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考文件
供臨時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
一九九八年三月十二日會議使用
議程第I項:台灣和海外旅客的入境簽證
I. 引言
香港是遊客和旅客最熱門的目的地之一。在一九九七年
,約有 630萬名海外旅客來港。我們的入境政策是實施
最少但必要的管制,以方便旅客到訪。
II. 海外旅客
2. 超過170個國家和地區的人士可免簽證訪港。香港實
施一套開放的簽證制度,只有40個國家/經濟組織的國
民須於訪港前申請簽證。
3. 在一九九七年,入境事務處共收到超過56 000宗旅
遊簽證申請,其中超過94%的申請人於四星期內獲發簽
證。
4.我們替旅客辦理出入境手續的效率,在亞洲和太平洋
地區也屬最高行列之一。在30分鐘的輪候時間內,我們
的所有管制站平均可以為 92%的旅客辦妥出入境手續。
雖然啟德機場以旅客吞吐量計,是世界上其中一個最繁
忙的機場,但我們都能在上述指定目標時間內完成所有
旅客的離境手續。
5.為了使經常來港的旅客出入更方便,我們在一九九八
年一月推出了「旅遊通行證試驗計劃」,並會以先到先
得的方式簽發10 000張旅遊通行證。旅遊通行證的有效
期為三年,期間可多次使用,每次的逗留時間為兩個月
。通行證持有人可以在「本港居民」櫃位辦理出入境手
續,從而簡化出入境程序和縮短處理時間。
6.經常往來香港的旅客,如持有有效護照及毋需以簽證
或入境許可證便可來港的,皆可申請旅遊通行證。申請
人必須有真正需要經常來港,並在提出申請前的12個月
內曾訪港五次或以上(順道往內地或澳門後回港除外),
而且並無帶來麻煩;或能使入境事務處處長相信他來港
可為香港帶來實質利益。
7.我們亦將會聯同澳洲、菲律賓、南韓和智利,加入「
亞太經合組織商務旅遊證試驗計劃」。我們計劃在一九
九八年三月尾開始接受商務旅遊證的申請。根據該試驗
計劃,我們最多會發出2 000張三年有效的亞太經合組
織商務旅遊證予香港永久性居民身分證持有人。他們須
向入境事務處處長遞交申請書。申請書會轉交其他亞太
經合組織國家的指定機關作考慮及預先審批。辦妥這些
手續後,申請人便會獲發商務旅遊證。
8.商務旅遊證可多次使用,每次前往亞太經合組織國家
時可免簽證逗留兩個月。同時,持證人在這些國家的管
制站過關時,只須辦理簡化的出入境手續。來港的旅遊
證持有人可在「本港居民」櫃位過關。
III. 台灣旅客
9. 台灣居民是旅港的常客。過去三年,每年約有180萬
名台灣旅客訪港,平均每日來港人數約為5 000人。在該
段期間內,台灣遊客人數之眾,在眾多其他海外旅客人
數當中,佔第二或第三位。
10. 大多數台灣居民使用入境事務處簽發的香港特別行
政區入境許可證(許可證)進入本港。許可證分為三類,
詳情載於下表:
類別 |
有效期 |
逗留期間 |
處理時間 |
費用(元) |
一次有效 |
3個月 |
15天至3個月 |
15個工作天 |
135 |
普通多次有效(16頁) |
1年 |
每次來港可逗留14天 |
5個工作天 |
270 |
加厚多次有效(32頁) |
3年 |
每次來港可逗留14天 |
5個工作天 |
540 |
11.申請新的許可證,須經台灣21間航空公司的特許辦
事處向入境事務處提出。續期申請則可由申請人、受
權人或經台灣的特許航空公司辦事處交予入境事務處
辦理。
A. 已採取的改善措施
12.政府在過去數年一直致力使台灣居民來港的安排更
為方便,因此,現行的許可證制度已有多項改善,其
中包括 �br>
- 許可證持有人在港的逗留期限由七天增至
14天;
- 在一般情況下,所有申請均獲豁免遵守須
有本地諮詢人的規定;
- 許可證的種類由七種減至三種,以簡化程
序;
- 許可證的處理和簽發工作均已電腦化,處
理申請所需時間已由七個工作天減至五個;
- 各出入境管制站均已裝設電腦化的光學辨
認字體閱讀機,以便更快處理電腦可讀的
旅遊證件,包括台灣居民入境許可證的檢
驗工作。許可證持有人辦理出入境手續所
需的時間因而減為70秒,即減省了20秒;
以及
- 加厚多次有效許可證的有效期,已由兩年
延長至三年。
13.由於上述措施,台灣居民現在可以使用有效期一年
或三年的多次有效許可證來港,每次可逗留14天。他
們亦可使用有效期為三個月及逗留期限可長至三個月
的一次有效許可證來港。
14.為進一步改善有關制度,入境事務處最近在一九九
八年一月更開始簽發一種預先印上訪客身份入境及逗
留條件的多次有效許可證,使台灣旅客來港更為方便。
B. 考慮中的改善措施
15.當局現正積極考慮推出更多的改善措施。倘若資源
許可,這些措施將可獲得落實。
縮短處理許可證申請的時間
16.簽發多次有效許可證所需的時間,目前為兩個星期
。我們會尋求方法,縮短這個時間。按照現行安排,
除了入境事務處需要五個工作天處理申請外,特許航
空公司代理花於集齊一定數量的申請,以及隨後將之
速遞至入境事務處的時間,加上入境事務處將核准簽
發的許可証速遞返回台灣所需的時間合共亦須一個多
星期左右。我們會聯同特許航空公司代理一起研究方
法去縮短收集申請表所需的時間。我們亦會敦促他們
必須加倍小心處理申請,盡量減少日後花在更正資料
上的時間。
17.我們亦正考慮為旅客提供多次有效許可證快速簽發
服務。這項服務包括:簽發一種新的多次有效許可證
,有效期為三年,每次來港可逗留30天;容許這種許
可證的持有人使用出入境管制站的本港居民櫃位,縮
短他們辦理出入境手續的時間;以及把處理申請的時
間縮短至兩個工作天。當局很可能會為提供這項快速
服務收取額外的手續費,以收回成本。我們亦正考慮
讓更多的台灣代理機構獲授權處理許可證申請。
延長許可證有效期
18.方便台灣旅客來港的另一方法,是把多次有效許可
證目前一年或三年的有效期,分別延長至三年或五年
。這樣做可減少許可證的續期次數。為推行這項措施
,入境事務處須把許可證內載有個人資料該頁熨上膠
片,確保持久耐用。而這個工序的施行,很可能需要
一段頗長的時間才能完成。
加強宣傳有效期三年的多次有效許可證
19.另一個使台灣居民來港更方便的方法,是進一步推
廣使用有效期三年的多次有效許可證。我們的記錄顯
示,申請多次有效許可證的人士中,只有20%申請有效
期三年的許可證(其餘的80%只申請有效期一年的許可
證)。我們會聯同旅遊業人士,鼓勵更多人使用三年的
多次有效許可證。
電子旅遊簽證系統
20. 作為一個長遠的目標,我們希望可以利用最新的電
訊和資訊科技,以電子方法簽發旅遊許可證,包括台灣
居民入境許可證。由入境事務處和資訊科技署組成的小
組,會於短期內前往澳洲考察類近的系統。
IV. 未來路向
21. 我們一直致力使世界各地(包括台灣)的旅客享有更
方便的入境安排。為此,我們會繼續檢討有關政策並
探求各種可行方法,以期簡化處理入境簽證申請和出
入境手續的程序及縮短所需的時間。
保安局
一九九八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