告初稿和撰寫
進度報告。
6. 雖然我們建議把上述工作批予外界承辦,但某些工作
肯定是必須由地政監督執行。因此,地政總署人員將繼
續負責張貼和送發憲報公告、簽署有關撤銷政府土地牌
照的信件、修訂租約、處理短期租約和短期豁免書等文
件,以及簽發遷出通知書、法定和非法定的補償建議書
。由於把收地工作批予私人機構承辦是一項新的嘗試,
因此,如有需要,地政總署人員會向受影響的土地業權
人詳細解釋受聘顧問的職責和權力範圍。舉例說,在土
地交回政府之前(一般在有關用地張貼收地通告之日起計
後三個月),顧問無權進入私人土地。因此,地政總署會
要求受影響的土地業權人容許顧問進入有關土地,以便
量度並評估青苗損失等的特惠津貼。我們估計這方面的
工作不會遇到無法克服的困難,因為土地業權人基於本
身的利益應會與顧問合作,以加快發放補償的程序。若
作為政府代理人的顧問在工作過程中對私人物業造成任
何損失或損毀,受影響的土地業權人可向政府索償。政
府會要求顧問就這些索償作出彌償。
建議的試驗計劃
7.由於收回土地一般是根據《收回官地條例》(根據《
香港回歸條例》所增補的《釋義及通則條例》第 2A 條
解釋)或《道路(工程、使用及補償)條例》辦理,試
驗計劃將包括兩個分別按照兩條不同條例辦理收地的工
程項目。這兩項工程分別是 ─
- 元朗 ─ 屯門走廊:洪水橋第10及11區的地盤平整
工程(工務計劃工程項目編號7222CL)
上述工程項目是工務計劃的乙級工程項目,範圍
包括為元朗洪水橋住宅用地發展而進行的地盤平
整工程。有關工程項目須根據《收回官地條例》
徵用1.5公頃私人土地和清理 0.7 公頃政府土地。
我們已確定工程項目的清拆界限,並預期於1998
年11月刊登憲報,以及在1999年5月收回和清理土
地以進行地盤平整工程。在把計劃刊登憲報前和
清理土地後,顧問約需九個月的時間來準備並跟
進與徵收和清理土地相關的工作,其中包括查核
土地業權和安排支付尚未發放的特惠津貼。
- 元朗錦田繞道(工務計劃工程項目編號6246TH)
上述工程項目是工務計劃的乙級工程項目,旨在
紓緩元朗錦田公路的交通擠塞問題。有關工程項
目須根據《道路(工程、使用及補償)條例》徵
用9.5公頃私人土地,並清理3.2公頃政府土地。我
們已確定工程項目的清拆界限,並預期於1999 年
6月把計劃刊登憲報,以及在1999年11月收回和清
理土地以供進行道路建築工程。顧問亦需時約九
個月來進行上文第7段(a)項所述的準備和跟進工
作。
8.地政總署署長預期顧問公司可於約兩年內完成洪水橋
第10和11區的指定收地工作,而錦田繞道的收地工作則
需要兩年半時間完成,其後便可在這些地點進行地盤平
整工程。地政總署署長計劃於1997年12月中展開試驗計
劃,以期分別於1999年11月及2000年5月完成。
9.地政總署署長會重新調配地政總署現時的人手,以在
署內成立督導小組,負責監察試驗計劃的進展和確保計
劃可準時完成。在試驗計劃完成後,地政總署署長會檢
討計劃的範圍和成效。如證實計劃成功,我們會考慮招
商承辦其他工程項目的收地工作。這樣可以減輕地政總
署人員的工作壓力,加快收地工作,使基本工程計劃得
以加速進行。
財政和人手影響
10.按付款當日價格計算,估計試驗計劃所需費用為1,757
萬元,分項數字如下 ─
| 錦田繞道 百萬元 | 洪水橋的地盤 平整工程 百萬元 | 總數 百萬元
|
---|
(a) 顧問費 | 10.09 | 4.12 | 14.21
|
(b) 實付費用 | 0.10 | 0.10 | 0.20
|
(c) 應急費用 ((a)項和(b)項的10%) | 1.00 | 0.40 | 1.40
|
小計 | 11.19 | 4.62 | 15.81 (按1997年11月 價格計算)
|
(d) 通脹準備金 | 1.25 | 0.51 | 1.76
|
總計 | 12.44 | 5.13 | 17.57 (按付款當日 價格計算)
|
按人工作月數估計的顧問費分析載於
附件1和
附件2。
11. 地政總署署長表示,試驗計劃所需的現金流量如下 ─
| 百萬元 (按付款當日 價格計算)
|
---|
1997-98 | 2.53
|
---|
1998-99 | 6.45
|
---|
1999-2000 | 7.85
|
---|
2000-2001 | 0.74 _____
|
---|
總計 | 17.57 |
---|
12.我們會以總價合約形式批出建議的顧問工作。合約會
備有因應通脹按恒生消費物價指數調整價格的條文。
背景
13.地政總署負責徵用和清理土地,以進行工務計劃和非
工務計劃的工程項目。土地徵用的費用,包括各項特惠
津貼,是在總目701「土地徵用」項下各項分目撥款支付
。但若清理的政府土地並不是用來進行工務計劃的工程
項目,費用則在總目91「地政總署」項下撥款支付。
規劃環境地政局
1997年11月
FCR(97-98)69附件1
6246TH錦田繞道工程的收地工作
估計顧問費的分項數字
