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立法會

臨立會CB(2)751號文件
(此份會議紀要業經政府當局審閱)

檔號:CB2/PL/PS/1

臨時立法會
公務員及資助機構員工事務委員會
會議紀要


日 期:1997年10月27日(星期一)
時 間:上午10時45分
地 點:立法會大樓會議室A


出席委員:

葉國謙議員(主席)
李啟明議員(副主席)
杜葉錫恩議員
周梁淑怡議員
夏佳理議員
陳榮燦議員
黃宏發議員
劉漢銓議員
鄭耀棠議員

缺席委員:

朱幼麟議員*
黃宜弘議員*

出席公職人員: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
林煥光先生

參與議程第III及V項的討論

署理公務員事務局副局長(2)
梁何綺文女士

參與議程第IV項的討論

公務員事務局副局長(3)
王倩儀女士

公務員培訓處處長
司徒阮明瑄女士

參與議程第V(a)項的討論

政府機電監工技工職員協會

主席
董成根先生

副主席
馮兆銘先生

副主席
程國燊先生
列席秘書:
總主任(2)1
湯李燕屏女士
列席職員:
高級主任(2)5
胡錫謙先生


I. 下次會議日期及討論事項

事務委員會將於1997年11月24日(星期一)擧行下次定期
會議,討論下列事項:

  1. 與聘用、解僱及處分公務員有關的申訴事宜覆檢
    委員會;及

  2. 營運基金部門的員工獎勵計劃。
(會後補註:由於政府當局仍就多項與建議的覆檢委員會
有關的事宜問題徵詢法律意見,上文(a)項將會已押後至
1997 年12月擧行份的會議上討論。遵按照主席的指示,
1997年11月24日會議的議程已加入兩項議題,分別是“
公務員由合約條款轉為按本地常額及可享退休金條款受
聘”及“檢討公務員的學生旅費及年假旅費安排”這兩
項議題,已分別納入1997年11月24日會議的議程,供議
員討論。)

II.1998年1月至3月的會議時間表

2. 議員商定,1998年1月至3月期間的各次會議時間表的
日期如下:

1998年1月26日
1998年2月23日
1998年3月23日


所有會議一律均會於上午10時45分在立法會大樓會議室
A擧行。

III. 公務員附帶福利的檢討
(臨立會CB(2)478(01)號文件)

3.署理公務員事務局副局長(2)向議員簡介上述有關的臨
立會文件,該文件當中概述各類公務員服務條件/附帶
福利的種類,以及當局近期對公務員附帶福利所作出的
改動。

預支薪金

4. 署理公務員事務局副局長(2)回應主席的詢問時表示,
根據不同規定預支的薪金的上限,已因應歷年的通脹率
作出修訂調整,並與一某個特定的支薪點掛勾鈎。

聘用以英語為母語的教師並向他們提供房屋福利的
建議


5.行政長官在在《施政報告》中宣中布,當局計劃從海
外招聘約 700名以英語為母語的教師,到在本地港各間
中學任教,議員詢問及這一項計劃的進展。議員又指出
,根據有關建議,當局會向這些教師將可獲得提供房屋
福利/津貼。議員他們擔心關注到,向海外教師提供這
項本地教師所沒有的房屋福利,會有違反當局在聘用新
公務員時將會奉行的以劃一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劃一條
款)聘用新公務員的宗旨原則。

6.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回應時表示,建擬議的計劃旨在實
踐行政長官的承諾,在加強提高本地港學童的英語水平
方面所作的承諾。教育統籌局及公務員事務局現正擬訂
該計劃的各項細節,包括外籍英語教師的整套薪酬方案
福利條件。公務員事務局局長表示,大部分這些教師絕
大部分不會受聘為公務員,而將會由受僱於目前佔全港
中學總數逾90%以上的津貼學校聘用。在官立學校任教
而以英語為母語的教師僅有數目,實在少之又少數會在
官立學校任教。公務員事務局局長向議員保證,政府當
局會以公平及合理的方式,靈活地實施推行該項計劃。

7.黃宏發議員表示,根據現行資助政策,政府資助機構
的僱員不能享有較公務員更為佳優厚的聘用條款及服務
條件。當局必須證明任何向外籍教師提供額外福利的任
何建議,均必須有充分理由支持據支持。依他之見,以
英語為母語的教師大可視作特別職系人員,當局可向他
們提供現金福利,以取代而非房屋福利,作為一項吸引
他們入職的聘用條款件。周梁淑怡議員表示,假如在香
本港聘請不到合適合的教師,她會支持政府的計劃,向
這些讓這些教師享有提供特別的聘用條款,以吸引他們
來港任教。

