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理新界環境黑點工作進度報告

目的

1.本文件旨在報告地政總署清理環境專責組及規劃
署中央執行管制及檢控組的工作進度。

背景

2.清理環境專責組現正處理根據城市規劃條例列為
現有用途的環境黑點。清理環境專責組於一九九四
年八月開始運作,並首先在兩個試驗行動區展開工
作。

3.中央執行管制及檢控組在一九九四年年中成立,
目的在加強法定規劃的管制行動,以對付在新界鄉
郊地區的違例發展。

4.政府在一九九六年十二月十七日,已經向各位議
員簡報清理環境專責組及中央執行管制及檢控組的
工作。本文旨在告知各位議員有關工作的最新進度

地政總署清理環境專責組的工作進度

5.關於將土地用作露天存貨方面,清理環境專責組
已於八鄉試驗行動區展開行動,處理位於三條主要
道路(即錦田公路、錦上路及粉錦公路)兩旁50米闊
範圍內的所有現有用途經營機構。專責組亦選擇在
廈村及流浮山貨櫃行動區展開工作。在上述兩個行
動區的改善工作,已經接近完成。

6.截至一九九七年十月一日為止,在八鄉試驗行動
區中,共有6.5公頃政府土地已清理,其中有5.67公
頃的土地已美化。可採取行動的現有用途經營機構
共有223間,合共30.55公頃。清理專責行動組現正處
理200間經營機構的原址環境改善工程,涉及的面積
達26.78公頃。政府的處理方法是,假如土地業權人
及經營者不合作,政府會採執行批約條款行動,但
直至目前為止,148間共佔地17.98公頃的經營機構已
根據「污染者自付」的原則,自費施行原址環境改
善工程。我們會向各位議員放映展示這些工程的幻
燈片,作為報告的一部分。

7.在廈村及流浮山貨櫃行動區,清理環境專責組一
直就推行港口後勤用地及露天存貨需求研究所建議
用作改善環境的作業守則,與香港貨櫃儲存及維修
商會聯絡。此舉已證明是成功的。13間共佔地約34.94
公頃的現有用途經營機構,全部己基於本身的個別
情況,盡其所能推行作業守則。

8.清理環境專責組將會向位於上述兩個行動區,並
已完成原址環境改善工程的所有土地業權人/經營
者提出短期豁免書/短期租約建議,作為行政安排
的部分。

9.第二個露天存貨行動區名為北區(東行動區),所涉
土地在龍躍頭以北的沙頭角公路、坪輋路及流水響
路兩旁70米闊的範圍內。在該行動區的工作已經展
開,共有286間位於私人土地的經營機構經確定,涉
及的面積達41.78公頃(另加8.16公頃政府土地)。現有
用途經營機構共有137間,共佔地23.4公頃。至今,
清理環境專責組已要求84間共佔地15.12公頃的經營
機構施行原址環境改善工程。已完成原址環境改善
工程的經營機構共有11間,共佔地2.26公頃。專責
組現擬在日內向所有現有用途經營機構發出通知,
要求施行原址環境改善工程,以便在一九九七年年
底/一九九八年年初完成原址環境改善工程。清理
被非法佔用的政府土地的工作已經完成共涉及2.8公
頃,至今有0.94公頃的地點已進行美化。其餘地點
的美化工程,有待區內道路工程完成後才進行。專
責組已就一切美化事宜,與負責道路工程的有關工
程機構保持聯絡。

10.此外,在北區(東行動區),由於若干經營機構建
有牢固的建築物,而且有關用途根據分區規劃管制
可容許土地作永久用途,因此,清理環境專責組放
棄繼續採用批准臨時土地用途的方法,而改為聯絡
土地業權人/經營者,以確定他們是否有意換地。
倘進行換地,土地用途可改為永久性低密度工業/
貨倉用途,即租契年期為50年。專責組共聯絡22名
土地業權人/經營者,其中14名已作出正面回應,
共涉及約4.5公頃私人土地。這些個案現正由清理環
境專責組根據換地基礎處理。

11.在名為屯門貨櫃行動區的第二個貨櫃行動區,清
理環境專責組會對佔地共9.63公頃的6間經營機構採
取行動。專責組現正與該等機構聯絡,以推行作業
守則。專責組亦在名為掃管笏及大欖涌貨櫃行動區
的第三個貨櫃行動區採取類似行動,在該行動區有
6間佔地共8.28公頃的經營機構經確定須推行作業守
則。

12.除了在各個貨櫃行動區採取行動外,清理環境專
責組亦已進行一項最新資料調查,以確實瞭解新界
各地與貨櫃有關的一切用途的詳情。這項調查的目
的,是為港口發展策略第三次檢討提供所需資料。
調查歷時約6個月,有關資料已提交政府各有關部門
。事實證明該項調查對決定上述策略的需求大有幫
助。

