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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時立法會
公務員及資助機構員工事務委員會
一九九八年二月二十三日會議
初級警務人員薪級
目的
當局最近曾就初級警務人員要求檢討薪酬一事進行顧問
研究,本文件旨在向議員簡介研究報告提出的調整初級
警務人員薪級的建議。
背景
2.自一九九三年以來,員佐級協會(協會)曾遞交幾份
申述書,要求當局檢討初級警務人員薪級,他們的理由
是職責越來越複雜,但薪級卻比小販管理隊遜色。我們
和紀律人員薪俸及服務條件常務委員會(紀常會)考慮
過這些申述書後,認為並無充分理由支持進行薪酬檢討
,因此拒絕答允所求。
3. 一九九七年四月,協會向前總督請願,要求成立一個
獨立調查委員會,研究他們提出的薪酬要求。這項要求
遭到拒絕,但當時的公務員事務科和警隊管理層均接獲
指示,要研究引致協會感到不滿的原因。一九九七年七
月,警隊管理層提交要求檢討薪酬的完整個案,理由着
重於初級警務人員的職責有變。一九九七年八月,公務
員事務局局長委託顧問獨立研究此事。
4. 顧問在一九九七年十月提交報告。他再次肯定我們的
看法,就是把初級警務人員和小販管理主任的薪級互相
比較,並不恰當。他的結論是,雖然自上次在一九九二
年進行薪酬檢討後,初級警務人員的工作不論在範圍和
複雜程度方面均有所增加,但增幅並未達到要全面檢討
薪酬的程度。
5. 不過,顧問發現職責方面的改變十分明顯,對所有初
級警務人員都有影響,因此值得予以承認。他指出的主
要事項包括初級警務人員對下述改變的積極回應:有關
服務質素和管理方式的新措施、各項人權法例頒布後在
工作程序上的變更、執行警務工作例如管制示威在做法
上的改變,以及引入新科技帶來的影響、英軍撤離後須
負上的新職責和他們在過渡期間的表現。
6. 顧問建議把警員的頂薪點提高一點;把警長和警署警
長的起薪點及頂薪點各提高一點;入職五年的警員可獲
得現有的第四個跳薪點;以及入職六年的警員如符合特
定的條件,可獲得新增的第五個跳薪點。預計實施這些
建議的經常開支,每年約為1.58億元。
7. 我們同意顧問的意見,就是雖然沒有充分理由要求紀
常會進行全面的薪酬檢討,但初級警務人員的工作範圍
和複雜程度,以至他們要具備的技能和知識,均有所增
加。我們亦同意顧問的觀察結果,就是初級警務人員的
職責過去數年的確顯著增加,應該獲得承認。不過,考
慮到目前並無招聘和挽留初級警務人員的問題,我們認
為顧問的建議並非全部恰當。
建議
8.經考慮所有因素後,我們建議把警員、警長及警署警
長的頂薪點提高一點。鑑於他們的工作日趨複雜,職責
越來越繁重,以及必須維持初級警務人員的士氣和熱誠
,我們認為這樣做是恰當和公平的。這項建議會使這三
個職級的大部分初級警務人員獲得不多也不少的薪酬獎
勵。
9.實施建議的全年額外支出,預算是9,850萬元,其中約
7,000萬元由警隊本身的促進效率措施省回的款項支付。
未來路向
10.我們打算按正常程序徵詢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和財務
委員會的意見,以實施有關建議。如建議獲得上述委員
會通過,初級警務人員的薪級將由一九九八年四月一日
起調整。
其他紀律部隊的要求
11.其他紀律部隊亦可能會提出類似的調整薪級要求。我
們會視乎個別情況,審核這些申請。
公務員事務局
一九九八年二月十三日
(CSB PC/220/037/29 Pt.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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