8. 議員認為,公務員事務局在有責任確保政府所作的任
何決定均不會違反劃一條款的宗旨方面,擔當重要的角
色。公務員事務局局長表示,該計劃是改善香港教育制
度的全面計劃其中一部分,與實施這項計劃有關的事宜
,推行工作屬於教育統籌局的政策範疇。教育統籌局與
公務員事務局正緊密合作,希望在以期在實現行政長官
定下所訂的政策目標之餘之餘,亦又不會忽略規管公務
員聘用事宜的重要規則及宗旨原則。公務員事務局局長
表示,待實施該計劃的詳細安排一旦確定節確定後,當
局會即會向臨時立法會匯報。

退休金

9.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表示,當局現現正檢討暫停向再獲
政府或若干政府資助機構僱用的退休公務員每月每月發
放退休金的這項現行政策。他表示,員方認為,由於退
休金是公務員在政府服務期間賺取的,因此,無論該名
人員在退休後擔任的工作屬何性質為何,均不應暫停發
放其退休金。另有人有意見指出,反映這項有關政策不
利於已政府資助機構招聘員工工時,形勢。當局訂立這
項政策的理據,是要為了防止公務員享有雙重福利。而
今次檢討的目的,就是要評估這項政策背後的理據是否
仍然適切合時宜,的環境以及並力求取得適當的平衡,
既能公平對待退休公務員,也能顧及審及按周詳和審慎
的方式運用公帑的需要。

10.黃宏發議員促請當局更改變政策。他表示,現行政策
只對受聘於政府資助機構的退休公務員作出限制,但受
聘於獲私營人機構僱用者的退休人員卻不在此限,實在
有欠公允。暫停發放退休金的規定亦會造成專才浪費這
種不良後果導致的,因為即使公務員願即使有意在退休
後於為公營部門工作,這項政策亦會因有此規定而失去
興趣。政府當局察悉議員的意見。

年假旅費和學生旅費

11.署理公務員事務局副局長(2)告知議員,當局建議把年
假旅費和學生旅費的津貼額與認可機票價格脫勾鈎,並
按旅行團團費的變動作出調整這項建議,是希望達到預
計可收節省成本的目的之效。政府當局已徵詢各個中央
評議會的意見,稍後並會在短期內把有關建議的細節提
交向臨時立法會研究提交詳細建議。

與房屋有關的福利

12.署理公務員事務局副局長(2)表示,作為房屋津貼調整
機制檢討工作的一部分,當局會研究應否保留部分一些
與房屋有關的的次要福利,例如家具津貼及家庭器具津
貼。

IV. 公務員的普通話訓練
(臨立會CB(2)478(02)號文件)

13. 公務員事務局副局長(3)引領議員審閱有關文件,該
文件當中載列述由公務員培訓處(培訓處)和個別職系及
部門推擧辦行的普通話培訓練課程的工作圍。這些為公
務員提供普通話訓練課程的目標,目的是確保公務使有
關人員在工作時上能夠有效地運用普通話。她表示,在
完成各級標準課程及與職務有關的課程時後,大部分學
員均可都能夠用普通話溝通,以應付與工作有關的特別
所需要。為進一步下放權力予部門首長,各部門現已在
可以更靈活地調配培訓資源。此外,培訓處將會繼續密
切監察提供擧辦普通話訓練課程的情況,並會協助各部
門達到各自其對普通話程度的要求。培訓處會運用所得
資源,維持每年不最少於為7 000個名學員提供普通話訓
練課程的學員名額。

14.公務員事務局副局長(3)回應議員的詢問時表示,雖然
各個紀律人員職系在已於不同時間進行的在各自的入職
訓練課程,均有中加入普通話訓練,但培訓處自1994年
開始,亦有為各個類紀律人員部隊提供開辦與職務有關
的普通話課程。約83%的在政務主任職系中,約有 83%
的人員已曾參加各級普通話訓練課程,而過半數首長級
人員已可用普通話交談。

15.公務員事務局副局長(3)回應答主席的問題時表示,為
高級公務員而設的清華大學課程並非一個普通話訓練課
程。該課程的主要目的旨在是加強深有關人員對內地的
認識了解,以及為並讓中港雙方的政府官員建立聯繫,
並不是一個普通話訓練課程。參加修讀清華大學課程的
人員必須具備一定的普通話水平程度,才可在能從課程
中充分獲得最大裨益。