13.清理環境專責組已展開另一項調查,以確定位於
廈村的第三個露天存貨行動區內的現有用途經營機
構的情況。該行動區涉及流浮山路、屏廈路、田廈
路及洪天路兩旁70米闊範圍的土地。上述主要道路
兩旁共12.47公頃的政府土地已清理,而其中10.57公
頃已經完成美化工程。

新開拓的地點

14.清理環境專責組繼續與規劃署合作,積極物色合
適的替代地點,作露天存貨及與貨櫃有關的用途。
規劃署聯同清理環境專責組及其他政府部門,己物
色到37公頃土地,供露天存貨之用。清理環境專責組
稍後會向財務委員會提交文件,申請撥款設置所需
的基礎設施,使這些土地更適合作露天存貨及與貨
櫃有關的用途。撥款主要用於下列三個地點:

地點一:坪輋(15.8公頃)

15.這地點目前位於《坪輋及打鼓嶺分區計劃大綱
草圖第S/NE - TKL/1號》所劃定的「農業」用地內
。現建議將這地點改劃為「露天存貨」用地。這
地點大半已經荒廢,並且毗連「露天存貨」及「
工業(丁類)」用地。除了西南角位對開的坪輋村
外,該地點附近並無大量村民聚居,亦無其他易
受影響的用地。

地點二:上水華山(約10.32公頃)

16.根據一九九四年六月二十四日於憲報刊登的《
虎地坳及沙嶺分區計劃大綱草圖S/NE - FTA/1號》
,這地點目前劃為「農業」用地。現建議將這地
點由「農業」用地,改劃為註明作「貨櫃車拖架
/拖頭停車場」的「其他指定用途」用地。這地
點大半已經平整,並且空置。以往該處曾有多項
違例發展,令該處無法變回農地。該地點毗鄰文
錦渡路,而且貼近邊境,所以很適合設置港口後
勤設施,包括貨櫃車拖架/拖頭停車場、重型車
輛停車場及附屬維修設施。

地點三:屏山

17.有關的分區計劃大綱圖已將這地點劃為「露天存
貨」用地。在20公頃土地中,11公頃仍然空置,大
概是缺乏區內通路所引致的。為了將該處發展為露
天存貨地點,當局將會在該處建造通路,預計在二
○○三年建成。

18.清理環境專責組會負責所有相關的收地及清拆工
作,以便進行該等基礎設施工程。

19.此外,清理環境專責組正積極爭取以下兩個接近
文錦渡邊境通道的地點:

上水棖九保山

20.清理環境專責組正與上水鄉鄉公所積極洽商,以
直接批出短期租約的方式,將一幅2.76公頃的土地闢
為貨櫃車拖架/拖頭停車場。

上水虎地坳

21.這個地點由清理環境專責組發現,共佔1.52公頃
政府土地,清理環境專責組與其他政府部門討論後
,已根據城市規劃條例第16條的規定,申請在該處
興建一幢四層高樓宇,作停泊拖頭/拖架/維修車
輛及附屬用途。建議用途符合《港口後勤用地及露
天存貨需求研究》的建議。倘獲批准,當局會清理
該地點,然後推出市場發售。

清理新界黑點特別委員會

22.特別委員會一共舉行了13次會議,最後一次會議
於一九九七年五月二十九日舉行。由於主席黃秉槐
議員不幸去世,而本年度的特別委員會將於一九九
七年十一月屆滿,委員會決定提前委任新一屆的特
別委員會。有關方面現正安排委任新委員的事宜。

諮詢及公共關係

23.有關方面現正繼續諮詢北區、元朗及屯門區議會
,以及其屬下的委員會。清理環境專責組也定期向
鄉事委員會作介紹。每當報章及電子傳媒要求訪問
,專責組必定安排人員赴會。此外,宣傳短片經常
在電視及電台播放。專責組亦參與了一九九七年三
月舉行的沙田花卉展覽,並大力宣傳其工作。

24.專責組亦己修訂其宣傳小冊,該小冊在各區民政
事務處供市民索取。

展望未來

25.清理環境專責組會繼續推行十年向前推展計劃,
及會盡力如期完成工作,並可望加快工作進度。根
據該計劃,專責組將在任何時間同時對兩個露天存
貨區及一個貨櫃行動區採取行動。

26.專責組其中一個須要面對的難題,是日後在完成
工作的行動區保持已改善的環境的水平。專責組現
正檢視資源,期望可調配一組人員,輪流視察已完
成改善工程的經營地點。由於越來越多經營地點完
成改善工程,此項工作會隨凓時日增多。

27.該項十年向前推展計劃,只包括在露天存貨行動
區附近的路邊範圍。本處仍有需要就腹地採取行動

28.專責組將繼續就其工作爭取市民的合作。對專責
組迄今的工作,只有少數人士給予負面的評價,這
一點是令人欣慰的。不過,專責組會盡力積極處事
,並尋找處理現有用途經營機構及改善環境的新方法

