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立會CB(2)433(01)號文件

臨時立法會
保安事務委員會

待議事項
(截至1997年10月8日的情況)

A. 由議員提出討論的事項

1.緊急救護車服務

香港消防處救護員會於1997年8月29日發出
的函件載於附件1,該會在函中對改善緊急
救護車服務的工作進展緩慢表示關注。由香
港消防處救護主任協會發出的另一封函件則
載於附件2。

2.把外籍囚犯移送回原居國家的安排

由杜葉錫恩議員於1997年9月18日提出討論。
議員要求政府當局簡介把願意在原居國家服
刑的外籍囚犯移送回國的任何安排。

3.位於赤鱲角的新機場的保安安排

由陳財喜議員於1997年9月18日提出討論。議
員要求政府當局簡介將於1998年啟用的赤鱲角
新機場的保安安排。

4.跟進保障公務員人身安全以免其在執行
職務期間遭暴力對待的事宜

由主席於1997年9月18日提出討論。公務員及
資助機構員工事務委員會在1997年9月22日會
議上,曾就地政主任遇襲事件所引發的公務員
在執行職務期間的人身安全問題進行討論,保
安事務委員會委員亦獲邀出席有關討論。議員
可決定是否需要跟進此事。

B. 由政府當局提出討論的事項
討論日期

1.《長期監禁刑罰覆核規例》1997年11月
2. 警務人員欠債問題1997年11月
3.《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條例》
的上訴渠道
1997年年底
4. 實施跨部門工作小組就《法
律改革委員會拘捕問題研究報
告書》提出的建議的進度報告
1997年年底

臨時立法會秘書處
1997年10月8日


Last Updated on 30 October 1997