V. 聘用臨時公務員的最新情況
  1. 與政府機電監工技工職員協會的代表會晤

    (臨立會CB(2)478(03)號文件 ─ 政府機電監工技工
    職員協會提交的意見書)

    16. 馮兆銘先生闡釋詳述政府機電監工技工職員協
    會(以下簡稱“該協會”)在其意見書所中提述的各
    點。他表示,對於機電工程署打算由1997年10月開
    始,以合約條款聘用25名剛於9月初完成訓練課程
    的學徒,該協會會員對署方做法感到表示失望。
    由於該機電工程署決定以合約條款聘用人員,理
    由是該署以按營運基金部門的模形式運作的部門
    ,前景有欠並不明朗,遂決定以合約條款聘用人
    員。根據合約條款,有關人員在為期兩年半的合
    約屆滿時,有關人員會獲得整段合約期間薪酬總
    額的 15%作為約滿酬金。馮先生指出,相比之下
    ,很多以按合約條款受聘的公務員,不少在約滿
    時卻會獲所得的酬金款額整段合約期間是薪酬總
    額的 25%作為約滿酬金,這些人員其中包括救生
    員、臨時市政局及臨時區域市政局的救生員和圖
    書館助理員,以及房屋委員會的監工。就薪酬和
    服務條件而言,這些人員他們的薪酬及服務條件
    與機電工程署的技工職系人員可資比較所享有者
    相若。該協會認為,兩者的約滿酬金比率出現有
    如此差異,完全是殊不公平的,。為消除這種不
    公平的現象,政府應訂立明確的政策,統劃一公
    營部門所有合約人員的約滿酬金比率,以杜絕這
    種不公平的現象。馮先生警告提醒議員,當局決
    定以合約條款取代替常額及可享退休金 ( 常額長
    俸 ) 條款,來聘用機電工程署若干職系的人員,
    已嚴重打擊該署內人員的信心及士氣。

    17.馮兆銘先生再又表示,在現時機電工程署有專
    業職系人員以按合約條款受聘的機電工程署專業
    職系人員當中,有部分人員的合約所訂的約滿酬
    金比率為 25%。技工是作為該署的基本職級人員
    ,技工以往過去是按常額及可享退休金長俸條款
    受聘的。馮先生以郵政署為例,指出郵政署雖然
    亦是同樣是營運基金部門,但有開設有常額及可
    享退休金長俸職位,並由根據以按月聘用條款僱
    用受聘的人員出任。然而,鑑於在機電工程署日
    後工作量未知會否保持穩定維,仍是未知之數的
    情況下,因此,政府當局未能在承諾委聘用該署
    的合約人員出任常額及可享退休金長俸職位方面
    ,未能作出任何承諾。

    18.署理公務員事務局副局長(2)回應時告知議員,
    機電工程署自1996年起起轉為營運基金部門。該
    署一向為所有政府部門進行機電維修保養工程,
    但由 1999年 8月開始,這些工程未必交再由該署
    進行。在這情況下,種改變不但導致該機電工程
    署無法確定日後的工作量有欠明朗,亦令該署因
    而有必要以彈性方式在聘請用新職員工時靈活行
    事。署理公務員事務局副局長(2)表示,該批學徒
    受僱之初時,已向清楚知悉明,雖然在大部分情
    況下,只要通過所需技術測驗,便會獲政府聘用
    ,但政府並無必然的責任,在學徒受訓練期結束
    滿後,政府並無必須繼續聘用他們的責任,即使
    在大部分個案中,學徒如成功通過必要的技術測
    驗,會獲得政府聘用。署理公務員事務局副局長
    (2)補充,機電工程署按常額及可享退休金長俸條
    款受聘的現任機電工程署人員,將不會受新的聘
    用制度影響,如情況所需,而該署亦會因應情況
    所需,開設新的常額及可享退休金長俸職位。

    19.關於約滿酬金的比率,署理公務員事務局副局
    長(2)表示,該約滿酬金比率通常定於有關職位所
    享有的退休金大概附加價值的水平。在釐定該比
    率時,其他相關因素至於如市場情況及招聘和挽
    留人員等其他相關因素的問題,在釐定該比率時
    亦會納入考慮範圍。由於各個職級和部門需要所
    須顧及的上述相關因素不盡相同,因此約滿酬金
    的比率亦可能有別現分別。至於救生員及圖書館
    助理員的問題方面,署理公務員事務局副局長(2)
    表示,臨時市政局及臨時區域市政局在財政及政
    策事宜上享有自主權,可自行釐定繳支付予屬下
    人員工的約滿酬金比率。另一方面,房屋委員會
    以“合約”條款聘用的監工,則須受不同的聘用
    條款及服務條件規管。