29.各委員可以看到,清理環境專責組為於新地盤興
建基礎建設而快將進行的收地工作、為持續保持已
改善的環境水平,及為處理腹地問題,其運作期須
遠遠超逾至一九九九年的五年期。當局會就此等承
諾,研究是否設立一個永久的清理環境專責組。

規劃署中央執行管制及檢控組的工作進度

實施強制執行規劃管制的進度

30.鑑於社會人士日益要求對新界鄉郊地區雜亂無章
的發展實施管制,政府遂於一九九四年七月成立中
央執行管制及檢控組(下稱「管制及檢控組」),以
加強對違例發展強制執行法定規劃管制。這些違例
發展不但破壞鄉郊地區的景觀,而且造成交通擠塞
、水浸和其他環境問題。現時,由管制及檢控組負
責根據《城市規劃條例》的規定強制執行法定規劃
管制的土地範圍,共達17 640公頃(圖1)。

31.經過管制及檢控組三年來鍥而不捨地採取強制執
行和檢控行動後,違例發展毫無節制地擴散的情況
大致受到控制。有關管制及檢控組的工作進度,現
扼要載於表1。截至一九九七年十月一日為止,共有
659宗佔地約186公頃的違例發展已經中止進行,另
有237宗佔地約112公頃土地的違例發展,已通過規
劃申請制度納入法定管制之內。實施強制執行規劃
管制的成效,在新界東北部、西貢、八鄉試驗行動
區、北區(東)行動區及梅窩邊緣區最為顯著。照片
1至4展示部分成功個案。

32.就檢控行動而言,管制及檢控組已檢控涉及168
宗個案的408名被告,檢控個案的定罪百分率為98%
,但法庭所處罰款額普遍偏低,平均罰款約40,000
元。不過,值得一提的是一宗關於在米埔經營違例
貨櫃場的直接檢控個案。法庭最近判處案中被告罰
款30萬元,成為創紀錄的最高罰款額。法庭在這宗
個案所處的罰款額,雖然對該行業的業內人士和在
米埔區營業的人士似乎已產生阻嚇作用,但對於在
新界其他鄉郊地區從事其他行業的違例發展經營者
而言,卻未必可產生同樣阻嚇作用;除非裁判法院
對其他個案也同樣判處較高罰款額,則另當別論。
為加強檢控行動的阻嚇作用,管制及檢控組將會繼
續竭盡所能,在徵詢律政司的意見後,採取法律行
動,要求法院覆核罰款額明顯偏低的個案。

33.為把受破壞的鄉郊地區修復至較可接受的情況,
管制及檢控組已於環境敏感地區積極採取行動。迄
今為止,該組已於32個違例發展地點採取法定行動
,着令恢復原狀,結果有10.1公頃土地得以回復原
貌。恢復原狀工程包括美化環境、清除所有有礙觀
瞻的物品、修復排水渠道/河道,以及防洪工程等

34.上述工作成果儘管令人鼓舞,但要解決新界鄉郊
地區的違例發展問題,仍須努力。截至一九九七年
十月一日為止,仍有242公頃土地(795宗)為進行中的
違例發展所佔用。此外,管制及檢控組亦會從公眾
檢舉和其他部門轉介接獲涉嫌違例發展個案。對於
上述個案,該組會依緩急次序處理。

與清理環境專責組聯合採取行動

35.管制及檢控組已成立特別隊伍,與清理環境專責
組合作,以實現清理八鄉試驗行動區、廈村及流浮
山貨櫃行動區,以及北區東行動區內環境黑點的共
同目標。

36.在八鄉試驗行動區內,截至一九九七年十月一日
為止,該組已向83宗違例發展(佔地14.7公頃)的有關
人士發出強制執行通知書和恢復原狀通知書,並有
31宗個案的被告在遭檢控後被定罪。在該組鍥而不
捨地採取強硬的強制執行規劃管制行動後,有121宗
違例發展(佔地20公頃)已經中止進行,另有56宗違例
發展(佔地11.4公頃)已通過規劃申請制度納入法定管
制之內。目前,只有78宗違例發展(佔地12公頃)尚需
採取進一步強制執行行動。

37.至於北區(東)行動區,該組已向68宗違例發展(佔
地13.4公頃)的有關人士發出強制執行通知書和恢復
原狀通知書,另有25宗個案的被告在遭檢控後被定
罪。經採取強制執行和檢控行動後,有72宗違例發
展(佔地14公頃)已經中止進行,10宗違例發展(佔地
2.5公頃)已納入法定管制之內,另有54宗佔地7.7公
頃的違例發展尚需採取進一步強制執行行動。