顧問的員工開支 | 預計的人 工作月數 | 總薪級 平均薪點 | 倍數 | 預計費用 (百萬元)
|
---|
土地測量和繪製地圖工作
|
(i) 製備收回土地和相關 的圖則 | 專業人員 技術人員 | 0.5 5 | 38 18 | 3 3 | 0.08 0.33
|
土地行政工作
|
(ii) 地盤勘測和分析土地 數據 | 專業人員 技術人員 | 8.5 16 | 31 14 | 3 3 | 1.02 0.86
|
(iii)量度受影響的構築物
和青苗損失,以及評估
補償款額 | 專業人員 技術人員 | 19 36 | 31 14 | 3 3 | 2.28 1.95
|
(iv)安排支付補償 | 專業人員 技術人員 | 10.5 20 | 31 14 | 3 3 | 1.26 1.08
|
(v)統籌和進行清拆工作 | 專業人員 技術人員 | 4 8 | 31 14 | 3 3 | 0.48 0.43
|
法律工作
|
(vi)查核土地業權和提供與
收回土地相關的法律服
務 | 專業人員 技術人員 | 1 1.5 | 44 21 | 3 3 | 0.21 0.11 ______
|
小計 | 10.09
|
顧問的實付費用 | 0.10 ______
|
顧問費總額 | 10.19 ______
|
註-
1. 採用倍數3乘以總薪級平均薪點,以計算員工開支總額
(包括顧問間接費和利潤),是因為有關人員會受聘在顧問
的辦事處工作。1997年4月1日,總薪級個別薪點的貨幣等
值如下 ─
總薪級點 | 元(每月)
|
---|
14 | 18,010
|
18 | 21,900
|
21 | 25,340
|
31 | 40,085
|
38 | 54,255
|
44 | 69,615
|
2.顧問的實付費用是實際承付的費用。顧問無權就這些
項目要求支付額外的間接費或利潤。
3.上述數字是根據地政總署署長擬訂的預算計算出來。
我們必須透過一貫的競投方式選定顧問後,才能知道實
際的人工作月數和實際所需的費用。
FCR(97-98)69附件2
7222CL洪水橋第10和11區地盤平整工程的收地工作
估計顧問費的分項數字
顧問的員工開支 | 預計的人 工作月數 | 總薪級 平均薪點 | 倍數 | 預計費用 (百萬元)
|
---|
土地測量和繪製地圖工作
|
(i) 製備收回土地和相關
的圖則 | 專業人員 技術人員 | 0.5 3.5 | 38 18 | 3 3 | 0.08 0.23
|
土地行政工作
|
(ii)地盤勘測和分析土地 數據 | 專業人員 技術人員 | 3.5 6 | 31 14 | 3 3 | 0.42 0.32
|
(iii)量度受影響的構築物
和青苗損失,以及評估補
償款額 | 專業人員 技術人員 | 7.5 14.5 | 31 14 | 3 3 | 0.90 0.78
|
(iv)安排支付補償 | 專業人員 技術人員 | 4 8 | 31 14 | 3 3 | 0.48 0.43
|
(v)統籌和進行清 拆工作 | 專業人員 技術人員 | 1.5 3 | 31 14 | 3 3 | 0.18 0.16
|
法律工作
|
(vi)查核土地業權和提供
與收回土地相關的法律
服務 | 專業人員 技術人員 | 0.5 0.5 | 44 21 | 3 3 | 0.10 0.04
|
小計 | 4.12 ______
|
顧問的實付費用 | 0.10 ______
|
顧問費總額 | 4.22 ______ |
註-
1. 採用倍數3乘以總薪級平均薪點,以計算員工開支總額
(包括顧問間接費和利潤),是因為有關人員會受聘在顧問
的辦事處工作。1997年4月1日,總薪級個別薪點的貨幣等
值如下 ─
總薪級點 | 元(每月)
|
---|
14 | 18,010
|
18 | 21,900
|
21 | 25,340
|
31 | 40,085
|
38 | 54,255
|
44 | 69,615
|
2. 顧問的實付費用是實際承付的費用。顧問無權就這些
項目要求支付額外的間接費或利潤。這項開支包括繳付
土地註冊處的服務費。
3. 上述數字是根據地政總署署長擬訂的預算計算出來。
我們必須透過一貫的競投方式選定顧問後,才能知道實
際的人工作月數和實際所需的費用。
1非工務計劃工程項目包括由兩個臨時市政局、土地發展公司和房屋
協會撥款進行的工程項目。
3雖然有關顧問會擬備補償建議書,但地政總署署長的代表在簽署該
建議書前,會再行查核.地政總署署長仍然是批准發放特惠津貼的
有關當局.
24000 公頃的預計需求計有 --
| 公頃
|
---|
工務計劃工程項目 | 3 251
|
西部鐵路 | 400
|
其他須優先處理的鐵路工程項目
(地鐵將軍澳支線、地鐵 魚涌支線和馬鞍山鐵路) | 10
|
房屋工程項目 | 700 ______
|
| 4361 ______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