    20.陳榮燦議員認為,機電工程署的個案可能會開
    立下一個不良先例,令政府傾向日後會趨向按臨
    時合約條款,而不按非常額及可享退休金長俸條
    款聘用人員。李啟明議員表示,該25名機電工程
    署人員已因為按合約條款受聘,而損失去 4 年學
    徒訓練期的年資,因為如他們如按常額及可享退
    休金長俸條款受聘,該 4 年的服務時間會獲得承
    認,視作為他們繼續無間斷服務的年資一部分。
    不計算該 4 年的年資,現時做法會影響這些人員
    的退休福利及其他權利,例如申請公共房屋的權
    利資格。李議員亦指出,政府根據勞工市場的供
    求情況釐定約滿酬金,根本並不公平,亦非亦非
    一個好僱主的一貫應有的做法。他促請政府考慮
    把機電工程署人員的約滿酬金比率,提高至25%。

    21.政府當局解釋,在政府部門接受學徒訓練的人
    員,並非按公務員的聘用條款受聘。除非有關人
    員在學徒受訓練期結束完畢後獲政府聘用,擔任
    常額及可享退休金長俸職位,該段學徒訓練期才
    會可計算為作可享退休金年資的一部分。政府當
    局指出表示,機電工程署人員未有受到不公平的
    對待,並指出類似技術職系人員的約滿酬金比率
    一般為15%,故機電工程署人員並無受到不公平
    對待。其他合約人員,如地政總署的地政主任及
    法定語文事務署的繕校員,所得獲的約滿酬金比
    率亦同樣是薪酬總額的15%。

  2. 政府聘僱用臨時公務人員的情況
    (臨立會CB(2)478(04)號文件)

    22.署理公務員事務局副局長(2)向議員簡介有關的
    參考文件,該文件當中講載述政府聘僱用臨時公
    務人員的最新政策及現時情況。署理公務員事務
    局副局長(2)表示,自從政府當局上次在 1997 年1
    月向前立法局公務員及資助機構員工事務委員會
    作出簡報以來,有關政策並無一直未有改變。政
    府當局已發出一份經修訂的通告。基本上,該份
    通告當中大致重申政府的政策,指出也就是臨時
    人員的服務條件,應與《僱傭條例》及《僱員補
    償條例》的條款規定一致,而且並清楚訂指明在
    甚麼情況下可聘用臨時人員。該份通告亦提醒各
    部門檢討對臨時人員的需求,以研究是否仍是否
    仍需繼續聘用這些人員,或者可否考慮採用取其
    他較長期的聘用方式,例如開設職位。

    23.議員認為當局,臨時人員應該只為應付短期需
    要而聘用臨時人員。他們注意到察市政總署及區
    域市政總署各自聘用的臨時人員數目,自1997年
    2 月以來至今然仍續有增加。議員詢問當局有何
    措施,扭轉這個種趨勢。署理公務員事務局副局
    長(2)答稱,市政總署及區域市政總署正在制訂一
    項的私有營化計劃,以及把該兩個部門的若干服
    務批給外界承辦的工作正在進行。在計劃細節有
    有關節確定最後定案之前,要難以準確評估市政
    總署及區域市政總署該兩個部門會增設的額外常
    額職位數目,實在十分因難,。在這情況下,以
    致該兩個部門均須需要繼續聘用大量臨時人員。
    此外,由 1997 年7月起,公共圖書館每日的開放
    時間自1997年7月起延長至下午7時,亦令導致臨
    時人員的數目增加。署理公務員事務局副局長(2)
    表示,市政總署及區域市政總署在泳季會聘用大
    量不少臨時人員,但這些人員的數目在臨接近年
    底時便會下降減少,因為屆時很多海灘及公眾游
    泳池均會關閉。

    24.關於臨時人員全職工作超過一年的問題,署理
    公務員事務局副局長(2)表示,當局已要求有關各
    部門檢討這情況,以研究應否按常額條款聘用有
    關人員。

    25.署理公務員事務局副局長(2)回答李啟明議員的
    問題時,答允提供統計資料,開列過去一年香港
    電台新設的常額職位由臨時人員出任的數目統計
    數字,這些職位以往一向是由臨時人員出任的。

    VI. 會議結束

    26.會議在下午12時50分結束。


    臨時立法會秘書處
    1997年11月26日

    *..另有要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