38.廈村及流浮山貨櫃行動區內的違例發展,大都涉
及貨櫃堆場。由於對貨櫃堆場的需求甚為殷切,管
制及檢控組在向這些違例堆場採取強制執行管制行
動時,一直採取務實的策略,把工作重點放在防堵
廈村區內違例貨櫃堆場進一步擴散,及對造成嚴重
環境、交通及排水問題的違例貨櫃堆場強制執行管
制。直至目前為止,已向5宗個案(佔地6.2公頃)發出
強制執行通知書,另有8宗個案的經營者在遭檢控後
被定罪。經採取強制執行規劃管制後,有7個違例貨
櫃堆場(佔地10.4公頃)中止運作,並有6個違例貨櫃堆
場(佔地7.9公頃)納入法定管制之內。為免日後再出現
違例堆場,管制及檢控組已非常積極地採取防堵行動
。每當發現有人進行大規模填土工程時,該組便會向
有關土地的擁有人發出警告信,警誡他們切勿在其土
地進行違例發展。這方法對於防堵違例堆場在廈村擴
散,甚為有效。

物色新露天存貨地點

39.當局已在新界鄉郊地區的法定圖則上,預留374
公頃土地作露天存貨或貨櫃後勤用途,另有192公
頃土地劃作「工業」和「工業(丁類)」用地,可供
發展車輛工場和相關用途。此外,規劃署一直有聯
同清理環境專責組和其他部門,物色更多適合作上
述用途的地點,並已另行物色了33公頃土地。在這
些新近物色的地點中,有部分已藉規劃許可審批制
度,用作臨時露天存貨和貨櫃後勤用途。至於其他
地點,亦會於一九九七年年底至一九九八年年初改
劃作上述用途。此外,由於預留作貨櫃後勤用途、
露天存貨及其他相關用途的土地,約有一半尚未發
展作這些用途,有關方面現正採取進一步行動,包
括由清理環境專責組撥出款項,在有關地點提供必
須的基礎設施,以便加快把這些土地發展作已劃定
的用途。

提高公眾的認識

40.長遠而言,為防止違例發展再次出現,當局實有
需要提高公眾,特別是新界鄉郊地區的土地擁有人
和從事與貨櫃後勤和露天存貨用途有關行業的經營
者,對實施強制執行規劃管制的認識。除了透過大
眾傳播媒介宣傳,並在實地巡查期間派發小冊子及
海報外,管制及檢控組亦已不時就已定罪的檢控個
案發放新聞稿,以提高公眾對實施強制執行規劃管
制的認識。此外,該組亦經常與各行業的經營者和
土地擁有人會談,向他們闡明採取強制執行規劃管
制行動的理據、規劃許可的申請程序,以及已在鄉
郊分區計劃大綱圖上預留的用地。

展望未來

41.規劃署將會繼續致力執行法定的強制執行規劃管
制職責,秉持通情達理的處事原則,防堵違例發展
擴散,並改善鄉郊環境。規劃署的目標,是透過規
劃許可審批制度,酌情把違例發展安置在經妥善規
劃的用地內,而並非不問情由,全盤取締。同時,
規劃署亦會盡量提供更多作露天存貨用途的用地,
以應付經濟需要及繼續提高公眾對強制執行規劃管
制的認識;以及在為新界西北部及新界東北部進行
規劃及發展研究時,特別留意物色更多具潛力改劃
作露天存貨用途的地點。此外,為了改善強制執行
規劃管制工作的效率及成效,規劃署正與律政司緊
密聯絡,以便就《城市規劃條例》作出必須的修訂
,並計劃於一九九八年把修訂項目提交立法會審議


規劃署
一九九七年十月




表1:中央執行管制及
檢控組已採取的強制執行
管制及檢控行動進度

管制及
檢控組
成立時
(截至
一九九四年
七月十日)
管制及
檢控組
第一年的工作
(一九九四年
七月十一日至
一九九五年
七月十日)
管制及
檢控組
第二年的工作
(一九九五年
七月十一日至
一九九六年
七月十一日)
管制及
檢控組
第三年的工作
(一九九六年
七月十二日至
一九九七年
七月十日)
已發出警
告信的個
案數目
174(1 078) 33(54) 70(142) 119(277)
已發出強
制執行通
知書的個
案數目
103(665) 52(253) 157(763) 216(1 415)
已發出恢
復原狀通
知書的個
案數目
3(6) 7(24) 15(59) 5(38)
已發出符
合規定事
項通知書
的個案數
34(103) 35(108) 74(309) 203(1 255)
已檢控的
個案數目
32 47 38 37
經裁判法
院覆核的
個案數目
2 2 - 1
向高等法
院提出上
訴的個案
數目
2 4 4 2
經司法覆
核的個案
數目
1 1 - -



註:括弧內的數字顯示已發出的通知書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